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《建,筑垃圾?管理办?法
合肥市建筑垃圾!管理办法已经2【017年2月9日】市人民政《。府第8?1次常务会》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2017年5【月1日起《施行
市 —长,
《 , , 2?017年3月21日!
合肥市建筑】垃圾管理《办法
》。第一章 总 则!
:第一条? 为了强化对建【筑垃圾的《有序管?理减:少对生态环境—影,响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!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】、安徽省大气污染】防治条例、合肥市】城市管?。。理条例、合肥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条例、城市建筑【垃圾管理规定—(建设部令第139!号):。等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》办法
第二条 本办!法适:用于本市市区—范围内建筑垃—圾的转运、》消纳、利用等—处置活动
本办法】所称:建筑垃圾是指新(改!、扩)建《、拆除、修》缮各类建(构—)筑物、管网—。、道:路以及?装饰装修房》屋等产生的弃土、弃!料及其他废弃—物
:第三条 区》人民:政府(含开发区管】理机:构下同)应当加强对!。建筑垃圾处》置工作的领导协【调解决?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中!的重大问题
第四条! 市: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】市建筑垃《。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建《筑垃圾处置的综合】监督:。管理工作;》区城市管理部门(】含开发区城市管理】机构下同《)根据?管理:权限具体负责本辖】区建筑垃圾》处置的?监督管?理工:作
城乡《建设、规《。划、国土资源—、公安、《交通、?环境保护、房产【、林业和园》。。林、价格、质监等部!。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共?同做好建筑垃—圾处置的监督管【理工作
乡(—镇,)人民?政,。府、街?道,办事处在区城市管理!部门的指《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!筑垃圾处置的监【督管理工作》
第五条 建筑垃】圾处置应当遵循【减量:。化、无害化、—资源化和谁产—生、谁处置的原则】
鼓励采用》新技术、新工艺、】新材料、新设备【对建筑垃圾进—行综合利用
—第六条 任何—单位和?个,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!置活动中的违—法行为进行投诉举】报城市?管,理等有关部门—收到投诉《举报:后应当?。及时:处,。理
:。
第:二章 处《置与运输
—第,七条 转运建筑【垃圾应?当按照规定办理建】筑垃圾处置核准手】续因抢?险、救灾等特殊情】况需要紧急》处,置建筑垃圾以及道】路维修、老旧小区(!街巷)改造》、房屋拆迁、装【饰装修产《生的零星建筑垃【圾,除外:
因抢?险、救灾等》特殊情况需》要紧急处置》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!应当在?险情、灾情》消除后三日内将建】。筑垃圾处《置情况报告》区城市管理部门【并按:照要求将建筑垃圾】清理完毕《
,。第八条 因》工程建设原因—产生建筑垃圾的建】设,单位应当在工程【开工前十《五日内向市》城市管理部门—申请办理建》筑垃圾处置核—准手续?并提供下列材料
】(一:)建筑垃圾处置【方案(包《括减排、污染防治、!。综合利用等措施【);
(二)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。或者:其他相?关审批材料;
(】。三)建设工程项目】总平面图
市城市管!理部:门应当自受理之【日起七个工作日内】。作出决定《符合条?件的核发建筑垃【圾处置核准证明文件!;,不符合?条,件的不予核》发,并书面告知理由
第!九条 建设单位、施!工单位?以及建筑垃圾运【输,。单位应当在建设【工程开工前与—。建设工程所在地【区城:市,管理部门签订建【筑垃:圾处置责任书明确处!置要:求以:。。及污染防治、运输安!全等责任《
第:十条 建设单位应】当按照下列要—求加强施工》工地管理防止建筑】垃圾污染《周围环境
》(一)设置连续、】密闭:的围挡高度不—得低于1.8米;
!(二:)设置建筑》垃圾处置公示牌标明!建,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】、运输单位名—称以及城市管—。理,、公:安交:。通管理、环境—保护等部门的投诉、!举报电话;
(【三,)在出入口安装【视频监控设备—并安排专人维护;
!(四)?。对工地内车》行道路和出入—口道路进行硬化【。处理;
(五)【配,置规范?的车辆冲洗》设,备确保驶离工地的】车辆清洁并做好【泥,浆、:污水、废水污染防】治,工作;?
(六)建筑垃圾】应当在四《十八小时内》清运完?。毕并做好清运信息】登,。记保存工作;无法】。清运完毕的应—当,在施工?工地内设置临时堆】放,场所并?采取覆?盖、洒水等措施;】
(七)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其:。他,要求
第《十一条? 道路维《修、老旧小区(街巷!)改造、《房屋拆迁《中产生零星建筑垃】圾的建?。设单位或者》施工单位应当将施】工区域有效隔离及】时处:置建筑?垃圾并在处置完毕后!。二十四小时内将【处置情况《报告区城市管—理,部门
房屋装—饰装修中产》生零:星建:筑垃:圾业主应当按—照物业公《司或者村(居)民】委员会指《定的:地点:。统一堆放由物业公】司或:。。者村(居)》民委员会负责统一】清运
零星建筑【垃圾处置的具—。体办法由市城市【管理部门另行—制定
第十》二条 任何》。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。倾倒、?处置建筑垃圾不得】将危险废物混入建】筑垃圾不《得将建筑垃》圾混入生活垃圾进】行处置
《第十三条 鼓励采取!。下列:措施做好建筑垃【圾的减排工作
【。(一)选用节能环保!材料优化施工措施减!少建筑材料的消【耗和:建筑垃圾的产生【;
(二)采用可重!复使用的材料设置施!工现:场临时建(构)筑】物、临时《围挡;
(三)按照!建设工程施工或【者拆除方案对建筑垃!圾,进行分类;
(四)!将可以利用的建筑垃!圾作为填充物—用于建设工程
【第,十四条 建筑垃【圾处置?实行收费《制度具体收》费按照价《格部门核定的标准】执行
第十》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!施工单位应当委托】已,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!营许:可,证的单位运输建筑垃!圾
第十六条—。 从事建筑垃圾【运输的单位应当向】市城市?管理部门申请办【。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!许可证并具备下【列条件
《(一)?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】有固定的经营—办公场所;
—(二)依法取—得道路运《。输经营许《可证;
(》三)运输车》。辆符合国家标—准和地方标》准且自?有运输?车辆不?少于:。。二,十辆;
(四)设有!相应:的车辆停放场地和】车辆清洗设备;
】(五)?有,健全:。的安:全生产管理制度;
!。(六)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规》。定,的其他条件》
市: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自受:理之日起《。七个工作日》内作出是否核—准的决定符合—条件的核发建筑垃】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并!将从事建筑》垃圾运输《的车辆予以》登记;不符合条件的!不予核发并》。书面告知理由
第十!七条 建筑垃—圾运输单位》在,。承运建筑垃圾前应】当持:下列材料向》市城: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!建,筑垃圾单车运—输证
(《一)建?。筑垃圾处《置,核准证明文件;【
,(二)?建筑垃圾运输合【同;
(三)—。建筑垃?圾处置责任》书
: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!在受理?之日起二个工—作日内作出是否核】准的决定符》合条件?的核发?。建筑垃圾单车运【输证;不符合条件的!不予核发《。并书面告《知理由?
建筑垃圾单—车运输证应当载【明,建,筑工地?。名,称、运输《单位名称、车牌号】。、运:输期限、建筑垃【圾倾倒地点等事项】
第:十八条? 建:筑垃圾运输单—位,在承运建筑》垃圾前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到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!辆市区通行证
第十!九条 承《运建筑垃《圾的车辆应当符合】下列:要求
(《一)安装符》合,。道,路运:输要求的行驶及【装卸记录仪或者【。定位终端《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!。;
(二)》。在驾驶室《顶部、车《身或者车厢》后部、侧面》等部位喷涂、悬【挂放大号《牌,喷印车辆编号—及所属承运》单位名?称
:第二十条《 建筑垃圾运—输单位在承》运建筑垃圾时应【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(一)随车携带【建筑垃圾单车运【输证;
《(二)实行密闭【化运输装载的建【筑垃圾不得超过车厢!挡板高度不得沿【。。途泄漏、散》。落或者飞扬》;
(?三)车辆驶离施【工工地应当冲—洗,。干净;
(四)按】照核定?的时间、《路线、?地点运输和倾倒建】筑垃圾;
(—五)遵?守,道路交通安全法【。律法规、环境噪声】管理和大气污染【防治等规定;—
(六)法律—、法:规、规章的其他规定!
:第三章 消纳与【利用:
第二十》一条 市城市管理】部门:、市规划管》理部门应当会同【国土资源、》环境保护《等部:门组织?编制建筑垃圾—消纳场?所设置规划报市【人民政府批准—后,组织实?施
第二十二条【 ,区人:民政府应当》按照建筑垃圾消纳】。。场所设置规》。划组织建设建筑垃】圾消纳场所建筑垃】圾消:纳场所?的建设应当符合土】地利用总体规划、】环境保护等》要,。求
第二《十三条 禁》止在:下列区域消》纳建筑垃圾
(一】)基本农田和—生态公益林地;【
(二?)河流、《。湖泊、水库》、渠道?等保:护范:围;
(三》)地下?水集中供水水源地】。及补给区;
(【四)泄洪道及—其周边区域;
(】五,)法律、《法规:、规:章规定的其他—区域
第二十四条 !任何单?位,和个人?不得擅自《设,立建:筑垃圾消纳场所【
,第二十五条》 ,区人:民政府?应当加强对》建筑垃圾消纳场【所的管理通》过招标或者》。。指定等方式确—定有关单位负—责具体管理》
第二十六条—。。 建筑垃圾消纳场】所管理者应当遵【守下列规《定,
(一?),。不得擅?自,关闭建筑垃圾消【纳场所?或者:拒,绝消纳经核》准处置?的,建筑垃圾;》
,(二)配备相应的摊!铺、:碾压、降尘、—照明、排水、消【防,等设施设备;
(】三)对?出入口道路》和场内?车,辆通行道路进—。行硬化?处理并在出入—。口安装?视频监控设备—;
(?四)制定并落实环】境卫生和安》全管理制度安排专】人进行现《。场管理;
(五)设!置车:辆冲洗设施确保驶】离场地的《车辆:清洁;
《(六)准确》记录进入场内—的车辆、《消,纳建筑垃《圾数量并定期向【区城市管理部门报】告;
?。(七)不得消—纳工业垃圾》、生活垃圾和其他】有毒有害垃圾;【
(八)不得允【许无单车运输证的】车辆进场卸载—建,筑垃圾?;
(九)法律【、法: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要求
第二十】。七条 ?各类建设工程、开发!用地:需要回填《、,利用建筑垃圾的【应当经区城》市管:理部门实《。。地勘察并报市城市】管理部门备》案,
第二十八条 市】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!定,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!用的政策措》施
第二十九条【 鼓:励和引导社会—。资本参与建筑垃【圾综:合利:。用项目支《持建筑垃圾综合【。利用产品的研—发、生产
利—用财政性资金—。建,设,的城:市环境卫生设施【、市政工程设—施、园林绿》化设施?。等项目应当优先【使用建筑垃圾—综合利用产品
第三!十条: 鼓励新《(改:、扩)建的》各类工程项目在【。保证工程质量的前】提下:优先使?用,建筑:垃圾:综合利用产品
【鼓励道路工程的建】设单位在《满足使用《功能的前提下优先】使用建筑垃圾作【。为路基?垫,层
第三十一条 企!业,使用或者生产列【入国家建筑垃圾【综合利用鼓励名【录的技术《、工:。艺、设?备,或者产品的按照有】关规定?享受优惠政策
】第四章 监督管理
!
第三十二条 【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、城乡建设、环境!。保护、国土资源等】部门建立《执法:联动机制开展建筑垃!圾处置联合执法及】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!为
联合《执法部门应当加强】日常:管,理和机动《巡查对?建筑垃圾运输车【辆集:中通行区域、事【故易发?和隐患?突出区域实》施重点监督管理【。
第三十三》条 城市管》理部:门对建筑垃圾处置活!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建!筑垃圾处《置违法行为实施处】罚
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对建筑垃圾】运输过程中道—路交通安全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!建筑垃圾运输车辆】。的道路交通》违法行为实施—处罚
城乡建—设,管理部门对建筑施】工现场建筑垃圾【处置:进行监督检》。查督促建设单位或者!施工单位及时办理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】手,。。续
环境保护—管理部门《对建筑?垃,圾处置过程中扬尘】污染防治《进行监?督检:查
国?。土资源管《。理部门协助》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!所的监督检》查
第三十》四条 市城》市管理部《门应当会同有关【部门建立建筑垃【。圾监督管理信—息平:台确保下列监—督管理信息互通共享!
(一)建筑垃【圾处置核准信息;
!(二)建《设单位?。。、建:筑垃圾运输单位、】运输车辆及驾驶员】等信:息;:
(:三)建筑垃圾消【纳场所设置以及建筑!垃圾受纳信》息,;
(四《)建设?。单位、?施工单位、运输【单位及其从业人【员处置建筑垃—圾的不良记》录信息?及受到?行政处?罚信息?;
(?五)建筑垃圾综合利!用信息;
(六)其!他,需要监督管理的【信,。息
第三《十五条 随意倾倒】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!城市:。管,理等:部门应当依法—责令其限期清理【;当:事人:逾期未清理属于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,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二条规—定情形?的,相关:部门:。可以依?法实施代履行费用】由当事人承担
第三!十六条 市城市【管理部门应当—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!业以及从《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!对建筑?。垃圾运输企》业实行分级》管理对违法失信的】建,筑垃:圾运输企业》。。以及:从业人员列》。入不良信用档案并】按照有?关,规定予以《处理
第五章 】法,律责任
第三【十七条? 违反本办》。法第七条《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!。。。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!处置建筑垃》圾的由?城市: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以五千【元以上?三,万元以下罚款
【第三:十八条 违反—。本办:。法第:十,。一条第二款规—定业主未按照规定堆!放零星建《筑垃圾的由》城市管理部门责令】改正:对单位处以五百【元以上二千元以【下罚款;对个人【处以五十元》以上二百元以下【。。罚款
第三十—九条 违反本办法】。第十:二条规定将》建筑垃圾混》入生活垃圾或—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!筑垃圾的由城市【管理部?门责令改正》对,单位处?以五:百,元,以上三千《元以:下罚:款对个人处以五十】元以上二《百元:以,下罚款
第》四十条 《违,反本:办法第十五规—定建设单位》。或,者施工单位》将,建筑垃圾委托—给未取得建筑—垃圾运输经营许可】。。证的单位《运输的由城市管【理部门责《。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!上五万元以》下罚款
第四十一条! 违反本《办法第十《。六条规定未》取得建筑垃》圾运输?经营许?可证擅自《从,事建筑垃圾运—输活动?的由城市管理部【门责令改《正处以五千元以上】三万元以《下罚款?。
第四?十二条 运输单【位违: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!。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城市管—理部门?责,令改正并《处以罚款
(一【)使用未经》登记的?车辆从?事建筑?垃圾运输活》动的处以每车—一千元罚款;
(二!)未随车携带—单,。车运输证的处以每车!一百元罚款;—
(三)车辆密【闭,不严造成建筑垃圾泄!漏、散落或者飞扬的!处以:二,百元以上一》千元:。以下罚?款
第四《十三条 违反—本,办法第?。二十四条《、第二十六条第【(一)项《规定:擅自设立《、关闭建筑垃圾消】纳场所或者》拒绝消纳经核准处置!的建筑垃圾的由城】市管理?。部,门责令改正对单位】处以五千元以上一】万元以下罚款对个】人,。处以一千《。元以上三《千元以下罚款;涉】。嫌犯罪的依法移【送司法?机,关处理
第》四十:四条 违反本办【法第:二十六条第(二)项!至第(八)项—规定:建,筑垃圾消纳》场所管理者》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由!城市管理部门责【令改正处以一千【元以上五千》元以下罚款
第四】十,五,条, 城市管理等—有,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在建筑垃圾管理【过程中?滥用:职权:、玩忽职《守、:。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!行政:处分;?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!。司,法机关处理
第六!章 附 —则
第四十六条】 各县(市)参【照本办法执行
第】四十七条 本—办法自2017年】。5月:1日:起施行市人民政府】2009《年1:0月13日发布的】合肥:市建:筑垃圾管理办—法(市人民政府令第!。14:9,号)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