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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广州!市停车?场管理办法 】 广州市人民【。政,府令 第15号】。。。 :  :广州:市人民政府关—于修改〈广州市停车!场,。管理办法《〉的决定已经—2,008年10月23!日市政府第1—3届60《次常务会《议同意现《予发布自《发布之日起生—效 : 市:长 张广《宁 ? 二○○八—年十:二月十一日 广州!市人民政府关于【修改广州市停车场】管理办法的决—。定   广—州市人民政府决定】对广州市《停车场?管理办法作如下修】改 ?  :一、第四条》删除第?四,款第五款《修改为“《公,安、城市规划、建】设、市政、环—保、价?格、工商《、税: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!当按照?各自的?职责依法对停—车场实施监》督管理” 》   二、第九条】第一款修改为—“区、县级市—交通行政管》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!办法: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!。料之日起《。20个工作日内【作出是否批准的【决定对符合条件【的发给道路》运输经营许可证【及,统一:监制的营业性停车】场,标志;对不》予批准的应当向【申请人说明理由【” :   三《。、第十条修改为“营!业性机动《车停车场《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!实行政?府定价、政府—。指导:价、市场调节价三】种定价形《式 :   实行政—府定价、政府—指导价的停车—。场,的具体?范围和收费标准由市!价,格,行政管理部门依据】国家和省的有—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!布县级市《营业性机动车停【车,场的政府定》价或者政《。府指导价的标准【参,照市价?格行:政管理部门》确定的标准制定” !   四、第十【二条修改为》“,实,行政府?定价、政府指—导价的营《业性机动车停车场】。的经营者《应当凭营《业执照向停》车,。场所在?地的区、《县级市价格行政管】理,部门领?取,收费:证明” 》  五、第十三条第!(,三,),项修改为“》在停:。车场入?口显眼位置悬挂价格!行政管理《。部门核发的收—费证:明及其规定的—标,价牌并严格按照【标明价格收费;【”  《 六、第《十三条第(八)【项修改为“执行消】。防、环?保、人防等》有关管?理规定;《”   七、【第十七?条修:改,为“营业性机动车停!车场需要《合并、分立、迁【移、:改名、变更》。经营范围以及停业、!歇业:的,经营:者应当依照广东【省道路运输管理【条例第九条》。的规定到相》关行政管《理部门报批或者办】理有关手续并—应当:。到原核发《收费证明的价格部】门办理手续”—   《八、第十八条第【三款修改为“营业性!非机动车停车场需】要合并、分立—、迁移、改名、【变,更经营范围》以及停业、歇业【。的其经营者应当到】工商、税务》行政管理部门—办理登记、审批手续!。。并,到该停车场所在地】的区、县《级市交?通行:。政,管理部门《备案:”   九、第二!十条第(一)项修】改为“不按》。照,规定:使用市交通行—。政管理部门统一【监制:的营业性停》车场标志或者—统一:规定格?式的车辆《停放保管凭证的处以!警告或者50—。0元以上10—00元以下的—罚款;” 》   十、第二十三!条第二款修》改为“价格行政管】理部门负责》。对无:。收费证明《经营、不《实行明码《标价、不执》行政府定《价和政府指》导价的行为依—法进行查处” 】  十一、》第二十五《条修改为“》交通行政管理部门】和,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工作人员】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、《玩忽职守《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或!者所在单《位、上一级管理部门!依照管理《权限给予行》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” 【  本决定自—。发布之?日起施行  【 广州市《。。停车场管理办—法根据本决定—做相:应修改后重新公布】   (2003!年,5月1日广州—市人民政府令第【6号发布根》据20?08:年12月1》1日广州市人民【政府关于修》改,。〈广州市停车场管】理办法?〉,的,决定修订) 【。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!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!展加强停车》。场管理规范车—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!本办法 》第二条 本》办法所称停车场是】。指供各种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】停放的露天》或者室内停车场【所   》停车场分为营业性】停车场和《非营业?性停车?场营业性停车场【是指为?。车辆提?供有偿停《放保管服务的停【车场:;非营业性》。停车场是指》供车辆无《偿停放?的停车场 第三条! 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停车场的经—营和管?理适:用本办法 第四】条 市交《通行政管理部—门,。是本市各类》停车:。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!。责停车?场的行业《管理工作   区!、县级市交通行政】管理部门按照本办】法规定的职责负【。责本辖区内停车【场的管理工作  ! 市、区(》。县级市?)交通行《政管理?部门可以委》。托其所?属的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行》使本办法规》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!处,罚,权   》公安、城市规—划、建设、市政、】环保、价格、—工商、税务等—行政:管理部门应》。当按照各《自的职责依法对【停车:场,实施监督管》理 第五》条 鼓励单》位和个人在》本市:投资:建设为公众提供车】辆停放服务的停【车场建设者可以依】照本:办法规定收》。取停放?保管服务费》。 ,   投资》建设为公《众提供?。车辆:停放服?务的停车《场可: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!。市人民?政府另行《制定 《第六条 《停车场专项规—划应当根据城—市,总,。体规划、《城市道路交通专项】规,划和:城市建?设,发展的?需要进?行编制?。并根据本市发展【的实际?。情况:适时调?整   》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!城市规?划行: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!安机:关,、市交?通行政管理》部,门编制或者调整并】报市人民《政府审?批 ?第七条 拟》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!单位或者个人应当】先,经工商行政》管理部门核》准登记?凭营业执《照,。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!申领道路运输经营】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!。业,性机:动车停车场的经【营活动? , ,第八条 申请机动车!停车场道路运输【经营: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!体工:商户应当向该停车】场所在?地的区、《县级市交通》行,政管理部《门提交下列资—。。料   (一【),经营许可申请书;】 ,   (《二)场地使用—权证明(附列明停车!。场面积的四至图【)租用?他人:。场地:。的,应当提?供合法?有效的租《赁合:同临:时占用?城市道路设置停车】场的应当提供—市政管理部门核发的!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!;   (三【)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核发的营业执照; !。   (四》)场:内交通标志和标【线以及消防、环保等!符合:规定的批准文件; !   ?(五)具有》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!固定资产及》流,动资金的合法资信】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!明;   (六】)符合法律、—法,规、规章规》定的其?他条件?的证:明资料 第九条】。 区、?县级市交通行政管】理部门应当自—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!定的申请资》料之日起20个工作!日内:作出是否批准的【决定对符《。合,条件的发给道路【运输经营许可证及】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!车场:标志:;对不予批准的【应当:。向申请人说明理【由   》交通行政管理部【。门应当公布》审批的内容、程序】、条件、时限等并】定期:将道路运输经营【许,可证发放情况向公】安交通管理》部门通报 —第十:条 营业性》机动车停车场的停】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!政府定?价、政?府指导价《、市场?调节价?三,。种,定价形式 —  :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!指导价的停车场【的具体范围和收费】标准由?市价格行政管—理,部,。门依据国《家和省的有关—规定另行制定并公】布,。县级市营业性—机动车停车场的【政府定价或》者政府指导》价的标准参照—市价格行《政管理部《门确定的标》准制定? , 第十?一条 营业性停车场!应当明?码标价   【营业性机动车—停车场应《当使用市《价格行政管理—部门规定的标价牌标!价牌应当标明定价】类型、服务内—容、收费标准、计】费方式、免》费时限和对象、投】诉举报电话等县级】市营:业性机动《车停车场的》标,价,牌参:。照市:价格行?政管理部门规定【制作  》 营业性机动车停】车场对残疾》人专用机《动车的停放保—管服:务收费应当按照【市价格行政管—理部门的规》定减收或者》免收 ? 第:十二条? 实行政《府定价、政》。。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!动车:停车场?的经营者应当凭营】业执:照向停车场所—在地的区、县级【市价格行《。政管理部门领取收费!证明 ? 第:十三条 营业性停】车场:的经营者应当遵【。守下列规定   !(,一)按照经营—证、照核定的范围】、,地点:经营;  — (二)使用市交通!行,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!的营业?性停车场《标志和统一格式的车!辆,。停放保管凭》证,;, ,   (三)在停车!场入口显眼位置悬挂!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!发的:收,费证明及其规定的】。标价牌并严格—按照:标明价?格收费;《   (四)【依照税?收管理有关规—定,使用发?票; ?   (五)对进出!机,动车进行登记; !  (六)负—责场内设施的—维修、保《养、更新保持—场内交?通标志?、标:线清晰和《完整;   (七!)维护场内车辆停放!秩序和行驶秩序【。杜绝事故隐患防【。止车辆丢失、损【。。坏;   (八)!执行消防《。。、环保、人防—等有关?管理规定;》   (九—)公:。开管理制度公布交】通管理部门的投诉】电话;   【(十)按照交—通行政管理部—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!关,的经营统计》资料:;   》(十:一)遵守法律、法】规和其他规章有关】营业性停车》场管理的规定— 第十四条 【营业:性停车场的经—营者不?得有下列行为  ! (:一)扣押车辆停放】者,的证件?或者财物《;   》(,二)擅自改变停车】。场使用?功能未经批准利用】或者容纳他人利用停!车,场从事?旅客运输《、货物运输、—搬,运装:卸,、,运输服务和》机动车维修》等经营活动》;   》(三)涂改、转【。让、伪造有》关证照、《票据或者《使用涂改、转让、伪!造,的有关证照、票据;! :  :(四)无正当理【。由拒绝提供车—辆停放?保管:服,务;   (【五)法?律、法规《、规章禁止的其他行!为 第十五—条 :车辆停放者应当【遵守下列规》定,。   (》一)爱护停车设施;!   (》二):接受停?车场工作人员—的指挥?调度按照场》内交通标志、—标线有序《停泊车辆;   !(三)机动车—停车后?关,闭发:动机;   (四!)按照规定支—付车辆停放保管服】务费; 》  (五《)执行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的其他有关规】。。定 第《十六:条, 车辆停放者—可以向价格行政管】理部门投《诉或者?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!反本办?法规定的《收费行为《可,以向交通《。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!者,举报营业性停车【场,违反本办法规定【的其他经营行为交】通,。。行政管?理部门受理的被【投诉或者举报行【为应当由其》他行政管理部门查】。处的交通行政—。管理部门应当—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!关材料给《其他部门各有关行】政,管理部门应》当在接到有关—投诉或者举报材【料,。后及时依法处理 !  营?业性停车场的经营】者无正当理由不【。给付发票《的车辆停放者—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!放保管服《务费 第十七【条 营业性机动车】停,车,场需要合并、分立】、迁移?、,改名、变更经营【范围以及停业、歇】。业的经营者应当依】照广东省《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!九条的规定到—相关行?政管理部门报批【或者: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!到原:核发收费证明的【价格部门办》。理手续? 第十八》条 经营非机动【车,停车场的单位或【者,个人应当在取—得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?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!该停车场所在地的】区、县级市交—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! :  营业性》非机动车停车场【应当有必要的—防雨设备《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!的安全防范措施 】   营业性非【机动车停车场需【要合并?、分立、迁移—。、改名、变更—经营范围以》及停业、歇业的其经!营者应当到工商、】税务行政管》理部门?办理:登记、审批手续并】到该停车场所在【地的区、《县级市交通》行政管理《部门备案  【 营业性的摩—。。托车:专用停车场或者【摩托车与非机动车】混合停放的停—车场依?照本条第一款规【定,实,行备案管《理 ?第十九条 设立【或者撤销非营业【性停车场的单位【或者:个人应当到该—停,车,场,。所在地的区、—县级市交通行—政管理部门备案【   非营业【性机动车停车—场改为营业性—机动车停车场的【应当:按照本办法规定办】理有关登记、审批或!者备:案手续;未办手续的!不得收费 第二】十条 营业性停车】场经营者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》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!给予处罚《   (一)不按!照规定使用市—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!一监制?的营业性停车场标】志或者?统一:规定格式的》车辆停放《保,管凭证的处》以警告或者50【0元以上《10:00元以下》的罚款; 》   (《二)超越《道路运输《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!营范:。围从事其他》道路运输经》营活:动,或,者容纳他《人利用停车场进行旅!客运输、货物运输、!。搬运装卸、运—输服务和机动—车维修等经营—活动:的处以10》0,0元:以上3000元以】下的罚?款;  》。 ,(三)扣押车—辆停放者有关证【。件或者其他》。财物的?处以5?00元以《上1:。。00:0元以下的罚款;】。   《(,四)无正当理—由,拒绝提供车辆停【放保管服务的—处以警告或》。者100元以上5】0,0元以下的罚款【。。 第?二十:一条 营业性—。机动车停《车场:经营者未领取道路】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!经营或者未经交【通行:政管理部门批—准,。擅自合并、》分立、迁《移、改名、变更【经营范围、停—业、歇业的由—交通行政《管理部?门按照广《东省道路运输管【。理,条例:第五十九条第(【一)、?(三)项的规—定处理 》第二十二条 经营】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!设立非营业性停【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!定备案?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!门,处以警告或者—100元以上500!元以下的罚款— 第二十三条 停!车场的建设者或经营!者,违反公安、规—划、市政、环保、工!商、税务管理规定的!。由相关部门依法【处,。理;:构成:犯罪的移《送司:法机关追究刑事【责任  》 价格行政管—理,部门负责《对无收费证明经营】、不实行明码—标价、不执行政府】定价:和政府?指导价的行为依法进!行查:处 第二十四条】 营:业性停车场因为【保管不善造》成停放?车,辆丢失或者损—。毁的或者《因为交?通标志?、,标,线不:清,。晰、:不完整造成》交通事?故的应当依法—承担相应《的责任 《 ,  车辆停放者【不遵守?。停车:。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!。员指挥调度造成【停车场设施、设【备毁损或者交通【事故的应当依—。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】 第二十五条 交!通行政管理》部门和有关行政【管,理部门工作》人员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、】玩忽职守《的由:行政监察《。部,门或者所在单位【、上一级管》理部门依照管—理权限给予行政【。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。事责任 第二十六!条, 设:立和使用自动收费】停车设施的按—。照广州?市城市道路自—动收费停车》设施使?用管理试《行,办法执?。行 第二十—七条 危险品运【输,车,。辆的停放按照—国家和省的有关【规定执行 》 第二十八条 机】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!。的具体?技术经?济条件由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!依照本办法制定【并在本办《法实施之日前公布】   实行—政府定价和政府【。指导价?的机动车《停车场?的收费标准市、县级!市价格?行政管理《部门应当在本办法】公布之日起三—个,月内公布 》。 第二?十九条 本》办法自2003年6!月15日起实施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