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》 第七】章 法《律责任 【 第四十七条— 建设单位违反本!条例:第十一条规定未【申办安?全受监登记的主【。。。。管,部门应当责令其停工!限期补办《手续并处以已—完成工程造价—百分之二的罚款【 : 《 :第四十八条 — 建设单位》违,反本条例第十四条】。规定未采取有效防护!措,施的主管部门应当】责,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!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!。的可责令该》工程项目《停,工直:至整改?合格并处《以三:万元以?上五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造成《相邻建筑《。物和:设施损毁的应—当赔偿损失 ! 第四十九条! 设计单位违反本!条例:第十五条第一款规】。定设计文件》不符合施工作业安】全,要求而造《。成伤:亡事故的主管部【门可:处以设计费百分之五!十至一倍的罚款;情!节,。严重的可核减其设计!范围、降低》设计资质《等级直?至吊销设《计资格?证书: 第!五,十条 施工企业违!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!规,定开工前不申—请安全前提条件【审查或者审查不【合格而?擅,自开工的主管部门】应当:责令该工程项—目,。停工并处以三万元以!上五万元以》下的罚款 ! 第五十一【条 : 施:工企业违《反,本条:例第二十七条规【定违章?施工或者《。施工安全防护—不,符合标准的主—管部门应当》责令其限期整—改;逾期未整改或者!整改不合格的可责】令该工程项目停工并!处以三万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!第五十二条 施】工企业?违反本条《例第三?。十,条规定未向安监【机构申请《安全达标验收或者验!收不合格而继续施工!的主管部门应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;!逾期未?整改或者整改不【。。合格的可责》令该工程项目停工一!至三天并处以—三万: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的罚:款 【 , 第:五十三条 》 建设?单位或者施》工企业违反本条【例第:三,十三条?规定将施工场—。地挪作他用的主管部!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!改并处以五万元【。。以,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! 】第五十四《条,。 , 施:工企业违反本条例】第三十四、三—十五、三十六、三十!七、三?十八、三十九条规定!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!标准的主管》部,门应当责令》其限期整改》;逾期?未,整改或者整》改不合格的可继续】责,令其限期整改并【处以三万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? : ? 第五十五条 【。 施工?企业违反《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主》管部:门应当给予处罚 !  【   (一)—。。发生重?伤一至二《人的施工事故的责】令该工程项目停【工三至五天; ! , ?。     (二】)发生?四级重大《事故的?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!工程项目停》工七天?暂扣承建资格证书】三,十日至六十日; 】 :  —   (三)发生】三级以上重大事故】。的责令该工程—项目停工七》天暂扣承建资格证书!。六十日至《九十:日,并可依法核减企业】经营范围、降低企业!资质等?。级,一年;? ?     !(四)一年内多【次发生同类事—故的责令该工程项目!停,工十天暂《扣承建资《格证书六十日—。至九十日《; ? ,    《    【  (五)发生事】故后隐?瞒不报?、谎:报、破坏事》故现场或《者无:正当:。理,由拒绝接受调查、拒!绝提供有关情况【和资料的按本条【第(四)《项规定处《罚 !第五十六条 对违!反本条?例规定的直接责任人!员主管部门》可视:情,节轻重给予》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由司法—机关依?法追究刑事》。责任 》 《 第五十七条— :主管部门或者安监】机构工?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滥!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弊的有!关部门应当追究行】政责任;构成—犯罪的由司法机关】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— 第》。五十八条《 当事人对区【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!决定:。不服的可自》。接到: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!五日内向市》主管部门申请复【议;对市主管部【门的处罚决定—不服的可自》接,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!十五:日内向市政府申【请复议 》 》     当—事人对市政府或者市!主管部?门的复议决》定不服的可自接【。。到复议决定书—。之日起十《五日内向人》民法院起《。诉当事人也可自【接到:处罚决定书》之日起十五》日内直接向人民法】院起诉 《 在申请复议和】起诉期间当事—。人应当执行原行政】处罚决定当事人逾】期,不申请复议或者不】起诉又?不执行?原行政处罚》决定的主管部门可以!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执行 !。。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