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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》肥市经济适用住【房管: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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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】肥市经济适》用住房?管理暂行办法已【经20?。07年12月9日】市人民政府第—105次常务会【。议审议?通过现予《。发布自2008年1!月,10:日起施?行
】市 长
【。 二?00七年十二月九】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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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《章, 总 则
】 : 第一条 为了【规范经济适》。用住房建设》、交易和管理解决】城市:。低收入家庭的—住,房困难根据国家有】关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
! 第二条 】本办法所称经—济,适用住房是指—政,府提供政策优惠【限定套?型面积?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!标准建设面向城市】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!性质:的政策性《住房
第!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!。本市:市区:范围:内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、交易、使用!及监:督管理
! 第四条 市人】民政府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!房的管理《。工作其所《属的城市《。。住房保障《机,构具体负《责实施经济适—用住:房管理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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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】政府发展和改革【、公安、监察、【国土资?源、建设、民—政、财政、》规划、统计、价格】。、土地储备、金【。融、税务等》部,门根据职《责分工?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!关工作? ,
【第五条 市》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《会同发展和改革、规!划、国土资源、民】政、统?计,等部门做好市场需求!分析:和预测编制本市经济!适用住房发展规划】和年度计《划报市人《。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】
— 市人民政府【发,展和改革行》政主管部门会—同建:。设、规划、国土资源!、土地储备、房地】产等行政主管部【。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!发展规?划和年度计划—编制经济适用—住房年度建》设投资计划、用【地计划?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】
【 第二《章, 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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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经济!适用住?房,建设用地以划拨【方式供?应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用:地应:纳入本市年》度土地供应》计划在?申报年度用地计划】指标时单独列—出确保优先供应【
】经济适用住》房项目小区》内的经营性》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以!出让方式供》应,
第七】条 经?济适用住房建设项】目免:收城市基础设—施配套费《。。等各种行政事—业性:收费和?政府性基金》(见附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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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《适用住房项》目小区外的基—础,设施、公共设—施建设费《用由政府《承担 《
第八条! 经济适用住房【。建设单位可以在【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!银行申请住房开发】贷款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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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经—济适用住房建设【。。和交易?时应当严《格执行国家规定【的各项税《费优:惠,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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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章 建设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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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》经济适用住房—。。应当统筹规划、合】理布局、配套建【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!入住房困难家—庭对交?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!要求合理安排区位】布局方便居》民工作、生活—
—。 : 第十一《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!中配套建设经济适】用住房的应当在项】。目,用,地,出,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!设的经济适用住【房的建设《总面:积、单套建筑—面,。积、套数《、套:型比:例、建?设标准以及建成【后,移交或者《回购等事项并以【合同方式约定
【。
—第,十二条 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】按,照政府组织协调、】市,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!取项目?法人:招,标的方式《选择具有相应资【质和良?好社会责《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!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!政府确定的机构直】。接组织建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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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三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单套建筑面】。积控制?在60?平方米左右市—人民政府《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》门,应,当根据本市经济发展!水平、居《。民生活水平、—住房:状况、家庭结构和】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!经济:适用住?房的:套型面积和各种套】型比例
!。 第《十四条 经济适用】住房的规划、设计和!建设应当按照发展】节,能省地环保》型住宅的要求严【格执:行国家有关住—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!积极推?广应用先进、—成熟、适用的新技】术、新工艺、新【材料、新《设备提高《建设水平 》。
— 第十五条 经济!适用:住房建设单位对【其开发建设的经济】适用住?房工程?质量负最终责任【。。 :。
》 建设单位应当】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!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!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!照有关规定》和合同约定承担【保修责任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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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经济适用住房的!施工:和监理应当》采取招标方式选【。择具有?资,质和良好社》会责任的建筑企【业和监理公司实【施, :
第十!六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建设工程竣工【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规定组织验》收相关部《门按照国《家和省、《市有关规定予—以备案
! 经济适—用住房项《目小区外《的基础设施、—公共设施应当与经济!适用住房小区同【步建设、同期交付使!用
— 第十七条 !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!以采取招标》方式选择物》业服:务企业实《施前期?物业服务也可—以在:社区居委《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!居民自我管》理提供符合》居住:区居民?基本生活需要—的物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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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:价,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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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经济【。适用住房的价—格,应当:与本市?低收入?家庭的?经济承受能》。力相适应按照保本】微利:原则实行政府—定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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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市人民政府—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】应,。当会同房地》。产行政?主管部?门,依据经济适用住房】价格管理的有关【规定在综合考虑建】设、管理成》本和利?润的基础《上确定经济适用住】房,的销售价格并向社会!公布
】 第:十九条 销售经济】适用:住房应当《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!。格不得超过》。公布的价格》不得在标《。。价之外收取任—何费用法《。律、法规规定在标价!之外代收《代缴的费用除外 !
—。 第二十条 经【济适用住房实—行收费?。卡制度各《有关单位收取—费用时应当》填写价格行政主【管,部门核发的交—。。费登记卡任何—单位不得以》押金、?保证金等《名义变?相向经?济适: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!费用
!。 第五章 交易】管理
】。 第二十一条【。 购买?经济适用住》房实行申《请、审核、公示和轮!候制度具体实施办】法由市人《民政府房地产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制》定并向社《会公:。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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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符合下列条件的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】经济适?用住房
!(一)申《请,家,庭成员均具》有本市市区》居,民户口; —
—(,二)申请家庭—收入低于市人民【政府公布《的低收入标准; !
—(三)申请》家,庭现:住房人均建筑面【积低于市人民—政,府公布的住》房困难标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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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购买经【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低!收,入标: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!市人民政《府,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民政、《统,计等:部门根据本市商品住!房价:格、居民家庭可支配!收入、居住水平和家!庭人口结构等因【素,确定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每年向社【会公布一《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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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经济!适用住?房资格?申请采取逐级审【核并公示《的方式认定审—核,单,位应:当通过?入户调查、邻里【访问以及信函—索证等?方式对申请家—庭的收?入和住房状况等情】况进行核实申请【家庭:及有关单位、组织或!者个人应《当接受调查如实【。提供有关情况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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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条 符合条件】的家:庭由市人民政府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发放核准通知【书注明可以购买的经!。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!
第!二十五条 符合条】件的家庭可持核准通!知,。书选购一套》。与核准面积相对【应的:经济适用住房购买】面积原则上》不得超?过核准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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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面》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!按核准?价格购买;》购买面积超过核【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!。受政府优惠由购房户!补交差价差》价标准由市人民政府!价格:行政主管部》门和房?地产行?政主:管部:门会同有关》部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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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—取的差?价款由市财政—专户存储专》项用于解决城市低】收入家庭住房—困,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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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居民!个人购买经济适【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!定办理权属登记和】户籍:登记房屋、土地登记!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!时应: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!住房、划拨土—地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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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!。条 经?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对!其购买的经济适用】住房拥有有》限,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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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《。买经:济适用住房不满5】年的不得直接—上市交易购》买人因特殊原—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!。住房的由市人民【政府房地《产行政?主管部门按》。照原:购买价格并》考,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!因素进行回》购继续向《。符合条?件的低收入》住房困?难家庭出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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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《买经济适用住—房满:5年的允许上市交易!上市交易时购买【人应当向市人—民政府?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申《请办理经济适用【住房上市交易—。手续并按照》届时同地《段普:通商品?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!差价的40%向市财!政交纳土地收益【等价款交易后的房】屋土地使用》性质由划拨转为出】让市人民政府房地】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优先回购 】
本办法!施行前已销售的经济!适用住房仍按—原规定执行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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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已!参加:福,。。利分房、已领取【住,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回!所分房屋和领取【的住房补贴前不得购!买经济适用住房已】购买经济适》用住房的《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!适,用住房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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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购【买经济适《用住房的家庭—又购买其他》住房的原经济适【用住房由市人民政府!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按照原【购买价格《。并考虑折旧和物价】水平等因素进行【回购继续向符合【。条件的?低收:入住房困难家庭【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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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九条《 ,经济适用住》房在取得完全产【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!。经营
! 第六章 单【位集资?合作建?房
】 第三十条【 距离城区》较远的独立工矿企】业和住房《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!符合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、城市规【划、住房《建设规划《的前:提下经市《人民政?府批准?可,。。以利:用单位自用土地进】行集:资合:作,建房参?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!的对象应当限定【。在,本单位符合市—人民政府规定的【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
】 , : 第三《十一条 单位—集资:合作建?房是经济适用住房】的组成?。部分其建设标—准、优惠《政策、?供应:对,象、销售价格、上市!交易、监督管理等】均按:经济适用住房—的有关规定执行
! 单位集资!合作建房应当纳【入本市经济适用住房!建,设,计划和用地计—划管理 《
》 , 第?三十二条 任何【。。单位不得利用新征】用和新购买土—。地组:织集资合作建房 】
— 第三十三条 】单位集资合作建【房,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庭购【买后房源有剩—余的由市人民政【府房地产行政主管】。部门统一组织向符】合经济适用住房【供应: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!。由市人民政府房【地产行政主》管,部,门,以成本?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!房
】 第三十四条【 单位向职工收【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!项实行?专款管理、》专项使用《并接受市《人民政府财政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和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的监督 》
【第,七章 监督管理【
】 :第三十五《条 市?人民政府房地产【行政主?管部门及有关部【门应当?。加强对经济适用【。住房:建设、?交易的监督》管理发现违反本办法!规,定行为的按》照下列规定处理【
!(一)擅自提高经济!适用住?房销售价格的由市人!民政府价《。格行:政主管部《门依法处《罚;
【。 :(二)?擅自:改变经济适用—住房用地性质的【由市: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依—法处罚并责令建设单!位,补办土地使》。用权出让《手续补缴地价款;】
》 (》三,。。),未取得核准》通知书?的家庭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的其所购买】的,经济适?用住房由市人民政】府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限期《。按原: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!。素作价?收购;不能收购【的由市?人民政府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责成其补缴》经济: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!类普通商《品住房价格差—并对相关责》任单位和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!
!。第三十六条 对弄】虚作假、隐》瞒,家庭收?入和住?房条件骗购》经济适用《住房的个人由市人民!政府房地产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《购房人?退回已购《经,济适:用住房或者补缴经】济适用住房与同地】段同类普通》商品住房价格差;对!出,具,虚,假证明的单位提【请有关部门》追究单位主》要领导的责任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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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:七条 ?国,家机关工《作人员在经济适用】房建设、管理过程中!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《任
】 第八章 附 】 则
】 第?三,十,八条 肥东、肥西】、长丰三县可依据】本办:法结合实际情况【制定具体实施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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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条】 本办法自2008!年1月10日—起施行2005【年4月4日》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合肥市经济适—用住房管《理办法?(,市人:民,政府:令第115号)同时!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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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: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!。性收费和政》府性:基金:统计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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