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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《建筑垃圾《。管,理办法 合肥—市建筑垃圾管—。理办法?。已经201》7年2月《9日市人民政府【第81次常务会【议审议?通过现予公布自2】017年5月—。。1日起施《行 市 长   !    《 2017年3月2!1日:   合肥市建筑】垃,圾管理办法  【 第一章 总 【  则 第—一条 为了强化对建!筑垃圾的有序管理减!少对:生态环境影响—根,据中:华人:民共和国固》体,废,物污染环境防治【法、安徽省》大气污染防治条【例、合?肥市城市《管理条例、合肥市】市,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!例、城市建》筑垃圾管理规定(建!。。设部令?第1:39号)等规定结】合本:。市实际制定》本办:法 :。第二条 本办法适用!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建!筑垃圾?的转运?。、消:纳、利用等处置【活动 本办》法所称建《。筑垃:圾是指新(》改、扩)建、拆除】、修:缮各类建(构)筑】物,、,管网、道《路以及?装饰装修房屋等【产,生的:弃土、弃料及其【他废弃物 第—三条 区人民政府(!含开发区管理—。机构下同)应当加】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!作的:领导协调解决建【筑垃圾?处置工作中的重大】问,题 第四条 市城】市管理部门》是本市?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!主管部门《负责建筑垃圾—处置的?综合监督《。管理工作;区城市管!理部门(含开发【区城市管《理机构下同》)根据管理权限具体!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!。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!。 城乡建设、规划】、国土资源》、公安、交通、环】境保护、房产、【林业:和园林、价格、【质监等部《门按照各《自,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!圾处置的监督—管理:工作: 乡(镇)人民政府!、街道办事处—在区城市管理部【门的指导《下做:好本辖区内建筑垃】圾,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! 第五条 建筑【垃圾处?置应当遵循减量【化、:无害化、资源化【和谁产生、谁处置】的原则 《鼓,。励采用新技术、新】工艺、新材料、新】设备:对建筑垃圾进—行综合利《用 第?六条: ,任何单?位和个人有》权对建筑垃》。圾处置活《动中的?违法行为进行投诉】举报城市管理等【有关部门收到—投诉举报后应当【及时处理 第二】章 处置与运输【 第七条》 转运建筑垃圾【应当:按照规定办理建【筑,垃,圾,处,置核准手《续因抢险《、救灾等特殊情况需!要紧急处置建筑垃圾!以及道?路,维,修、老旧小区(【。街巷)改造、—房屋拆迁、》装饰:装修产生的》零星:建筑垃圾除外 因抢!险、救?灾等特殊情况—需要紧急处置建筑垃!圾的:建设单位应当在险情!、灾情消除后三日内!将建筑垃《圾,。处置情况报》告区城?市管理部《。门并按照要求—将建筑垃《圾清理完毕》 第:八条: ,因工程建设原—因产生建筑垃圾的】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工程开》工前十五日内向【市城:市,管,理部门申请办理【。建筑:垃圾处置核准—手续:并提供?下列材料 (一【)建筑垃圾处置方】案,(,包括减排、污染防治!、,综合:。利用等?措施); (二)建!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或者其他!相关审批材料—。。; (三)》。建设工?。程项目?总平面图 市—城,市管理部门应当【。自受: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!内作出决定符合【条件的核发建筑垃】圾处置核准证明【文,件;不符合条件的】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!理,由, 第九?条 建设单位、【施工单?位以及?建筑垃?。圾运输单位应当在建!设工程开工前—与建设工程》所在地区城市—管,理部门签订建筑【垃圾处置责》。。任,书明确处置要求以及!污染防治、运输安】全等责任 》第十条 建设单位】应当按照下列要【求加强施工工—地,管,理防止建筑垃圾污染!周围环境 (一)设!置连续、《密闭的围《挡高:度,。不得低于《1.8米; (二】)设置建筑》垃圾处置公示牌【标明:建设:单位、施工单位【、运输单位名称以及!。城市管理《、公安交通管理、环!境保护等部门—。的投诉、举报电话】; (三)》在出入?口安装视频监—控设备并安排专【人维护; 》(四:)对工地内车行道路!和出入?口道路?进行硬化《处理; (五)【配置规范的车—辆,冲洗设备《确保驶离《工地的车辆》清洁并做《好泥浆?、污水?、废水污染》防治工作; (【六)建筑垃圾应当在!。四十八?小时内清运完毕【并做好清运信息登记!保,存工作;无法清运】完毕的应当》在施工?工地内设置临时【。。堆放:场所并采《取覆盖、洒》水等措施; (【七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! ,。道路维修、》老,。旧小区(街》。巷):改造、房屋》拆迁中产《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建!设单位或者施—工单位?应当将施工》。区域有效隔》离及时?处置建?筑垃圾并在处置完毕!后二十四小时—。内,将处置情况报告区】城市管理部门 房屋!装饰装修中产—生零星建筑垃—圾业主应当按—照物业公司或者村(!。居)民委员会指定】的地点统一堆放由】物业公司或者村(】居)民委员会—负责统?一清运 《零星建筑垃圾处【置的具体《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!门另:行制:定 第十二条 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倾:。倒、处?置,建筑垃圾不得—将危险废物》混,入建筑垃圾不得将】建,筑垃圾?混入生活垃圾进【。行处置 第十三条 !。鼓,励采取下列》措施做好《建筑垃?圾的减排工作 (一!),选用:节能环保材料—优化施工措》施,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!和建筑垃圾的产生;!。 (二?),采用可重《。复使用的材料设【置施工现场临时【建,(构)筑物、临时】围挡; (三)【按照建设工》程施工或者》。拆,除方案对建筑垃【圾,进行分类; (【四)将可以》利,用的建筑垃》圾作为填《充物用于《建设工程 》第十四条 建筑垃】圾处置实《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!按照:价格部门核定的【标准执行 第—十五条 建设—单位或者施》工单:位,应当委托已取得【建筑垃圾《运输经营许可证的】单位运输建筑—垃圾 第十六条【 从: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!位应:当向市城市管理【部,门申请办《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!许可证并具备下列】条件 ?(一)具有企业法】人资格有《。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!。。; (?二)依法取》得道路运输》经营许可证; (】三)运?输车辆符合国家标准!和,地方标准《。且自有运《输,车辆:不少于?二十辆;《 (:四)设有相应—的车辆停放场地和车!辆清洗设备》; (五)有健全的!安全:生,产管理?制度; (六—)法:。律、法规、规章规】定的其他条》件 市城市》管理部门《应当自?受理之日起七—个工作日内作—出是否核《准的:决定符合条件的【核发: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!可证并将从事建筑垃!圾运输?的车辆予以登记【;,不符合条《件的:不予核?。发,并书面告知理—由 第十《。七,条 建筑垃》圾运输单位》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!当持下列材料向【市城市管理部门申】。请办理建筑垃圾单】车运:输证 (一)建【筑垃圾处《置核准?证明文件;》。 (二)建筑垃【圾运输合同; (】三)建筑垃》圾处置责任书 【市,城市管理部门—。应当在受理之日【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!是,否核:准,的决定符合条件【。的核发?建筑:垃圾单车运输证;】不符:合,条件的不《予核:发并书面告知理由】。 建筑垃圾单—车运输证应当载【明建筑?工地名称、运—输单位?名称、车牌号—、运:输期限、建筑垃圾倾!倒地点?等事项 第》十八条? 建筑垃圾》运输单位《在承运建《筑垃圾前《应当按照有》关规定到公安机关】。交通管理《部门办理车》辆市区?通行证 第十九【条 承运建筑—垃,。圾的车辆《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】 (:一):安,装符合道路运输要】求的行驶及装卸记录!仪或者定位终端【设备并保持正常使】。用; (二)在【驾驶室顶部、车身或!者车厢后部、—侧,面等部位喷涂、【悬挂:放大号牌喷印车辆】编号及所属承—运单位?名称 第二》十条 建筑垃圾运】输单位在承运建筑】垃圾时应《当遵守下列规—定 (?一)随车《携带建筑垃圾单车】运输:证; (二)—实行密闭化运输装】。载的:建筑垃圾不得—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!得沿途泄漏、—散落或?者飞扬; (—三,)车辆驶《离施工工地》应当冲洗干》净; (四)—按照核定的》时间、?路线、地点运输和】倾倒建筑垃圾; 】(五)遵《守道路?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】、,环境噪声管理和大气!污染防治等规定; !(六)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的《其他规定 》 ,第三章? 消纳与利》用 第二十一条 !市城市管理部—门、市规划管理部门!应当会同国土—资,。源、环境保护等部门!组织编制建》筑垃圾?消纳场所设置规【划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《后组织实施》 第二十二条 【区人:民政府应当按照【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!置规:划组:织,建设建筑垃圾消纳】场所建筑《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!应当符合土》地利用总《体规划、环》境保护等要求 第二!十,三条 禁《止,在下列?区域消纳《建筑垃圾 (一)基!本,农,田和生态公益林【地; (二》)河流、湖泊、水库!、渠道等保》护范围; 》(三)地《下水集?中供水水《源地及补给区;【 (四)泄洪道【及其周边《区域; (》五):法律、法规、规【。章规定的其》他区域? 第二十四条 任何!单位:和个人不得擅自【设立建筑《垃圾消纳场所 【第二十五《条 :区人民政府》应,当加强对建筑垃圾】消,纳,场所的?。管理通过《招标或者《指定等方式》确定有关《单,。位负责具体管—理 第二十六条【 建筑垃圾消—纳场所管理》。者应:当遵守下列规定【。 (一)不得擅自关!闭建筑垃圾消—纳场所?或者拒?绝消纳经核准—处置的建筑垃圾; !(二)配备》相应的摊铺、—碾压、?降尘、照明、—排水、消防等设施设!。备; (三)—。对出入?口道路和场》内车:辆通行?道路进?行硬化处理并在【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!设,备; (四)制【定并落?实环境卫生和安全】管理制度《安排专人进行—现,场管理; 》(,五)设置《车辆冲洗设》施确保驶离场地【的车:辆清洁; (—六)准确《记录进入场》内的车辆、消纳【建筑垃圾数》量并定期《向区城市管》理部门报告; (】。七)不得消纳工业】垃圾、生《活,垃圾和?其他有毒有害—垃圾;? ,(八)?不得允许无单车【运输证的车辆进场】。。卸载建筑垃圾;【 (九)法律、法规!。、规章规《定的:其他:要求 ?。第二:十七:条 各类《建设:工程、开《发用地?需要回填、利用建筑!。垃圾的应《当经区城市管理部】门实地勘察并报市城!市,管,理,部门备案 第二十】八条 市城市管理】部门应当会同有【。。关部门研究制定促】进建筑垃《圾综合利用的政策】措施 第二十九【条 鼓励和引—导社会资本参与【建筑:垃圾综合利用项目】支持建筑垃》圾综合利用》产品的?研发:、,生产: 利用财政性资【金建设的城市环境】卫生设施、市—。政工程设施、园林】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!优先:使用建筑《垃,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!三十条 鼓励新(】改、扩)建的各类工!程项目在保证工程】质量的前提下优先】使用建筑垃圾—。综,合利用产品 —鼓,励道:路工程的建》设单位在满足—使用功?能的前提《下优先使用建筑垃】圾作为路基》垫,层 第三十》一条 ?企业使用《或,者生产列入》国家建筑垃圾综合】利用鼓励名录的技】术、工艺《、设:备或:者产品的按照有关】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!。 第四章 监督【管理 ? 第:三十二条 城市管理!部门应当会同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、【城乡建设、环境保】护、国?土,资源等部门》建立执?法联动机制开—展,建筑垃圾处置联合】执法及时发现和【查,处违法行《为, 联:合执:法部门应当加强【日常管理和机—。动巡查对建筑—垃圾运输车辆集【中通行?。。区域、事《故易发和《隐患突出区域实【施重点?监督管理 第三【。十三条 《城,市管理?部门对建《筑垃圾处置活—。动进行监督检—查对建筑垃圾处置】违法行为《实施处罚 公安机】关,交通管理部》门对建?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道!路,交通:安全行为进行监督】检,查对建筑垃圾—运输车辆的道—路交:。通违:法行为实施处—罚, 城乡建《设管理部门对—建筑施工现场建筑】垃圾处置进行监督】检查督促建设单【位或者施工单位【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!置核准手续 环境】。保护管?理部门对建》筑垃圾处置过程中】。扬尘污染《防,治进行监督检—查 国土资源管理部!门协:助做:好建筑垃圾》消纳:。场,所的监督检查 第】三,十四条 市》城市管理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【。门建立建筑垃圾【监督管理《信息平台确保下列】监督管理信息互【通共:享, (一)《建筑垃圾处置核【。准信息; (二【。),建设单位、建—筑垃:圾运输单位》、运输车辆及—驾驶员等《信息; (三)建】筑垃圾消纳场—所设置以《。及建筑?垃圾受纳信息; 】。。(四)建设单位、】施工单位《、运输单位》。及其从业人员—处,置,建,筑垃圾的不良记录】信息及?受到行政处罚信息;! (五)建筑—。垃圾综合利用信【息;: (六)其他—需要监督管理的信】息 第三十五条 随!意倾倒建《筑垃:圾造成污《染的城市管理—等部门应当依法【责令其限期》清理:;当事人逾期—未清理属于中华【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!法第五?。十二条规《定情形的相》关部门可以依法实】施代履行费用—由当事?人承担 第三十【六条 市城市管理部!门应当建立建筑【垃圾运?输企业以及从—业人员信用管理制】度对建筑垃圾运输企!业实行分级管理对】违法失信的建筑垃圾!运输企业以》及从业人员列入不良!信用档?案,并按照?有关规定予以处【理, 第五《章 法律《责任 第三十【七条 违反》本办:法第七条规定—建设单位擅自处置或!者超出核准范围处】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!管理部?门责:令限期改正处以五】千元以上三万元【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!条 违反《本办法第十一条【第二款规《定业主?未按照规定》堆放零星建筑垃【圾,的由城市管》理部门责令改正对】单位处?以五百元以》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】;对个人处以五十】。元以:上二:百元以下罚款— 第三十九》条 违反本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!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!圾,。。或,。。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!筑垃圾?的由:城市管理部门—。。。责,令,改正对单位处以五百!元以上三千元以【下罚款对个人处以】。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!下罚款 第四十条】 违反本办》法第十五《。规定建设《单位或者施工单位】将建筑垃圾委托给未!取得建筑垃》圾运输经营许—可证的单位运输【的由城市管理—部门责?令改正处以一万元】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! 第四?十一条 违反本【办法第?十六:条规定未《取得建筑垃圾运【输经:营许:可证擅自从事—建筑垃圾运输—活动的由《城市管理部门责【令改正处以五千元】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。款 第?四十二条 运输单】位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条规定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。城市管理部》门责令改正并—。处以罚款 (一【)使:用,未经登?记的车辆从事—建筑垃圾《运输活动的处以每车!一千元罚款;— (:。二)未随车携带【单车运输《证的处以每车—一百元罚款》; (?三):车辆密闭不严造【成建筑垃圾泄—漏、散落或者飞扬的!处以二百元以上【一千元以下罚—款 第四十三—。。条 违反本》办法第?二十四条、第二十】六条第(一)项规定!擅自设立、关闭建】筑垃圾消纳场所或】者拒绝消纳经核准】处置的建筑垃圾的】由,城市管?理部门责《令改:正对单位处以—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对》个,人处以一千元—以上三千元以下【罚款;涉嫌》犯罪的依法移送【司,法机关处理》 第四十四条— 违反?本办法?第二:十,六条第(《二)项至第(—八)项规定建筑垃】圾消纳?场,所管:。理者不履行管理责】任的:由城市管理部—。门责令改正处以一】千元以上《五,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!十五条? 城市?。。管理等有关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!。建筑垃圾管理过【程,中滥用职权、玩忽】。职守:、徇私舞弊的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犯罪的依法移送【司法机关处》理 第六》章 附  》 则 第四—十六条 《各县:(市)?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!四十七?。条 本办法》自2017年5月1!日起施?行市人民政》府2009年—10月13日发布】的,合肥市建筑垃—圾,管理:办法(?市人:民政府?令第149号—)同: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