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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!市,勘察设计市》场管理规《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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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一条 为了进】一步开放《。、,完善和发展》本市勘?察,设计市场规》范市场行为》创造平等《。竞争的?。环境结合合肥—地区工程勘》察设计市《。场的情?况制定本《规定
》 第:二条: 凡在本市—行,政区域内(》含三县)从事工程】勘察设计《的单位必须执行本规!定
? 第三条 合】肥市建设委员会【(以下?简,称市建委)是本市】工程勘?察设计市《场,管理的行政主管部】门计委、工商、【财,政、物价、税务、规!。。划等部门应密—切配合共《同,。做好:合肥地区勘》察,设计市场《管理工作
】第,四条: 凡在本市行【政区域内承》接工程勘察、设【计任务的单位必须】持有建设部》统一印制、有—发证权的部门颁发的!工程:勘察:证书、工程设计【证书、专项工程【设计证书工程勘【察,设,计单:位,收费:必须:持有收费许》可证:、企业法人营—业执: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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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 凡申?报工程勘察设计资】格,的申请?晋,升资质等《级均需报市建委审】查,
合肥地区的!。工程勘察设计单【位在取得有效—证书后?应及:。时到:市建委登记备案【市建委每两年进【行一次?验资核查工作并统一!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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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及境外勘!察设计机构来合肥】地区承接工程勘察设!计任务应《持资格证明的所有要!承,接项:目的有关资料到市】建委输备案及—资格审查手》续经批?准后方可承接任【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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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甲、乙级勘察设【计单位可将部门勘】。察设:计任务分包给其他】持相应行业》、级:别,工程勘察设》计证书的单》位承担但双方应签】订分包合同;勘察设!计单位可聘》。用非持证单位的工】程技术人员》从事勘察设计工作】。。(聘用?。合同:报市建委备案)由发!包或:用人单?位对整个勘察—设计项?目的技?术、质量负》责勘察?设计单位聘用外单】位,的,在职:人员从事《勘察设计工作须与】该单位签订合—同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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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 合肥地区的—工程项目《其勘察设计成果必】。须加:盖由市建委监制【的“勘察设计成【果专用章”否则【视为无效成果
! 第八条 》 工程勘察设计【。单位不得擅自超【越勘察设计证书规】定的等级、》范围承揽工程勘察】设计任务(方案【设计阶段可不受单】位资:质,等级限制);不得私!自拉其他单位—在,职人员从事勘—察设计;不得—出卖或出借资格证】书、:图签、勘察设—计成果专用章禁止无!证单位或个人承接】工程勘察设计—。任务
第九】条 设计文—件选用?的建筑材料、建【筑,构配:件,和设备应注明其规】格、型号、性—能等技术指》标其质量要》求必须符合国家规】定,。的标准?但不得指《定生产厂家不得私自!。收取、私分生产厂家!和企:业的佣金、回扣【
第十条 !勘察设计单位在完】。成上级?核,定的生?产能力?指标和重点》建,设项目、指令性【勘,察设计任务的前提】下可以组织本单【位的:职,工从事业《余勘察设计但应【遵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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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勘》察设计单位超过【行业主管《部门核定基》数的收?入,作为业?余设计收入》(实行技术》经济承包责》任制单位的基数【由发包方、承包【方共同商定)业余设!计收入的20%由单!位统筹分《配给:职工个人并按规定缴!纳个人所得税业余】设计收?支应纳入《财务统一核算
! ㈡各勘察设计单】位提取业余设计【报酬后?盈余(税《利)不得低于与【主管部?门签订的技术经济承!包合同?的考核基数;亏损】勘察:。设,计单:位一律?不得提取业》余设计?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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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《若发展重大勘察设】计质量事故并造成严!重损失时扣》减该单位当年应【提业余设计报酬的】30%
【㈣业余设《计指标申报手续由】市建:委每年分《两次审批《并抄:送市财?政,、税:务、建行等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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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凡在合肥地区!承,。接工程勘察》设计任务的单位【必须与?委,托方签订工程—勘察:设计合同并统一【使用由建设》部、国家工商—行政管理局》核定的建设工程勘】察合同建设工程设】计合同文本》合同应?报市建委《审查备案并》接受工?商,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!管理属外地》。来肥的勘察设计机构!应,当按勘察《设计费用的5%缴纳!质量保证金该—项保证金在工程竣工!验收合格后全额退】还
第十二条! 勘察《设计单位不得—用不正当的》经营:手段:招揽勘察设计任务设!计,收费除中小学—等特殊情《。况经市建委》。审批后可给予适当优!惠外:其它项目一律—按国家规定》的标准收费随—意压低或提高设【计费用的其压低或提!高部分全部没收【上交市财政由责【任方承担《后果
》 第十三条 符合!下列条件之》。一的工程勘察—设计项目均须—实行招标投标择优选!取勘:。察设计?单位
㈠收】费标准属于特—级,、一级的民用建筑;!
? ㈡新开发》的小:区和5公《顷(:含5公顷)以上的】旧城造片;
!。㈢城市主《干道、大《型,桥梁、主体交叉【桥、地下《铁道、隧道工程、】大型:供水、排水工程及】其他重要市政工程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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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㈣市(含市)以!。上重点工业》、农业、交通—、水:利、:电力等工程》项目
—第,十四条 凡属招标!规,定,范围:。内的工程项目其【建设:单,位必须到市》建委登记认》真填写招《标项目登记表并按】招投标规定》程序(具体》程序另定)》开,展工作
符合!招标范围因故不能进!行,。。招标:的工程项《目须到市建委办【理免招标《手,续经同意后方可免】于招标
第】十五条 市建委】。应,组织人员对工程【勘察:、设计单位的质【。量保证?体系进?行评估对工程地质】勘察报告和施—工图进行审查—对质量优秀单—位,给予表?彰对粗制《滥造、质量低—劣单位?给予批评《、处理并定》。期向社会发》布奖:惩结果?
? 第十六条 —。 条 勘察设【计单位和建设单【位必须严《格按基建程序和规】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!件进行规划设计和建!设对其?大中:型建设项目》按管理?权限分阶段进行【审查凡无规划—部门提供的规划【条件和有《权,部门批准的项目文】件,勘察:、设计单《位不得?承接任务凡未按基建!程序输的建设项目】规划部门不得发建设!。工,程许可证、建设【管理:部门不得发施工许】可证、?银行不得付款造【成的损失由责任【方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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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对于外【商独资?、合资项目、—大型公共建筑、技】术难度大的工程项目!可以邀请国际知【名的设计机构与【中方:设计单位合作设计;!一般的工业与民用】。建筑、国内技术力量!可以胜任的工—程项目仍应以—。国内设计单位承担】
境外设【计,机,构来合肥地区承接】设计:任,务必须事先将其设】计资格证明文件【和中译?本送市建委审查【经,同意后方可承—接工程设计》任务且必须与合肥地!区持甲级证书的设】计单位合作设—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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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第十八条》 境外设计机构在!合,肥地区承接》设计任务必须遵【。守我国的法律、法规!。严格执行我国现行设!计,规范和本市》。的,有关规定并对其提交!的设计成果》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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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设—计机构必须》依靠:自己的力量》来完成设《计任务不允许私拉】国内在职人》员从:事设计工作》。违者将取消其在【。。合肥地区《承接任务的资—格
》第十九条 —根据建设部、财政部!〖1:989〗建设字第】。608号文》件,规定:各,勘察设计单位应【向工程勘察设计主】管,部门:交,纳技术开发》费具体标准》按有关?规定:执行
第二十!条 对违反本【规定的单位和个人】由市建委依》据安徽省建筑—市场管理条例第【四十三?条 、四十四条】。 的规定予以【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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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。 本规定由》市建委负《责解释
第二!十二条 《 本:规定自发布之日【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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