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合!肥市建?设工程监理管理暂】。行规:定 —第一章 总  则】 , 第一条 为了【。加强对建设》工程的监理保—证建设工程质量【保护公?民生命和财产—安全根《据国务院建设工【程质量管理》条例和省人民政府】安徽省建设工程监】理管理办法》结合本市实际【制定本规定 — 》 第二条 凡在】本市(含三县、郊】区、开?发,区)行政区》域内从事建》。。设工程监理活动及】实施对建《。设工程监理活动【的监督管理》应当遵守本规定】    】 本规《定所称建设工—。程监理是《指工程监理单位【受,建设单位(含—项目:法人下同)的委】托依据法律法规、有!关技术标准、设计文!件和:。建设工程承》包,合同对建设工程实】施,监理并依法承担【监理:责任: 《 ? 第三条 建—设工程监理应—当遵:循守法、诚信、公正!和科学的《原则  】 ?第四:条 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建筑业管理部门负!责本行政区域内建】设工程监理活动【的监督?管,理  》 第?二章 一般规定 !第五条 《下列:建设工程必》须实行施《工,监理 》  :。  (一》)国家重点建—设工程; 》    (二)】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!; ?    —(三)成《片,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!工程; 《 ,    (【四)利用外国—政府或者国际组【织贷款、援助资金的!工程; —。。    《 (五?)基:础设施工程; !   ? (六)国家规】定必须进行监理的】其他工程 【    除前款所!列工程外工程造价在!300万元以上的】商品住宅《。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!托施工监理 ! , 第六条 实行【监理的?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!当通过招标投—标择:优选:择,工程:监,理,单,位并应当与工程监】理单位订《立书面委托》监理合同委托监理】合,同应明确监》理单位名称、监理】范围和目标及监【理权:限、履约担保和【违约:。责,任等条款 》 —第七条 建》设单位?根据需要《可以委?托,一个工程监理单位】承担设计、施—工准备、施工—等全:部阶段?的,监理也可《以分:。阶,段委托不同的工【程监:理单位承担但—每个阶段只能—委托一个工程监理】单位承担监》理任务?。  中?外合资、《外,商,独资和国外贷款【、赠款、《捐款建设的》工程:委托国外工程监理】。单位监理的》应当同时聘请国【内工程监理单位进】行合作监理 【 第八【。条 :在,施工监理合同中建】设单位?必须向工《程监理单位委托授予!。下列各项权限—   —。。。 (?一)开工《、停工、复工、【返,工,等监:理,指令的发布权; 】    (二!)设计文件、—施工方案审查建议权!; :    【。(三)?工程施工《质量否决权;— ?   ? (四)工程施工!进度签认《权; —   《(五)工程价—款支付签认权—。; 》   ? (六)《安全施工与》环境保护监》督权; —    《 (七)撤》换施工承包单位负责!人的建?议权;? ?    (—八)应当授》予的其他权利—    】。建设单位在签—订施:工监理合同》后应当及时将—合同内容《通知施工承包—单位 — 第九条 实行工!程监理?资质审批制度设【立,工程监理单》位应当按照国—。。家有关规《。定取得相应的—资质等级  工【程监理单《位应当严《格,按照:资质等级和业务范】围,。承担监理业务 ! , 第?十条 对工程—监理单位的监理【活动:实行属地管》理外埠及省属—工程监理单位进入】本市承揽《建,设工程监《理,业务的应当持资【质等级证书向市【人民政府建筑—业管: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!核验:其资质等级证书的真!实性:受理登?记备:案的部门应自收到】登记备案申》请之日起30日内对!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!单位发给《登记备案证明— 《。   未经市【人民政府《建筑业?管理部门登记—备案的外埠》和省属工程》监理单位不得—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】。。承揽:工程监理业务— ?    》境外工程监》理单位到本市承揽建!设工程监理业务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办理有关手续 ! : 第十一》条 :承担监理业务的工】程监理单位》与施工承包单位以】及建筑材料》、,建筑构配件和设备】供应:单,。位不得?隶属于?同一经?。济实体或有参股【。、,。控股权关系》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!否则不《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!的监:理,业务 — 第十《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!不得有?下列行为  !  (一)—承揽工程施工和设】备安装业务》;   【 :(,二)经营建》。筑材料、构配件【。、建筑机《械,及其他与建》设工程有关的设备】。;    】 (:。三)出借、》出租工程监理资【质或者允许他人以本!单位名义从》事监理业务 【 ? 第十?。三条 ?实行工程监理—人员注册《制,。度,工程监理《人员:应当持有《资格:证书并按国家规定】经有关部门》。注册取得岗位证书】后方: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!活动 《    工程监!。理人员只能在注【册单位任职不得同】。时,在两:个以上工《程监理单《位任职 《    —。。。 ,工程监理《单,位的各类人员不得】在国家机关供职不!得与被监理工—程的施工、》。设备制?造材料、构配件【供应单?位合伙?经营、中介推销或】。进行其他有利—害关系的活动 !   第三—章 项目《监理 第十四条! ,工程监理单位承接】监理:项目时应组》建监:理工:作机构建《立监:理工作责任制 【    — 监理工作【机构由总监理工程】师、:监理工程《师,及监理技术人—员,组成其组成人员名单!。应报建?设单位?备案更换总监理工程!师应经建设单位同】意 【。第十五条 》工程监理单位应【当选派?具,备相应资格的总【监理工程《师和监理工程师进】驻,。施工现场跟班监理重!要,的部位和隐蔽工程】必须旁站监理监理】人员应对施工质量】承担监理责》任未经监《理工程师《签字认可不得【将建筑材《料、构配件和—设备在工程上使用】。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!得进入下一道—工序的施《工未经总监》。理工程师签》字,建设单位不得—拨付: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!验收 》 第十》六条 工程项目【建设监理实》。。。行,总监理工程师负责】制总监理工程师【行使:合同赋予《工程监理单位的权限!全面负责委托的【监理:。工作建设《单位的指令应当通】过总监理工程师发】布,总监理工《程,师,不得同时《承担3个以上工【程项目的监理业【务   【 :总监理工《程师: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全!面负责?受委托工程的建【设监:理工作? ? ,。 第十《七条 ?工程监理单位实【施监:理程序应当符合【省,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制定的建设工—程监理规程 — :。 , 第?十八条 工程监【。理单位应《当监督施《工承包单《位履:行建设工程施工【合同和?工程:设计要求 】   监理工【程师发现工程—施工不符合工程【设计要求、施工技】术标准和合同—约定的应及时书【面通知施《工承包单位改正监理!工程师发现工程设】计不符?合建设工《程质量标《准或合?同,约定的?质量要求应当报告!建设单位 — :。 , 第十九条 工程项!目建设监《。理档案资料的—收集、整理》、保存应当—符合国家有关规【定和技术标准 ! 第二十条 】实行监理的工程仍】应接受?。建,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!的质量监督》。 《 第二十一条 工!程监理过程中发生】的争议由总监理工程!师召:集建设?单,位代表、被监理【单位代表协商解决】 : 第二十【二条 ?。工程监理《费用由建设》单位与工《程监理?单,位按不低于国家规】定的最?低标准在合》同,中约定?。监理费用从工程概算!中列支 《。 第四章 !法律责任 ! 第?二十三?条 按照《本规定必须》实行施?工监理的建》设工程未经监理【的除依法《给,予行政处罚外市、】县人民政府建—筑业:管理部?门不得核发建设【工程:施工许可证 ! 《 第二十四条 违反!本规定第《十条的?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!建筑业管理部门【登记备案擅自在本市!。从事:监理活动《的由市?、县人民政府—建筑业管理部门责】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!改正的市、县人民】政府:建,筑业管理部门不【得核发建设》工程施工许可证 ! : 第二【十五条 工程—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!合同的约定履行【。监理:职责给?建设:。单位:造成经?。。济损失的应》当依法或者》依合同约定承—担相应的赔偿—。责任 — ? 第二《十六条? 工程建设监理管】理部:门,的工作人员》违,。反本规?定,滥用职权》、玩: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—由其所在单位—或上:级主管部门》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—  第五章 【附, , 则   第二!十七条 本》规定由市人民政【府建筑业《管理:部门负责解释— 《 第二十【八条 本规定自20!01年6月》1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