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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云南省《建设工程场地—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管理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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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!建,设工程?场地地震《安全性评《价的管?理,防御和减轻地震【对工程设施的破【坏根据中华人民【。共和:国防震减灾法—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!实际制定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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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规】定所称建设》工程场地地震安【全性评?价(:以下简称地震安全性!评价)是《指对建设工程—。场地进行的地震烈度!复核、地震》危险:性分析、地》震动参数《确定、地震小—区划等专项业务【本规定所称抗—震设防要求是指【经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后依法审定的—。地震烈度值或者地】震动参数 》
《第三:条 凡在本省行政】区域内承担地—震安全性评价和建】设工程?的有关单位及—个人必须《遵守本?。规定:
第四条】 省地震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全省地震安】全,性评价工作的管【理,和监督并负责全省】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结果的?审定工?作地、州、》市、县地《震,工作:主管部?门负责本《。行,政区域内地震安【全性评价工作的管】理,和监督
第!。五条 ?各,级计划、《经贸、?财政、建设、—交通、?水利水电《等行政主管》部,门,应当按?照各自职责协—同地震行政主管【部门做好地震安全】性评价的《。管理和监督工—作
第【六条 ?省设立地震》安,全性评审委员会由】有关部门的工程【技术专家组成—负责对?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结果进行审查】、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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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下列重—大建:。设工程或者可能发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!设工程场地》。必须进?行专门的地震安全】性,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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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公路与铁路干线】的大型桥《梁和:隧道、重要车站、】高速公路、二—类以上机场、—重要的内河港—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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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装机容量《50万千瓦以上的火!力发电工程》装机容?量75万千瓦以【上的水力发电工程电!压,500千《伏以上的变电站【或者:换流工程;》
!(三)?大功率广播发射【台和电视台工程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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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大【中城市长途电话枢】纽的程控机》主体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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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五)?大中城?市重要的《供水、供气、供电】调度控制工程—;
! (:六,)基:本烈度8《度以:上,坚硬、中《硬场地80米以上或!者中软、软弱场地6!0米以上重要的【高层建筑;》
】。。 (:七)大中型水—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!的一级?挡水坝; 》
(!八)大型尾矿坝、】贮油:、,贮气、?贮存易?燃易爆、《。剧毒或者强腐蚀【性物质的设施—;,
】 (九)国家或者】省地震?行政:主管:部门与有关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!。同确定的其他—重,大建:设工程或者可能【发生严?重次生灾害的—建,设工程
第!八条 本规》定第七条范围以外】的建设?工程按照国家—颁布的地《震,烈度区?划图或者地震动【参,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!。设防要求进行抗震】设,防可以不进行专【门,的地震安全法—评价 ?
第九条 】按照本规定必须进行!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的建设工程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】或者设计应当包【括根据地震安—全性评价结果—所确定的抗震设防】要求并纳入基本【建设管?理程序不符合前【。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有!关部门不《得,批准立?项和开工
!第,十条 按《照本规定必须进行地!震安全性评价的【工程建设单位应【当委托具《备相应资质》证,的单:位承担地震》安,全性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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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承担】。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的单《位必须持有》国家或者省地震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核?发的地震安全—。性评价许可证书【。并按照证书》级别及?。。。。规定的范围从—事地震安全性—评价省外单位来本】省从事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的必须经省地震!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或,者建:设工程所在地的地、!州、市、县地震【工作主管部》。门进行资质》。验证和项目登记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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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二条 》承担地?震安全性评价—的单位必须严格【执行国家地震行政主!管部:门,制定的地震安—全性评价工作规范】地,震安全?性评价的《收费项目和》。收费:标准按照国家地震安!全性评价《。。。收费: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!不得擅自《增加收费项》目或:者提高?收费标准
!第十三条 》承担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单位》提出的评价》报告按照下》列规定申报评审【和审批
】 《(一)国家管—理的重大建设工程和!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!害的建设工程场地】的地震安全》性评价经省地震安】全性评审委员—会初审后报》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!员会评审其评审结】论由国务院地震【行政主?管部门审批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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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其!他建设工程场地【的地:震安全性评价由省地!震安全性评审—委员会评审其评审结!。论由省地震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 ?
第》十四条 建设单位】违反本?规定第七条、—第九条的规定不【进行地震安全性【评价或者不按照【根据地震安》全性评价结果—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!进行抗震设》防的:由省地震行》政主:管部门或者》县以上?地震工作主》管部门责令改—正处l万《。元以:上10?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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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无评价许可证书】或者超越证》书级别及规定的范】目从事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的其评价结【果无效由省地震行】政主管?部门:处警:告或:者1万元以上3【万元:以下:的,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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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六条 承—担,地震安全《性评价的单位违【反本:。规定第?十一:条、第?十二条?的,其评价结果》。无效:由省:地震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或者县以上地震工作!主管:部门处警告或者1】000元以上— l万元以下的罚款!。可,以取消其从事地震安!全性评?价资格
第!十七条 国家工作】人,员在:地震安全性》评价工?作中玩?忽,职守滥用职权徇【私舞弊构《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;—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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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《条 :本规定自发布—之日:。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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