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
— 第七章 法律责任!
:
:第四十七条 —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!由建筑业《管理部门和其它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建筑】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标投标》法、建设《工,程质量?管,理条: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予以处罚
—
:
第四十】。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!八条:规定外地进》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!的单位未办理备案】手续:。的由市建筑业—管理部?门或相关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;《。逾期不改的处以1】0000元》以下的罚款》
》。
?。。第四十?九条 项《。目,经理、监《理工:程师:不按照规范履行职责!情节严重的建筑业管!理部门应《当责令改《正处以?3,0,00元?以下的?罚款并建议》发证机关降低或吊销!其执业资格 —
《
第五十【条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中介机》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,建筑业管《理部门?予以警告、责令改】正并可处以1—0000元以下【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!失的: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【
— (》一):出具或?提供虚假数》据、结论、》报告等文件的;
!
, — (二)以低于国】家规定的收》。费标准竞争的
】
(【三):招,。。标代理、造价咨【询单位接受》同一:工程项目的发—包人(招标人)和】承,。包人(投标人)的委!托或者接受同一工程!项目的两《个以上?(含:两个)投《标,人,委托的?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