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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!工,程运行?管理办法(试—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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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了保证农》村,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!运行确保工程有人管!、有人用充》分发挥工程效—益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: ,本办法?适用于全市范围内】2005年》以来兴建的农村饮】水安全深井工程(不!含城:市自:来水管网延》伸工程)
第三】。条 农?村饮水安全工—程运行管理》实行县(区)人民】政府负责制县(区)!级水利部《门负责工程建设【验收合格后》移交工程所在—地乡(?镇):人民政府管理乡(镇!),人民政府可成—立供水管《理站或者委托相关】站、所?管理每处工程—可由所在村委会成】立管理小组明确责】任人落实《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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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是,。农村:饮水安全《工程的行业管理【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!进行指导和监督;】财政部门负责农【村供水工《程运行?管理维护资金的筹】集、管理和》监,。督,;卫生部门负责农】村供:水,卫生监督和水质监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】农村饮?用水水质监测—网络;环保部门负】责饮用?。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!和污染防治;—审计部门负责对【。维护资金的》管理和使用进行审】。计监督;《物价部门负责供水水!价的核定和监管【;电力?部门提供《。可靠电力保障落实最!优惠电价《
第四《条 :市、县(区)两【级财政?建立农村饮水—安全工?程,运行维护资金—列入财政预算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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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)【人员:经费每处工》程按照1名》专,管员和3名收费员专!管员每人《每年2000元【、收费?。员每人每年10【00元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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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维】修,经,费综:合考虑工程投资【形成固定《资产:数,额和设备《折旧因素《每,处工程按照工程规模!在200《0人以下的每年【5万元、200【0人以上的每年【7万元维修经费标准!执,。行
?第五条 市》、县:(,区)两级《财政:按5:5比例筹集》维护资金县(—区):。农村饮?水安全工程》建设节余资金可纳】入维护资金县(区)!财政部门按照专【款专:。用、专?户专帐、统筹使用】的原则制定》具体管理使用细则负!。责维护?资金日常管理和【监督
《第六条 农》村供水工程实行【有,偿供水按照“鼓【励使用、减轻负担”!的原则?实行基本水费和计量!水费相结合的—水价制度基》本水费每户每月5】元基本水量每—户每月4吨(县(区!)人民政府统一【。制定本辖区》内的基本水费、基本!水量基本水费—不得超过每户每月5!元基本?水,量不得低于》每,户每月4吨》)超出部分实行计量!收费由乡(》镇)人民政府提【出收费标准申—请县:(区)物价》部门在1《5个工作日》内进行核准水费由】工程管理《单位(或者小组)负!责收取收取的—水费主要用》于工程?运行产生的电费节】余部分?可以用于工程维【护和管理《人员的奖励
第】七条 ?县,(,区):水行:政主:管部门?负责为工程》的运行?维,修提供技术指导乡(!镇)管理单位—应当制定和完善内】部管理规《章,制,度,明,确专管员、收费【员的职责定期—。对,水量、?水费、维护费的【管理和使《用情况进行公示【接受用水《。户和社会监》督
第八条 【农村饮水安全—工程是以政府—投资为主兴建—的集中供水工—程产权归国家所【有由乡(《镇)人民政府负责】管理:在不改变基》本用途?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租!赁、承包、特许经营!。等形式?进行市场化经营通过!BOT等市场化模】式,建,设的农?村,饮水安全工程—在,。明确国有资产投【资总额和占有比【例后:由工程所在地县【(区)?人民政府或者其授】权的单位《与投资者签订供水】协议:。
第九条》 农村饮水》安全工?程运行率纳入全市民!生,工程单项考核—内容县(区)人【民政府?应当对乡(镇)农村!饮水安全工》程运行?管理情况进行考【。。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!奖惩对作出显著成】绩的单位和个—人由各级人民—政府:给予表彰和奖励【
第?。十条 供《水管理人员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!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!者管理单位》分别给予批评—教育、解《聘直至依《法,追究法律《责任造成损失—的依法赔偿
! 》(一)擅离岗位无】故停水断水》的;
】 (二)玩忽职!守违章操《作致使设备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】的;
【 (》三)贪污挪用—水费或者有其他以权!谋私行为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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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监》管,不力酿成严重后【果的
第十—一条 私自》接水窃水毁坏—供水设备设》。施造成损失的依【。法承:。。担赔偿责任情节严】重的依法追》究法律责《任
第十二条 县!。(,区)人民政》府,可以:根据本办法制定本】区域内农村饮—水安全工程运行【管,理实施细则》
第?十三条 本办法由】市水利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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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本办法!自2:011年《元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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