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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淮南市闲置土地!处置办法
【
《 淮《南,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!已经2?010年《1月27日市—人民政府第40次常!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公布?之日起施行
】
市长 曹勇—
二》○一○?年一月二十》九日
】。淮南市闲置土地处置!办法
【 第一条 为【。有效处置闲置—土地:促进节约《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!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房地产管理法和】安,徽,。省实:施〈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土地管理】法〉办法等法律、】。法,。规结:合本市实际》制,定本办?法
》
第二条 】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。市行政区域》内国有闲置土地的认!定和处置
】
第》三条:。 闲置土地处置应!当符:合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和城市总体【规划:遵循以用为先、【。依法处置《、分类处理》、集约利用的原则】
】第四条 市、县】人民政?府统一领导》。闲置土地处置—工作批准《闲置土地《方案协调、处理【。闲置土地处置中【的重:大问题
— —国,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具体负责闲置土地】的认定?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!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!案
— 发展改革】、城乡规划、建设、!监察、?财政、?房,。地产、环境保护、】土地储?备等有关部门和各开!发(园)区管理【。机构:应当在各自》职责范围内共同【做好闲置土》地的认?定与处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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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国土《资源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加,强闲置?土地的监督检—查工作建立》。闲置土地档案—及时公布闲置土地】情况:跟踪:。监督闲置土》地利用情况
】 , 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《部,门应当会同发展【改革、城乡》规划、?建设、监察、—财政、?房,地产、环境保护、土!地,储备、?人,民银行?等部门及各开发(】园):区管理机构建立闲】置土地信《息共享机制》
— 第六条 国】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拟定的土—地使用权招拍—挂文件、与土地【使,用权人签《。订,的土地出让合同【开发(园)区管【理机构与《投资者?签订的?招商引资协议应【当,就,项目:开竣工?。时间、规划条件【、投资强《。度、投?产时间、《收益:等内容及违约责任】作出:具体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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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国!有建设?用地使用权》。出让:公告和?出让:合同必须载明闲【置土地的《处置方式、增值地价!收取标?准及违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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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,条 ?各级:政府及有关部门【应当依法履行合同、!协议约定的义务因】未履行合同、—协议约定的义务【。或者违法行政—行,为造成项《目动工迟延的对负】有责任?的领导人员和—直接:责任:人员根据情》节轻重?依,。法,追究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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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第九条 符合!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建设用地认定为【闲置:土地
! ,。 (:一)未经原批准【。用地的人民政府【同意:,超过国有土地使用!权出让合同约—定,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!定书规定的期限【满一年未《动工开发建设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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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)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《让合:同未约定《。或者国有土地划拨】决定书未规》。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!自,国有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】同生效或者建设用】地,批准书颁《发之:日起满?一,年未动?工开发建设的;
】
, (三!)已:动工开发《建设但?开发建?设面积占应》动工开发建设总面】积,不足三分之一且【未经批准中止—开发建设连续满一】年的;
【。 (四)】已动工开发建设但】已投资额占》总投资额不足25】%且未经批准中止开!发建:设连续满《一年:的;
【 (五)法律!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情《形,
《
第十条【 国有土地—使用权?出让:合同:约定或者国》有土地划拨决定书】规定分期开发的【按分:期开发的范围核【定,闲置土地面积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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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 因不可抗】力、:政府及有《关部门?。的行为或者动工开】发必需?的前期工作》(不含土地使用【权人应承《担,。的工作?)造成动工迟延的】经,审查:属实该期间不计入土!地闲置时间
! :。 , 政府及》其有关?部门造?成土地使用》权人:动,。工迟延的行为—包括下列情形
【
【 (:一)因规划变更政府!及其有关部门暂【停审批造《成的;
》 《 , (?二):国,有土: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!定由政府完成拆迁或!者,修建:基,础设施工程但政府未!按约定完成致—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!发建设条件的;
】
: 《 :(三)因土》地权属?争议致使无法动工开!。发建设的;
【 (】四)政府或者—有关: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批!。职责造成的
【 有】。前款所列情》形之一的《土地使用权》人应当提供政府【或者有关部门的【书面证明材》料
!第十二条 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部门在】调查闲置土》地时土地《使用:权人应?。当,就土地的《利用情况作出—说明并按要求提供】经批准的规》划、已完成投资额】的证明和土地他【项,。权利情况等相—关证据和《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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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— 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?认定闲置土地应当】制,作闲:置,土地认定书送—达土地使用》。权人:;,闲置土地设立—抵押权的《同时抄?送抵押权人;闲【置土地因涉案正【由人民法《院审理或者执行中】的闲置土《地认定书同时抄【送负责审《理此案的人民法【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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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
? 第十?四条 ? 土地闲置不满一年!的土地?使用权?。人可以?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!置
》 (—一):。与,国土资源《行政主管部门—签订补充《协议重新《约定动工、竣—工期限和违约责任】(房地?产用地的《土地使用《权人还?应,当按土地价款—的5%缴纳履约保】证金)未按期动工】、,竣,。工的按照约定—。无,偿收回土地使用权】(房:地产:。用地履约保证金不】予返还);
【 — ,(二)?申请:。由政:府协议收回土地【使用权?
: 土】地使:用权人收到闲置土】地认定书后》5日内?未选择处置方式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出!。让合同的约定追【究其违约责任
【
《
: ,第十五条 土地】闲置满一《。年不:满两年的在缴纳土】地闲:置费:(按出让《或划拨土《地价款的2》0%缴纳)后土地使!用权:人,。可以:选择:下列方式进行处置】
】 (一)与》国土资源行》政主管?部门签订补充协议重!新约:定,动工、竣工期—限和违约《责任(房地产用地的!土地:使用:权人:还,应当:按土地价《。款的5%缴》纳履约保证金)【。。未按期动工、竣工的!。。按照约?定无偿收回土地使】用权:(房地产用地—履,约保证金不》予返还);
】 —(二)申请由政【府协议收回土地使用!权
】 土地使用权人接!到闲置土地认—定书后5日内未【选择处置方式的国】土,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土》地出让?合同的?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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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— 未动工开发建【。设土地闲置》满两年的《由市:、县人民政府依法】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!
》 《。已,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!置满两年《的在缴纳土》地闲置费(房地产项!目,还应当缴纳增—值地价即《该宗土?地现:行评估?地价与原出让地【价的差?价)后土地使—用权人可以》选,择下列方式》进行处置:》
【 , ,(一)与国土资【源行政主管部门签】。订补充?协议重新《约定动?工、:竣工期限《和,违约责任未按期动工!、竣工的《按,照约定无偿收回【土地使用权;
【
: 《 (二)申请由政!府协议收《回土:地使用?权
【 土地使用【权人:接到闲?置土地认定书后5日!内未按照前款规【定选择处置方式的】依法无偿收回土地】使,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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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土地【使用权?人应当在规定的期】限内缴纳《土,地闲置费《和增:值地价;《拒不缴纳的由国【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!民法:院强:制执行
! 第十七》条 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根据节?约集约用地的原【则结合土地》使,用权人选择》的闲置土地处置方】式拟定闲《置土地处置方案经批!准后实施
— — 闲置?土地设有抵押权【或者被司《法机关采《取查封?等限制土地权利【措施的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书面通知相】关抵押权人参与闲】置土地?处,置方案的拟定工作并!征求有关司法机【关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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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土地使用!权人与国土资源【行政主管部》门签订补充协议重新!约定的?动工限期《。为土地闲置不满一年!的自处置方》案批准?之日起不得超过【一年:;土:地闲置满一》年不满两《年的自处《置方案批《准之日起不得超【过6个月;土地闲】置满两年的自—处置:方案批准之日起不得!超过3个月》
《
第十—九条: 土地使用权【人与政府协议收回】闲置土地的》土地:补偿标准为土地【使用权人取得土【地,使,用权时支付的土地】价款
— 《 依法收回闲—置土地?对土地使用权人依规!划经批准建设的【地上建筑物》按审计的重置价格给!予相应补偿
!。 ? 依法《收回的?闲置土地《纳入政府土地储备】按照规划要求—确,定土地用途及土地使!用条:件,。后,。依法重?新,确定使用权人—
: ? : 新建项目—。在,。选址时应当尽量【利用依法收回的闲】。置土地
】
第《二十条 因不可】抗力、政府及有关部!门的行为造成土【。地闲置的国土—资源行政《主管:部门可与土地使用】权人协商《采取下列《方式处置
— 》 (一)延—长开发建设时间【但最长不得超过一】年;
! (二)减少【供地面积《退还相?应比:例的:土地:取得成本《和前:期开发建设投—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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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三):安排临?时使用待原》项目具备开》发建设条件重新批】准开发建设;
】 —。 (四?)政府为《。土地使用权》人置换其他》等,价闲:置土:地或者现有用地进】行开发建设;—
【 (五)政府将土!地收:回确定?。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对!原建设?项目继续开发—建设并对原》土地:使用权人予以—补偿;或者》在土地使《用权人需《要使:用土地时《政府供应与其交还土!地等价的《土地
】 因政府及有】关部门的行为造成】土地闲置的有—关县、区、开发(园!)区、政府部门【应当逐项确》定责任单位》和责任人员明确【整改解决措施和办】理时限主要负责【人,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国!。土资源行政主—管部门、监》察机关应当确定专】人对整改《事项进行督办
【
第二!十一:条 依法无—偿,收,回闲置?土地使用《权的国土《资源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按下列程序进!行
》 ? , ,(一)调查立案【国土资源《。行政主管部门向【。涉嫌闲置土地的使用!权人发出《书面调查通知收集】相关证据《材,料对土地使》用权人进行询问并】对闲置土《地情况?进行调查、勘—测;
! (二)告知与听!证向土地使》用权人下达闲置【土地认定书、收【。回国:有,土地使用权告—知书并告知陈—述、申?辩和申请听》证的权?利;闲置土地设【有抵押权的应—当,通知抵押《权人土地使用—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!在,收到书面通》知之日起3日—内提出书面申请【;
【 (《三):。决定报经批准后【国土资源《行政主管部门—下达收?回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决,定书;
【 (四)】送达与执行收回国有!。土地使用权》决定书?自,作出之日起》3日:内送达?土,地使用权人闲置【土地设有《抵,。押权的同时抄送抵】押权人国土资源行政!。主管:部门撤销建》设,。用地批?准,书或者终止国有土】地使用?权出让合同》的应当注销土地登记!和土地证《书向社会公告—。并书面?通知发展《改革、城《乡规划、建》设、房地产等有关部!门撤销相关批—准,文件
! 第二?十二条 被无偿】收回闲置土地—的土地?使用:权人应当自收—。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!。。定书送达之日起30!日之内到国》土资源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办理注销土地登记!手续交回土地证【书逾期不办》理土地注销登记手】续,、不:交回土地使用证【书,。的由国土资》源行政?主管部门向社会【公告:。直接注销土地—登,记,和土地使用证书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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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—被认定的闲》置土地在依法—。处置前国《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不得?办理土地使》用权转让、抵押、出!租手续
》 , 《 :。被认定有《闲置土地的土地【使用权?人在闲置土地依法】处置前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不再—受理其新建》项目用地申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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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】 本办法中有关用!语的含义
】 (一【)动工开发建设是指!已领取施《工许可证并已实施】主体工程基础部分】施工;
【 《 (:二)应动工开—发建设总《面,积是指土《地使用权《人按土?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】或者:划拨:决定书约《定和规?划条件应当在规定时!间内完成开》发,建设的建筑》面积;
】 (三)【开发建?设的面积是指应【动工开发《建设总?。面积中土地使用权人!已进行实际投资开】发,建设的建筑面—。积;
《。。 【(四)总《投资额是指土地使用!。权人直?。接投入用于土—地开发建设的资金】总额不?包括取得土地—使用权的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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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,(五)已《。投资额?是指土地使》用权人已《直接投入用于—。土地开发建》设的资金总额;
! (六!)中止开发建设是】指已动工后停—止建设中《止开:发建设?的连续时间依照【施工许?可证认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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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因行政区!划调整存在遗留问题!和城区工《业企业退城进园【产生的国《有,闲置土地按照市人】民政府有关规定处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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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六条— 本办法自公布】之日起?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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