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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夜景:灯光设?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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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 夜景灯光设置必】。须符合城市设计和】街景规划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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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规划【行政部门应当—会同有关部》门,根据城市街【景规划的《要,求制定本市夜景【灯,光设置规《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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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户外广—告,设置夜景灯光的【审批程序,按照杭】州市户外广》告管理?办法的规定执行 】
!第九:条 设置夜景灯】光,必须按照核准的!位置:、,形式、光源色—彩、:安装期限《进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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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批准,不!得擅:自停用、《改变、移《动、拆除《夜景灯光设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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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!围内拟建和》正在建设中的大中】型公共?建(构)筑物的【夜景:灯光设施,》必须与主体建筑【同步设计《。、同步施工、同步交!付使用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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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: 非?住宅高层建(构)】筑物的夜景灯光【,应:设置霓虹灯或—彩灯框线,并配【置射灯,勾明建筑轮!廓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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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— 市区主》要,道路、风景区—和窗:口,地段设置的户外广】告,应以《霓虹灯、灯箱、电子!显示屏?、电动显《示器、外《打灯:的形式进行设计、安!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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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商业门面【的牌匾、《字号、招《牌等,应以霓—虹灯、灯箱、—射灯等?形式设计、安装,橱!窗,应设置灯光装—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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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十:四,条, 道路、桥—梁、广场、公—共场所的照明设施,!应当符合夜》景灯光设计的要求】,并采取措施,提】高夜景装饰效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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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架路、立—交桥、人行天桥应】设置灯光装饰,并】不得影响《交通安全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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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主要出!入口的路灯设计应体!现,特色,成为标志性】城,市设施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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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五条 沿街建(构!)筑物外《部照明、装饰灯光】,由产权单位负责】安装:,电费由经营者承】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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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街商》店、:餐饮和娱乐等—公共场?所门面的夜景灯光设!施,由经营》者负责安装 【
第!十六条 》凡安装夜景灯光【设,施的:单,位或:。。个人:,必须采取相应的】防火、?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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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七条 《市人民政《府对夜景灯光设置】和使用实《行鼓励和扶持政策,!有关政策另行制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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