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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七章 法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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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四:十,七条 建设单位】违反本?条例第?十一条规定未—申办安全受》监登记的主管—。部,门应当责令其—。停工限期补办—手续并处以已完成】工程造价百分之二】的罚款
! :第,。四十八条 —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!第十四条规定未采】取有效防护措施的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】其限期整《。改逾期?未,整改或者整改不合】格的可责令该工程】项目:停工直?至整:改合格并处以—三万: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!罚款;造成相邻【建筑物和设施损毁的!应当:赔偿损失《
第!四十九条 —设计单位违反本【条例第十《五条第一款规定【设计:文件不符合施工作】业安全要求而造成】伤亡事故的主管【部门可处以》设计费百分之五十】至一倍的罚款—;情节严重的—可核减其设》。计范围?、降:低设计资质等级直至!吊销设计资格证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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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十条 施工【企业: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六条规?定开工前不申请安】。全前提条件》审查或者审查不合】格而:擅自:开工的主管部门应当!责令该工程》项目停工并处—以三万?元,以上五万《元,以下:的,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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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?十一条 施工企业!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—定违章施工或—者施工安全》防护不符合标准的主!管部门应当责令【其限期整改;逾【。期未整改或者整改】不合:格的可责令》该工程项目停工并】处以三万元》以上五万元》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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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二条? 施工企业违反】本条:例第三十条》规定未向安监机【构,申请安全达标验收】或者验收不合—格,而继续施工的主【管部门应当责令其】限期整改;逾—期未:整改或者整改不【合格的可责令该工程!项目停工《一至:三天并?处以三万元以—上,五万元以《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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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五?十,三条 《建设单位或》者施工企业违反本条!例第三十三条—规定将施工场地挪作!他用:的主:管部门应当》。责令其限《期整改并处以五【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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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四条 施工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!十四、三十五、三十!六、三十《七、三十八》、三十九条》规定施工现》场不符合《安全标?准,的主管部门应当【责,令其限期《整改;逾期未整【改或者整改不合格】的可继续责令其限】期整改?并处以三万元—以上五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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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五》条 施工企业违】反,本条例规定有下【。列行为之《一的主管《部门应?当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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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? (一)发》生重伤一至二人【。的施工事故》的责令该工程项目】停工三至《五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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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发生四!级重:大事故的主管部【门应当责令该工程项!目停工七天暂扣【承建资格证书三十】日至六十《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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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(三)【发,生三级以上重—大事:故,的责令该工程项【目停工七天暂—扣承建资格》。证,书,六十日至九》十日并可依》法核减企业》经营范围、降低企】业资质等级一年;】。
【 : (四》)一:。年,内多:次发生?同,类,。事,故的责令该工程项目!停工十天暂扣—承,建资格证书六—十日至九十》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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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》(五)发生事故后隐!瞒不报、谎报、【破,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!当理由拒绝接受【调查、拒《绝提供有关情况和】资料的按本条—第,(四)?项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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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条! 对违《。反本条例规定的直接!责任人员主》管部门可视情节轻】重给予行政处分【。;构成?犯罪的由司法机关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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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七条— 主管《。部门或者《安监机构工作人员不!履行职责滥用职权】。、玩: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的有关部门应当!追究行政责》任;构成犯罪的【由司法机关》依法追?究刑事?责任:
— 第?五十八条 —当事人对区主管部门!作出的处罚决定不】。服,的可自接到》处罚决定书之—日起:。十五日内向市—主管部门申请—复,议;对市主》管部门的处罚—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!处,罚决定书之》日起十五《日内向市政府—。申请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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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】。事,人对:。市政府或者市主管部!门的:复议决?定不:服的可自接》到复议决定》书之日?。起十: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!诉当事人也可自接】到处罚决定》书之:日起十五日》内直接向人民法【院起诉 在【申请复议和起诉【期间当?事人应当执》行原行政《处罚决定《当事人逾期不申请】复议或者不起诉【又不执行《原行政处罚决定的】主管部门可以申请】人民法院强》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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