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建筑垃【圾管理?办法:
合肥市《建筑垃?圾管理办法已—经,2017年2月【9日市人民政府第8!1次常务会议审议】通过现予公布自20!17年?5月1日《起施:行
市《 长 ?
》 2017年3月!21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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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建筑垃圾】管,。理,办法:。
第一》章 总 则
!第,一条: 为了强化对建筑垃!圾的有?序管理减少对生态环!境影:响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固体废物污】染环境防治法—、安徽省大气污【。。。染防治条《例、合肥市城市管】理条例、合》肥市:市容和环《境卫:生管:理条例、城市建筑】垃圾:管理规?。定(建设部》令第139号—)等规定结》。合本市实《际,制定本?。办法:
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本市市区—范围内建筑垃圾【的转运?。、消纳?、,利用等处置活—动
本办法所称【建筑垃?圾是指新(改—。、扩)建、拆除、修!。缮各类?建(构?)筑物、《管网、道路以及装饰!装修房屋等产生的】弃土、弃料及其他】废弃:。物
第三条 区人】民政府(含开发区】管理机构下同)应当!加强对建筑垃圾处】置工:作的领导协调解【决建筑垃圾处—置工作?中的重大《问题
?。第四条 市城市【。管理部门是本市建】筑,垃圾:管,理,的,行政主管部门—负,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综!合监督管理工作【;区城市管理部门(!含开发区城》市管理机构》下,同)根据管理—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!建筑:垃圾处置的》监,。督管理工作
城乡建!设、规划、国土资】源、公安、交通、环!境保护、《房产:。、林业?和园林、价格、质监!等部门?按照各自职责共同】做好建?。筑,。垃圾处置的》监督:管理:工作
乡(镇)【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在区城市【管理部门的指—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!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!。理工作
第五条 建!筑垃:圾处置应当遵循【减量化、无害—。化、资源《化和:谁产生、谁处置的】原则
鼓励采用新】技术、新工艺、【。新材料、新设备对建!筑,垃圾进行综合利用】
第六条 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有权对建【筑垃圾处置活—动中的违法行为【进,行投诉?举报城市管理等有关!部门收到《投诉举报《后应当及时》处理
《第二章 处置与【运输
《第七条 转运建筑】垃圾应当《按照规?。定办理建筑垃圾处】置核准手续因抢险】、救灾等《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处!置建筑?垃圾以及道路—维修、老旧小区(街!巷)改造、房屋拆迁!、装饰装修》产生的零《星建:筑垃圾除《。外
因抢险》。、救灾等《特殊情况需要紧急】处置建筑垃圾—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险!情、灾情消除后三日!内将:建筑垃圾处置情【况报告区城市管【。理部门并按照要求】将建:筑,垃圾清理完毕—
第八条 因工【程建设原因产生建】。筑垃圾?的建设?。单,位应当?在工程?开工前十五日内向市!城市管理部门—。申请办理建筑垃【圾处置核准手续【并提供下列》材料
(一)建筑垃!圾处置方案(包【。括减排、《污染防治、综合利用!等措施?);
?(二)建设工—程,规划许可证》或者其他《相关审批材料;
】。(,三)建设《工,程,项目总平面》图
市?城市:管理部门应当自【受理之日《起七个工作日内作】。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核!发建筑垃《圾处置核准证—。明文件;不符合条】。件的不予核发并书】面告:知理由
《第九:条 建设单位、【施工单?位以及建筑垃圾运】输单位应当在建【设,工程:开工前与《建设:工程所在地区城市管!理部门签订建筑垃】圾处置责任书明确处!置要:。求以:及污染防治、运输安!全等责任
第十条】 建设单《位应当按《照下列?要求加强施》工工地管理防止建】筑垃圾污《染周围环境
(一】)设置连续、密闭的!围挡高度《不得低于1》.8米;
(—二):设置建筑垃圾处【。置公示牌标明—建,设单位?、施工单位、运输】单位名?。称以及?城市管?理、公安《交,通管理、环境保护】等部门的投》诉、举报电》。话,;
(三)在出【入口安装《视频监控《设,。备并安排专》人维护;《
(四)对工地内】车行道路和出入口道!路进行?硬化处?理;
(五》)配置规范的车辆】冲洗:设备确保驶离—工地的车辆》清,洁并做好《泥浆、污水、废水】污染:防治工作;
(【六)建筑垃圾应当】在四:十八小时内清运完】毕并做好清运信息】登记保存《。。工作:;无法清运完—毕的应?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!临时堆放场所并【采取覆盖、洒水等】措施;
(七—),法律:。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的其他》要求:
第:十一条? 道路维《修、老旧小区(街巷!)改造、房》屋拆迁中产》生,零星建筑垃圾的建】设单位或者》施工单位应当—。将施工区域有效【隔离及时处置建筑】垃圾并?在处置完毕后二十四!小,时内将处置》情况:报告区城市管—理部门
《房屋装?饰装修中产》生零星?。建筑垃圾《业主应当按照物【业公司或者村(居)!民委员会指》定的地点统》一堆放?。由物业公司或者村】(居)?。民委员会负》责统一清运》
零星建筑垃圾【处置的具体办法由】市城:市管理部门另行制定!
第十二条 任何单!位和:个人不得擅自倾【。倒、:处,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危!险废物混入》建筑垃圾不得将【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!圾进行处置
—第十三条 鼓励采】。。取下列措施做好建】筑垃圾的减排—。工作
?(一)选用》节能环保材料优化】施工措施减》少建筑材料》的消:耗和:建筑垃圾的》产生:;
(二《)采用可重复使用】的材料设置施工【现场临?时建(构《)筑物、临时—。围挡;
(三—)按照建《设,工程施工或者拆除】方案:对建筑垃圾进行分】类;:
(四)将可以【利用的?建筑垃圾作为填充】物用于建设工—程
第十四条— 建:筑垃圾处置实行【收费:制,度具体收费按照价】格部门核《定的标准《执行
?第十五条《 建设?单位或者《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已!取得建筑《垃圾运输《。经营许可证的单【位,运输建筑垃圾
【第十六?条 从事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!应当向市城市管【理部门?申请办理建筑—垃圾运输经营—许可证并具备下【列条件
(一)【具有企业《法人资?。格,有固定的经营办【公场所;
(—二)依法取》得道路?运输经营《许,可证;
(三—)运输车辆符合国】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且!。自有运?输车辆不少》于二:。十辆:;
(?四)设有相应的车】辆停放场地和车辆】清洗设备《;
(五)有—健全的安全》生产管理《制,度;
(六)—法律、法《规、规?章规定的其他—条件
市《。城市管理部门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!。个工作?日内:作出是否核准的【决定:符合条件的核发建筑!垃,圾运输经营》许可证并将从—事建筑垃《圾运输的车辆予以登!记;不符《合条件的《不予核发并书—面,。告知理由
》第十七条《 建筑垃《圾运输单位在承运建!筑垃圾前应当—持下列材料向市城】市管理部《门申请办理》建筑垃?圾单车运输》证
(一)建筑垃】圾处置核准证明文】件,;
(二)》建,筑垃圾运输合同;】
(:三,)建:筑垃:。圾处:置责任书
市城市管!理部门应《当在受理之日起【二个工?作日内作出是否核】准,的决定符合条—件的核发建筑垃圾单!车运输证;不—。符合:条件:。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!知理由
建筑—垃圾单车运输证【应当:载,明建筑工地名称、运!输单位名称、—车牌号、《运输期限、建—。筑垃圾?倾倒地点《等,事项:。
第:十八条? 建筑?垃圾运输单位在承运!。建筑垃?圾前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到公安!机关:交通管?理部门办理车辆市区!通行:证
第十九条 承】运建筑?垃圾的车辆应当符】合下列要求
(一】)安装符合》道路运输要求的行】驶及装卸《记,录,仪或者定《位终端设备并保持】。正常:使用;?
(二)在驾驶室】顶部:、车身?或者车?厢后部、侧面等部位!喷涂、悬挂放大【号牌喷印车辆编号】及所属承运单—位名称
第二十【条 建?筑垃圾运输单—位在承?运建:筑垃圾时应当遵【守下列规《定
(一)随—车携带建筑》垃圾单车运输证;
!(二:)实行密闭化—运输装载的建筑【。垃圾不得超过车厢】挡,板高度不得沿途【泄漏、散落》或者飞扬;
—。(三)车辆驶离施工!工地应当冲洗干【净;
(《四):按照核定的时间【、路线、地点—运输和倾《倒建:筑垃圾;
》(五)遵守道路交】通安全法《律法:规、环?境噪:声管理和大气—污染防治《等规:定;:
(六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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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《 消纳与利用
第!二十一条 市城市管!理部门、市规划管】理部门应当》会同国土资》源、环境保护等【部门组织《编制:建筑垃圾消纳—场所设?置,规划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组织—实施
第二十二条 !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!建筑垃?圾消纳场所》设置规划组织—建设:建筑:。垃圾消纳场所建【筑垃圾消《纳场所的建设应当符!合土地?利用总体规》划、环境《保护等?要求
第二十三条】 禁止在下》。列区域消纳建筑垃圾!
(一?)基本农《田和生态公益林地】;
(二《)河流、《湖,。泊、水库、渠—道等保护范围;【
(三?)地:。下,水集中供水水—源地及补给》区;
(四)—泄洪道及其》周边区域;
(五)!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!
第二十《四条 任《何单位?和,个人不得《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!纳场:。所
第?二,十五条?。 区人?民,政府应?当加:强,对建筑垃《圾消纳场所的管理通!过招标或《者指定等方》式确定有关单—位负责具体》管理
第二十六【条 建筑垃》圾消纳?场所管理者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
(【一)不得擅自关闭建!筑垃圾消纳场所【或者拒绝消纳经核】准处置的建筑垃圾;!
(二)配备相应】。的摊铺、《碾压、降尘、照明、!。排水、消防等—设施设备;
(三)!对出入口《道路和场内车辆通行!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!在出:入口安装视频—监控设备;
(四)!制,定并落实环境卫【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安!排专:人进行?现场管理;》。
(五)设置车辆冲!洗设:施确保?驶离场地的车辆【清洁;
(六)准】确记录进入场—内的车辆、消—。纳,建筑垃圾数》量,并定期向区城—市管:理部门?报,告;:
(七)不得—消纳工业《垃,圾、生活垃》圾和其他《有毒有害《垃圾;
(》八)不得允》许无单?车运输证的车辆进场!卸载建筑垃圾;【
(九?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定的其他】要求
第《二十七条 》各,类建设工程、开【。发用地需要回—填、利用建筑—垃圾的应当经区【城,市管理部《门实地勘察并报市城!市管理部门备案
第!二十八?条 市?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有关部门—研究制?定促进建筑垃—圾综合利用的政策措!施
第二十》九条: 鼓励和引导社会】资,。本参与建筑》垃圾综合利》用项目支持建—筑垃圾综合利用产】品的研发《、生产
利用财政性!资金建设的城市环】境卫:生设施、《市政:。工程设施、》园林绿化《设施等项目》应当优?先使用建筑》垃圾综合利》用产品
第三十条 !鼓励:新(改、扩)建【的各类工程》项目在保证》工,程,质量的前提下优【先使用建筑垃圾【综合利用产》品,
鼓励道《。路工程的建》设单位在满足—使用功?能,的前:提下优先《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!基垫层
第三十一】条 :企,业使用或者》生产列入国家—建筑垃圾《。综合利?用鼓:励,名录的技术、工艺】、设:备或者产《品的按照有关规定享!受优:惠政策
》第四章 《监督管理《
第三十二条 城!市管理?部门应当会》。同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、?城乡建设、环境【保护、国土资源等】部门建?立执法联动机—制开展?建,筑垃圾?处置:联合执法及时发现】和查处违法》行为
联合执法【部门应当加强—日,常,管理和机动巡查对】。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】集中通行《区域、事故》易发和隐患突出【区域实施重点监督】管理
第三十三条 !城,市管理?部,门对建筑垃圾处置活!动进行监督检—查对:建,筑垃圾处《置违法行为实施【处罚
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对建筑垃圾运输过】程中道路交通安全】行,为进行监《督检查对建筑垃圾运!输,车辆的道路交通违】法行为实施》处罚
城《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!筑,施工现场建》筑垃圾处《置进:行监督检查督—促建设单位或者施】工单位?及时办理建筑垃【圾处置核准手—续,
环境保护》管理部门对建筑垃】圾处置过程中扬尘】污染:防治进?行,监督:检查
国土资—。源管理部门协助【做,好建筑垃圾消纳场所!的,监督检?查
第?。三十四条 市城市管!理部门应当会—同有关部门建立建】筑垃圾?监督管理信息—平台:确保下列《。监督管理信息互通共!享
(一)建筑【垃圾处置核准信【息;
(二)—。建设单?位、建筑垃圾运【输单位、运输车【辆,及驾驶?员等:信息;
(三)建筑!垃圾消纳场所设置以!及建筑垃圾受纳信】。息;
(四)建设】单位、施工单位、】运,输单位及其》从业人员处置—建筑垃圾的不良记】录信:息及受到《行,政处罚信息;
(】五)建筑垃》圾综合利用信息;
!(六)其他需要【监督管理的信息
】第三:十五条 《随意倾?倒建筑垃《圾造成污染的城市】管理:等部门应当依—法责令其《限期清理;》当事人逾期未—清理属于中华—。人民共?和国行政强制法第】五十二条规定情【形,的相关部《。。门可以依法实—。施代履行《费用由当事》人承担
第三十【六条 市城市管【理部:门应当建立建筑【垃圾:运输企业以及—从业人员信用管理】制度对建《筑垃圾运《。输企业实行分级管】理对违法失信的建】筑垃圾运输企业以及!从业人员列入不良】信用档案《并,按照有关规定—予以处?理
?第五:章 法律责》任
第三十七条】 违反本办法—第七条规《定建设?单位擅自处置或【。者超出核《准范围处置》建筑垃圾的由城市】管,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处以五千元以【上三万元以下罚款
!第三十八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一条第二》款规定业《主未按照《规定堆放零星建【筑垃圾的由城市【管理:部门: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!五百元以上》二千元以下罚款;对!个人处以五十元以】上二:百元以下罚款
第三!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!第十二条《规定:将建筑垃圾混—入生: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!物混入建筑垃圾的】由,城市管理部门责令】改正对?单位处以五》百元以上三千—元以下罚《款对个人处以五十】元以上二百元—以下罚款
第四十条!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!。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!工,单位将建筑垃圾【委托给未取得—建,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!证的单位运》输的由城市》管理:部门责令改正—处以一万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
第四十《一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六条规定未【取得建筑《垃圾运输经营—许可证?擅自从事建筑垃圾】运,输活动的由》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!正处以五千元以上】三万元以下》罚款
第四十二【条, 运输单位违反本】办,法第二?十条规?定有下列行为—。之一的由城》市管理部门责令改】正并处以罚款
(】一,)使:用未经?登记:的车辆?。从事建筑垃圾运【输活动的处以—每车:一千元罚《款;
(二)未随车!携带单车运输证的处!以每车一百元—罚款;
(三)车辆!密闭不严造成建筑垃!圾泄:漏、:。散落或者飞扬的处】以二百元以》上一千元以下罚款
!第四十?三条: 违反本办法第二】。。十四条、《第,二十六条第(一)项!。规定擅自设》立、关?闭建筑垃圾消—。纳场所或者》拒,绝消:。纳经核准处》。置的建筑垃圾的由】城市:管理部门责》。令改正对单位处以】五千:元以:上一:万元以?。下罚款?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!上三千元以下罚【款;涉?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!法机关处理
第四】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!第二十六《条第:(二:)项至第(八—)项规定建》筑垃圾消纳场所【管理:者不履行管理责任】的由城市管理—部门责?令改正处以一—千元以?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】
第四十五条 城市!管,理等有关部》门及其工作人员【在建筑垃圾管—理过程中滥用—职权、玩忽职守【、,。徇私舞弊的依法给】予行政处分;涉嫌】犯罪:的依法移送司法【机关处理
第六】章 附 —则
第四》十六条 各》县(:市,)参照本办法执【行
:第四十七条 本办】法自2017年5】月1:日起施行《市人:民政府20》09年?10:月,13日发布的合肥市!建筑垃圾管理—办法(市人民政府】令第149》。号,)同时废《。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