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城《市供水管理条例【。。
(:1999年5—月2:1日杭州市》第九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! ,1999年9月【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—务,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!批准
根《据2001年11月!26日杭州市第九届!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三十八次会议通过】 2001年12月!28日浙江省—第九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!议批:准的: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关—于修改〈杭州市城市!供水:管理条例〉的决【定第一次修正
根据!2004年4—月2:8日杭州市》第十届人民》。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《十,七次:。会,议通过 200【。4年5?月28日《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!表大会?常务:委员:会第十一《次会议批准的杭州】市,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修改〈杭州市城市!供水管?理条:例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》
根据?2,010年8》月2:5日杭州市第十【一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!通过 ?2010年11月】25日浙江省—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—二十一次会议—批准: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】修改〈杭州市城市】供水管理条例〉的】。决定:第三次修正
根【据2014年8月2!9日杭?。州市第十二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》二十一次会议—通过 2014【年11?月28日浙江省第十!二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十四次会议批准】的杭州市人》民代表大会》常务:委员会关于修改〈】杭州市城市供水【。。管理条?例〉的决定》第四次修正)
目 !录,
第一章《 总则
第二章【 城市供水水—源管理
第三章 城!市供水工《程建设
《第四章 城市供【水设施管理》。
第五?章 城市供》水用水管理
第六章! 法律责任
—第七章 附则
!第一章 总则
第】一条 ?为了加强城市供【水,管理发?展城市供水》事,业维护用户和供【水企业的合法权【益保障城市生—活、生产《用水和其他建—设用水根据国务院城!。。市供:水条例和《有关法律《法规结?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!本,。条例
第二条 本】条例所称城市—供水:是指城市公共供水、!自建:。设施供水和深度净】化管道供水》。
第三条 本—条例适用于》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!供水、用水及其供水!设施的管理
用【水单:位直:接从:江河、湖《。泊取水的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办理
!。第四条 杭》州市人民政府城市】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—全市城市供》水管理工作
城市】建设、环境保护、卫!生,、规划、水》利等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职责协助城市【供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共同做好】城市供?水管理?。工作
第五条 市人!民政:府应当将城市—供水事业纳入国民】。。经,济和社?会发展计划
城市供!水,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!城市建设和社会发】展的需要《。会同规划部门编制】城,市供水专《项规划并纳》入城市总体》规划
第六》条 城市供水工作实!行开发水源与—计划用水、节约用】。水相结合保障供水】。与,确保:水质:相结合优《水优用与优水优价相!。。结合的原则
—第七条 城市供【水实行有《利于供水事业—科技进步的政策【鼓励供?水和节约用》水,科学技术研究推广】先进技术、改善【水质提高水的利用率!
第八条 城—市公共供水企业、】自建设?施对外供水、深【度净化管道》供水企业(以下统称!供水企业《)和用水单位应【严格供水、用水管】理建立健《。全供水、节约—用水责任制对在【城市供水、节约【用水: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!。。的单位和个人由【市人民政府给予【奖励:
第二章 城市供】水水源管理
第九】条 市人民政府应】当组织?城市建设《、环境保《护、规划、水—利,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!部门共?。同编制城市供水水】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!城市供水《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!
第十条 编—制城市供《水水源开发利—用规:。划,的基:本原则:
》(一)符合城—市,发展的需要和水【资源统筹规划的要求!并与水的长》期供求?计划相协调》;,
,(二)优先利用地表!水严格控制并合【理开采利用地下【。水;
(三》)优先?保,证城市生《活用水统筹兼顾【工业用水和其—他建设用水
第十】一,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!的划定按照有关【法律法规的规定【执行
?环境:保护、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?职责定期《对饮用水源保护【区,的水质进行》监测并?将监:测结:果与城市供水、【卫生等行政》。主管部门进行共【享
第十《二条: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范围内禁止洗涤】污物:、投饵养殖水产【、垂钓、游泳;禁止!排,。放(弃)《污水、垃圾、粪便】以及:有毒、有《害物质;《禁止建设《任何污染水源—的设施?;禁止其他可能污染!饮用水水源》和破:。坏取水设施的行为】
在饮用水取水【源头上游10—00:米、下游5》0,0米内禁止设置【码头、?采,沙作业
《在饮用水水库堤坝】脚外侧100—米内禁止采沙、取】土作业?
第十三条 需取】。用城市规划区内地】下水作为供》水水源的应》经水行?政主:管部门批准》
第三章 城市供】水工程建设》
第十四条》 本条例所称—城,市供水工程包括城】市公共供水工—程、自建供水设施】工程、深度净化【管道供水工程
城市!公共供水工程是【指水厂及其取水【设施、公共》供水管道《及其:附属设施的工—程
自建供水—设施工程是》指,用水单位直接取【用地表水或地下水】。。的取水设施》、管道及其附—。属的工程
》深度净化管》道供水工《程是指?利用吸附式、膜分离!等各种技术对城市公!共供水或其他原水】作进:一步处理通过管道直!。接供给城市居—民的饮用水工程
第!十五条 为满足城市!供水水量、管网水】压逐步提高供水【水质:城市供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会同规】划部门编制城市供】。水管网改建规划经】市人民政《府批准后实施
【第十:六条 城市公共供水!工程和自建设施供水!工,程的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应【当按照城市供水专】项规划及其》年度建设计划实施
!用户用水设施工程的!。建设必?。须符合?国家规定《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!应征求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意见后方可】建设:
城市公共》供,水工程建设的资金筹!措除政府投资外【可以采取融资—、吸引?。外资和股份》制等办?法,
第十七条 城【市新建、改》建、:扩,建工程项目需要增】加用:水量的其《。工程项目总投资【应当包括《必要承担的》。城市供水工》程建设资金
第【十八条 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的工程项目应!按规定建设》配套节约用水设【施节约用水设施的技!术指:标应符合国家规定】。
城:市供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节!约用水设施的—竣工:验收:竣工验?收不合格的主体工】程项目?不,得投入使用》
第十九《条 :城市供水《工程的设计、施【工、:监理:。。应由持有相应资质证!书,的单位承《担并遵守国家—有关技术《标准和规范
—禁止:无证或超越资质证】书规定的范围—承接城市供水工程】的设计?、施工、监理—。业务:
第二十条 城【市供水?工程的设计方案【应,征求:。城市:公共供水企业—意见由城市供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会同有关部》。门进行审查》
第二十一》条, 城:市供水工《程竣工后应当按照】国,家和省的有关规定】组织验收未经验收】或验收不合格的【不得投入使用
城】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!城市供水工程的竣工!验收
第《四章 城市供水【设施管理
第二十二!。条 本条《例所称城《市,供水设施《。。。。包括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和用户用水设施】
城市?公共:供水设施《是指:城市公共供水企业】管理的供水》专用水库、引—水渠:道、取水口》、泵站、净》水设施、输配水管】网、进户总水表、】公用给水站等设施】
用户?用水设施是指用户】自建的与城》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!的地下水池、—水箱:、,水塔、水泵机组、】管道等设施
第二十!三条 城市供水行政!。。主,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!。部门划定《城,市公:共供水设《施的安全保护范围】在城市?公共供水设》施安全保护范—围内禁?止从事下列活—动
(一)建—造建筑?物或:者,构,筑物;
《(,二)开挖沟渠—或者挖坑取》土;
(三)打【桩或者顶进作—业;
(《。四)其?他损坏供水设施【或者危及供水设施】。安全的活《动
:在城市?公,共供水设施安全【保护范围内需—要埋设地下管—线的应当符合国家】和本市的《有关技?术标准?的规定并遵守管线工!程规划和施》工技术规定
第二】十,四条: 在城?。市公共供水设施安】全保护范围外可能】影响供水设施—安全的工程施工【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开工前向城市】公共供?水企业查明地—下,供水管?道的分布情况;工程!。施工影响供水设施】安全的建设单位【和施工单位应当会同!城市公?。共供水?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!措施并组《织实施
第二十五】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擅自—改装:、迁移或者拆除【。城市公共供水设【施
工程建设—确需改装、迁移或者!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的建设《单位:应当征求城市公【共供水?企业的意见经同意】。后报城?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
第二【十六条 新》建住宅应使用无【污,染的、符《合国: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!管材城?市供水管网》条件允许的新—建多层住宅应当采用!城市:公共管道直接供【水不得采用屋顶水】箱供:水并应在住宅单元】的公:。共,部位实行《。分户设表《。计量现有住宅—的供水方式要—逐步:加以改造达到取消】屋顶水箱实行—分户:设表计量
》第二十七条 城市】供水设施的产权划分!和管理责任
(一)!从取水?口到进户总》水表以前《的供水管道及—设施(含总水—表)产?权属城?市公共?供水企?业并由其负》责,维护管理;
(【二)进户总水表【以,后的供水管道—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!权所有关系负责维】。护管理;
(三)】实行分户设表计量】的,计量表具之前】(含表具)产权【属城:市公共供《。水企业并由》其,负责维?护和:管,理;
(四)公用给!水站的表前表后设】。施产:权均属城《市公:共供水企业并由其】负责:维护和管理》;
(五)用户【用水设施由其产权】人,负责维护管理—;
(六)自建供水!设施和深度净化管道!供水设施按产权所有!关系负责维护和管】理,
第:二十八条 用—户用水?设施的设《。。。计和建造应符—合下:。列要求
(》一,),。地,下水:池应与渗水》厕所、?渗水坑、垃圾—堆、粪便场》、污水管道等—污染源保《持,规定的卫生间—距
(二)》。。地下水池、水箱【。无渗漏?,水池盖密》封,性能好并设置—。必,要的人孔、》透气孔以及防止【异物进入池》内的设施
(三)】地下水池、水箱结构!合,理水管布置适当不】存在死水区
(四)!建筑材料、管材【、阀门符合国—家规定?的质量和卫生—标准
(五)低【位地下水池的溢水口!不得与?下水道?直接相通
第—二十九?条 用?户用水设《施竣工后应经城市】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和有关部【门及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!。市公:共供水企业》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!位应对用户》用水设施《进行冲洗《。、消毒经卫生部门和!水质监测部门—检测合格后》。方可正式通》水
第三十条 【现有的?仍在使用的储水池】和屋顶水《箱应由?产权人或物业服务企!业,每半年进《行不:少于一次的清洗、】消毒每次清洗—。、消毒完毕后清洗】单位应通知卫生【部门抽?取水样进行水—质检验?。;检验不合格的应重!新清洗、消毒—直至检验合格
第】三十一条 发现用户!用水设施中水质受】污染:。的应:及,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和卫》生部门、城市公共】供水企?业报告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?应,立即停止供水—用户用水设施产权人!或物业服务》企业应?及,时对用户用水设【施进行清洗、—消毒经供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卫生部门《检验合格后方能恢】复供水
第三十二条! 推进居民住—宅区的二次供—水,设施专?业化管理实》现供水抄表到—户具体办法》由市人?民政府另行制—定
第三十三条【 用户用水》设施的清洗、—消毒应由《专,业清洗单位进行
】第五:章 城市供水用水】管理
?第三十四《条 供水企业应当】设置水质检测—机构建立、健全【水,质检测制《度,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!家规定的标准深度】净化:管道供水的水质应符!合国家?或,地方的有《关标准?。
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、卫生部门应按【各,自的:职责对城市供水【全过:程进行水质监测和检!查并定期《将水质检测结果向】社会公布《
第三十五条 城市!公共供水企业应当】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供!水输配管网上设立供!水水压?测压点做好供—水水压监《。。测工:作确保供水水压符】合国家规《定的标准城市—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对供水水压【进行监?测和检?查
第?三十六条 城—市,公共:供水企?业和自建《设施:对外供水《的企业应当按—。照国家规定的—供水水压标准—保持不间断供—水禁:止擅自?停止供水因供水工程!施,工,或者供水设施检修】等原:因确需临时》停止供水或者—降低供水水压—的除紧?急抢修?外应在临时停止供】水或者降低供水【。水,压24小时前通知用!户
第三十七—。条 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在运行中发—生,故,障时城?市公共供水企—业应当在《接报后立即》组织抢修并在—12小时内抢修完毕!。因特殊?情况不?能按时完《成的应组织连—续抢修抢修时—应,当采取有效的—。安全和卫《生防护措施
因公】。共供水设施抢修【等原因临时停止【供水的城市公共供水!企业应当在抢修【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向!城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报告【;连:续超过?24小时不能正【常供水?的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—。当,据,情采取必要的—应急供水措》施保证生活用—水的需?要
城市公共—供水设施抢修—时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应?。当给予支持和配合】不得:阻,挠或者干扰抢修工】作的进行《
第三十八条 自】建设:施供:水管网系统不得与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】系统连接《确需:连接时应经》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同意
禁止将】产生或者使用有【毒、有?害物质单位》的生: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!备与城市公共供【水管网系统作直【接连接
第》三十九条《 供水企业应与用户!。签定供用水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】利和义务《
供水企《。。业应按规定期—限抄表
供水企【。业不得?向违法建设项—目供水?
第四十条 用户应!当按期缴纳水费用户!对,水表计?量有异议的可提出】验,表申请并按验表【结果核收水费用户逾!。期不缴纳水费的应】当按照约定支付【违约金用户无—正当:理,由或特?殊原因?连续:两,次不缴纳水费—经城市公共供—水企业催交无效的可!以按照?国家有?关规定的《程序停止供水用户】缴纳所欠《水费后供水企业应】当及时?恢复供水
》第四十一条 用户】因拆迁等原因—要求停止供》水,。的应及时到》城市公?共供水企业办理【拆表销?户手续结清费用单位!因房产移《交、兼并等原—。因需变更用户的应在!结清费用的基—。础上与城市公共【供,水企业重签供用水合!同并办理过户—手续:
第四十《二条 城市供水价格!实行政府定价居【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!价非居民《用水实行超》计划累进加价—制城市供水价格【的制定和调》整由城?市公共?供水企业《向价格?主,管部:门提:出书面申请》并抄:送城市供水》。行政主管部》门由价格主管部门】依法:审,核并在履行规定程序!后报经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实《施
第四十三—条 任?。何单: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!为
(一)在—城市:公共供水《输配管网上直—接装泵抽水或者【采,用其他方式》盗用供水;
(二)!擅自向其他单—。位或者个人转供公】共供水;
》(,三):擅自改变用水—性质
第四十四【条 不?得擅自在用户用【水设: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!接泵抽?水确需使用加—压供水设备的用【户应征求供》水企业意见并—通过储水设备—加压供水
第四十五!条 消防供》水,设施实行专用公安消!防机构?应按季将《。消防用?水量通知供水企业】。
禁止其他任何【单位或个人擅—自开启和《使用消?火栓
第四十—六条 市政园—林、环?卫等部门的》。作业用水应当优【先采用河水、湖水、!雨水及再生水等【如确:需使用城市自—来水的?由城市公共供—水企业在沿街规【定地点?设置专用供》。水设施并安》装计量水表使用部门!。应,按,。规定期限向城市公】共供水企业缴纳【水费
第四十—七条 ?城市供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根据水资《源统筹规划》。、长期供水计划【、供:水能力和社会需求】会同有?关部门及城市公【共供:水,企业科学合》理核定各用水单位的!年度用水计划—指标:经市人?民政府批准》后下达分月》考核用水单位确【需增加用水量—的可以申请城市【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予以追加
第【四十八条 》因特殊情况正常供】水无法保障》时经市?人民:政府批准城》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可对用水—单位采取临时限制用!水措施保障城—市生:活,必需:用水
第四十—九条 工业》用水和冷却用—水应当?采取循环用水、重复!。用水或其他节水措】施降低用水量
【用水单?位应当定《。期开展水量》平衡测试合理评价】用水水平经测试【发现:不,符合有关节水规定】的应当及时采取【措施整治改进城【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可以对用水量—。大的:单,位组织水量平衡复测!
第六章 法—律责任
第五十【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—城市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其改正同时【予以警告《并按下列规定给予处!罚;给用户造—。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!失;对?直接责任人员由【其所在单位给予【行政处分
(一)】。对,未经验?收合格或《未经有关部门检【测合格?的用户用水设施正】式通水的处》以一千元《以,上一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(二》)未:按规定及时抢—修供水设施或—在抢:修时未采《取有效的《安全:、卫:生措施的处以二千元!以,上,二万元以下》的罚款?;,
(三)在规定检测!。点管:网水:水质综合《合格率不符合国家标!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!。三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管网水水压】合格率不符合国家】标准的处以五—千,元以:上二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(《四,),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!行,停水:、降低?水压通知义务的处以!一千元以上一万【元以下的《罚款;
(五)向违!法建设项《目供水的《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!元以下的罚款
供】。水企业有前款第(】二,)、(三)、—(四)项《行为之一,情节【严重:的,,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报经市人!民政府批准》后,。,可以责令其停业】整顿
?第五十一条 违反】本条例?。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》。。一的由城市》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停止违法行—为,、限期改正》并按下列规定处以】罚款
(一》)危害供水》设施安全《情,节轻微的处以五【百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的罚款;
(二!)阻挠、干》扰供水设《施抢修工作的,处】以,二,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!的罚款;《。
(三)擅自—在,公共:供,水管道?和用户用水设—施的供水管》道上直接《接,泵抽水?的处以二百元以上】。五千元?以下的罚款;
(四!)启用未经验收【合格的用户用水设】施的处以五百—元以上三万元以【下的罚?。款;
?。(五)盗用城市公共!供水:。的除应补《交水:费外可并处一千元】以,上一:万元以?。下的罚款;》
(六)《用户擅自向》其他单位和个人【转供公?共供水的处以二百元!以,上五:千元以下罚款;
(!。七)经?水量平衡测试不【符合节水要求未及时!采取措施整治改【进的处以一千—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
(八)擅自改变用!水性质的《处以二千《元以上二万元—以下的?罚款
第五十二【条 违反本》条,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。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!主管部?门责令其停止违【法行:为、限期改正并处】。以五百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的《罚款
(一)新建、!改建、?扩建的工程项目未按!规定建设配》套节约用水设—施或配套节》约,。用水:设施未经验收—合,格而将?主体工?程项目投入使用【的;
(二》),城市:公共供水工程未【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!的;
?(,三)使用不符—。合标准的输水—管材和?设备的;
(四)】损坏:公共供水设施或者】危害:供水设施安全造成】严重后果《的;
(五)涉【及,供水:设施的建设工—程施工?未按规定的技—术标准和《规范施工或未按【规定采取相应的保】护措施的;》
(六?)擅自改《装、迁移或拆除公】共供水设施的;
(!七)将产生或—者使用有毒、有【害,物质单位的生产【用水管网系》。统,。及设备与《城市公?共供:水管:网系统?作,直接连接的
第五】十三条? 有:本条例第五十一条】第三、五《、六:项、第五《十,。二,条第:六、七项《行为之一情节严【重的城市供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报经市人【民政府批准后可以】停止:供,水对直接责任—人员由有关部—门,。。按规定权限给予【行政处分
第五十】四条 ?对违反本条例—规定的行为城—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可委托?。符合行?政处:罚法规定的事业组织!进行处罚《
第五?十五条 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中!涉及其他行政—部门的由有》关行政管《理部门依照相—。关法律、法》。规予:以,处罚
第五十六条 !城市供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。。的工作人员玩忽【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的?由,。其所在单位或—上级机关给予行政】处分
第五十七条】 违反本条》例,规定构成犯罪的【由,司,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
第!七章 附则
—第五十八《条 本?条例:自1999》年,1,1月1日《起施行1993年7!月25日杭》州市人民政府—颁布的杭州》市,城市供水管理—规定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