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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城【市生活垃圾管理【办法 (19】96年9《月,19日?杭州市人民政府【令第105》号发布,根》据200《4年7月21—日杭州市人民政【府关于?。修改〈杭《州市机动车辆—清洗站管理办法〉】等24件市》政府规章部分—条款的决定(市政府!令第206号)【。修正) 《  :第一条 为》加强城市《生活垃圾《管理,改善城市市】容,和环境卫生》,根据中华人民【。。共和国固体》废物污染环》境防治法《、,国务院城市》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!。法律、法规,结合】本市实际情况,制】定本办法 —  :第二条 《本办法?所称城市《生活:垃圾,是指城—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在!日常生活及为—。生活服?务中产生《的废弃物   【本办法?所称城市生活—垃圾设施,是指垃】圾收集容器、垃【圾房、垃圾通道、】垃圾转运站、垃圾】码头、垃《圾处理场等设施;垃!圾收集容器是指【果皮箱、废物—箱、垃圾箱(桶【)等设施   】第三条 《凡在本市市区、县(!市)人民政》府所在?。地镇产生生活垃【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!,均应遵守本办法】 ,   第四条【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!生,。管理局是本市生活垃!圾管理的行政—主管部门《,负责组织实—。施本办法   各!区、县(市)—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】。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本【地区生活垃圾的管】理,工,作 ?  街道办事处、乡!(镇)人民政府负】责本地区生》活垃圾的管理工【作   》城建、规划、房管、!建管:、,市政公用、园—文、环保、卫—生、公?安、商业《、旅游、交》通、工商等部—门应协助市》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管理【城市生活垃圾 【   第五条 】各级:。人民政?府应重视城市生【活垃圾管理,—。逐步推行净菜进【城,发展垃圾—焚烧技术,在实现生!。活垃圾处理》无害:化的同时,》鼓励和支持城市【生活垃圾有》用物:资的回收和综合利用!工作,逐《步实现?城市生活《。垃圾处理《的资:源化和减量化,防止!污染,保《护环境 —  :第六条 《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都有义务遵守本【。。办法:,并有权对违反本办!法的行?为进行制止》、,检举和控告  ! 第七条 各—级市容环境卫生【行政主?管部门?。。应编制?城市生活垃圾治【理规划和城市—。生活垃圾《设施建设计划—,并:纳入城?市市:容环境卫生发展规】划和计划体系 】   第八条 【各级市?容环境?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根?据城市市《容环境?卫生发?展规划和城》市,环境卫?生设施设置标准,】设,置公共生活垃—圾设施   【乡(镇)《人民政府应当根【据国务院村庄和【集镇规划建设—。管理:条例中对乡镇规划的!。要求和城市环境卫生!设施设置标》准,设?置公共生活垃圾【设施   新区】开发、旧城》改造,开发建—设单位应按规定配】套建设?垃,圾转运站、垃—圾,房和垃圾收集容器】   机关、团体!、部队、企事业【单位,以《及机场、码头、火】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!公交线路始末站【、公园、广》场、:集贸市?场、停车场、体育】馆(场)、影剧院、!展览馆、大中型【商场、医院、宾馆】等(以下简称公【共场所)的经—营管理单《位,:应按照市容环境【卫生的有《关规范,《设置:垃,圾房和?垃圾收集容器  ! 各类小型商—店、摊点必》须自备符合规范的】废物箱   】第九:。条 新建、改—建生活垃《圾设施的《,应有市容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》门参与规划、设计审!查、施?工监督和竣工验【收,,经验收合》格后方?可交付使用生活垃】圾设施必须》与建设工程同—步建设?。。,同步交付使用【。对已建?成,尚不符合《规,范要求的生活垃【圾设施,由》原建设单位负责改】建  《 经有关《部门:批准的生《活垃圾设施建设项】目,任何单位和【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!设计;?设施:建成后,不》得擅自?改变用途   】任何:单位和个人都不【得,偷盗、侵《占、损坏、擅—自拆除或封闭按规定!设,置的生活《垃圾设施;》不得阻挠建设生【活垃圾设施》因城市建设等—原因确需拆》除,的,建设单 位【必须按照“拆一还一!、先建后拆”的原】则提:出拆:迁方案,经当地【市容环境《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同《意后,报上级市容】环境卫生行》政主管部门批准【   第—十条 生活》垃圾设施的设置,】应,便于使用《和清运城市主要道】路两侧不得设—置,垃圾箱(《桶) ? ,  城市设置—的垃圾收集容器【必须:达到规定的密—。闭要:求   第【十一条 生活垃圾设!施由产权人》或管理单位负责管】理和维修;生活【。。垃圾设施《应保持整洁、完好,!并及:时维修或更新—   《第十二条《 城:市环境?卫生清扫保洁,按下!列规定分工负责:】  ?  (一)》市区道路、》人行天?桥、人?行地下通道由—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!扫保洁;《    (—二)里弄《、居住区由街道【办事:处负责组《。。织专人?清扫保洁《实行物业管理的【居住区,由物业管理!单位负责清扫保洁;!    (三)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】负责由街道》办事处划定的卫生】责任区的清扫保【洁; 《   (四)—。公共场所以及铁【。。路沿线,由经营管】理单位负责清扫【保洁;    】(五)街心花园、】绿,带、绿地《、花坛和临时停车】处,由管《理部:门或产权单位—负责组织《专,人清扫保洁》; :  :  (六《)乡:镇范围的清》。扫保洁,由当地乡镇!人民政府《负责落?实;    (七!。)公园、风》景点、西湖水域以及!市区河岸、护坡【,分别由管理—部门负责组织专人】。保洁;    】(八)港口客、【货码头作业范—围内的?水域,由经营单位】责成作业《者保洁; 》 ,   (九)在市区!水域行驶或停泊的】各类船舶上的—垃圾,?由船主依照有关【规定:处置;?    (—十)责任不清地区,!由当地政府》和市容环《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划定范?围,明确责》任者负责清扫—。保洁  — 第十三《条 城市环境卫生】清扫保洁的质量,】必须达?到,市容环境卫生管【理,规定的要求》城,市生活垃圾应日【产日清道路应按【规定的时间》清扫:保洁 《   第十四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。必须按照市》容,环境卫?生,行政主管部门—规定的地点、—时间和方式倾—倒生活垃圾,不得】向路面、绿地、窨井!和,水,域倾倒生活垃圾等】废弃物   【建筑垃?。圾、工程渣》土、工业废渣、【特种垃圾《,应当按有关—规定处置,不得【随意倾倒或倒入垃】圾收集容器  】 ,在集贸市《场从事经营的单【位和个人不得—将生活垃圾》带出市场外随—。意倾倒   【各,类车辆上清除—的,生活垃?圾,应倒入自备垃圾!收集容器,》禁止随意抛撤—、倾倒 》  在水域行驶【和,停,泊的各类《船,舶及趸船上产—。生的生活垃圾—,必须倒《入自备的《垃圾收集容器,【禁止倒入水域中 !  禁止乱》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!等,废,弃物:;禁止在里弄、【。街道、广场等露天】场所和?。公,。共垃圾收集容器内】焚烧:树枝(叶)和生活垃!圾;禁止《掏捡生活垃圾 【   ?清理窨井《淤泥、修剪》行道树、清理绿化带!等作:业产生的废弃—物,作业《单位必须及时—清运、?处理,不得乱—堆、乱放、》乱倒 《 , ,。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!。运,输车:辆必须密闭》,运输车辆应保持车!体,整,洁、完好《,运输途中不得泄】漏,、遗撒  【。。 第十六条 —生活垃圾应逐步实行!袋装收集 —  单位和》居民必须自行将生活!。。垃,。圾装入?垃圾袋?中,扎紧口袋,【并按下列《规定放置、收集和】运,输:  》  (?一):居民(临街住户除】外,),的袋装生活垃圾【。必须放置在指定【地点,由专门人员按!规定时间上门收【集或:定点:。收,。集    (二)!临街住户《、小型商店》、单位(含个—体工商户),必【须将袋装生活垃圾】放置在内部,由环境!卫,生,。作业单位定时上【。门收集、运输 】   (三)机关】、学校、部队、【厂矿等大型》单位:和机场、码头、车站!、集贸市场、文化体!育娱乐场《(馆)等公共场所的!袋装生活垃圾,必】须放置在按规定配】置的垃圾房中上述】单位可自行收集、运!输,也可以委托环】境卫生作业单位代为!进行 》 , 第十七条 实行】生活垃圾袋装收【集,的地区,应同时撤除!原有的?生活垃?圾箱:(桶),封闭楼层垃!圾通:道  《 新建住宅一—律不得建《。造垃圾箱(桶)【。、垃圾通《道   第【十八:条 对单位、个体】工,商户:。产生:。的生活垃圾的—。。清扫、收集》、运输、处理—实行有偿服务,【具体办法按照杭州】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!实施办?。法的规?定执:行   第—。十九条 对》违反本办法》的单位或个》人(包括环》境卫生作业单位),!由市容环境》卫生行?。政主管部门责令行为!人,纠正违法行为,【采取补救《措,施,并根据》。情节轻重《,按下列规定给予】罚款:   【 (一)《。掏捡:生活:垃圾的?,处以5元以上【50:元以下的罚》款;  》  (二)乱扔【。。果皮、?纸屑、烟蒂的,处】以5元以上50【元以下的罚款—;    (【三)存?放垃圾的设施—、容器破损、—。不洁,不及时清【理、维修的,处【以50元以上—。500元以下的罚】款;    【(,四)小型商》店、:摊点未按规定设置】或设置不符合规范废!物,箱的,处以》50元以上20【0元以下的》罚款;    】(五:),随意焚烧生活垃圾】、树枝?(叶)的《。,处以50》元以上500元以下!的罚款;    !(六)不按规定的】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倾!倒生活垃圾或—将生活垃圾》倒在垃圾收集容器】外的,处以5—0元以上500【元,以下的罚款; 【    (七)【机关、?团体、部队》、企:事业单位以》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!。理单位不按规定配置!符合:规范的生活垃圾设】。施的,处以200】元以上2000【。元,以下的罚款; 】   (八》)不:按规定履行环境卫】生责任?区清扫保洁任—务或清扫保洁—质,量不符合要求的【,,。处以200元以上】2000《。元以下的《罚款:; :    (九)生活!垃圾运输车辆未按】。规定:实行:。密闭运输或者—沿途泄漏、遗撒的】,每:辆车(次《)处以50元以【上500元以下【的罚款;    !。。(十)因施工、作】业造成路面》污染不及时清—除的,?处以20《0元以上500元以!下的罚款;  】 ,。 ,(十一)建筑垃圾】。、工程渣《土,、工业废渣》、特种垃圾不按规定!处理,擅自倒入生】活垃圾收集容—器内的,处以50】0元以上2000元!以下的罚款;  !。  (十二)开发建!设单位不按规—定建设配《套生活垃圾》设施的,处以500!元,以,上2000元以下】的罚款?;    (十】。。三)未经市容环境卫!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!合格擅?。自启用生活垃圾【设施:的,,处以500元【以上2000元以下!的,罚款; 《    (十四)未!经,批准擅自占用—、封闭、损毁—、拆除、迁》移生活垃圾设施的,!处,。以,。500元以上20】00元以下的—。罚款   第】二十条 对违反本】办法实施的行政处罚!,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!委托:市容环境卫生监【察队伍、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!进行处罚《 :   第二》十一条 违》反本办法同时违【反治安管理处罚规】定的,由公》安机关依照中华【人民:共,和国治安管理处【罚,条例的规定》处罚;构《成犯:罪的,由《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!  : 第二十二条 【对违反本办法实施的!行政处罚,必须按照!。中华人?民共和?国,行政处罚法规定的】程序执?行  《 第二十三条 【当事人对行政处【罚决定?不服的,《。可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或《。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!人,逾期:不申请复《议、也不《向人民法院起诉、】又不履行处罚决【定的,由作出处罚】决定的机关申请人】民法院?强制执行《   第—二十:四条 ?各县:(市)其它》建制:。镇的生活垃》圾,管理:,可:参照本办法执—行   第二十!五条: 本:办法由杭《州市人民《政府法制《局负责解释,具【体应用中的》业务问题,由杭【州市市容环境卫生】管理局?负责解释 —   第二十六【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: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