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淮?南市农村饮》水安全工程》运行管理办》法,(试行) !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!村,饮水安全工》程的正常运行—确保工程有人管【、有人?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!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《 ,。第二条 《。本,办法:适用于全市》范围:内2005年以来兴!建的农?。村,饮水安全深井工程(!不含城市自来水管网!延伸工程) 第三!条 农村《。饮水安全工程—运行管理实行—县,(区)人民政—府,。负责制县(区)级】水,利部:门负:责,工程建设验收合格】。后移交?工程:所,在地:乡(:镇):人民政府管理乡【(镇)人民》政府可成立供水【。管理站或者委托相关!站、:所管理每处》工程可由所在村【委会成立管理小组】明确责任人落实责】任,制  —    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:是农村?饮水安全工程的行】业管:理部门负责对实施】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!;财政部门负责农村!供水工程运行—管理维护资金的筹集!、管理和监督;卫生!。部门负?责农村供《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!。管工作建立和完【。善农村饮用水—水质监测网络—;环保部门负—责饮用水水源—地的环境保》护和污染防治;审计!部门负责对》维,护资金?的管理和使用—进行:审计监督;物价部门!负责供?。水水价的核》定和监管《;电力部门》提供可靠电力保【。障落实最《优惠电价 第四】条 市、《县(:区):两,级财政建立》农村饮水安全工【。程运行维护资—金列入财政预算主】要包括下列内—容   【 ,  (一)人员【经费每处《工程按照1名专管员!。和3名收费》员专管员每人每【年20?00:元,、收费员《每人每?年1000元标【准执行 —      —(二)维修经费综合!考虑工程《投资形成固定资产】数额和设备折旧因】素每:。处工:程按:照工:程规模?在200《0人以下的》每年5万元、200!0,人以上的每》年7万元维》修经费标准》。执行 第》五条 市、县(区】)两级财政》按55比例》筹集维护资金—县(区?。)农村饮水安全工程!建设节余资金—可纳:入维护资金县(【区)财政部门按照专!款专用、专户专帐、!统筹使用的》原则制定具》体管理使用细则负责!维护资金日常管理】和监督 》第六条 农村供【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!按照“?鼓励使用、减—轻负担”的原则实】行基本水费》和计:量水费相结》合的水价制》。度基本水费每户每】月,5元基本水量每【户每月4吨》(县(区)人民政府!统一制?定,本辖区内的基本【。水费、?基本水量基本水费】不得超过《每户每月5元基本】水量:不得低?。于每户每《月4吨?)超出部《分实行计量收费由乡!。(镇)人民政府提出!收费标?准申请县(区)物价!部门在15个工【作日内进行》核准水费由工—程管理单位(或者】。。小组)?。负责收取收取的水】费主要用于工程运行!产,生的电费节》余部分可《以,用于工程维护和管理!人员的奖励 — 第七?条 县(区)水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为工程的《运行维修提供技【术指导?。。乡(镇?)管理单位应当制】。定和完善内部管理】规,章制度明确专—。管员、收费员的职】责定期对水量、【水费、维护费的【管理和使用情况进】行公示?接受用水户和—社会:监督 第八条【。。 农村饮水安全工】程是以政府投—资为主兴建的集中】供,水工程产权归国家】所有由乡(》镇)人?民政府?负责管理在不改【变基本用途》的前:提,下鼓励采取租赁、】承包:、特许经《营等形式《进行市场化》经营通过B》O,T等市场化模式建设!的农村饮《水安全工程在明确】国,有资产投资总额和占!有比:例后由工程所在【地县(区)人民【政府:或者其授权》。的,。单位与投资者签【订供水协《议 第九条 农村!饮水安全工程—运行:率纳入全市民生工程!单项考核《内容:县(区)人民政【府应当对乡》(镇)农《。村饮水安全工程【运行管理情况进【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!予以奖惩对》作出显著《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!各,级人民政府给—予表彰和奖》励, 第十条》 供水管理人员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的视其情节由有】关部门或者管理单】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】、,解聘直至依法追究】法律责任造成损【失的依法《赔,偿 ?  ?   ? (一)擅离岗【位无:故停水断水的—;,      !(二:)玩忽职守违章操作!致使设备《损,坏造:成经济损失》的;   】 ,  (三)贪污挪】用水费或者有—其他以权谋私行为的!; 《     》 (四)监管—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! 第十一条 私自!接,水窃水?。毁坏供?水设备设《施造成损失的—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情节严重的依【法追究法律》责任 第》十二条? 县(区)》人,民政府可以根—据本办法制定—本区域内农》村饮水安全》工程运行管理—实施细则 第十】三条 本办》法由市水《利局负?责解释 第—十四条? 本:办法自201—1年元?月,1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