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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城市供水【。管理条例 (1【999年5》月21日杭州—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九次会议通过 19!99年9月3—日浙江省第九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十五次会】议,批准 根据20【。01年11》。月2: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!。。民代表?大会常?务,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!议通过 20—01年12月28日!。浙,江,。省第九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:三十次会议》批准的?杭州市人民》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关于—修改〈杭《州市城市供》水管理条例〉的【决定第?一次修正 根据20!04年4月28日杭!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!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七次会议通过 20!04年5《月28日《浙江省第十届人民】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一次会议批》准的杭?州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关于修改〈—。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!条例〉的决定第【二次修正 根据【2010年》8月25日杭州【市第十?一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!次会:议通过 20—10年11月25日!浙江省第十》一届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二》十一次?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!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!〈杭州市城市—供水管理条例〉的决!。定第三次修正 【根据2014年【8,月29?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,员会第二十一次【会议通过 201】4年11月28日浙!江省第十二届—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!杭州市人民代表大】会,常务委员会关—于,修,改〈杭州市城市【供水管?理条例〉《的决定第四次修正)! 目 ?录 第一章 总【则 第二《章 :城市供?水水:源管理 第》三章 城市供—水工程?建设 第四章 城市!供水设施管理—。 第五章 城市【供水用水管》理 第六章 法律责!任 第七章 附则】 ,。  第一章 总则 !。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城市供水管】。理发展城市供水【事业维?护,用户:和供水企《业的合法权益保障】城市生活、》生产:用水和其他建设【用水:根据国务院城市【供水条例和有关法】律法规结合》本市实际情》况制定本条》例 第二条 本【条例所称《城市供?水是:指城:市公共供水》、,自建设施供水和深度!。净化管道供水— 第三条 本—条例: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!内城市供水、—用水及?其供水设《施的管?理 用水《单位直接从江河【、湖泊取水的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办理:。。 第四条 杭州【市人民政府城市供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全市城市供】水管理工作 城市】。建设、环境保护【、卫生、《规划、?水利等有关行—政管:理部门应当》按照各自职责协【助城市?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共《同做好城市供—水管理?。工作 第五条— 市人民政府应【当将城市供水—事业纳入国》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计《划 城市供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根《据城市建设和社会】发展的需要会同规】划部门编制城—市供水专《项规划并《纳入:城市总体规》划 第六《条 城市供水工作】实行:开,。发水源与计划用水】、节:约用水相结合保障】供水:与确保?水质相结合优水优】用与优水优价—。相结合的原则 第】七条:。 城市供水》实行:有利于供《水事:。业科技?进,步的政策《。鼓励供水和》节约用?水科学技术》研究推广《。先进技术、改善水】。质提高水的》利用率 第八条【 ,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?、自:建设施对外供水、深!度净化管道供水【企业(以下》统称供水企业)【和用:水,单位应严格供—水,、用水?管理建立健》全供水、节约—用水责任制对在城】市,供水:。、节约用水工作中作!出显著成《。绩的单位和个人【由市人民政府给予】。奖励 第《二章 城市》供水水源管理— 第九条《 市: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城市建设【、,环境:保护、规划、—水利和城市供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共:同编制?城市供水水源—开发利用规划作【为城市?。供水专项规划的组成!部分 第十条 【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!发利:用规划的基本原【则: (一)符合城!市发展的需要—和水资源统筹规划】的要求并与》。水的长期供》求计划?。相协调; (二)】优先利用地》表,水严格控《制,并合理开采利用地】下水;?。 (三)优先—保证城市生活用水】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!。其他建设用水 第】十一条 饮用水源保!护,区的划定按照有关】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! 环境?保,护,。、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按,照职:责定期对饮用水源】保护区的水质进【行监测并将监测【结果与?。城市供水、卫生【等行政主管》部门进行共享 第十!二条 在饮》用水水源保护区范】围,。内禁止洗涤污物、】投饵养殖水》产、垂钓、游泳;】。。禁止排?放(弃)污水、垃】圾、粪便以及有毒、!有,害物质;禁止建设】任何污染水源的设施!;禁止其《。他可能污染饮—用水水源和破—坏取水设《施,。的行为 在饮用水取!水源头上《。游,10:0,0米、下游》500米内禁—止设置码头》、,采沙作?业, 在:饮,。用水水库堤坝脚【。外侧100米内【禁止采?沙,。、取土作业》 ,第,十,三条 需取用城市规!划区内地下水作【为供:水水源?的应经?。水,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 第三章》 城市供水工程建】设 第十四条—。 本条例所称—城市:供水工程包括—城市公共《供水工?程、自建供水设【施工程、深度净【化管道供水》。工程 城市公—共供水工程是指水】厂及其取《水设:施、公共供》水管道及其附属设】。。。施的工?程 自?建供水设施工程是】。指用水?单位直接《取用:地表水?或地:下,水的:取水设?施、管道及其附【属的:工程 深《度净化管道供水【工程是指《利用吸附式》、膜分离等各—种技术对城市—公共供水或其—他原水作进一步处】理通过管《道直接供给》城,市居民?的饮用水工程 第】十五条 为满足城】市,供水水量、管网【水,压,逐步提高供水—水质城市《供水行政《主管:部门:应会同规划》部门编制城市供水管!网改:建规:。划经市人《民政府批准后—实施 ?第十六条 城—市公共供水工程和自!建设施供水》。工程的新建》、,改建、?扩建应?当按照城《市供水专《项规划及其》年度建设计划实施 !用户:用水设施工程的建】。设必须符合》国家规定《的技:术要求设《计方案应征求城市公!。共供水企业意—见后:方可建设 城市【公,共供水工《程建设的资金筹措】除政府投资外—可以采取《融资、吸《引外资和股》份制等?办法 第十七条【 ,城市新建《、改建?、扩建?工程项目需要增加】用水量的其工—程项目总投资—应当包括必要承担】的城市供水工程【建设:。资金 第十八条 新!建、改?。建、扩建的工程【项目应按规定建设】配套节约用水—设施节约用水设【施的技术指标应符】。合国家规定 城【市供: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参与节约用】水设施的竣工验收】。竣工:验收不合格的主【体工程项目不得投入!。使用 第十九条 】城,市,。供水工程《的设计、施工—、监:理应由持有》相应资质证书—的单位承担并遵【。守国家?有关技?术标:准和规范 禁止【无证或超越资质证】书规定的《范,围承接城市供水【工程的设计、施【工、监理业务— 第二十条 城【市供水?。工程的设计方案应】征求城?市公共供水企业【意见由城《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有关部》门进行审《查, 第二十一条 【城市:供,水工程竣工后应【当按: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!定组:织验:收未经验《收,或验:收不:合格的不得投—入使用 城市供水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参加?。。城市供水工》程,的竣工验收 第四章! 城:市供水?。设施管理 第二十】。二,。条 本条例所称城】市供水设施包括【城市公共供水—。设施和?用户用水设施 城市!公共供水设》施,。。是指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》管理的供水专用水】库、引水渠》道、:取水口、《泵站、净水》设,施、输配《水管网、进户总水表!、公用给水站等【设施 ?用户用水《设施是指用户自建的!。与城市?公,共供水管道》连接的地下水池、】水,箱、水塔、水泵机组!、管:道等设施 第二【十三:条 城?市供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》会同:规划部门划定城市】公共供水设施—的安全?保护范围在》城市公?。共供水设《。施安:全保护范《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!动 (一)建造建筑!物或者构筑》物; (二)—开挖沟渠或》者,挖坑取?土; (《三)打?桩或者顶进作—。。业; (四)其他】。损坏供?水设施或者危及供水!。设施安?全的活动 在城【市公共供水》设,施安全保护》范围内需要埋设地】下管线?的应:当符合国家和本市】的有关技术标—准,。的规定?并遵守管线》。。工程规划和施—工技术规定 —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!公共供水设》施安全?保护范围外可—能影响供水设—施安全的工程施工建!设单位应当在开工】前向城?市公共供水企业查明!地,下供水管道的分布】情况;工程施工【影响供?水,设施安?。。全的: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:位应当?。会同:城市公共《供水企业商定—相应的保护》措,施并组织《实施 第二十五条 !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改装、迁移或者!拆,除城市?公共供水《设施 工《程建设确需改装【、迁移或者拆—除,城市公共供水—设施的?建设:单位应当征求城市公!共,供水企业《。的意见?经同意后报城市供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 ?第二十六《条 新建住宅应【使用无?污染的?、符合?国家或地方标准的】输水:管材城市供水管网】。。条件允许的新建多】层住宅?应当采?用城市公共管道直】接供:水不得采用屋顶水】箱供水并应》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!位实行分户设表【计量现有住宅的供水!方式:要逐步加《以,。改造达到取消屋顶水!箱,实,行,。分户设表计量— 第:二,十七条 城市供【水设施的产》权划分和管理—责任: (一)从取—水口到进户总水表】。以前的供水》管,道及设施(含总水】表)产权属城—。市公共供水企业并】由其负责维护管理;! (二)进户总水】。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!其设施分别》依据产权《所有关?系负:责维护管理;— ,。(三)实行》分户设?表计量的《,计:量表具之前(含【表,具)产权属城市公】共供水?企业并由其负责维】护和管理; —(四)公用给—水站的表前表后设】施产:权均属城市公共供水!企业:并由其负责维护【和管理; (五)用!户,用水设施由其产权】人负责维《护管理; (六【。)自:建供水设施和深度净!化管:道,供水:设施按产《权,所有关系负责维护】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! ,用户用水《设施的设计》和建造应符合下【列要:求 (?一)地下水池应【与渗水厕所、渗水】坑、垃圾堆、粪便场!、污水管道等污染源!保持:规定:的,卫生间?。距 (二)地下【水池、水箱无渗漏,!水池盖?密封性能好并设【置必要的《。人孔、透气孔以及】防止异物进入—池内:的设施 《(,三)地下《水池、水箱结构合理!水管布置适当—不存在死水区 (四!)建筑材《料、:管材、阀门符合国家!规定的质量和卫【生标准 《(五)?低位地下水池的【溢水:口不得与下水道直接!相通 第《二,十九条? 用户用水设施竣】工后应经《城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和有关】。部门及城市公—共供:水企业?验收:合,格并向城《市公共供《水企业办理供水手】续建:设单位应对用户【用水设?施进:行,冲洗、消毒经卫生】部门和水质监测部】门,。检测合格后》方可正式通水 第三!十条 ?现有的?仍在使用的储水池】和屋顶水箱应—由产权人或物业服务!企业每半年进行【不少于一《次的:清洗:、消毒每次清—洗、消毒完毕后清洗!单位:应通知卫生部门【抽取水样进行—。水质检验;检验不】合格的应重新清【洗、:消毒直至检验—合格 ?第三十一条 发现】用户用水《设施中水质受污染的!应,及时向城市》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!、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报告城市—公共供?水企:业应立即停止供【水用户用水设施产权!人或物业服》务企业应《及时对用户用—水设施进行清洗【、消毒经供水—行政主?管部门和《卫生部门检验合【格,后方:能,恢复供?水 第三十》二条 推进》居民住宅区》的,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!管,理实现供水抄表到户!具体办法《由市: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!第三十三《条 用户用水—。设施的清洗》、消毒应由专业清】洗单位进行 —第五章 城市—供水用水管理 第三!十四条 《供,水企业?应,当,设置水?质,检,测机构建立、健全】水质:检测制度确保—供水水质符合国【家,规定的标准深度【净化管道供水的水】。质应符合国家或地】方的有?关标准 城》市供水行政主—管,部门、?卫生部?门应按各自的—职责对城《市供水全过》程,进,行水质监测》和检查并定期将水】质检测结果向—。社会公布《 第:三十五条 城市【公,共供:水企业应《当按国家《有关规定在供水【输配管网上设立供】。。水,水压测压点做—好供水?水压监测工作确【保供水水压符合【国家规定的标准城】。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。对供水水压进行监测!和检查 第三十【六,条 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和自建设—施对外供水的—企业应当按照—国家: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!保持不间断》。供水禁止擅》自停止供水》因供:水工程施工或者供】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!需临时停止供—水或者降低供水【水压的除《紧急抢修外应在临时!停止供水或者降低】供水水压24小【时,前通:知,。用,户 第三十七条 】城市公?共供:水设施在运》行,中发:生故障时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应《当在接报后》立即组织抢》修并在?12小时内抢—修完毕因特殊情【况不能按时完成【的应组织连》续抢修抢修时应当】采取有效《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!施 因公共供—。水,设施抢修等原因临】时停止供水的城市】公,共供:水企:业应当在《抢修:的,同时通知用户—并向城市供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报告—;连续超过》24小时不》能正常供水的城【市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据情采取【。必要的应急供水措施!保证:生活用水的需—要 城市公共供【水设施?抢修时有《关单位?和,个人应当给予支【持,和配: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!抢修工作的进—行 第?三十八条 》。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!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!水管网系统》连,接确:需连接时应经城市】公共供水企业同意】 禁止将产生或【者使:用有毒、有害物质单!位的生产用水管【网系统及设备与【。城,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!作直接连接 第【三,十九条 《供水企业应与用户签!定供用?水合同明《确双方?的权利和《义务 供《水企业应按规定【期,限抄表 供》水企:业不得向违法建设项!目供:水 第四十条 用户!应当按期缴》纳,水费用户对》水表计量有异—议的可提出验表申】请并:按验表结果》核收水费用户逾【期,不缴纳水《费的应当按照约定】支付违约《金用户无《正当理由或特殊【原因连续两次—。不缴纳水费》经,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催交无效【的可:以按照?国,家有关规定》的程序停止》供水用户缴》纳,所欠水?费,后供:水企业应当》及时恢复供水 【。。第,四十一条 用—户因拆迁等》原因要求停》止,供水的应及》时到城市公共—供水企业办理—拆表销户手续结清】费用单位因房产移】交、兼并等》原因需变更用户的应!。在结清费用的基【础,。上与城市公共供水企!。业重签供《用水合同《并办理过户手—续, 第四十二条 城市!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!。价居:。民,用水实行阶梯—式水价非居民用水】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!制,城市供水《价格的制《定和调整由》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向!价格主管《。。。部,门提出书面申—请并抄送城》市供: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由价格主》管部门依《法,。审核并?在履行规定》程序后?报经市人民》政府批?。准后实施 第—四十三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禁止下列行为 】(一)在《城市公共《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!。装泵抽水或者采用其!他方式盗《用供水; 》(二)擅自》向,其,他单位或者》个人转供公共供水;!。 (三?)擅:自改变用水性质 第!四十四条 不—得擅自在用户—用水设施的供水管】道上直?接接泵抽水确需【使用加压供》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!供水企业意》见并通过储》水设备?加压供水 第四【十五条 消防供水】。设施实行《专用公?安消防机构应按季】将消防用水》量,通知供水企》业 禁止其他任【何单位或个人—擅自开启《和使:用消火栓 第—四,十六条 市政园林、!环卫:。等部门的作》业用水应《当优先采《用河水、湖水、雨水!及再:生水等如《确需使?。用城市自来水的【由,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】在沿街规《定地点设《置专用供水》设施并安装计—量水表使用部—门应按规定期—限向城市《公共供水企业缴【纳水费 第四十七】条 城市供水行【政主管?部门应根据水资源】统筹规划、长期【供水计划、》供水:能,力和社?会需:求,会同有关部门及城】市公:共供水企业科学合理!。核,定各用水单位的年】度用水计划指标【经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后下达—分,月考核?。用水单?。位确需增加用水【量的:可以: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予以追—。加 第四《十八条 《因特殊情况》正,常供水无法保障时】。经市人民政》府批:准城市供水行政【主,管,部门可对用水—单位采取临》时限制用水措施保障!城市:生活必需用》水 第四十》九条 工《业用水和《冷却用水应当采【取循环用水、重复】。用水或其他节水措】施降低用水》量 用水单》位应当定期开—。展水量平衡测试合】。理评:。价用:水水平经测试—发,现不符合有关—节水规?定的应当及时采【取措施整治改进城】市供:。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可以对用水量大的】单位组织水》量平衡复测 第六章! 法律责任 —第五十条《 供水?企业有下列行为【之,一的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改正同时》予以警告并按下列规!定,给予处?罚;给用户造—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!失;对直接》责,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!给予行政处分 【(,一)对未《。经验收合格或未经有!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用!户用水设《施正:式通水的处以一千元!以上一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 (二—)未:按规定?及时抢修《供水:设施:或在抢?修时未采取有—效的安全、卫生措】施,的处以二千元—。以上二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 (》三):在规定检测点管【网水水质综合—合格率不符合国家标!准的处?以五千元以上—三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:。管,网水水压合》格率不?符合国?家标准的《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!元以下的罚款;【。。 (四)擅自停止】供水:或,未履行停水、—降,低水压通知》义务的处以一千元】以,上一万?元以下?的罚款; (—五)向违法建设项目!供水的?处以二千元以—上二万?元以下的罚款 供水!企业有前款第(二】),、(:三)、(《四)项行为之一,情!节严:重,的,城?市,供水:行政主管部门报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,!可以责令其停业整】顿 第五十一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有【下,。列行为之一》的由:城市供水行政—主管部?门责令其停止—违法行为、》限,。期,改正并?按下列规《定处以罚款 —。(一)危害供水【设施安全情节轻微】。的处以五《百元以上五》千元以下的罚款;】 (二)《阻挠、干扰供—。水设施抢修工—作,的,处以二百元【以上五千《元以下的罚款; (!三)擅自在公共【供水管道和用户用水!设施:的供水?管道上直接接—泵抽水的《处以二百元以上五千!元以下的罚款;【 (四)《启用未经验收合【格的用户用》水设:施的处以五》百,元以上?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 (五)盗用城】市公共供水的除【应补交水费外可【。并处一千《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!罚款; (六)用】户擅自向《其他单?位和个人转供公共】供水的处以二百【元以上五《千元以下罚》款; (七》)经水量《平衡测试不符—合,节水要求未及—时采取?措,施整治改进的处以一!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!的罚款; (八)】擅,自,。改变用?水性质?的处以二千元以上】二万:元以:下的:罚款 ?第五:十二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?。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《的由城市供水行【政,主管部门责令其停】。止违法行为、限【期改正并处以—五百元以《上三: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(一: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。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!建设配套节约用水】设,施或配套节约用水设!施未经验收合格而】将主体工程项目投入!使用的; 》(二)城市公共供】水工程?未经验收合格—投入使用《的; (三》。)使用不符合—标准的输水》。管材:和设备的; (【。四)损坏公》共供水设施或者【危,害供水设施安—。全,造成严重后果的; !。(五)涉及》供水设施的建—设工程施工未按规】定的技术标》准,和规范施工或未按规!定,采取相?应的保护《措,施的;? (六)擅自改装、!迁移或拆《除公共供水》设施的; 》。(,七)将产生或—者使:用有毒、有害物质单!。。位的生产《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!。与,城市公?共供水?管网系统作直接【连,接,的 第五十三条 】有本条例第五十一】条第三、五、六项】。、第:五十二条第》。六、七?项行为之一情—节严重的城市供水】行政主?管,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!批准后可以停止供水!对直接责任人员由】有关部门按规—。定,。权限给予行》政处分? 第五十四条 对】。。违反本条《例规:定的行为城市供水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可委托符》合行政处罚法规定】的事业组织进—行处:罚 第五十五条 违!反本条例的》。行为中涉及》其他行政部》门的由?有关行政管》。理部:门依照相关》。法律、法规予以【处罚 第五十六条 !城市供水行》。政主:管部门的《工作:人,员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的由其【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!给予行政处分 【第五十七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关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第七—章 附?。。则 第五十八—条 本条例自19】99年11月1日起!施行1?993年7月2【。5日杭州市》人民政府颁布的杭】州市城市供》水管理规定》同,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