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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城《市供:水管理?条例 ?(1999年5【月21日杭州市第】九,届人:。民代:表,。大会:常,务委员会第》十九次?会议通过 19【。99年9《月3日浙《江省第九届人民【。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!议批准 根据2【001年11—月26日《杭州市第九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三十八《次会议通过 2【001年《1,2月28日浙江省】第九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第三十次会议批【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!大会常?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!杭州市城市供水【管理:条例:〉的决定《第一次修《正 根?据20?04年4月28日杭!。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。。七次会议通过 20!04年?5月28日浙—江省第十《届人民代表大—。会常务委《员会第?十一:次会议批准》的杭州市《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!杭州市?城市供水管理条【例〉的决定第二次修!正 根据2010年!8月25日杭州市第!。。十一届人民》。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?二十六次会》议通:过 :。2010年11月】25日浙江省第十一!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一次《。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!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。会,关于修改〈杭州市城!市供水管理条例〉的!决定第三次》修正 根《据2014年8【月29日杭州市【第十二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!会议通过 2—。。。014年11月2】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!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十四次会议批—准的杭?州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?员会关于修改〈【杭州市?城市供水管》理条:。例〉的决定第—四次修?正) 目 录 第】一章 总《则 第二章 —城市供水水源管理 !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!程建设 第四章 】城,市,。供水设施管》。理 第五章》 城市供水用水管】理 第六章 法【律责:任 第?七章 附则   】第一章 总则 第】一条 为了》。加强城市《供水管理发》展,城市供水《事业维护用》户,和供水企业的合【法,权益保障城》。市,生活、生产用—水,和其他?建设用水根据—国务院城市》。。供,水,条例和有关法律【法规结合本市实际】情况制定《本条:例 第二条》 本条例所称城市】。供水是指城市—公共供水《。、自建设施供—水和深度《净化管道供》水 第三条》 本条例适用于本】市市:区范:围,内城市供《水、用水及其供水】。设施的管理 用水单!位直接从江》河、湖泊取水的按照!国家有?关规定?办理 ?第四条 《。杭州市人民政府【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全市城市供水【管理工?作 城?市建设、环境—。保护、卫生、规划】、水利等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应当按照【各,自,职责协助城市—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?共同做好城市供【水,管理工作 》第五条 市》人民政府《应当:将城市供水事业纳入!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展?计,划 城市供水行【政主: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城市建设和社】会发:展的需要《会同规划部》门编制城市供—水专项规划并纳【入城市总体规—划 第六条 城市】供水工作实行—开,发水:源与:计,划用水、《节约:用水相结合保—障供水与确保—水质相结合优水优】用与优?。水优价相结》合的原则 第—七,条 城市供水实行】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!进步的政策鼓—励供水和《节约用水《科,学技术研《究,推广先进技术—、改善水《质提高水的》。利用率 第八—条 城?市公共供水企—业、自建设》施对外供水、深度】净化管道供水企业】(以下统称》供,水企业)和用水单位!应严格?供水:、用:水管理建立健全供】水、节约用水责【任制对在城市供水、!节约用水工作—中作:出显著?成,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!人民:。政府给予奖励— 第二章 》城市供水水源管理 !第九条? 市:人民政府应当—组,。织城市建设、—环境保护、规划、】水利和城市供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共同》编制城?。市供水?水源开发《利,。用规划作《为城:市供水专项》规划的组成部—分 第十《条 编制城市—供水水源开发利【用规:划的基本原则: 】(一)符合城市发展!的需:要和:水资源统筹规—划的要求并与水【的长期供求计—划相协调; (【。二)优先利》用地表水严》格控制并合理—开采利用地下水;】 (三)优先保证城!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!工业用水和其—他建设用《水 第十一》条 饮用《水,源保护区的》划定按照有》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!行 环境保护、水行!。政主管部门按照职】责定期对饮用水源】保护区的水质进行】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】与城市供水》、卫生等行政主【管部门进行》共享 ?第十二?条, 在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—范围内禁止洗涤污物!、投饵养殖水—产、垂钓、游泳;禁!止排放(弃)—污水、垃圾、粪便以!及有毒、有害物【质;禁止建设任何污!染水源的设》施,;禁止其《他可:能污染饮用水水源】和破:坏取水设施的行为】 ,在饮用水取》水源头上游10【00:米、下游500米内!禁止设?置码:头、采沙作业 【在饮用水水库堤坝脚!外侧100米内禁】止采沙、取土—作,业 第十三条 需取!用城市规划区内地】。下水作为《供水水源的应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: 第三章 城市供】水工程建设 —第十四条 本条【例所:称城市供水工程包】括城市公共》供,水工程、自建供水设!施工程、《深度净化管道供【水工程? 城市公共》供水:工程是指水厂—及其取水设施、【公共供水管》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工!程 自建供水—设,施,。工程是指《用水:单位直接取用地【。。表水或地下水的取】水设施、管道及其】。附属的工《程 深度净化—管道供水工程是指】利用吸附《式、膜分离》等各种?技术:对城市公《共供水?或其他原水作进一】步处理通过管—道直接供给城市居】民的饮?用水工程 第十【。五条 为满》足城:市供水?水量、管《网水:压逐步?。提高供水水质城市】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应会同【规,划部门编《制城市供《水管网改建规划经市!人,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】 第十六条 城【市公共?供水工程和自建设施!供水工程的新建、改!。建、扩建《。应当按照城市—供水专?项规划及其》。年度建设计划—实施 用户用水设】施工程的《建设:必须符合国家规【定的技术要求—设,计,方案应征求城市公】共供水企业意—见后方?可建设 城市—公共供水工程建【设的资金《筹措除政府投资外】可以采?取融资、吸引外【资和股份《制等办法 第十七条! 城市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《工,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!量的其工程项目总】投资应当包》括必要承《担的城市供水工【。程,建,设资金 第十八【条, 新建、改建—、扩:建的工程《项目应按规定建设配!。套节约用《水设施节《约用水设施的技【术指:标应符合国家规定】 城市?供,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参—与,节约用水设》施,。的竣工?验收:竣工验收《不合格的主体工【程项目不得》投入使用 》第十九条 城市供】水工程的设》计、施工、监理【应由持?有相应资质证书的】。。单位承担并遵—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!和规:范 禁止无证或超越!资质证书规》定的范围承接城市供!水工程的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?业务 ?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!工,程的设计方》案应征求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意见】由城市供水行政主】管部门会《同有关部门进行审】查 :第二:十一条 城市供水工!。程竣工后应当按照】国家和省《的有关规定组织【验收未经验收或验】收不合格的不—得投入使用 城市】供,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参加【城,市供水工程的竣工验!收, 第四章 城市【供水设施管理 【第,二十:二条 本条例—所称城市供水—设施包括城》市公:共供水设施和用【。户用:水设施? 城:市公共供水设施是指!城市公共供水企【业管理的供水专用水!库,、引水渠道、取水】。口、泵站、净—水,。设施、输配水管【网、进户《总水表、《公,用给水站等设施 】用,户用水设施是指【用户自建的与城市公!共供水管道》连接的地下水池、】水,箱、水?塔、水泵机组、管】。道等设施 第—二十:三条: 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规划部门【划定:城市公共供水设施】的安:全保护?范围在城市公—共供水设施安全【保,护,范围:内禁止从事下列活】动, (一?。)建造建筑物或【者构筑物; (二)!开挖沟渠或者—挖坑取土; (【三)打桩或》者顶进作业; (】四)其他《损坏供水《设施或者危及供水】设施安全《的活动 《在,城市公共供水设施】。安全保护范围—内需要?埋设地下管线的应】当符合国家和—本市的有《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!遵守管线《工程规划和施工【技术规定 第二十四!条 :。在城市公《。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!范围外可能》影响供水设施—安全的工程施—工建设单位应当【在开工前向城市公】共供水?企,业,查明地下供水管道的!分布情况;》工程施工影响—供水设施安全的【建设:单位:和施工单《位应当?会同城市公共供【水企:业商定相应的保【护措施并组织实【施 第二《十五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不得:擅自改装、迁—移或者拆《除城市公共》。供水设施 工程建设!确需改?装、迁移或者—。拆除城市公共供【水设施的《建设单位应当征求】城,市公共供水企业【的意见经同意后【报城市?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 第二】十六条 新》建住宅?应使用?无污染的、符合国家!或地方标准的—输水管材城市—供,水管:网条件允许的—新建多层住》宅应当采用城市公】共管道直接供水【不得采?用屋顶水《箱供水并应在住【宅单:元的公共《。部位实行《分户设表计量现【。有,住宅的供水》方式要逐步加以改造!达到取消屋》。顶水箱实行分户设】表计量? 第:二十七条 》。城市供水设施的产权!划分:和管理责任 (一】)从取水口到进户总!水表以前《。的供:。水管道及设施(【含总水表《)产权属城市公【共供水?企业并由其负责维】护管理; (二【)进户?总水表以《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!施,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!系负责?维护管理; —(三)实行分户设表!计量的,计量表【具之前(含表具)】产权属?城市公共供水企【业并由其《负责维护《和管理; (—四)公用给水站的】表前表后设施产【权均属城市公共供水!。企业并由《其负责维护和管理;! (五)《用户用水《设施由其产》权人:负,责,维护管理; (六)!自建供水设施—和深度?净化:管道供水设施按【产权所有关系—负,责维:护和管理 》第二十八条 用户】用水:设施的?设,计和建造《应符合下列要求 (!一)地下《。水池应与渗水—厕所、渗水坑—、垃圾堆、粪—便场、污水管道等】污染源保《持规定的卫生间距 !(二)地下水—池、水箱无渗漏,】水池盖?密封性能《好并设置必要的【人孔、透气孔以及】。防止异物《进入池内的设施 】(三)地下水池【、水:箱结构合理水—管布置?适当不存《在死水区 》(四)建筑》材,料、:管材:。、阀门符合国家规定!的质量和《卫生标准 》(五)低位地下水】。池的溢水口不得与下!。水道直接《相通 第二十九条】 用户用水设—施竣工后应》经城:市供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和有—关部门及城市—公共供水《企业验收《合格:并向城?市公共?供水企业办》理供水手《续建设单《位应对用户用—水设施进行冲洗、消!毒经卫生部门和【水质监测部门—。检测合格《。后方可正式》通水 ?第三十条 现—有的仍?。在,使用:的储水池《和屋顶水《箱应由产权人或【物业服务企业每半】年进行不少》于一次的清》洗、:消,毒每次清洗、消毒完!毕,后清洗单位应—通知卫生部门抽取】。水,样进行水质检验;】检验不合格的应重】新清洗、消毒直至】检验合格 》第三十一条》。 发现用户用水设施!中水质受污染的应】及时向?城市供?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!生部门、城市公共】。供水:企业报告城市—公,共供水企业应—立即停止《供水:用户用水设施产权人!或物业服务企业应】及时对用户》用水设施《进行清洗、消毒经供!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卫,生部门检《。验合格后方》。能恢:复供水 《第三十二条 推进】居民住宅区的二【次供水设《施专业化管理实【现供水抄表到户具】体办法由市》人,民政:府另行制定》 ,第三十三《条 用户用水设施】的清洗、消毒—应由专业清洗单【位进:行 第五章 城市供!水用:水管理 第三十四条!。 供水?企业应当设置水质】检,。测机构?建立、?健全水质检》测制度确保供—水水质符合国家规】定的标准《深度净化管道供水】的水质应符合国【家或地?方的有关标准 城】市供水行政》主管部门、卫生部门!应按各?自的职责对城市【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!监测和?。检查并?定期将水质检测结果!向社会?公布 第三十五【条, 城市公共供—水企业?应,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在!供水输配管》网上设立供水水【压测压点做好—供水水压监测工作确!保供水水压符合国】家规定的标》准城市供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—对,供水水?压进行?监测和检查 第三】十六:条 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和自建—设施对?外,。供,水的企业应当按【照国家规定的供水水!压,标准保?持不间断供水—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!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!水设施检修等原因】确需临时停止供【水或者?降低:供水水压的除紧【急抢:修外应在临》时停止供水或者降】低供水水压24小时!前,。通知用?户 第三十七条 城!市公共供水设施在运!行中:发生故障时城—市公共供水企—业应当在接》。报后:立,即,组织抢修并在1【2小时?内抢修完毕因特殊情!况不能按时完—成,的应组?。织连续?抢修抢?。。修时应当采取有效】的安全和卫生防【护措施 因公共供水!设施抢?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!水的城市公共—供,水企业?应当在?抢修的同时通知用】户并向城市》供水行?政主管部门报告【;,连,续超过24》小时:不能正常供》水的城市供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据情采取必要【的应急供水措施保】证生活用水的—。需要 城市公共供水!设施:抢,。修,时有关单位和个人】应当给予支》持和配合不得阻【。挠或者?。干扰:抢修:工作:的进行 第三—十八条 自建设施供!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!市公共供水管网系】统连接确需连接【时应经?城,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! ,禁止将产生》或者使用有毒、有害!物质单位的生产【用水管网系统及设】备与城市公共供【水管网系统作—直接连接《 第三?。。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!与用户?签定供用水合—同明确双方》。的权:利和义务 》供水:企业应按规定期【限抄表? 供水企《。业不得向违法建设项!目供水?。 第四十条 用户】应当按期缴纳水费】用户对水表计量【有异议的可提出验表!。申请并?按验表结果核收水费!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!。的应当按照》。约定支?付违约金用户无正当!理由或特殊原因【连,续两次不缴》纳水费经城市公共供!。水企:业催交?无效的可以按照国】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停!止供水用《户缴纳所欠水费后】供水企业应》当及:。时恢复?供水 第四十—一条 用户因—拆迁等原《。因要求停《止供水的应及时到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】办理拆表销户手续】结清费用单位因【房产移交《、兼并等原因需变更!用户的应在结—。清费用的《基础上与城》市公共供水企业重签!。供用水合同并办理】过户手续 》第四十二条》 城市供水价—格实行政府定价【居民用水实》。行阶梯式水价非【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!累,进加价制城市供水】价格的?制定和调整由城市】公共供?水企业向价格主管】部门提?出书面申请》并抄送?城市供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由价格主!管部门依法审核并】在,履行规定程序后报】经市人?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】 第四十三》。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?人禁止下《列行为 《(一)在城》市公共供水输配【管网上直接装泵【抽水或者采用—其他方式盗》用供水; (二【)擅自向其他单位或!者,个人转供《公共:供水; 《(三)擅自改—。变用水性《质 第四十四条 】不,。得擅自?在用户用《。水,设施的供水管道【。。上直接?接泵抽水确需—使用:加压供水设备的用】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!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!压供:水 第四十五—条 消防供水—设施实行《专用公安消防机【构,应按季将消》防用:水量通知供水企【业 禁止其他任【何单位或《个人:擅自开启和使用【消火栓 第四—十六条? 市政园林》、环卫等部门的作】业用水应当优先采】。用河水、《。湖,水、雨水及再生水】等如确?需使:用城市自来水的【由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在沿街规定【地点设?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!装计量水表》。使用:部门应按《。规定期限向城市公】共供水企业缴纳水费! 第四十七》条 城市供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应【根据水资源》统筹规划、长期供】水计划、供水—能力和社会需求【会同有关部门—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。科学合?理核定各用水—单位的年度用水计】划指标经市人民【政府批?准后下达分月考【核用水单《位确需增加用水量的!。可以申请城市供【水行:政主:管部门予以追加 第!四十八条《 因特殊情况正常】供水无法保障时经市!人民政府批准城市】供水:行政主?。管部门?可对用水单位—采取临时限》制用水措施》保障城?市,生活必?需用水 第四十九条! ,工业用水和》冷,却用水应当采取【循环用?水、重复用水或【其他节?。水措施降《低,用,水量: 用水单位应当【定期开展《水量平衡测试合理评!。价用水水平经—测试:发现不符合有关【节水规?定的应当及时—采取措施整治改进城!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可以《对用水?量大的单位组织水】量平衡复测 第【六章 法律责任【 ,第五:十条 ?供,水企业有《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其改正—同时予以警》告并按下列规定给予!处罚:。;给用户造成损失】的责令赔《偿损失;对直—接,。责任:人员由其所在单位】给予行政处分— (一)《对未经验收合格或】。未经有关《。部门检?测合:格的用户用水设【施正式通水的—处以一千《元以上一《万元以下的罚款; !(二)未按》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!施或:在抢修时未采取【有效的安全、卫生措!施的处以二千元以】上二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 (《三)在规《定,检测点?管网水水《质综:合合格率不符合【国家标准《。的处以?五千: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管网】水,水压合格率不—符合国?家标:准的处以五千元【以上二万《元,以下的罚款》; (四)擅自【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!水,、降低水《压通:知义务的处》以一千元以上一万】元,以下的罚款; (五!),向违:法建设项目供水的处!以,二千:。元以上二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供水【。企业有前款第(二】)、(三)》、(四)项行为【之一,情节严重【的,城?市,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报经市人《民政:府批准后,可以责】令其停业整》顿 :第五十?。一,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有《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!市,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!行为:、,限,。期改正并按下—列规定处以罚—款 (一)危害供】水设施安全情—节轻微的处以—五百元以上》五千元以下的—罚款; (二—)阻挠、干扰—供水设施抢修工【。作的,处以二—。百元以上五千—元,。以下的罚款》; (?三)擅?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和!用户用水设施的供】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!。水的处以二百—元以上五千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 (四)启用未经】验收合格的用户用】水,设施的处以五—百元以上《三万元以下》的,。罚,款; (《五)盗用城》市公共供水的—除,应补交水费外可并处!一千元以上》一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 (《六)用户《擅自向其他》单位和个人转供【。公共:。供水的处以二—百元以?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! (七)经水量【平,衡测:试不符合节水要【求未及时采取—措施:。。整治改进的处以【一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的罚《。款;: (八)擅》自改变用水》性质的处以二千元以!上二万元以》下的罚款 第五【十二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!列行:为之一的《由城市供《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其—。停止违法行为、限】期改正并处以—五百元以上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(一)《新建:、改建、扩》建的工程项目未按】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!水设施或配套节约】用水设?施未经验收合格【而将主?体工程项目投—入,使,用的; (二)【城市公?共供水?工,。程未:。经验收合格投—入使:用,的; (《三)使用不符合【标准:的输水管材和设【备,的;: (四)损坏公共供!水设:施,或者危?害,供水设施安全造成严!重后果的; (五)!涉及供水设施的【建设工程施工—未按规定的技术【标准和规范》施,工,或未按规定采取相应!的,保护:措,施的:; (六)擅自【改装、迁移或拆【除,公共供水《。设施的; (—七)将产生或—者使用有毒、有害】物质单位的生—产用水?管网系统及设备与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】系统作直接》连,接的 第五十—三,条 有本条例第【五,十一条第三》、五、六项、第【。五十二条第六、【七项行?为之一情节》严重的城市》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可以停止》供水:。对直:接责任人员由—。。有关部?门,按规定权限》给,予行政处分》 第五十四条 【对违:反本条?例规定的行为—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可委托符合行政】处罚:法规定?的事业组《。织,。进行处罚 第五【十五条? 违:反本条例的行为中涉!及其他行《政部门的由》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!照相关法律、法【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!六条 城市供—水行政?主管部?门的:工作人员玩忽—职守:、滥用职《权,、徇:。私舞: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!分 第五十七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构【成犯罪的《由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七章 —。附则: 第五十八》条 本条例》自,。1999年》11:月1日起施行19】9,3年7月25日杭州!市人民政府》颁布的杭州》市城市供《水管理规定》同,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