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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—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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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条 为了进一】步开放、完善和【发展本市《勘察设计市场规【范市:场,行为创造平等竞【。争的:环境结合合》肥地区工程勘察【设计市场的情—况制定?。本规定
第】二条 凡》在本市行政》区域:内(含三县)从事】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!必须:执行本规定
!第三条 合—肥市建设委》员会(以下简称市建!委)是本《市工程勘《察设计?市场管理的行—政主管?部门计委、》工,商、财政、》物价、税务、规划】等部门应密切配合】共同做好合肥—。。地区勘察设计市场】管,理工作
第】四条 凡在—本市行政区域内【承接:工程勘察、设计任务!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!部统:一印制、有发证权的!部门颁发《的工程勘察证书、】工程设计证书、【专项工?。程设计证书工程【勘察设计《单位收费必须持有】收,费许可证、企业法人!营业执照
【 第五条 凡申】报工程勘察设计【资格的?申请晋升《资质等级均需报市建!。委审查
》。 合肥《地,区,的工程勘察》设计单位《在取得有《效证书后应及—。时到市建委登—记备:案市建委《每两年进行》。一次:验资核查《工作并统一向社会公!布
外地【及境外勘察设—计,。机构来合肥地区【承接工?。程勘察设计》任,务应:。持资格证《明的所有《要,承接项目的有关【资料:到市建?委输备案及资格审】查手续经批准后【方可承接任务
】 :第六条? :甲、乙级勘察设计单!位可将?部门勘察设计任【务分包给其他持相】应行业、级别—工程勘察设计证【书的单?位承担但双方应【签订分包合同—;勘:察设计?单位可聘用非—持证单?位的工程技术人员】从事勘察设》计工:。。作(聘用合》同报市建《委备:案)由?发包:或用人单位》对整个勘《察设计项《目,的,技,术、质量《负责勘察设》计单位聘用外单【位的在职《人员从?事勘:察设计工作须—。与该单位签》订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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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】合肥地区的工程【项目其勘《察设计?成,。果必须加《盖由市建《委监制的《“勘察设计成果专】用章”否则视—为无效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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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 工程勘察设—计单位不得擅自超越!。勘察设计证》书,规,定的等?级,、范围承揽》工程:勘察设计任务—(,方案设计阶段可【不受单位资质—等级:限制);不得私自拉!其他单位在职—人员从事勘察设计】;,不得出卖或》出借资格证书—、图签、勘察—设计成果专用—章禁止无证单位【或个人承接工程勘察!设,计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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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设!。计文件选用的建【筑材料?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应注明其】规格、型号、性能】。等技术指标》其质量?要求必须符合—国家规定的》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!厂家:不得私?自收取?、私分生产》厂家和企业的佣金】、回:扣
《 第十条《 :勘察设计《单位在完成上级核】定的生产能力指标和!重点建设《。。项目、指令性勘察设!计任:务的前?提下可以组》织本单位的职工从事!业余勘察设计—但应遵?。守下列规定
】 ㈠勘察设计单位超!。过行:业主管部门核定基数!的收入作为业—余设计收入(—实行技术经》济承包责任制单位的!基数由?发,包方、?承包方?共同商?。定)业余设计收入】的20%由单位【统筹分配给职工【。个人并按规定缴【纳个人所得税—业余设计收支应纳】入财务?。统一核算
【 ㈡各勘察设计【。单位:。提,取业余设计》报酬后?盈余(税利)不得】低于:与主管部《门签订的技术—经济承包合同的考】核基数;亏损勘察设!计单位一《律不得提取业余【设计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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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若发展重】大勘察设计质量事】故并造成严重—损失:时扣减该单位当【年应提业余设计【报酬的30%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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㈣业》余设计指标申报手】续由:市建委每年》分两次审批并—抄送市财《政、税务、建行等部!门
》第十一条 凡在合!肥地区承接》工程:勘察设计任》务的单位《必须与委托》方签订工程勘察设】计合同并统一使【用由建设部、国家】工商行政管》理,局核定的建设工程勘!察合同建《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!合同应报市建委【审查:备案:并,接受工商行政管【。理部门的监督管【理属外地来肥的勘】。察设计机构应当按勘!察设计费《。用的5%缴》纳质量?保证金?该项保证金在工程】竣,工验收合格后全额】退还
《。 第十二条 】勘察设计《单位:不,得,用不:。正当的经营手段招揽!勘察设计《任务:设计收费除中—小学等特殊情—况经市建委审批【后可给予适》。当优惠外其它项目一!律按:国家规定的》标准收费随意—压低或提高设计费用!的其压低或提高部】分,全部没收《上交:市,财政由?。责任方承担》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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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三条 符》合下列?。条件之?一的工程勘察设计项!。目均须实行招标投标!择优选取《。勘察设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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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《收费标准属于特级】、一级?的民用建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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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㈡新开发的小区和5!公顷:(含5?公顷)以上》的旧城造片;—
: ㈢城市》主干:道、大型桥梁、【主体交叉桥、地下铁!。。道、隧道工程、大】型供:水、排水《工程及其他》重要市?政工程;
㈣!市(含?市,)以上?重点工业《、农业、交通—。、,水利、电力》等,工程项目
】。第十四条 —凡属招标规定—范围内的工程项目】其建设单《。。位必:。须到市建《委登记认真填—。写招标项目登记表并!按,招投标?规定程?序(具体程序另定)!。。开展:工作
》 符:。合招标范围因故不】。能进行招标的—工程项目须到市建委!办理免招标》手续经同意后—方可免?于招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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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:。 市建?委应:组织人员对工—程勘察、设计单位】的质:量保:证体系进行》评估对工程地质勘察!报告:和施工?图,进行:审,查对质?。。量优秀单《位给予表彰对粗制滥!造、质?量低劣单位给予【批评、处理并—定期向社会发布【奖惩结果
【 第十六条 条】。 勘察设》计单位和建设—单位必须严格—。按基建程序》和规划部门提供的规!划条件?进行规划设计和建】设对:其大中型建设项目按!管理权限分阶段【进行审查《凡无:。规划部?门提供的规划条【件,和有权部门批—准的项目文件勘【察、设计《单位不得承接—任务凡?未按基?建程:序输的?建设项目规划—部,门不得?发建设工《程许可证《、建设管理》部门不得《发施工许可证、【银行不得付款造【成的损失由责—任方承担
— 第十七条 】对于外商独资、合】资项目、大型公【共建筑?、技术难度大的工】程项目可《以邀请国际知名的设!计机构?与中方?设计单位合作—设计:;一般的工业与民用!建筑、国内技术力量!。可以胜任《的,。工程项?目仍应以《国,内设计?单位承担《
境外设【计机构来合肥地区】承接设计任务必【。须事先将《其设计资格证明文】件和中?译本:送市建委审查—经同意后方》可承接?工程设计任务且【必须与合肥地区持甲!级证书?的设计单位合作设】计
? 第十八条— :境外设计《机构在合肥地区承接!设计任务必须遵守我!国的法律、法—规严格执《行我:国现行?设计规范《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并!对其提交《的设计?成果承担《责任:
《境外设?计机构必《。须依靠自己的力量】来完成设计》任务不允许私拉【国内在职人员从事设!计,工作违者将取消其在!。合肥地区承接任务的!资格
第【十九条 》根据:建,设,部、:财政部〖19—89〗建设字第【60:8号文件规定各【勘察设?计单位应《。向工程勘《察设计主管》部门交纳技术开【。发费具体标准按有】关规定执行
!第二十条 对违反!本规:定的:单位和个人由市建】委依据?安徽省建《筑市: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!条 、四十四条】 的规定予以处】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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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十一条 本】规定由市建委负【责解释
【第二十二条 —。 本:规定自发布之日【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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