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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】南省建?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!性评价管理规—。定
第一!。条 :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场!地地:震安全性评价—的管理防御》和减轻地震对—工程设施的破坏根】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!有关规定《结合本?省实际?制定:。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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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。条 本规《定所称建设工程场地!地,震安全性评价(【以下简?称地震安全性评【价)是指对建设工】程场地?进,行的地震烈度—。复核、地《震危险性分析—、,地震动参数确定、】地震小区划等专项业!务本规定所称抗【震,设防要求《。是指经?地震:安全:性,评价后依法》审定:。的地震烈度值或者】地,震动:参数 ?
第三条 凡!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!和,。建设工程的有关单】位及: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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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:条 省?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】。负责:全省:地震安全性》评价工作《的管理和《监督并负责全省地震!安全性评《价结果的《审定工作地、—州、:市、县地震工作【。主管:。部门负责本行—。政,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!价工:。作的管理和监—督
第【五条 各级计划、经!贸、财政、建设【、,交通、水利》水,电等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,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!地震:行政:主管部门做》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的!管理和监督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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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省【设立地震安全性【评审委员《会由有关部》门的工程《技术:专家组成负责对地震!安全性?评价结果进行审【。查、评定
!第七条 下》列重大?。建设工?程或者可能发生【严重次生灾害的建】设工程场《地必须进行》专门:的地震安全性评【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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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公路与铁路【干线:的大型桥梁和隧道】、重要车站》、高:速公路、《二类以上机场、重】要的内河港口;【。
!(二)装机容量【50万千《瓦,以上的火力发电工】程装机容《量,75万千瓦》以上的水力发电工程!电压50《0千伏?以上的变《电站:或者换流工程—; :。
》 (三》)大功?率,广播发射《台和电视《台工程; 》
《 (四)大中!城市长途电话—枢纽的?程控机主体工—程;
【 (五)【大中城市重要的供】水、供气、供电调度!控制工?程;
】 (六)—基本烈度8度—以上坚硬、中—硬,场地80米以上或】者中软、《软弱:。场地:60米?以上重要的高层建筑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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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)大》中型水库的》大坝和城《市上游的一级—挡水坝;
! 《(八)大型尾—矿坝、贮油、—贮气、贮《存,。易燃:易爆:、,剧毒或者强》腐蚀性物质的设【施;:
— ?(,九)国家《。或者省地震行—政主管部《门与有关《行业行政主管—部门共同确定的其他!重大建设工程或者】可能发生《严,重次:生灾害的《建设工程《。
第八【。条 本?。规定第七条范围以】外的建设工》程按照国家颁布【的,地,震烈度区《划图或者地》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!的抗震设防要—求进:行抗震设防可—以不:。进行专门的地—震安全法评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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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条 按照本规定必须!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!的建:设工程?其可行性研》究报告或者设计【应,当包:括根据地震安全性评!价结果所确定—的抗震设防要求【并,纳入基本《建设管理程》序不符合《前款:规定的建设工程【有关部门不得批准】立项和?开工:
第十条】 ,按照本规定必须进】行地震安《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!单位应当委托—具,备,相,应资质证的》单位承担地震安【全,性评价
第!十,。一条 ?承担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单位》必须持有国家或者省!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核!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!许可证书《并按照证书级别及规!定,的范围从事》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省,外单位来本省从事】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的必须经省地震行政!主管部门或者建设】工程所在地的地、】州、市、县地震工】作主管部门进行【资质验证和项目登】。记
第【十二条 《承担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单位必》。。须严格执《行国家地震行政主】管部门制定的—地,震安全?性评价工《。作规范地震》安,全性评价的收费项】目和收?费标:准按照国家地震安】全性评价收费—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!不得擅?自增加收《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!。标准 ?
《第十三条 》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!的单:位,提出的评《价报:告按:照下列规定申报评审!和,审,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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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!国家管理的重大建】。设,工程和可能》发生严重《次生灾害《的建设工程场—地的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经:省地震安全性评【审委员会初审后报国!家地震烈度》评定委员会》评审其评审结论由】国,务,院地震行《政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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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其他建设》工程场地的地—震安全性评价—由省地震安全性评】审委员会评审其评】审结论?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!门审批
第!十,四条 建设单位【违反本规定》。第七条、第九—条的规定不进行地震!安全性?。评价或者不按—照根据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结果确定的抗】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!设防的由《省地震?行政主管《部门:或者县以上地震工】。作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处l万元—以上10万》元,以,下的罚款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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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无评价!许可:证书:或,者超:越,证书级别《及规定的范》目从事地震》。安全性评价的—其评价结果无效【由省:地震行政主》管部:门处警告或者1万】元以上3万》元以下?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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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六,条 :承担地?。震安全性评价的单】位违反本规》定第十?一条、?。第十二条的》。其评价结果无效由】省地震行《政主管部门或者县以!。上地震工作主管【部门处警《告或者10》00元以上 —l万元以下》的罚款可以取消其】从事地震安全性评】价资格 《
第十—。七条 国家工作【人,员在地?震安全性评价工【作中玩忽职》守滥用职权徇私舞】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,刑事责任;尚不【构成犯罪的依法【。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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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八条 本规定—。自,发布之日《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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