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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铜川!市城镇最《低收入?家庭廉租住房管【理办法 【 : ?。第一条 为了建【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供!应保障体系保障城镇!最低收?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!求规范?。廉租住?房管理根据》建设:部城镇最低收入家】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!和,陕西省城镇》最,低收入家庭廉租住】房保障实施意见的规!定结:合铜川实际制—定本办法 【 第二—条 廉租住房是指政!府,和单位向具有城【镇常住户口的城市最!低收:入家庭中的》住房困难户提供的租!金,相对低廉的普通【住房 第三【条 市房产管理部】门是全市城镇最低】收入家庭廉租—住房的主管部门【负,责全市城镇最—。低收:。入家:庭廉租住房的组【。。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!。工作:区、县?房产管?理部门负责》本辖区范围内廉【租住房的《管理工作财》政、规划、》国土、民《政、税务、物价【、审计等有关部门】按照:各自职责《配合做好城镇最【低收入家庭廉租【住,房的:相关工作 【第四条 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!租,住房保障水》平应当以满足基【本住房需求为原则城!镇,最低收入家庭是民】。政部门确认的—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对象且】已连续六个月享受】了,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】全市城镇最低收入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!面积:标准按照全》市城镇居民当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!的6:0%执?行20?07:。年全市?廉租住房《保障的建筑面—积标准为《13:。m&sup》2;/?人全市城镇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!廉租住房保障面积】标准由市房产管【理部门每年定—期公布? ?第五条 城镇最低】收入家庭《廉租住房的保障方】式分为三种即实物配!租、租金核》减和发放租赁住房补!贴本办法所称—实物配?租是指政府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】对象直接提》供住房并按》照廉租住房标—准收取租金本办法】所称:租金核减是指—产权单位按照市人】民政府?的规定在一定时【期内对现已承—租公有住房的城【镇最:低收入家庭》给予租金《减免本办《法所:称租赁住房》补贴是指市》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!的申请对象发放货币!补贴:由其自行到》市场:上租:。赁住房 第六】条 廉租《住房的?租金标准由维—。修费和管理费—。。两项因素构成—市房产管理部门【应定期测算》廉租住房租金标准】和市场平《均租金?标准:。经市物价《部门审批同意后公】布实施 —第七条 城镇—最低收入家庭—廉租住房的资金来】源实行财《政预算安《排为:主多渠道《筹,措的原则《主要包括以》下几个方面》(一)省级财政用于!廉租:住房的?配套资金(二)【市、区?、县:财政预算《安排的资金市—、区、县房产—。管理部门每年—会同:财政、民政部门提出!廉租住房年度建【设计划及资金需求计!划经市?。政府:审核同意后列—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户!管理专项用于廉租】住房的购建、—维修、物业管—理及货币补贴—的发放等《。。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费!用由财?政部门负担(—三)住房公》积金增值收益—扣除风险《。准备金、管理费【用等费?用的余额作》为廉租住房建—设补充资金(四)按!。全市土地出》让净收益的10【%提:取城市廉租住—房建设资金(五)社!会捐赠的《资金(六)其它渠】道筹集的资金 【 第八条》 城镇廉租住房筹】集的各?类资金统一存入由】市房产管理部门设】立的“廉租住—房资金”专户内【接受:财政部门和审—计部门的监督专【项用于?廉租住?房补:贴的发放、》廉租:。住房的购建》。、维修和物业管【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! 第九条 实物配!租的廉租住房—来源主要包括(一】)政府?出资:建设的住房》(二)?。政府出资《。收购的住房(三【)腾空的直管公房(!四,)社:会捐赠的《住房(五《)全:市每年竣工的—经济适用住房中【安排10%作为【廉租:住房(六)》其它渠道筹集—的住房 第十】条 廉?租住房实行》实物配租的范围主】。要包括以《下,。几个方面(一)属于!采煤沉陷区、—滑塌区整体搬迁范围!的城镇最低收入家】庭(二)列入全市】。。棚户区危旧房—改造:范围的?城镇最低收入—家庭(三)属于【孤、老、病》、残等特殊困难家庭!(四)?其它:急需救助的家庭 !。 第十一条 实【行实物配租的廉租】住房统一由市、区、!县房:产管理部门单独登记!、严格管理严—禁将廉租《住房改为商品住房、!。。经济适用住房对【外出售不得将廉【租住:房改为直管》公房对?外出租 第十二!条 城镇最低收【入家庭?已,经按市、《区、县政府》确定的优《惠价:。格购买了廉》价住房的《不得再申请》廉租住房 【。第十三条 廉租住】房建设用地应当符合!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纳入全市!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!行行政划拨方式【供应市?政,府对廉租住房—建设的行政事—业性收?费按照国《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的!减免政策执行 !第十四条 市、区、!县房产管理部门购买!旧公有住房》。。作为廉租《住房以及实行—实,。。物配租的廉》租住房的租》金收入?按照有关规定—给予税收优惠暂免征!房产税和营业税【 第十》。五条 政府出—资兴建或购买的廉】租,住,房单套?建筑面积一般不超】过50?平方米 第十】六条 最低收入家庭!享受廉租住房坚持】申,报、审批、公—示、退出制度 】。 第十七条 —申请廉租《住房:的,。最低收入《家庭应当《由户:主向所在《县区房产管理—部门提出书面申请】并提供?下列相?关材料(《一)家?庭成员的身份证【和户:口本(二)民政部门!出,具的:享受最低生活保【。障待遇的证明材料】(三)所在工作单】位或街道办》事处出具的住—房现状证明(四【)市:房产管理《部门规定需提交的】。其它材?料, 第十》八条 区、县房产管!理部门收到申请后】应在1?5个工作日内完【成初审并统一—。由区县房产管—理部门?报市房?产管理部门》审核: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!以公示公《示期限为15日经】公示无异《议或:者异议不成》立的:予以登记《并将登记结果—予以:公示 》第十九条 市—、区、?县房产管理》部门可?会同民政部门和【街道:办事处通过入户调】查、邻里访问—以及信函索证—等方式对《申,请人的家庭收入和】住房现状《进行调查核》实申请?人及有关《单位:、,组织和个人应—当接受?调查如实提供有【关情:况 第二—十条 符合》申请:廉租住房条件的家】庭凡租住单位自【管公:房或:租住直管公房的【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!同意后可优》先由:产权单位《按,规定予以租金减免统!一执:行全市?公布的?廉租住?房租金标准》 第二十一【条 符合申请租赁住!房补贴或实物配【租的家庭由市、区】、县房产管理—部门按照《困难程度和申请次序!排队轮候 每月每】户,。租赁住?。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为!(市场平均租金【标准-廉《租住房租金标准【)×廉租住房保障建!筑,面积×保障人数 】 第二十》二条 房产》管理部?门应当根据轮候顺】序对申请人》发放租赁住房—补贴或者配》。租廉租?住房并?将,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!配租住房的结果【予以:公布在轮候期间【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!发生变?化的申请人应当向】有关部门申报经【复审不符合》申请条件《的取消轮候资格【 ?第,二十三条 经房【产主管部门》确定可获得》租赁住?房补贴的家庭—可以根据居住需【要选:择承租?适,当的住房《在与出租人达成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!产主管?部,门,审,。查;经审《查同意后方》可与房屋《出租人签订廉租住房!租,赁合同;房产—主管部门按规定【标,准向该家庭发放租】赁,住房补贴并将补贴】资,金直接拨付》出租人用《于冲减房屋租金【 :  : ,。 ,经房:产主管?部门确定可配—租,廉租住房的家庭应】当与廉租住房产【权人:签订廉租《住房租赁合同廉【租住房承租》人,应当按照合同约【定缴纳租金廉—租住房交纳》租金统一按建筑面积!计,算 第二十四】条 :享受廉租住》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!庭应当按年度向【房,产主管部门或者其】委托的机构如—实申报家《庭,收入、家庭人—。。口及住房变动情【况,房产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,。有关部门对其申【。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!照复核?。结果调整《租赁住?房补:贴或者?廉租:住房对家庭收入连续!一,年以上超出》。规定收入《标准的应当取—消其廉?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!租赁住房补》。贴,或?。者在合理期》限内收回廉租住房或!者停止租金核减【房产主管部门应【当,对享:受廉租住《。房保障的《最,低收入家庭》的收入情况》和住房情况定期【进行核查 第二!十,五条 廉租》住,房,申请人对房》产主管部门》的审核结果、轮候】结果、配租》结果有异议的可【向本:级人民政府》或者上一级》房产主管部》门申诉受《理部门?应对:申诉出具《书,面答复意见 — 第二十六条【 最低收入》。家庭申请廉租—住房:时违:反,本办法不如实申【报家:庭收入、家庭人口】及住房状况的由【房产主管部》门取消其申请资格;!已骗:取廉租住房》保障的责《令其退还已领取的】租赁住房补贴或【者退出?廉租住房《并补交市场平均租】金与: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!额或:者补交核《减的:租金情节恶》劣的并可处以—。1000元以下【的罚:款 第二十【七条 享《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!。租人有?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房】产主管部门收回其】承租的廉租住房或】者停止发《放租赁补贴或者【停止租金核》减   (一【)因家庭人数减少或!住房面积增加人【均住房面积》超出:。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确!定的住房《标准的;《 ,   (二)—将廉租住房转惜【、转租的《;   》(三)擅自改变【房屋:。用途的;  【 (四)《连续6个月以上【未在廉租住》房居住的 —。第,。二十:八,条 :。房产主管部门或者】其他有关《。行,政管理部门的—工,作人:员违反本办法—规定在廉租住—房管:理工作中利》。用职:务上的便利收受【他人财物或》者其他好处的对已】批准:的廉租住房》不依法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?的或者发现违—法行为不予查处的】给,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 第二十九条 本!办法由市房产—管理局负责》。解释 第三十条 !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施行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