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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云南: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!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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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【。 为了?加强建设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】性评价的管理防【。御和减轻地震对工】程设施的破坏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!灾法及有关规—定结合?本省实际《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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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条 本规定—所称: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!全性评价(以下简称!地震安全《性评价)是指对建】设工程场《地进行的地震烈【度复:核、地震危险性分析!、地震动参数确定】。、,地震小区划等专【项业务本《规定所称抗震—设防要求是指经地震!安全性评价》后依法审定的地震烈!度值或者地震动参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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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。凡在本省行》政区域内承担地震安!全性评价和建设工程!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必!须遵守本规》定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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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,条 省地震》行政:主管部门负》责全省地震安全性评!。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!并负责全省地震【安全:性评:价结:果,的审定工《作地、州、市、县地!震工作主管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。地震安全《性评:价工作的管理和【监督
第】五条 各《级计划、经贸、财政!、建:设、交通、水利水】电等: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!职责协同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做!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的!管理和监督》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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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省【设立地震安》全性评审委员会由有!关部:门的工程《技术专家组成—。负责对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结果进行审【查、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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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下列重大》建设工程或》者可:能,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!。建设工程场地必须进!行专门的《地震安全性评—价
— (》。一)公路与铁—路干线的大型桥【梁和隧道、重—要车站、高速公路、!二类:以上机?场、重?要的内河港口;【 ,
(!二,),装机容量50万千】瓦以上的火力发【。电工程装机容—量75万千瓦以【。上的水力发电工【程电:压,50:0千伏以上的—变电站或者换流工】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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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三)大功】率广播发射》台和电视台》工程;
】 , (四)大中城!市长途电话枢纽的程!控机主体工程—;
【。。 (五》)大中?城市重?要的:供水、供《气、供电调》度控制工《。程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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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【基本烈度8度—以上坚硬、中硬场】地80?米以上或者中软、】软弱场?。地60米以上重要】的高:。层建筑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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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》七,。)大:中型水库的大坝和城!市,上游:的一级挡水》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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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八)大《型尾矿坝、贮油、贮!气、贮存易燃易爆】、剧毒或者强腐【。蚀性物?质的设施;》
!(九)国家或者省地!震行政主管部门与】有,关行业行政主管部】门共:同确:定的其他重》大,建设:工程或者可能—发,生严重次生灾害【的建设工《。程
第八】。条 本规定第七条范!围以外的《建设工程《按照国家颁布的地】震烈度?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!数区划图规定的【抗震设防要求进行】。抗,震设防可《以不进行《专门的地震安全法评!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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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按照本规!定必须进《行地震安全性评【。价的建设《工程其可行性—。研究报告或者—设计应当包括根据】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结果所确定的—抗震设防要求并【纳入基本建设管理】程序不符合》前款规?定的建设工程有关部!。门不得?。批准立项和开工 】
第十条 】按照本规定必—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!价的工程建设单【位应当委托》具备相应资质证的单!。位承担?地震安全性评价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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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 ,承担: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的单位必须持—有国家或者省地【。震行政主《管部门核发的—地震:。安全:性评价许可》证书并按照证—书,级别及规定的—。范,围从事地《震,。。安全性?评,价省外单位来本【省从事?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的必须经省地震!行政主管部》门或者建《设工程所在地—的地、州、市、【县地震工作主管部】门进行资质验证【和项目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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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》 承担地震》安,全性评价的单位必】须严格执行国—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!制定的地震安—全性评价工作规【范地震安全性评价】的收费项目和收费】标准按照国》家,地震:安全性评价收—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执!行不得擅自增加收】费项目或者提高收】费标准
】第十三条 承—。担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的单位提出的【评,价报告按照下列规定!申报评?审,。和审批
】 , (一》)国:家管理的《重大建设工程和【可能发生严重次【生灾害的建设—。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!性评:价经省地震安全【性评:审委员会《初审后?报国家地震》烈度:评定:委员:会评:审其评?审结论由国》务院地震行》政主管部门审批 】
】(,二)其他建设工【程场:地的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由省《地,震安全性评》审委员会《评审其评审结论由】省地震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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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。 建设?单位违反本》。规定第七条、第九】条的规定不进行地震!安全性评价》或,者不按照《根据地震安》全性评?价结:果确定的抗震设防】要求进行抗震设【防,的由省地震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县以上【地震工?作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处l万【元以上?10:。万元以下的》罚款
第】十五条 无》评价许可证书或【者超越证书级别【及规定?的范目?从事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其评价—结果:无效由省地震行【政,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!1万元以上3万【元以下?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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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》条 :承担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单位违反【本,规定第十一条、第】十二条的《其评价结果无—效由省地《震行政?主管部门或》者,县以上?。地震工作主》管部:门处警告或者10】00:元以上 l万元以下!的,罚款可?以取:消其从事地震安【全性评价资格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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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 国家工作人员【。。在地震安全》性评:价,工作中玩《忽职守滥用职—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》;尚不构成》犯罪的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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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!之日: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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