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》。 合肥市《建设工程监理管理】。暂行规定 — ?第,一章 ?总,  则 》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对《建,设工程的《监,理保证?。建,设,工,程质量保护公民生】命和财产安》全:根据:国务院建设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!省人民政府安徽省】建设工程监理—。管,理办法?结合本市《实,际制定本》规定 】 , 第二条《 凡:在本市(《含三县、郊区、开发!区)行政区》域内从?事建设工程》监理活?动及实施对建—设工:程监理?活动的监督管理】应当:遵守本?规定    ! 本规》定所称建设工—程监理是《指工程监理单—位受建设《单位:(含项目法》人下同《)的委托依据法【律法规、《有关技术《标准、?。设计:文,件和建?设工程承包》合同对建设工—程实施监理并依法承!担监理责任 】 第三【条 建设工程—监,理应当遵循》守法、诚《信、公正和科学的原!则  】 第四条》 市、?县人民政府建—筑业管理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《内建设工程监—理,活动的监督管理【   第二】章 一般规定— 第五条 下列建!设工程?必须实行施工监理】    (!一)国家重点建设】工程;   【 (二)》。。大中型公用》事,业工程; 》    (】三)成片开发建【设的:住宅:小区工程《;,    】(四)利《用外国政府或者国】际组:织贷款、援》助资金的《工程;   ! , ,(五)基《。础设施工程;—    】(六)国《家规:定必须进行监—理的其他工程— ? ,   除前款所列!工程外工程造价在3!00万元以上的商品!住宅工程建设—单位应当委》托施工监《理 《 第六条—。 实行监《理的建设工程建设】单位应当通过招【标投:标择:。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!并应当?与工程监理单位订】立书面委托监—理合同委托监理【合同应明《确监理单位名称、监!理范围和目标—及监理权限》。。、履约?担保和违约责—任等条款 — ? ,。 第七条 建设单】。位根据需要》可以:委托一个工程监理单!位承担设计、施工】准备、?施工等全部阶段的】。监理也可以分阶【段委托不同的工程监!理单位承担但每【个阶:段只能委托一个【工程监理单位承【担监理任《务  中外合资、】外商独资和》国外贷款、赠款、】捐款建设的工程委】。托国外工程》监理单位监理—的应当同时聘请国内!工程监?理单位?进行合作监》理 《。 第八条 】在施工监理合同中建!设单位必须向—工程:监理单位委托授予】下列各项权限 】 ,    (—一)开工、停工【、复工、返工等监理!指令的发布》权; 《    (二】)设计文件、施【工方案审查建—。议权;  】  ?(三:)工:程施工质量否决权】;    】 ,(四)工《程施工?进度签认权; !   ? (五《)工程价款》支付签认权; !    》(六:)安全施工与环境】保护监督权; 【 :    (七)】撤换:施工承包单》位负责?人的建议权; 】    —(八)应当授予【。的其他权利》 ?    《 ,建设单位在签订施】工监理合同后应当及!时将合同内容通知施!工承包单《位 第九!条 :实行:工程:监理资质审批制度设!立工程监理单位应】当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!相应的资质等级  !工程监理单》位应当严格按照【资,质等级和业务范围】承担监?理业:务 — ,第十条 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】监理活动实行属【地管:理外埠及省属工程监!理单位进《入本市承揽》。建设工程监理业【务的应当持》。资质等级证书向市】人民政府建筑业【管理部门《申请登记《备案核验其》资质等级《证书的真实》。性受理登记》备案的部门》应自:收到登记备案申请之!日起30日内对符合!条件的工程监—理单位发《给登记?备案证明  !  未经市—人,民,政,府建筑业管理部门】。登记备?。案,的,。外埠和省属工程监】理单位不得在—本,市,行政:区域:。内,。承揽:工程监理业》务 ?    境外】工程:。监理单位到》本,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!业务的应当按照【国家规定办理—有关手续 》。 第—十一条 《承担监理业务—的工程?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!。单位以及建筑材【料,、建筑?构配件?和设备?供应单位不》得,隶属于同一经济实体!或有参?股,、控股权关系或【者有其他利害关【系否则不》得承担?该项:建设工程的监—。理业务 【 第?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!位不得有下列行为】  》 , , (一)《承揽工程施》工和设备《安装业务; 【。    —(二)经营》建筑材料、构配件】、建:。筑机械?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!关的设备; 】 ,。  :。。 ,。 (:三)出借、出租工程!。监,理资质或者允许【他人以本单位名义从!事监理业《务 第】。。十,三条: 实行工程监理人员!注册:制度工程监理人员应!当持有资格证书【并,按国家?规定经有关部门注】册取得岗位证—书后方可从》事建设工程监理活】动 《    》工程监理人员只能在!注册单?位任职不得同时在】两个以上工程监理】单位任职 — ,    工程监】理单位的各类人【员不得?在,国家机关供职不得!与被监理《工程的施《工、:设备制造材料、构配!。件供:应单位合伙经营【、中介推销或进行】其他:有利害关系的活动】 ,。   —第三:章 项?目,监理 第—十四:条 工程《监理单位承》接监理?项目时应组》建监理工《作机:构建立监《理,工作责任制》 ,    】 ,监理工作《机构由总监理工程】师、监理工程师及】监理:技术人员组》成其组?成人员名单应报建】设单位备《案更换总监理工程】师应经建《设单位同意 】 第十五条 工!程,监理单位应当选【派具备相应资格【的总:监,理工程师和监—理工程?。师进:驻施工现场》跟班监理重要的部】位和隐蔽工》程必须旁站》监理监理人员应对施!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!。未经监理工》程师签字认可不得!将建筑材料、—构配件和设》。备,在工程?上使:用,或者安装《施工单位不得—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!工未:经总:监理工?。程师签字建设单【位不得拨《付工程?款不得进行竣工【验收 《 , 第十六条 工!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!总监理工程师负【责制总监理工程师】行使合同赋予工程】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!。负责:委托的监理工—作建设单位的—指令应?当通过总监理工【程师发布总监理工程!师不得同时承担3】个以上工程项目【的监:理业务   !。 总?监理工程师》必,须常驻施工现场【。全面负?责受委托工程的【。建,设监理工作 【 第十七条】 ,工程监理单》位实:施监理程序应—当符合?。省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制【定,的建设?工程监理《规程: 第十八!条 工程监理单【位应当监督施工承包!单位履行建设—工程施工合》同和工?程设计要求》 ?    《 监理工程》师发:现工程?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!。要,求、施工技术标准和!合同约?。定的应及时书面通】知施工承包单位【改正监?理工程?师发现工程》。设,计,不符合建设》工程质量标准或【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!应当报《告建设单位 【 第十九【条 工程项目建设】监理档?案,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!。保存应当符合【国家:有关规定和技术【标准 》 ?第二十?条 实行监理—的工程?仍应接受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机构—的质:量监督 】 第二十一条 【工程监理《。过程中发《生的争议由总监【理工程师召集建设】单位代表、》被监:理单位代表协商解】决 》 第?二十二条 工程【监理费用由建设【单位与?。工程监理单位按【不低于国家》规定的最《低标准在合同—中约定监理费用从工!程概:算中列支 ! 第四章 法—律责任 】 , ,第二十三条 按照本!。规定必须实行施工】监理的建设工程【未经:监理的除《依法给?予行政处罚外市、县!人民:。政府建筑业管—理部:门,不得核发《建设工程施工—许可证 — , : 第二十四条 !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!规定未经市人民政】。府建筑?业管理部门登记备】案擅自在本市从【事监理?。活动的?由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建筑业管理部】门责令其限期改【正逾:期不改?正的市、县》人民政府建筑业管理!部门不得核》发建设?工,程施:工许可证 】 ? 第二十五条 】工,。。程监:理单:位,不按照?监理合同的》约定履行监理职【责给建设《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!应,当依法?或者依合同约定承】担相应的赔偿—。责任 ! 第二十六条 】工程建?。设监理?管理部?门的:工作人员《违反本规定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—、徇私舞弊》。的由:。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。管部门依法给—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?  第五章 【附  则《。   第二十】。。七,条 本?规定由?市人:民,。政府建筑业管理部】门负责?解,释 《 》第二十?八条 本《规定自2001年】6月1日起施行【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