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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!条,例 :(1999年—5月21日杭—州市第九届人民【代,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第十:九次会议《通,过 1?99:9年9月3日浙江省!第九届人民代表【。大,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五【次会:。议批准 根据—2,001年11月26!日杭州市第九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,员会第三十八—次会:议通过 2001年!12月28日浙【江省第九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三十次会议》批准的杭州市人民】。代表大会常》务委:员,会关于修改〈—杭州市城市》供水管理条例〉的】。决定第?一次修正《 ,根据2004年4】月28日杭州市第十!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十七?次会议?通过 2004年】5月28日浙江【省第十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《。委员会第十一—次会议批准的杭州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关于修改〈杭!州市城市供水—管理条?例〉的?决定第二次修正【 根:据20?10年8月2—。5日杭州市第—十一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,。第二十六次会议【通过: 2010》年11月25日浙】江省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,一,次会议批《准的杭州市》人民代?。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关于修?改〈杭州市城市供水!管理条例〉的决定第!三次修?正, 根据2014【年8月29日杭州】市第十二《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》第,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】 2:014年11月2】8日浙江省第十【二届人?民代表大《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四【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关于修】改〈:。杭州市?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〉!的决定第四次修正】) 目 《录 第一章 总则】 第二章 城市供】水水源?管理:。 第三章 城市供水!工程建设 第—四章 城市供水【设施管理 》第五章 城市—供水用水管理 第六!章 法?律责任 第七章 】附则   第一【章 总则 第一条】 为了?加强城市《供水管理发展城【市供水事业维护【用户:和供水?企,业,的,合法:权益:。保障城市《生活、生产用水【和其他建设用水根】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!例,和有关法律法规结】合本市?实际情况制定—本条例 第二条 本!条,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!城市公共供水、【自建:设,。施供水和深度净化】管道供水 第三【条 :本条例适《用,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!。市供水、用水及其供!水设施的管理— 用水单位直—接从:江河、湖泊》取,水的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办理 —第四: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!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!水管:。理工作 城市—建设、环境保—护、卫生、规划【、水利等《有关行政《管,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!职,责协助城《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共同做好城》。市供:水管理?工作 ?第五条 市人民政】府应当将城市供【水,事,业纳入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计,划 城?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?据城:市建设和社会发展】的需:要会同规划部门编制!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并!纳入城?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!。 ,城,市供水工《。作实行开发水—源与计划用水、节】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】供,水与确保水质—相结合优水优用【与优水优《价相结合的原则 】第七条 《城市供?水实行?有,利于供水事业—科技进步的政策鼓】励供水和节约用【水科:学技术研《究推广?先进技术、改善水】。质提:高水:的利用率 第八【条, 城市公《。共,供,水企:业,、自:建设施对《外供水、深度净【化管道供《水企:业(以?下统称供水企业)和!。用水单位应严—格供:水、用水管理建立】健全供?水、节约《用水责任制对在城】市供水、节约—用水工作中作出显】著成:绩的单位和》个人:由市人民政府给予】奖励 第二章— 城市供水水源管】理 第九条 —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城市建设《、环境保护、—规划、?水利和城市供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共同编制城—市供水水源》开发利?用规划作为城—市供:水,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! 第十?条, 编制城市》供水水?源开:发利用规《划的基本原则—: (一)》符合:城市发展的需要和】水资源统筹规划【的要求并与水的长】期供求计划》相协调; (—二)优先利用地表】水严格控制》并合理开采利用地】下水; 《(三)优先》保证城市《生活用水统筹兼【顾工业用水和其【。他建设用水 —第十一条 饮用水源!保护区?的划定?。按照有关法律法【规的规定执》行 环境保护、【水行:政主管部门按照【职责定期对饮—用水源保《。。护区的水质进行监】测并将监测》结,果与:。城市供水、卫生【等行政主管》部门进行共享 第】十二条 在》饮,。用水水源保护区范】围内禁止洗涤污物、!投饵养殖《水,产、垂钓、游—泳;禁止排放(【弃,)污水、垃》圾,、粪便以及有毒、】有害物?质;禁止建设任何】污,染水源的设》施;禁止其他可能】污染饮用水水—源,和破坏取《。水设施的行为 在】饮,用水取水源头上【游1000》。米、下游500米】内禁止?设,置码头、采沙—。作业 在饮》用水水库堤坝脚外】侧100《米,内禁:止采:沙、取土作业 【。第十三条 》需取用城市》。规划区内地》下水作为供水水源】的应经水行政主管部!门,批准 第《三章 城市供—。水工程建设 —第十:。四条 ?本条例?所称城市供》水工程?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工!。程、自建《供水设施《工程、?深度净?化管道供水》工程 城《市公共供水》工程是指水》。厂及其取水设施、公!共供水管道及—其附属设施的工程】 自:建,供水设施工程—是指用水单位—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!下水的取水设施、管!道及:其附:属的工程 深度净】化管道?供水工程是》指,利用:吸附式、膜》分离等各《种技术对城市公共供!水,或其他原《水作进一步处理通过!管道直接供给城市】居民的?饮,用水工?程 第十五》条, 为:满足城市供》。水水量?、管网?水,压逐步提高》。供水:水质城?市,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会—同规划部《门编制城市》。供水管网改建规【划经: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!施,。。。 第十六条 —城市公共《供水工程和》。自建设施供水工程】的新建、《改,建、扩建应当按照】。城市供水《专项规划及其—年度建设《计划:实施 用户用水设】施工程的建》设必: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!术,要求设计方案应征求!城,市公共?供水企业《意见后方《。可建设? 城市公共供水工】程建设的资金—筹措除政府投资外可!以采:取融资、吸引—。外资:和股份制等》。办法 第十七条【 城市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工程》项目需要增》加用:水量的其工程项【目总:投资:应当包括《必要:承担的城市供水工】程,建设资金 第十【八条 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的工程—项目应按规定建【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!。。节约用水设施的技】术指标应符合国【家,规定 城市供水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当参与节约用—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竣!工验收不合格的主】体,工程项目不》得投入?使用 第《十九条 《城市供水工程的设】计、:施,工、监理应由—持有相应资质证【书的单位《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!技术:标准和规范 禁止】。。无证:或,超越:。资质证书规定的【范围承?接城市供水》工程的设计、施【。工,、监理业务 —第二十?条 城市供》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应!征求城市公共供水企!业意见由城市供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!门,进行审查 第二【。十一条 城市供【水工程竣《工后:应当按照国》家和省的有关—。。规定组织《。验收未经验收或验】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!使用 城市供—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参?加城市?供水工程的竣工验】。收 第四章 城市】供水设施管理 第二!十二条 本条—例所称城《市供:水设:施包括城市公共供水!设施和用户用—水设施 城市公【共供水设施是指【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管理的供【水专用?水库、引水渠道【、取:水口、泵站、净水设!施、输配水》管网、进户总水【。表、公用《给,水站等?设施 用户》用水:设施是指用户自建的!与城市?公共供水管道连【接的地下水池—、水箱、《水塔:、水泵机组》、管道等设》施 第?二十三条 城市供】水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规划部门《划定:城,。市公共供水设—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在!城市:公共:供水设施安全保护】范围内?禁止从事下》列活:动 (一《),建,造建筑物或》者构筑?物; ?(二)开挖沟渠或者!挖坑取土《; (三《)打桩?或者顶进作》业; (四)其他】损坏供水《设施:或者:危及供水《设,。施安全?的活动 《在城市公《共供水设《施安全保护》范围:内需要埋设地—。下管线的应当符合】国,。家和本?市的有关《技术标准的规—定并遵守管线工程】规划和施《工,技术:规,定 第二十四条 在!城,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!保护范围外可能影】响供水设施安全的】工程施?。工建设单位应当【在开工?前向城市公》共供水?企业查明地下供【水管道的分布情况】。;工程施工影响【。。供水设施安全的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!应当会同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商定】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组!织实施? 第二十五》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《。擅自改装、迁移或者!拆除城市公共供水】。设施 工程建设确需!改,。装、:迁,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!供水设?施的建设单》位应当征求城—。市公共供《水企业的《意见:经同意后《报城市供《水行政主《管,部门:批准 第二十—六条 新建》住宅应使用无污【染的、符合国家【或,地方标准的》输水管?。材城市供水管网【条件允许《的,新建多?层住:宅,应当采用城市公共】管道:直接供水不》得采:用屋顶水箱供—水并应在住宅—单元的公共部位实】行分户设表计量现】有住宅的供水—方式要逐《步,加以改造达到取消屋!顶水:箱实行?分户设表计量— 第二十七条 城】。市供:水设施?的产权划分和管理】责任: (一?)从:取水: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!的供水管道》及设施(含总水表)!产,权,属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并由其负《责维:护管理; (二【)进:户总水表以》。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!施分:别依据产权所有【关系负责《维护管理《; (三)实行分】户设表计量的,计量!表具之?前(含表具》)产:权属: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并!由其负?责维护和管理; (!四)公?用给水站的表前表】。后设施产《权均属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并由》。其负:责维护?和,管理; (五)【用户用水设施—由其产权人负—责维护管理; 【(六)自建供水设施!和深度净化管道供水!设施:。按产权所有关系【负责维护和管—理 第二十八条 用!户用水设施的设计】和建造应符》合下列要求 (一】)地下水《池应与渗《水厕所?、渗水坑、垃圾堆、!粪便场、污水管【道等污染源保持【规定:的卫生间距 (二)!地下水池、水箱无】渗漏:,水池盖密封—性能好并设置—必要:的人:孔、透?。。气孔以及防止—异物进入池内的设施! (三)地下—水池、水箱结构【合理水管布置适【当,不,存在死?水区 (四)—。建筑:材料:、管材、阀门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!和卫生标《准 (?五):。低位地?下,。水池的溢水》口不得与下》水道直接相通 第】二十九条 用户【用水设施竣工后应】经城市供《水,行政主?管部门和有关部【门及城市公共供水企!业验收合格并—向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办理供水—手续:建设单位应对用户用!水设施进行冲洗、消!。毒经卫生部门—和水质?监测:部门检测合格—后,方可正式通水 【。第三十条 现有【的,仍在:使,用的:储水池和屋顶水箱应!由,产权人或物业服务企!业每半年进行不少】于一次的清洗、消毒!每,次清洗?、消毒完毕后清【洗单位应通知卫生部!门抽取水样进行水】质检验;检验—。不合格的应重新清洗!、消毒直至检验合】。格 第三十一—条 发现《用户用水设施中水质!受污染的应及—时向城市供》水行政主《管,部门和卫《。生部门、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报《告城市公《共供水企业应立即】停止供水用户用水】。设施产权人或—物,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对!用,户用水设施进行【清洗、消毒经供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和卫生部门检验】合格后方能恢复【供,水 第三十二—条, ,推进居民住宅区【的二次供水设—施,专业化管理实—现供:水抄表到户具—体办法由《市人:民政:府另行制定》 第三十三条— 用户用水设施的】清洗、消毒应由专】业清洗单位进行【 第五章 城市供水!用水管理 第三十】四条 供《水企业应当设置【水质检测《机构建立、健全水】质检测制度确保供】水水:质符合国家》规,定的标准深度净化】管,道供: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!或地方的有》关标:准 城市供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、卫!生部:。门应按各自的—职责对城《市供水全过程进行】水质监测和检查并】定,期将:水质检测《结果向社会公布【 第三十《五条 城市》公共:供水:企业应当按国家有】关规定在供水输配管!网上设立供水水【压测压点做好供水水!压监:测工作确《保,供水水?压符:合国家规定》的,标准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对供水】。水压进?行监测和《检查 第三十—六条 城市公共供水!。企业和自建设施【对外供水的企—业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,的供水水《。压标准保持不—间断供水禁》止擅:自停止供《水,因供水工程施工【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!原因确需临时停止】供水或者降》低供:水水:压的:除紧急抢修外—应在临时停止供水或!者,降低供水水压2【4小时前通知用户 !第三十七条 城市】。公共供?水设施在运行中发】生故障时城市公共供!。水企业应当在接报】。后,立即组织《抢修并在1》2小时内抢》修完毕因特殊—。情况不能按时完成】的应:组织连续抢修抢修时!应当采取有效—的安全和卫生防护】措施 因公共供水】设施抢修等原因临时!停,止供水的城市公共】供,。水企:业应当在抢修的同】。时,。。通知用户并向城市供!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!;连续超过24【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!。城,市,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据《情采取必《要的应急《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!水的:需要 城《市公共?供水设施抢修时有】关,单位和个《。人应当给予支—持和配?合不得?阻挠或者干扰抢修工!作的进行 第三十八!条 自建设施供【水管:网系:统不得与城市公【共供水管网系—统连:接确需连接时应【经城市公共供水企】。业同意 《禁止将产生》或者使用有》毒、有害物质单位的!。生产用水管网系【。统及设备与城市【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作!直接连?接 第?三十九条 》供,水企业应与》用户签定供用—水合同明确双方【的权利和《义务 供水企—业应按规定期—限,抄表 供《水企业不得向违【法建设项目供—。水 第四十条 【用户:应当按期缴纳水费】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!议的可提《。出验:表申请并按验表【结果核收水》费用户逾期不缴纳水!费的应当按照约定】支付违约金用户无】正当理由或特殊原】因连续两次不缴纳水!。费经城市公共—供水企业催交无效的!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的程?序停止供水用户缴纳!所欠水费后》供水企业《应当及时恢复—供水 第四十一【条 用户因》。拆迁:等原因要求》。停止供水的应—及时到城市公—共供水企业办理【拆表销户手续结清费!用单位因《房产:移交、兼并等原因】需变更用户的应在结!清,费用的?基础上与城市公共】。供水企业重签—供用水合同并办理过!户,手续 第四十二【条 城市供水价【格实行政府定价居民!用水实行《阶梯式水价》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!划累:进加价制《城市供?水价格的制定—和调整由城》市公:共供水企业向—。价格主管《部门提出《书面申请并抄送城】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由价格主—管部门依法审核并在!履行规?。定程序后报经市人民!政府批?准后实施 第四【十三: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禁止下列行为】 (一)在城—市公共供水》输配管网上直接装】泵抽水或者采用其】他方式盗用》供水; 《。(二)擅自向其【他,单位或者个人转【供公共供水; (三!),擅自改变《用,水性质 《第四十?四条 不得擅自在用!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!道,上直接接泵抽水确】需使用加压供水【设备的用户应征求】。供水企?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!备加压供水 第四十!五条 消防供水设】施实行专用公—安消防机构应按季】将消防用水》量通知供水企业【 禁止?其他:任何单?位或个人擅自开启】和使用消火栓 【第四十六条 市【政园林、环卫—等部门的作业—用水:。应当优先采用—河水:。、湖水、雨水及【再生水等如》确需使用《城,市自来水的由—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在?沿街规定地点设【。置专用供水设施并】安,装计量水表使用【部门应按《规定期限向》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缴!纳水费 第》四十七条 》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!据水资源统》。筹规划、长期—供水计划、供水能】。力和社?会需求会同有—关部门及城》市公共?供水:企业科学合理核定各!用水单位的年度用】。水计划指标经—。市人民政府批—准后下达《分月考核用》水单位确需增—。加用:水量:的可以申请城市供水!行政:主管部?门予:。以追:加 :第四十八条 因【特,殊情况正常供—水无法保障时经【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可对用水单位!。采取临时限制—用水措?施保障城市生活必】需用水 第四十九条!。 工业用水和冷却用!水应当采《取,。。循,环用水、《重复用水或其他节】水措施降《。低用水量 用水单】位应当?定期开展水量—平衡测?。试合理?评价用水水》平经测试发现不符】合有:关节水?规定的?应当及时采取—措,施整治?改,进城市?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可以对用水》量大的单位组织【水,量平衡复测 第六】。章, 法:律责任 第》五,十条: ,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城市供水】行政主?管部:。门责令其改正同【时予以?。警告并按《下列规定给予处罚】;给用户造成损【失,的责令赔偿》损失;对直》接责任人员由—其所在单位给予【行政处?分 (?一)对未经验收【合格或未经有关部门!检测合格的用户【用水:设施正?式通水?的处以一千元以【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!。; (?二)未按《。规定及时抢》修,供水:设施或在抢修时【未采:取有效的安》全、卫生措施的处以!二千元以《。上二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 (【三):在规定检《测点:管网水水质综合合】格率不符合国—家标准的处》以五千?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管网水水】压,合格率?不符合?国家标?准的处以五千元【以上二万《。元以下的《罚,款; (四)擅【。自停止供水》或未履?行停:水、降低水》压通知义务的处以】一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:。的罚款; (五【)向违法建设项目供!水的:处以:二千:元以上二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,供水企业有》前,款第(?二)、(三)—、(四)项行为之一!。,,情节严?重的,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市!人民政?府批准后,》。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! 第五十一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城市供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其停止违法【行,为、限期改正并按下!列规:定处以罚款 (【一)危害供水设【。施安全?情节轻微的处以【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!下的罚款; (二)!阻,挠,、干扰供水设施抢】修工作的,处以二百!元以上?五千元以《下的罚?款; (三)擅【。。自在公共供》水,管道和用户用水设】施的供水管道上直】接接泵抽水的处以二!百元以上《五千元以下的罚【。款; (四)启【。用未经?验收合格《的用户用《水设施的处以五【百元以上三万—元,以下:的罚款;《 (五)盗用—城市公共供水—的除应补交水—费外可?并处:一千元以《上一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 (六【)用户擅《自向其他单》位和个人转供—公共供水《的处以二百元—以,上五千元以下罚【款; (七)—经,水量平衡测试不符合!。节水要求《未及时采取措施【整治:改进的?处以: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的罚款; (八)!擅自改变用水—性质的处以二千【元以上二万元—以,下的罚?款 :第五:十二条 违反本条】例,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《一的: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《其停:止,。违,法行为?、限:期改正?并,处以五百元以上【三万元以下的罚【款 (一)新—建、改建、扩—。建的工程项目未按】规定建设配套节【约用水?设施:或配套?节约用?水设:施未经验收合格【而将主体工程项目】投,入使用?的,; (二《)城:市公共供水工程【。未经:验,收合格投入使用的;! (三)使用不符合!标准的输水管—材和:设备的; 》(四:),损坏公共供水设施】或者危害供水设【施安全造成》严重后果的》。; (五)涉及供】水设施的建》设工程施工未—按规:定的技?术,标准和规范施工或】未按:规,定采取相应的保护】措施的; (六【)擅自改装、—迁移或?。拆除公共供水—设施的; (七)将!产生或者使用有毒、!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!用水管网系统—。及设备与《城市公共供水—管网系统作直—接连接的 第五【十三条 《有本条例第五—十,。。一条第三《、五、六项、—第五十二条第六【、七:项行为之一情节严】重的: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报经市》人民:政府批准后可以停止!供水对直接》责,。。任,人员: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权!限给予行政处分 】第五十四《条 对违反》本,条例规定的行为城市!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可委托符合行政】处罚法规《定的事业组》织进:行处罚 第五十五】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!为中涉及其他行【政部门的由有—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!相关法律、法规予】以,处罚 第五十—六条: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!部门的工《作人员玩忽》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在单位《或上级机关给予【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!条,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!成犯罪的《由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《第七章 《附则 第五十八条】 本条例自19【99年1《1月1日起施行19!93年7月》25日杭州市人民】政府颁布的杭州市】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】同时: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