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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合肥市经济—适用住房管理暂行】办法 ?
!合肥市经济适用住】房管理暂《行办:法已经2007年1!2月9日市人民政府!第105次常务【。会议审?议通过现予》发布自20》08年1月10日起!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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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市 长》
:。 二0《0七年十二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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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一章 ?总 则
! 第一条 》为了:规范经济适用住房】建设、交易和管理】。解决城市低收—入家庭?的住:房困难根据国家【。有关规定《结合本市《实际制?定本办?法
— 第二》条 :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!住房是指政府—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!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!。照合理标准建—设面向?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。难家庭供应具有【保障:性质的政策性住房】
第三】条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市》区,范围:内经济?适用住房建设、【交易、使用及监督】管理: :
第四】条 :市人民政府房—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负:责本市经济适用【住,房的管理工作其所属!的城市住房保障【机构具体负责实【施经济适《用住:房管理?工作
— 《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!革、公安、》监察、国土》资源、建设》。、民政、财政、规划!、统计、价格、土地!。储备、?金融、税务等部门】根据职?责分工负责经济适】用住房?。。有关工作
! 第五条—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门—会同发展和改革【、规划、国土—资源:、民:政、统?计等部门做》好市场需求分—。析和预测编制本市经!济适用住《房发展规《划和年度计》划报: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
【 ?市人民政府发展【和,改革行?政主:管部:门会同建设、规划】、,国土资?源、土地储备、房】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!依据经济适用住房】发展规划和年度【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!房年度建设投资【计划、用地计划并】及时向社会公布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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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章 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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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【 经济适用住—房建:设用: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!济适用?住房建设用地应纳】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!计划在申报年—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单!独列出?确,。保优先供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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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:济适用住房项目【小区:内的经营性配套【设施建?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!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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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经济!适用住?房建设项《目免收城市基—础设施配套费等各】种,行政:事业性收费和—政府性基金》(见:附表) 》
经济适!用住房项目小区外的!基础设施、公—共设施建《设费用由政府承担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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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经!济适用?住房建设单位可以】在建项目作》抵押向商《业银行申请》住房开发贷款 【
第】九条: 经:济适用住《。房建设和交易—时应当严格》执行国?。家规定?的各项税费优惠【政策
! 第三章 建【设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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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经济适用【。住房应?。当统筹规划、—。合理布局、配—套,建设充分考虑城市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】庭对交通等基础设】施条件的要求合【。。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!居民工作《、生活
【 第—十一条 在商品【住房小区中配—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!的应当在项目用地】出让条件中》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!适用住房的建—设总:面积、单套建筑面积!、套数、套型—比例、建设标准以】及建成后移》交或:。者回购等事》项并以合同方—式,约定
《 , 第》十,二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建设按照》。政府组织协调—、市:场运作的原则可【以采取项目法人【招标的?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!质和良好《社会:责,。任的房地产》开发企业实施也【可以由市人民政【府确定的机构直接】组织建设 》
? ? 第?。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!房单:套建筑?面积控制在》60平方米左右市】人民:政府房?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根据《本市经?济发:展水平、居》民生活水平、住房状!。况、家庭结构和人】口等:因素:合理:确定经济适用住房】的套型面积和各种套!型比例
! : 第十四条 —经济适?用,住房的规《划、设计和建设【应当按照发展节能】省地: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!格执行国家有关【住,房建设的强制性【标准积极推广应【用先进、成熟—、适用的新技术、】新工艺?、新材料、新—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!
》 第十五条 经!。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!对其开发建设的经】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!负最终责任》
— 建设单—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!房购买人出具—住宅:质,量保证书和》使用说明《书,并按照有关规定【和合同约定承—担保修责任
! ? 经?济适用住《房的施工《和监理应当采—取招标方《式选择具有资—质,和良好社会责任【的,建筑企业《。和监理公司实施 】
》 ?第十六?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工程竣工时建设】单位:应当按照规定组【织验收相《关部门按照国—家和省、市有关规】定,予以备案
! 经》济适用住房项—目小区外的基—础设施、公共—设施:应当与经济适—用住房小区同步建】设、:同期交?付使用?
》。 《第十七条《 经济适《用住:房项目可以采取【招标方式选择物【业服务企《业,实施前期物业服务】也可以在社区居【委会等机构的—指导下由居民自【我,管理提供符》合居:住区居民《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!服务 《
【第四章 《价格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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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!住房的价《格应当与《本市低收入》家庭的经济承—受能力相适应按照】保本微利原》则实:行政府定价
【 ? 《市人民?政府价格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《会同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!适用住房《。价,格管理的有关规【。定在综合考虑建设】、管理成《本和利润的基础【上确定经《济适用?住房:的销售价格并向社】会公布
— , 第十九条【。 销售经《济适用住房应—当实行?明码标?价销: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!的价格不《。得在:标价之外《。收取任何费用法律】。、法规规定在标价】之外代收代缴—的费用除《外
】 第二十条 【。经济:适用住?房实:行收费卡制度各【。。有关单位收取费【。用时:应当填写价》格行政主管部—门核发的交费—登记卡任何单—位不得以押》金、保证《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!适,用,住房建?设单位收取费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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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五章 《交易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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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一条 》购买经济适用—住房实行申请—、审核、公示和【轮候制度具体实【。施办法由市人民政】府,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制—定并: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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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二条 符合下列】条件:的家庭可以》申请购买经济—适用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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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一):申请家庭成员—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!户口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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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(二)申《请家庭收入低于【市人民?政府公布的低收【入标:准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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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申》请家庭现住房人【均建筑面积》低于市人民政府公】布的住房《困,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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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购【买经:济适用住房的家庭】低,收,入标准和住房—困难标?准由市人民》政府房地产行政主】管部门会同民政、】统计等部《门根: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!、居民家庭可—支配:收入、居《住水平和家》庭人口结构等因【素确定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后—每年向?社会公布《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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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三条 经《济适用?住房资格申请—采取逐级审核并【公,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!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!、,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!证等:方,式对申请家》庭的收?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!进行核实申请家庭】及有关?单位、组织或者个】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!提供有?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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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【符合条?件的家?庭由市人民政府房地!。产行政主管部门发】放核准通《知书注?明可:以购买的经济—适用住房面积标【准 ?
—第二十?五条 符合条件【的家庭可持核准【通知书选购一—套与核准面积相对】应的经济《适,。用住房购《。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!过核:准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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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面积】在核:准面积以内》的按核准价》格购:买;购?买面积超过》核准面?积的部分不》得享受?政府优惠《由购:房户补交差价差价】标,准由市人民政府【价格行政主》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确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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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取的差价—。款由:市财政专户》存储:专,。项用:于解:决城市?低收入家庭住房【困难 ?
第二!十,六条 居民个人购】买经济适用住—房后应?当按照规《定办理权属登记和】户籍:登记房屋、土地【登记部?门在:办理权属《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!经济适?用住房?、划拨土《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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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十:七条 经《济适用?住房购买人对—其购买的《经济:适用住房拥有有【。限产权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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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《买经济适用》住,房不满5年》的不得直接上市【交易:购,买人:因特:。殊原因确需转让【经济:适用住房的由市人】民政府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按》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!折旧和物价水平【等因素进行回—购继续向符合条【件的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:庭出售 》
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—满5年的允》许上市?交易上市《交易时购买人—应当向市《人民政?。府房地产《行政主?管,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!用住房上《市,交易手续并按照届】时同地段普通商【品住:房与: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!40%向市财政交纳!土地收?益等价款交易—后的房?屋土地使用性—质由划拨《转为:出,让市人民政府—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可以》优,先回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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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施行前!已销售的经济—适用住房仍》。按原规?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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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八条 已参加福】利分房、已领取住】。房补:贴的家庭在退回所分!房屋和领取的—住房补贴前不得购买!。经济适用住房已【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!家庭不得再购买经】济适用住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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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购买经》济适用住《。房的:家庭又购买其他【。住房的原《经济:适用住房由市—人民政?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,按照: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!旧和物价水平等【因素进行回购—继续向符合条件【的低收?入住房?困难家庭出售 【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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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九《。条 经济适》用,住房在取《得完全产权以前【不得用于出租经【营
! 第六章 单—位集资合作》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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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 距】离城区较远的—独立工矿企业和住】房,困难户较多》的,企业在符合土—地利:用总体规划、城【市规划?、住房建设规划的前!提下经?。市,人民政府批》准可:以利用单位自用土】地进:行集资?合,作建房参加单—位集资合作建房的】对象应当限定—在本单位符》合市人?民政府规定的低收】入住房困难家庭
! 》。 第三十》一条 单位集资【合作建房《是经济适用》住,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!标准、优惠政策【、供应对《象、销售价》格、上市《。交易、监督管理【。等均按经济适用【住房的有关规—定执行
》 单位【集资合?作建房应当纳—入本:市经济适用住房【建设计划和用地计】划管理? ,。
】。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!位不得?利用新征用和新购】买土地组织集资【合作:。建房: ,
— 第三《十三条 单位集【资合作建房在满足】本单:位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庭购买后房【源有:剩余的由市人民【政府房?地产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。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!适用住房供》应条件的《家庭:出售或?者由:市人民政府房地【产行政?主管部?门以成本《价收: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!
【 ,第三十四条 单【位向职工收取的【集资合作建房款【项实行专款管—理、专项使用并接】受市人民政》。。。府财政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和房地《。产行政主管》部门的监督 —
【 第七章 监督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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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!政府房?地产:行政: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!应当加强对经济【适用住房建设、交易!的监督管《理发:现,违反:本办法规定行—为的:。按照下列规》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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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)擅自提》高经济适用住—房销售价格的—由市人民政》。府价格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法处《罚;
!(二)擅自改变经】济适用住房用地性】质的:由,市人民政府国土【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依法处罚【并责令建设单位补办!。土地使用权出让手】续补缴地价款;【
《 》(三)未取得核准】通知书的家庭购买经!济适用住房的其所购!。买的经济适用住【房由市人民政府房地!产行政主管部门限】期按原价格并考虑】折,旧等因素《作价收购《;,不能收购的由—市人:。民政府房地产—行政主?管部门责成其补缴】经济适用《住房与同地段同类】普通:。商品住房价格差并】对相关责任单—位和责?任人依法予》以处罚 》
《 第三十—六条: 对:弄虚作假、隐瞒【。家庭收入《和住房条件骗—购经济适用住房【的个人由市人民【政府房地《产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购房人!退回已购经济—适,用住房或者补缴【经济适用《住房与同地段同类】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!。;对出?具虚假证明的单【位提:请有关部门追—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!任 :
— :第三十七条 国【家,机关:工作人员在经济【适,用房建设《、管理?过,程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,职守、徇私舞—。弊的: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 】
》 第八章》 ,附, 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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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】条 肥?东、肥西、》长丰:三县可依据本办【法结合?实际情况制定—具体: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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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!条 本办法自—2008《年1月10日起【施,行200《5年4?月4日市人民政府发!布的合肥市经济适用!住房:管,理办法(市人民政】府令第115号【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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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《肥市经济《适用住房建设项【目免收?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和政府性》基,金统计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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