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,州市城市供水—。管理条例
(—1999年5月21!日,杭州市第九届人【。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九次会?议通过 1999年!9月3日浙江省【第九: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!议批准
根据200!1年11月26日杭!州,市第九届人》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!过 2001—年12月28日浙江!省第九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:会第:。三,十次会议批准的杭州!市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〈杭州市城—。市供水管理条例〉】的决定第一次修正
!根据2004年4月!28日杭州市第十】届人民?代表大会《常务:。委员会第《十七次会《议通过 《200?4年5月2》。8日:浙江省第十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十一次会议【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关于修改〈杭州市城!。市供水管理条例【〉的决定第二次修】正
根据201【0,年8月25日杭【州,。。市第十?一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《员,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!过 2010年11!月2:5日:浙江省第十一届【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一:次会议批准》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关于修改〈—杭州:市城市供水管理【条例〉?的,决定第三次修正
根!据2014年8月2!9日杭州市第十【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!次会:议通过 2014年!11月28》日浙江?省第十二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《第十四次《会,议批准的杭》州,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关于修改〈杭州市城!市供水管理》条例〉的《决定:第四次修《正,)
目 录
第【一章 总《则
第二章 城【市供水?水,源管理
第三章 】。城市供水工程建设】
第四章 城市供水!。设施管?。理
第五《章 :。城市供水用水管【理
:第六章 法律责【任
第?七章 附则
第!一,章 总则
第一条】 ,为了加强城市供水】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!业维护用户》和供水?企业的合《法权益?保障城市生》活、生产用》水和其他建设用【水根:据国务院城市供水】条,例和有关《法律法规《结合本市实际—情况制定《本条例
《第二条 《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!是指城市公》共供水?、自建设施供水和】深度净化《管道供水
第—三条 本条例—适用:于,本市市?区范围内城市—供水、用水及其供】水设施的管》。理
用水单位直接】从江河?、湖泊取水的按照】国家有关《规定办理
》第四条 杭》州市人民政》府城市供《水行政?主管部门负》责全市城市》供水管理工作
城】市建设、环》。境保护、卫生—、规:划、水利等有—关行政?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!自职责协《助,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共同做好《城市供水管理工作】
第五条 市—人,民,政,府应当将城市供水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计划
【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。应当根据城市—建,设和社会发展的需】要会同规划部门编制!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并!纳入城市《总,体规划
第六条【 城:市供水工作实—行,开发水源与计—划用水、节约—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!与确保水质相—结合优?水优用与优水优价相!。结合的原则
第七】条 城市供》水实行有利于—供水事业科技进步】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!约用水科学技—术研究推广先进技】术、改?善水质?提高:水的利用率
第【八条 城市公—。共供水企业、—自建设施对外供【水、深度净》化管道供水企—业(以下《统称供水《。企业)和用》水单位应严格—供水:、用水管理建立健全!供水、节约用水责】任制对在城市供水】、节约用水工作【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!位和个人由》市人:民政府给《予奖励
第》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!管理
第九条—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!织城市建设、环【境保护、《规划、水利和城【市供:水,。行政主管部》门,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!。源开发利用》规划作为城》市供水专《项规划的组成部分】。
第十?条 :编制城市供水水源】开发利用规划的基本!原则:
(》一):符合城?市发展的需要—。。和水资源统筹规划的!要求并与水的长期】供求计划相协调;】。
(二)优先利【用地:表水严格控制—并合理?开采利用地下水【。;,
(三)优先保证城!市,生活用?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!。和其他建《设用水?
第十一条 饮用水!源保:护区:的划定?按,照有关法《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】
环:境保护、水行—。政,主管部门按照职【责定期?对饮用水源保护区】的水质进行监—测,并将:监,测结果与城市—。供,水、卫生等行政主】管部门进行共享
】第十:二条 在饮用水【水源保护区范围内】禁止洗涤污物、投饵!养殖水产《。、垂钓、游》泳;禁止排放(弃)!污水、垃《圾、粪便以及有【。毒、有害物质;【禁止建设任何污染】水源的设施;禁止】其他可能污》染饮用水水源和【破坏取?水设:施的行为《
在饮用水》取水源头上游—1,000米、下游50!0米内禁止设—置码头?、采:。。沙作业
在饮用水】水库堤?坝脚外?侧,。100米《。内禁止采沙、—取土作?业
第十三》条 需取《用城:市,规,划区内地下水—作为供水水源的应经!水行政?主,管部门批准
第三】章 城?市供水工程建设【
第十?四条: 本条例所称城市】供水工程包括城【市公共?供水:。工程、自建供水【设,施工程、深度—净,。化管道供水》工,程,
城市?公共供水工程是指】水厂及其取水—设施、?公共供水管道及【其附属设施的工程
!自建供水《设施工程是指用水】单位直接取用地【表水:或地下水《的取水设《施、管道《。及其:附属:的工程
《深度净化管道—供水工?程是指利《。用吸附式、》膜分离?等各种技术对城【市,。公共供水或其他原】水,作进一步处理通过管!道直:接,供给城市居民—。的饮用水工》程
第十五》条 为满《足城市供《水水量、《管网水压逐》步提高供水水质【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会同《。规划部门编》制城市供水管网改建!规划经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》施
第十六条— 城市公共供水工】程和自?建设施供水工程【的新建?、改:建、扩建应当—。按照城市供水专项】规划及其年》度建设计划实施
】用户:用水设施工程的【。建设: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!技术要求设》。计方案应征求城【市公共供《水企业意见后方可建!设
城市公》共供水工程建设的】资金筹措除政府【投资外可以采取融资!、,吸引外资和》股份制等办》法
第十七条— 城市新《建、改建、扩建工】程项目需要增加用】水量的其《工程项目总》投资:应当包?括必要承担》的城市供《水工程建设资金
】第十八?条 新?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工程项【目应按规定建设配套!节约用水设》施节:约用水设施的技术】指标应符合国—家规定
城市供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》参与节约用》水,设施的?竣工验收竣》工,。验收不合格的—主体工程项目不得】投入:使用
第十九—条, 城市供《水工程?的设计、施工、【。监理应由持有相应】资质:证书的单位承担并】遵守国家有关技术】标准和规《。范,
禁止无《。证或超越资》质证书规定的范围】承接城市供水工程】的,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业:务
第二十条 城】市供水工程的设【计方:案应征求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?意见由城市供水【。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!。关部门?进行审查
第二十】一条 城市供—水工程竣工》后应当按照国家【和省:。的有关?规定:组织验收未》经验收或《验收不合格》的不得投入使用
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参加城市供!水工程的《竣工验?收
第四章 城【市供:。水设施?管,理
第二《十,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!市供水设施包括【城市公?共供:水设施?和用户用《水设施?
城市公共供水【设施:是指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管理》的供水专用》水库、?引水渠道、取—水口、泵站、—净水设施、输配水】管网、进《户总水表《、公用给水站—等设施
用户—用水:设施是指用户—。自建的与城市公共供!水管:道连接的《地下水池、水箱、水!。塔、水泵机组、【管道等设施
第二十!三条 城市供水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会同》规划部门划定—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!安全保护范围在城】市公共供水设施安】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!事下列活动
(一】),建造建筑物或—者构筑?。物;
?(二)开《挖,沟渠或者挖坑—。取土;
《(三)打桩》或者顶进作业;
(!四)其他损》坏供水设施或者【危及供水设施安全】的活:动
在城市公—共供水?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!需要埋设地下管线的!应当符合《国家和?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!的规定?。并遵守?管,线工程规划和施【。工技术规定
—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!公共供水设施—安全保护《范围外可能影响供】水设施安全》的工程施工》建设单?。位应当在开工—前向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查?明地:下供水管道的分布情!况;工?程施工?影响供水设施安全】的建设单位和—施工单位应当会【同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商?定相应?的保护措《施并组织实施
第】。二十五?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改装【、迁移或者拆除城市!公共供水设施
工程!建设确需改装、迁移!或者拆?除城市?公共供水设施—的建设?单位应当《征求城市公共供水企!业的意见《经同意后报城—市供:水行:政主管部门批准
】第二十六条 —新建住宅应使用【无,污染的、符》合,国家或?地方标准的》。输水:管材城市供水—管网条件《。允许的新建多—层住宅?应当采用《城市公共管道直接】供水不?得采用屋《顶水箱供水并—应在住宅单元的公】共部位实《。行分户设表计—量现有住宅》的供水方式要逐步加!以改造达到取—消屋顶水箱》实行分户设表计量】
第二十《七条 ?。城市供水《设施的产权》划分和管《理责任
(一—)从取水口到进【户总水表以前的【供水管道《及设:施(含总水》表,)产权属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并由其负【责维护?管理;
(二)进】户总: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!。。及,其,设施:分别依据产权—所有关?系负责维《护管理;
》(,三)实行分户—设表计量的,—计量表具之》前(含表具)产【权属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并由其—负责维护和管理;
!(四)公用给—水站的表前表后设施!产权均属城》市公:共供水企业并—由其负责维护和【。管理;
(五)用】户用:水,设施由其产权人【负责维护管》理;
?(六:)自建供水设—施和深度净化管【道供水设施按—产权所有关》系负责维护和管理】
第二?十,八条 用户用水【设施的设计和建造】应,符合下列要求
(一!),地下水池应》与,渗水厕所、渗水坑】、垃圾堆、粪便【场、污水管道等【污染源?保持:规定的卫生间距【
(二)地下水【池、水箱无渗漏,水!池盖密封性能好【并设置必要的人【孔、透?气孔以?。及防:。止异物进入》池内的设施
—(三)地下水池、水!箱,结构合理水管布置】适当不存在死水区
!(四)建筑材料、】管材、阀门符合国】家,规定的质量和卫生标!准
:(五)低位地下【水池的溢水口不得】与,下水道直《接相:通
第二十》九,条 用户用水设施竣!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和有?关部门?及城:市公共供水企—业验收合格》并向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!建设单位应对用户】用水:设施进行冲》洗、消?毒经卫生部门和水】质监测部门检测【合格后?方可正式《。。通水
第三十条【 ,现有的仍在使用的储!水池和屋顶水箱应】由产权人或物—业服务企《业每半年进行不少于!一次的清洗、消毒每!次清洗、消毒完毕】后清洗单位应通知】卫生部?门抽取水样》进行水质检验;【检,。验不合?格的应重新》清,洗、消?毒直至检验合格【
第三十《一条: 发:现用户用水设施中水!。质受污染的应及时】向城市供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!生部门、城市公共供!。水企业报告城市【公共供水企业应立即!停,止供水用户》用水设?施产权人或物业服】务企业应及时对用户!用水设施进行—清洗、消毒经—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卫:生部门检验合—格后方能恢复供【水
第三十二条 】推进居民住宅—区的二?次供水设施》专业化?管理:实现供水抄》表到:户,具,体办法?由市人民政》府另行制定》
第三十三条 用】。户用水设施的清洗】、消毒应由专业【。。。清洗单位进行
第】。五章 ?城市供?水用:水管理
第三十四】条, 供水?企业应当设置水质】检测机构《建立、健《全水质检《测制度确保供水水】质符合国家》规定的?标准深?度净化管道供—水的水?质,应符合国家或—地方的?有关标准
城市【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、卫生部门】应按各自的职责对】城市供水全过程进行!水质监测和检查并】。定期将水质检测结果!向社会公布
第三】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应当按国家】有关:规定在供水输—配管网上设立供水水!压测压点做好供水】水压:。监测:工作确保供》水,水压:符合国家《规定的标准城—市供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对供水】水压进行监测和【。检查
第《三十六条 城市【公,共供水?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!供水的?企业应当按照—。国家规定《的供水水压》标准保持不》间断供?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!因,供水工?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!检修等原因》确需临时停止—供水:或,者降低供水》水压的除紧》急,抢修外应在临—时,停止供水或者—降低供水水》压,24小?时前通知用户
第三!十七:条 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在:运行中发生故障时】城市公共供》水企:业应当在接报—后立即组织》抢修并在12小时内!抢修完毕因特殊情况!不能按时完成的应组!织连续抢修抢修时】应当采?取有效的安全—和卫生防护》措施
因公共供水设!施抢修等原》。因临时停止供水的】城市公共《供,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!同时通知用户—并向城市供》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报告;连续】超过24小时—不能正常供》水的: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据情采》取必要的应急供【水措施保证》生活用?水的需要
》。城,市公共供水》设,施抢: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!应当给予支持和【配合不?得阻:挠或者干扰抢修【工作:的进行
《第,三,。十八条 自》建设:施供水管网系统不】得与城市公共供【水管:网系:统连接确需连接【时应经?城市公共供水企【业同意
禁止—将,产生:或者使用有毒—、,有害物质《单,位的生产用水管【网系: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!供水管网系统作直】接连接?
第三十《九条 供水企业【应,与,用户:签定供?用水合?同明确双方的权【利和义务
》供,水企业应《。按规:定期:限抄:表
供水企业不得】向违法建设项目供】水,
第四?十条 ?用户应当按期缴【纳水费用户对水表】计量有异议》的,可提出验表申请【。并,按验表结果核收水】费用户逾期》不缴纳水费》的,应,当按:照约定支付违约【。金用户无正》当理由或特殊—原因连续两次—不缴纳水费经城市公!共供水企业催交无】效的可?以按照国家有—关,规定的程《序停止供水用户【缴,纳所欠?水费后供水企业应当!及,时恢:复供水
第四十一】条, 用户因拆》迁等原因要》求停止供水》的应及时到城—市公:。共供水企《业,办理:拆表销户手》续,。结清费用单位因房产!移交:、兼并等原因需变】更用户的应》在,结清费用的基础【上与:城,市,公共供水《企业重签供用水合同!并,办理过户手续
【。第四十二《条 城市供》水价格实行政—府,定价居民用水—实行:阶梯式水价非—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!累进加价制城—市供水价格的制【定,和调整由《城市:公共供水企业—向价:格主管部门提出【书面申请并抄—送城市供水行政主】管部门由价》格,主管部门《依法审核《并在履?行规定程序后报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实施?。
第四十三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!止,下列行为
》(一)在《城市公共供水输配】管网:上直接装泵抽—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!盗用供水;》。
(二)擅自向其】他单位或者个人转】供公共?。供水;
(三—。)擅自?改变用水性质
【第四十四《条 不得擅自—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!水管道上《直接接泵抽水确【。需使用加压》供水设备的用—户应征求供》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!水,设备加压供水
第】四十五条《 消防?供水:设施实行专用公安消!。防机构应按》季,将消防用水量通【知供水企业》。
禁止其他任何单位!或个:人擅:自开启和使用—。消火栓
第四十【六条 市政园林、】环卫等部《门的作业用水应当】优先采?用河水、湖》。水、雨水及再生水】等如确需《使用城市自来水【的由城市公》共供水?企业在沿《街规定地点设置专】用供:水设施并安装—计量水表使用—部门应按规定期【限向城市公共—供水企业缴纳—水费
第四》十七条 城》市供水?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!水,资源统筹规划、长】期供水计划、—供,水能力?和社会需求会—同有关部门及城【市,公,。共供水企业科学合】理核定各用水单【。位,的年度用水计划【指标经?市人民?政府批准《后下达分月考核【用水:单位确需《增,加用水量的可—以申请城市供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予以《追加
?第四十八条》 因特殊情》况正常供水无法保障!时经市人《民,政府批准《城市供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可【对用水单《位采取临时限制用】水措施保障城市生活!必需用水《
第四十九条 工】业用水和冷却用水应!当采取?循,环用水、《。重复用水《或其他节水措—施降低用水》量
用水单位应当定!期开展?水量平?衡,测试合理评价用水】。水平经测试》发现不符合有关节水!规定:的应当及时采取措】施整治改进城市供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!对用:水,量大的单位组—织水:量平衡复测》
第六章 法律【责任
?第五十条 》供水企?业有下?列行为之《一的由?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其改正同时予!以警:告,。并按:下列规定给予处【罚;给用户造成损】失的责令赔偿损失】;对直接责任人员】由其所在单》位,给予行政处分—
(一?)对未?经验收合《格或未经有关部门检!测合格的用户用水】设施:。正,式通水的处》以一千元以》上一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(二)—未按规定及时抢修供!水设施或在抢修时】未采取?有,。效,的安全、卫生—措施的处以二千元以!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!;,
(三)在规定检】测点管网水水质【综合合?格率不符合国家标准!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!。万元以下的罚款;管!网,水水压合《格率不符合国—家标准的《处以五千元》以,上二万?元以下的罚款;
】(四)擅自》停止供水或》未,履行停水《、降:低水压通《知义务的《处以一千《元以上一《。万元以?下的罚款《;
(五)向—违法建设项目供【水的处以二千—元以上二万元以下】的罚:款
供水企业—有前:款第(二《)、(三)、—(四)项行为—之一,情节严重的,!城市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!经,市人民?政,府,批准:后,可以《责令其停业整—顿
第五十一条 违!反本条?例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城市》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其停【止违法行为、限【期改正并《按下:列规定处以罚款
(!一)危害供水设施】安全情节轻微—的处以五百元—以上五?千元以下《的罚款;
(二【)阻挠、干扰供水】设施:抢修工作的,处以】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!下的罚款;
(三)!擅,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和!用户用水设施—的供水管道上直接】接泵抽水《。的,处以:二百元?以上:五千元以下的—罚款;
(四—)启用未经》验收合?格的用?。户用:水设施的处以五【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!的罚款;《。
(五)《盗用城市公共—。供水的除应补—交水费?外可并处一千元以】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!;
(?六):用户擅自向其他单位!和个人转供》公共供水的处—。以,二百元以《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!
(七)经水—。量平衡测试不—符合节水要求—未,及时采取措施整治】改进的处以一—千元: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!。。。款;
(八)—擅自改变用》水性质的处》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!以下的罚款》
第五十二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有【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—城市:供,水行:政主: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!。法行:为,、限期改正并处以五!百元以上《三万:元以下的罚款
(】一,)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的工程—项目:未按规定建设配套】节约用水设施或配】套节约用水》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而!将主体工程项目投】入使用的;
—(二:)城市公共供水【工程未经验收合格】投入使用的;—
(三)使用不【符合标?准的输水管》材,和,设备的?;,
(四?)损坏公《共供水设施或者危害!供水设施《安全造成《严重:后果的;
(五)】涉及供水《。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!未按规定的》技术标准和规范【施,工或未按规》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!施的;
(六)擅】自改装、迁移或【拆除公共供水—设施的;
(七)将!产生:或者:使用有毒、有害物】质单位的生产—用水管网系统及设】备与城市《公共供?水管:网系统?作直接连接的
第五!十三条 有》本条例第五十一条】第三、?五、六项、第五十】二条第六、七项【行为之一情节严重】的城: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报经市人民【政府批?准后可以停止—供水对直接责任【人员由有关》部门按规定权限【给予行政处分—
第五十四条—。 对违反本条—例,规定的行为城市供】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可委托符合】行政处罚《法,。规定的事业组织进】行处罚
第》五十五条 违反【。本条例的行为中涉及!。。其他行政《部门的由《有关行政管》理,部门: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!予以处罚《
第五十六条— 城市供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!忽职守?、滥用?职权、徇私》舞弊的由其所—。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!予,行政处分《
第五十七条—。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构《成犯罪的由司法【机关依?法,追究刑事责任
【第七章 附则
第】五十八?条 本条《例自1999年【11月1日起施行】199?3年7月25—日杭:州,市人:民政府颁布》的杭州?。市城:市供水管理》。规定同?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