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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合肥】市勘察设计市场【管理规定 》 【   第一条【 为了进一步开】放、:完善和发展本—市勘察设计》市场规?范市场?行为创造平等—竞,争的环境结合合肥】地区工程《勘察:设计市场的情—况制定本《规定 《  第二条 — 凡在?本市行政区域—内(含三县)—从事工程勘察设【。计的单位必须执行】本规定  —。 第三条 —合肥市建《设委:员会:(,。以下简?称市:建委)是本》。市工程勘察设计【市场管理的行政主管!部门:计,委、工商、财政、】物价、税务》、,规划等部门应密切配!合共同做好合肥地区!勘察:设计市场管理—。工作   第【四条 凡在—。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!工,程,勘,察、设计任务的【单位必须持有—建设部统一印制、有!发证:权的: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!。。证,书、工程设》。计证书、《专项:工程设计证书工【程勘察设计单—位收费必须持—有收费许《可证、企《业法:人营业执照  】。 第五条 —凡,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!格的申?请晋升?资质等级均需—报市建委审查—   合》肥,地区:的工程勘察设计单】位在:取,得有效证书后应【及时到?市建委登记备案市】建委每两年进行【。一,次验资核查工作【并统一向社》。会公布 《   外地及境外】勘察设计机构来合】肥地区承《接工程?勘,察设计任务应持资格!证明的所有要—承接项目的》有关资料到市建委输!备案及?。资,格审查手续》。经批准后方可承接】任务   第六】条 ?甲、乙?级勘察设《计单位可将部门勘察!设计任?务分:包给:其,他持相应行业、级别!工程:勘察设计证书的单】位承担但双方应【签订分包《。合,同;勘察设》计单位可聘用—非持证单位的工【。程技术人员》从事勘察设计工作】(聘:用合同报市》建委备案)由—发包或用人》单位对整个勘察【设计项目的技术、】质量负责勘察设计】。单位聘用外单—位的在职人员从事】勘察设计工作须与】该单位签订合同 】 ,  第七条 【合肥地?。。区,的工程项目其—勘察设计成果—必须加?盖由市建《委监制的“勘察设】计,成果专用章”否则视!。为无效成果   !第八:条 工程》勘察设计《单位不得擅自超越】勘察设计证书规定的!等级、?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!。计任务(方案设计】阶段可不受单位资】质等级限《制);不得》私自拉其《他单位?。在职:人员从事《勘察设计;不得出卖!或出借资格证书、】图签、?勘察:设计成果专用章【禁止无证《单位或个人承—接工程勘察》设计任务《   第九条 !设计文件选》用的建筑材料、建】筑构配件和设备【应注明其《规格、型号》、性能等技术—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!符合国家规定—的标准但《不得:。指定生产厂家不得私!自收取、私》分,生产厂家和企—业的佣金、》回扣:   第》十条 勘》察,设计:单位:在,完成上级《核,定,的生产能力指标【和重点建设项—目、指令《。性勘察设计任务的】前提:下可以组《织本单位《的职工从《事业:。余勘察?设计但应遵守下列】规定   ㈠勘察!设计单位超》过行业主管部门【核定基数的》。收入作?。为业:余设:计收入(实行—技术:经济:。。承包:责任制单位的—基数由?发包方、承包方【共同:商定:)业余设《计收入的20%由单!位统:筹,分配给?职工个?人并按规定缴纳【个人所得《税,业余设计收支—应纳入财《务统一核《算   ㈡各勘】察设计单位提取【业余设计报》酬后盈余(税—利)不得低》于与主管部门—签,。订,的技术经济承包合】同的考核基》。数;:亏损勘察设计单位】一律不得提取业余】设,计报:酬   ㈢若【发,展重大勘《察设计质量事故【。并造成严《。重损:失时扣减该》单位:当年应提业余—设计报酬的3—0%   —㈣,业余设计指》标,申报手续由市建【委每年?分两:次审批并《抄送市财政》、,税务、建行等—部门  》 第:十,一条 凡在—合肥地?区承: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!的单位必须》与委托方签》订工程勘察》设,计合同并《统一使用由》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!政管理局核定—的建设工程勘察【合同建?设工程设计》合同文本《。合同应报《市建委审查》备案并接《受工商行《政管理部门的监【。督管理属外地来肥】的勘察设《计机构应《当按勘察设》计费用的5%缴【纳质量保证金—该项保证金在—工程竣工《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!   第》十二条 勘察设】计单位不得用不正】当的经营手段—招揽勘察设计任务设!计收费除中》小学等特殊情—。。况经市建委》审批后可给予适【当优惠外其它项目一!律,。按国家规定的—标准收费随意压低或!提高设计费用的其压!。低,或提:。高部分全部没收上】交市财政由责任【方承担后果  】 第十?三条 ? 符合下《列,。条件之一的工程勘】察设计项《目均须实行招标【。。投,标择优选取勘察设计!单位  》 ㈠收费标准属于】特级、一《级的民用《建筑;   ㈡】新开发的《小区和?5公顷(含5公顷)!。。以上的旧城造片【;  《 ㈢城市主干道、】大型桥梁、》主体交叉桥、地【下铁道、隧》道工程、大》型供:水、排水工程及其】他重要市政工—程,;   ㈣市(含!市)以?上重点工业、—。农业、交通》。、,。水利、电力等工程项!目   第十四】条, 凡属招标规定范!围内的工程项目【其建设单《。位必须到市建—委登记认真填—写招标项《目登记表并按—招投标规《定程序(具体程【序另定)开展工作】 :  符合招标—。范围:因故不能《。进行招标的工程项】目须:到市建委办理免招】标,手续经同《意后方可免于招【标   》第十五条 》 市建委应组织人】员对工?程勘:察、设?计,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!进,行,评估对工程》地质勘察《报,。告和施工图进—行审查对质量优秀单!位给予表彰对粗制】滥造、质量低劣单】位给:予批:评、处?理,。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奖!。惩结:果   第—。十,六条 条 —。 勘察设计单位和建!设单位必《须严格按基建程序和!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!条件进行规》划设计和建设对【其大:中,型建:设项:目按管理权限分阶】段进行审查凡无【规,划,部门提供的规—划,条件和?有权部?门批准的项目文件勘!察、设?计单位不得承接任务!凡未按基建程序输】的建:设项目规《划部门不《得发建设《工程许可证、建设】管理部?。门不得发施工许【可,证、银行不得付【款造成的《。损失由责任》方承担   第十!七,条, , ,对于外商独》资、合资项目、【。大型公共建筑、技术!难度大的《工程项目《可以邀请国际知名的!设计机构与中方设】计单位合《。作设计?;一般的工业—与,民用:。建,筑、:国内技术力》量可以胜《任,的工程项目仍应以】国内设计单位承担 !。   境外》设,。计机:。构来合肥地》区承接设计任—务必须事先将其设计!资,格证:明文件和中译本【送市建委审查经同】意后:方可承接工程设计】任务:且必须与合肥地区持!。甲级证书的》。设计单位合作设计 !   第十八条 !境外设?计机构在《合肥地区承》接,设计任务必须遵守我!国的法律《、法规严格执行【我国现行设计—规范和本市的—有关规定并对其提交!的设计?成果承担责任—   境外—设计机构《必须依靠自己的力】量来完?成,设计任务不允许私】拉国内?在职人员从事设计】。工,作违者?将取消其《在合肥地《区承接任务的资格】 :  第十九条 根!据建设部、》财政部〖《1989〗》建设字第608号】。。文,件规定各勘察设【计单位应《向,。工,程勘察设计主管部】门交纳?技术开发费》具体标?准按有关《规,定执行  — 第二?十条 《对违反本规》定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市建委依据安徽【省建筑市场管理【条,例第四十三条 、!四十:。四,条 的规定予【以,处,罚   第二【十,一,条 本《规定由市《建委负责解释—   第》二十:。二条 本规定自发!。布之日起施行 【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