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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广《州,市停车?场管理?办法 广州!市人民?政府令 》第15号   广!州市人民政》府关于?修改〈广州市—停,。车场管理办》法〉的决定》已经2008年【10月23》日市政府第13【。届60次常务会【议同意现《予发布自发布之【日起生效 市长】 张广?宁, ? 二○○八年十【二月十一日 广】州市人民政府关【于修:改广州市停》。车场:管理办法的决定【   广州市人】民政府决定对广州市!停车场管《理,。办法作如下修—改 ? , 一、?第四条删除第四【款第五款修改为【“,公安、城市》规划:、建设、市政—、环保、价格、工商!。、税务?等行政管理部—门,应当按照各》自的职责依法—对停车?。场实:施监督管理”—   二》、第九条第一款【修改:为“区?、县级市交通行政】管理部门应》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!条规:定的申请资料—之日起20个—工作日?内作出是《否批准的决定对【符合条件《的发给?道路运?输经营许《。可证及统一》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!标志;对不予批【准的应当向》申,请人说明理由”【 : , 三、第《十,条修:改,为“营业性》机动车?停车场的停放保管】服务收费《实,行政府定价》、政府指导价、市场!。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! ,  : 实行?政府定价、》。政府指导价的—停车场的具体—范围和收费标—准,由市价格行政管【理,部,门依:据国家和《省的有?关规定另行制定并】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!动车停车场的—政府定价《。或者政府指导—价,的标准参照市价格】。行政管理《。。部门确定的》标准制?定”:   四、第十】二条修改《为“实行《。政府定价《、政府指导价—的营业性《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!。者,应当凭营业执—照向停车《场所:在地的?。。区、县?级市价格行政管理】部门领取《收费证明”》 ,   五、第十三条!第(三)《项修改为“在停车场!入口:。显眼位置《悬挂: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!发的收费证》。明及其?规定的标价牌并严格!按照标明价格收费;!”   六—、第十三条第(【八,。)项修改为“执【行消防、《。环保、人防》等有关?管理规定《;”:   七、第十】七条修改《为“营业性机动车停!车场需要《合并、分立、迁【移,、,改名、变更经营【。范围以及停业、歇】。业的经营《者应当依照广东【省道路运《输,管,理条例第九条的规】。定到相关行》政管理部门报—批,或者办?理有关手《续并应当《到原:核,发收费证明的价格】部门办理手续”【 , ,  八?、,第十八条《。第三:。款修改?为“营业性非—机动:车停车场《需要合并、分立、】迁移、改名、—变更经营范围以及】。停业、歇业的—其经:营者应当《到工商、税》务行政管理》部门办?理,登记、审《批手续并到该停【车场所在地的区、】县,级市交通《行政管理部门备案”!   九》、第:二十条第(》一):项修改为《“不按照规定—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!部门统一《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!标志或者统一规定格!式的车辆停放保【管凭:证,的处以警告或者5】00:元以上1000元】以,下的罚款;” 【   十《、第二十《三条第二《款修改为“价格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!无收费证明经营【、不实?行,明码标价、不执行】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!价的行为依法进行】查处”?   十一—、第二十五条修改为!“交通行政管理【部,门和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?工作人员滥用—职权:、徇私舞《弊、玩忽职守的由行!政监察部门或者所在!单位、上一》级管理部门依—照管理?权限给予行政—处分;?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”  ! 本决定自发—布之日起施行—。   广州—。市停车场《管理办法根据本【决定做?相应修改后重新公】布   (200!3年:5月1日广州市人】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!根据200》8年12月》11日?广州市人民政府【关于修改《〈广州市停车场管理!。办法〉的决定修订】), 第一条 为了促!进本市?停车场的建》设和发展加》强停车场管理规范】。车辆停放保管—。服务制定本办法 !第二条 本办法【所称停?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!车和:非机动车停放的【露天或者室内—停车场?所   停车【场分为营业性—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!。车场营业性停车场】是指:为,车,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!服务的停车场;非营!业,。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!无偿停放的停车场】 第三《条 本?。市行政区域》内停车场的经营【和管理适用本办【法, 第四条》 市交通行政—管理部门是本—市各类停车场—的行政管理部门负】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!工作  》 区、县《。级市交?通行政管理部门按】照本办法规定的【职责负责《本辖区内停车场【的管理?工,作   市、区】(县级?市)交通行政—管,理部门?可以委托其》所属的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!定的监督管理—和,。行政:处罚权   公安!、城市规划、建设】、市政、环保—、价格、工商、税务!等行政管理部门应】当按:照各:。自的:职责依?。法对:停车场实施监—督管理 第—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!人在本市投》资建:设为公?众提供车《辆,停,放服:务的:停车:场,建设者可以》依照本办法规定【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!   投资建【设为公众提供车【。辆停放服务的—停车场可以享受的】优惠:政策由市人》民,政府另行制定 【 第六条 停车场专!项规划应当根据城】市总:体规划、城》市道:路交通专项规划和】城市建设《发展的?需要进?行编制并根》据本市发展的实【际情况适时》调整:   停车—场专项?规划由市城市—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!同,市公安机关、—市交通行政管—理部门编《制或者调整并报市】人民:政府审批《 :第七条? 拟经营机》动车停?车场的?单位或者《个人应?。当先经工商行政管】理部门核准登记凭】营业执?照向交通《行政:管理部门申》领道路运输经营许】可证后方《可从事营业性机动】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! 第八条 申【。。请机动车《停车场道《。路运输经营许可【。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!商,户应当向该停车场】所在地的区》、县:。级市交通行》政管理部门提交【下列:资料   (一)!经营许?。。可申请书;   !(,二)场地使用—权证明(附列明【停车场面《积的四?至图)租用他人场】地的应当《提供合?法有:效的:租赁合同临时占【用城市道路》。设置:停车场的《应当提供市政管理】部门核发的临时占】用道路许《可证;  — (三?)工商行《政,管理:部门核?发的营业执照—; ?  (四)场内交】通标志和《标线以?及消防、环保等符合!规,定的批准文件; 】   (五)具有】与其业务量相适应】的固定资产及流动】资金的?合法资信证明或【。者资金担保证明【;   (六)】符合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!明资料 第—九条 区、县级【市交通行政管理【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!法第八?条规定?的申请资《料,之日起20个工作】日内作出《是否批准的决—定对符合《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!经营许可《证及统?一监制的营业性【。停车场标志;对不予!。。批准的?应,当向申请人说明理】由   交—通行:政管理?。。部门应当公布审批】的内容、程序、【条件、时限等并【定期将道路运输【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!向公:安交通管理》部门通报 》 第十条 营业性机!动车停?车场的停放》。保管服务收费实行】政府定价、政府【指导价?、市场调《节价:三种定?价形式   实】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!导价的?停车:场的具体范围和【收费标准由市价格】行政管理部》门依据国家》和省的有关规—定另行制《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!。性机动车停车场【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!指导:价的标?准参照?。市价格行政管—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!定 第十》一条 营业性停【车场应当明码标价】   营业性机】动车停车场应当使】用市价格行政—管理部?门规定的标价牌标价!牌,应当标明定》价类型、服务内容】、收费标《准、计费《方式、免费时限和对!象、投诉《举,报电话等县级市【营业性机动》。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!照市:价格行政《管理部门规》定,制作   —营业性机动车停车】场对残疾人专—用机动车的》停放保管服务收费】应当按照《市价格行《政管:理部门的规定减收】或者:免收 第十二【条, ,实行政府定》价、政府《。指导价的《营业性机动》车停车?场,的经营者应当—凭营业执《照向停车场所—在地的区、县级【市价格行政》管,理部门领取收—费证明 第十【。三条 营业性—停车场的经营—者,应,当遵守下列规—定,   (一)按照!。经营证、照核定的】范,围、地点经营;【。   (二—)使用市交通—行,政,管理部?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!停,车,场标志和统一格式的!车辆停放《保管凭证; —。   (《三)在停《车场:入口:显眼位置悬挂价格】。行政管理部门—核发的收费证明及】其规定的标价牌【并,严,格按照标明》价格收费; —   (四)依照税!收管理有《关规定使《用发票;《。   (五—)对进出《机动车进行》登,。记;   (六】)负责场《内设施的维修—、,保,养、更新《保持场内交通—。标志:、标线清晰和完整;!。   (七)【维护: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!行驶秩序杜绝—事故:隐患防止车辆丢【失、损坏《;   (八)】执行:消防、环《保、人防等》有关管理规》定;  》 (九?)公开管理》制度公布交通管【理部门的投诉—电话;   (十!)按照交通行政【管理:部门的规《定如实?填报有关《的经营统《计资料;   】(十:一)遵守法律、法】规和其他规》章有关?。营,业性停车场管理的】规定 第十—四条 营业》性停:车场:的经营者《不得有下列行为【   (一)扣】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!。或者财物; 【  (二)擅自改】变停车场使用—功能:未经批准利用或者】容,纳他人利用停车场】从事旅客运输—、货物运输、—。搬,运装卸、运》输服务和机动车【维修等经营》活动;?   (三)【涂改、转让》、伪造有关证照、】票据或者使用涂改、!转让、伪造的有关】证照、票据;  ! (四)《无正:当理由?拒绝提供车辆—停放保管服务; !  (五)法律、法!规,、规章?禁止的?其他行为 第十】五,条 车辆停放者应】当遵:守下列规定 【  (一)》爱护停车设施; 】 ,  (二)接受停车!场,。工作人员的指挥调】度按照场内交—。通标志、标线有序停!泊车辆?;   (三)】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!动机;   (】四)按照《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!管服务费;   !(五)执行法律、】。法,规、:规章的其他》有关规?定 第十六—条 车辆停放者可】以,向价格行政管理【部门投?诉或者?举报: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!办法规定的收—费行为可《以向交通行政管理】部门投诉或者举报】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!办法规定《的其他经营行为交】通行政管理部门受】理的被投诉或者举】。报行为应当由其他】行政:管理部?门查:。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!门应:当及时通知或者转】交有关?材料给其他部门各】有关行?政管理部门应当【在,接到有关投》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!时依法处理》   《营,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!无正当?理由不给付》发票:的车辆停放者有权】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!管服务费 —第十七?条, 营业性机动车停车!场需要合并》、分立、《。迁移、改名、变更经!营范:。围以及停《业、歇?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!广东省?道路运输管理条【例第:九条的规定》到相关行政》。管理部?门报批或者办—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!原核发?收费:证明的价格部门办理!手续 ? 第十八条 经营非!机动车停车场的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!取得工商行》政管理部《门核发的营》业执照后《到该停?车场所在地的—区、县级市交—通行政管理部门【备案: :  营业性非机动】车停车场应当有【必要的?防雨设备《。具,有与其规模》相适应的安》。全防范?措施   —营业性非机动车【。停车:场需要合《并、分?立、迁移、改—。名、变更经营范围以!。及,停业、歇业》的其经?营者应当到工商、税!务行政管理部门【办理登记、审—批手续并到该停车场!所在地的区、县级市!交通行政管理—部门备案  【。 营业性《的摩:托车:专,用停车场或》者摩托?车与非机动》车混合?停,放的停车《场依照本条第一款】规定实行备案管理】 第十《九条: 设立或者撤销【非营业?性停: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!。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!地的区、县级—市交通行政管理部】门备:。案 ?  非营《业性机?动车停车场改—为营业?性,机动车停车》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!规定办?理有:关登:记、审批或》者备案手续;未【办,手续的不得收费 !第二十条 营业性停!车,场经营者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交【通行政管理》部门给?予处罚  — (一)不按照规定!使用市交通行政【。管理:部门统一监制的【。营业性停车》场标志或者统一规】定格式的《车辆停放保管—。凭,证的处以警告或【。者500元以上10!00元以下的罚款】;   (二)超!。越道路运输经营许】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!从事其他道》路运:。输,经营活动或》。。。者容纳他人利用【停车场进行旅客运输!、,货物运输、搬—运装卸、运输服【务和机动车维修【等经营活动》的处以100—0元以上30—0,0元以下《的罚款; 》   ?(三)扣《押车辆停放者有【关证件或者其—他财物的处》以500元以—上100《0元以下的罚款;】。  ? (四)无正当理】由拒绝提供车辆【停放保管服务的【处以警告《。或者100元—以上500元以【下的罚款 第二十!一条 营业性—机动车停车场—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!输经营许可》。证擅自经营》或者未经《交通行?政管理部《门批准擅自合并、分!立、迁移、》改名、?变更:经营范围、停业、】歇业的由交》通行:政管理部门》。按照广东《省道路运《输管理条例第—五十九条第(一)、!(三)项的规—定,处理 第二十二条! 经营非《机,动车停车《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!停车场?不按照本办法规【定备案的由交通行】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!或者100元—以上50《0元以下的罚款 】 第二十三》条 停车场的建设】者或经营《者违:反,公安:、,规划、市《政、:环保、工商、税【。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!部,门依法处《理;构成犯罪的移】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!责任:  ? 价:格行政管理部门【。负责对无收费证明】经营、不实》行明码标价、—不执行政《。府定价?和,政府:指导价的行为—依法进?行查处 》第二十?四条 营业性停【车场因为保管不【善造成停放车辆【丢失或者损毁—的,或者:因为交通《标志、标线不清【晰,、不完整造成交通】事故:的应当?依,法承:担相应的责》任   》车辆停放者不遵【守停车场管理—制度和工作人—员指挥调《度造成停车场设【施、设备毁损或【者交通事故的应【当依法?承担相应的责任【 第二十五条 】交,通行政管理部门和】。有,关行政管理》部门工?作人员滥《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、玩《忽职守的由行政【监,察部:。。门或者所在单位、】上一级管理部门依照!管理权限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:事责:任 第二十六条】 设立和使用自【动收费停车》设施的按照》。广州市城市道路【自,动收费停车设—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!执行 第二十七条! 危险?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!照国家?和,省的有关规》定执行 第二【。十八条? 机动车停车场经】营许可的具体技术】经济条件《由市交通行政管【理部门依照本办法】制定并在《本办法实《施之日前公》布   》实行政府定》价和政府指导价的】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!标准市、县级市价】。格行政管《理部门应当》在本办?。法公布之《日起三个月》内公布 》第二十九条 —本办法?自2003年6月1!5日起实施》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