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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铜川市城》镇最低收《入,家庭廉?租住房管理办法 ! 第】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!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!体系保障城镇最低收!入家庭的《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廉!租,住房管理根据建【设部:城镇最低《收入家庭廉租住【房管理办法和陕西】省城镇最《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!保障实?施意见的《。规定结合铜川实际制!。。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— 廉租住《房是指政府》和,单位向具有城镇常】住户口的城市—最低收入家庭中的】住房:困难户提供的租金】。相对低廉的普通【住,房,。。。 第《三条 市房产—管理部?门是全市《城镇:最低收入家庭—廉租住房的主—管部门负责全—市,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!租,住房: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!理等工作区》、县房产管》理,部门负?责,本,辖区范围《内廉租住《房的管理工作财【政、规划、》国土、?民政:、税务、《物价、审《计等有?。关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?配合做好城镇最低收!入家:庭廉租住《房的相关工作— : 第四条 城—镇最低收入》家庭廉租住》。房保障水平应当以】满足基本住房需求】。为原则城镇最低收】入家庭是《民政部门确认—的城市?居民:最低生活《保障对象且》已连续六个月享受】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!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!庭廉租住房保—障的面积标》准按照全市城—。。镇居:民当年人均住房【建筑:面积:的60%执行—2007年》全市廉租住房—保障:的建筑面积标准为1!3m&s《up2;/人全市城!镇人:均住房建《筑面积和廉租住【房保障面积标—准,由市房产管》理部门每年定—期公布 第【五条 城镇最低【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!保障方式分为—三,种,即实物配租、租金】核减和发放》租赁住房补贴本办】法所称?。实物配租是指—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!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!并按:照廉租住房标—准收取?租金本办法所称【租金核减是指产【权单位按照》市,人民政府的》规,定,在一定时期内—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!的城镇?最低:。。收入家?庭给予租金减免【。本办法所称租赁住】房补贴是指市人民政!府向:符,合条件的申》请对象发放货—。币补贴?由,其自行到市场—上租赁?住房: ?第六条 廉》。。租住房的租金标准】由维修费《和管理费两项因素】构成市?。房产管理《部门:应定期测算廉—租住房租金标准【和市场平均租金标准!经市:物价部门审批同意】后公布实施 — 第七《条 城镇最低收【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资!金来:源实行财政》。。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!筹措的原则》主要包括以下几【。个方面(一)省【级,。财政用于廉租住房】的配套资金(二【)市、区、县财政预!算安排?的资金?市、:区,、县:房产管理部》门每年会《同财政?。、民政部《门提出廉租住房【年度建设计划—及资金?需求计划经市—政府审核《同,意后列入年度预【算实行专户管—理专项用于廉租住】房的购?建、维修、物业管理!及货币补贴的发【放等廉租《。住,房建:设用地费用由财【政部门负担(三)】住房公积金增—值收益扣除风险准】备金、管《理费用?等费用的余额作为】廉租住房建设补充】资金(四)按—全市土地出让净收】益的10%》提取城市《廉租:住房:建设资金(》五)社会捐赠的资】金(六)其》它渠道筹集的—资金: : ,第,八条 城镇》廉租住房筹》集的各类《资金统?一存入由市房产管理!部门设?立的“廉租住房资金!”专户内接》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!门的:。监督专项用于廉租住!房补贴的发放、廉】租住房的购建—、维修和物业管【理等:。不得挪?作他用 第九】条 实物配》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!要包括(一)—政府出资建设—的住:房(二)《政府出资收购—的住房(三)腾空】的,直,管公房(四)社会】捐赠的住房(五【)全市每年竣工的】经,济适用住房》中安:排,10%?。作为廉租《住房(六《)其它渠道筹集的住!房, 第十条 廉租!住房:实行实?物配:租的范?围主要包括以下几】个,方面(?一)属于采》煤沉陷区、滑塌区整!体搬迁范《围的城镇最低—收入:家庭(二)列入全市!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!围,的城镇最低收入家】庭(:三)属于孤》、老、病、残等【特殊困?。难家庭(四》)其:它急需救助的家庭】 : 第十?一条 实行》实物配租的廉租住】房统一由市、区、县!房产管理部门单独登!记、严?格管理严禁》将廉租住房改为商】品住房、经济适【用住房?对外出售不得将廉】租住:房改为?。直管公房对外出租 ! 第十二条 城】镇最:低收入家庭已经按】市、区?、县政府《确定的?优惠:价格:购,买,了,廉价住房的不得再申!请,廉租住房 【第十三条 廉租住】房建设用地应当【符,合土地利《。用总体规《划纳入全市土—地利用年《度计划实行行—政划拨方式供应市政!。。府对廉?租住:房建设的行政—事业:性收费按照国—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的!减免政策执》行 第十四条】 市、区《、县房产管理部【门购买旧公有住【房作为廉租住房以】及实行?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!。的租金?收入按照有关规【定给予税收优惠【暂免征房产税和营】业税 《 第十五《。条 政府出资兴建】或购买的廉》租住房单套建筑【面积一般不超过【50:平方米 》 第十?六条 最《低收入家庭享—受廉租住房坚持申报!、审批?、公示、《退出制度 第十!。七条 申请廉—租住房的最低收入】家庭应当由》户,主向所在《县区房?产管:。。理部:。门,提出书?面申:请并提供下列相【关材料(一)家庭】。成员的身份证—和户口本(二—)民:政部门?。出具的享受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】的证明材料(三【)所在工作单位或街!道办事处《。出,具的住房现状证明】(四)市房》产管理部门规定需提!交的其它材料 !。第十八条 区—、县房产管理部门】收到:申请后应在15【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!并,统一由区县房产管】理部门报市房产管】理部门审核》经审核符《合条件的予以—。公,。示公示期限为1【5日经公示无异【议或者异议不成立】的予以登记并—将登记结果予以公】示 第十—九条 市、区—、县房产管理—部门可?会同民政部门—和街道办《事处通过《入户调查、邻里访】问以: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!申请:人的家庭收入和【住,房现:状进行?调查核实申请—人及有关单位、组织!和个人应当接—受调查?如实提供有关—情况 《 第二十《条 符合申》请廉租住房》条,件,的家庭凡租住—单位自管公房或租】住直管公《房的:经房产?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!可优先由产权单位按!。规定:予以租?。金减免统《一执行全市公—布的廉?租住房租金》标准 ? 第二十一—条 符合申请租赁】住房:补贴或实物配租【的家庭由市》、区、县房产管理】部门按照困难程【度和申请《次序排队轮候 每】月,每户租赁《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!为(市?场平:均,租,金标:准-廉租《住房租金标准)【×廉租住房》保障建?筑面积×保障人数 ! 第二十》二条: 房产管理部门应】当,。。根据轮候顺》序对申请《。。人,发,放租赁住房补贴【或者配租廉租—住房:并将发放《租赁住房补贴—和配租住房的结果】。。予以公布《在轮:候期间申请》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!变化的申请人应【当向有关部门申报经!复审: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!消轮:候,资格 》第二十三条 经房产!主管部门确定可获得!租赁住房补贴的【家庭可?。以根据居住需要选】择承租适《当的住房在与出租】人达成初步租赁【意向后报房产主管部!门审查;《经,审查同意《后方可与房屋出租】人,签订廉租《住房租赁《合同;房产主管部】门按规定标准向该】家庭发放租赁住【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!直接拨付《出租人?用于冲减房》屋租金?     经【房产主管部门确定】可配租?。廉租住房的家庭应】当与廉租住》房,产权人签订廉租住】房租赁合《同,廉租:。住房:承,租人应当按》照合:。同约定?缴,纳租金廉租住房交纳!。租,。金统一按建》筑面积计算》 第二十四【。条 享受《廉租住?房待遇的最低—收入家庭应》当按年度向房—产,。主管: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!。构如实申报家庭【收入、家庭人口及住!房变动?情况房?产主: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对其申报情【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!核结果?调,整租赁住房补贴【或者:廉租住房对》家庭收入连续一年】以,上超:出规定收入》标准:的应当取消其—廉租住房保障资格】停发租赁住房补【贴,或者在》。合理期限《内收回廉租住—房或者停止》租金核减房产主管】部门应当对》享受廉租住房—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!的收:入情况和住房情况】定期进行核》查 : :第二十?五条 廉租住房【申请人对房产—主管部门的审核结】果,、轮候?结果、配租结—果,有异议的可》向本级?人,民政府或者上一级】房产主管部门申【诉受理?部门应?对申诉出具书—面答复意见 】第二十六条 —最,低收:入家:庭申请廉租住房时】违反本办法不如实】申报家庭收入—、家庭人口及住【。房,状况:的由房产《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!资格;已骗取廉租】住房保障的责令【其退还?已领取的租赁—住房补贴或者退【出廉租住《房并补交市场平均】租金与廉《租房标准《租金的差额》或,者补交?核减的租金》。情节恶劣《的并可处以10【。00:元以:下的罚?款 ? 第:二十七?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!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《由房产主管部门收】。。。回,其承租?的廉租住房或—者停止发放租—赁补贴或者》停止租金《核减 《。  (一)》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!房面积增加人均【住房面积《超出:本市廉租住房—政,策确定的住房标准】的; ?   (二)将廉】租,。。住房转惜、转租的;!。 ,   (三》)擅自改变房—屋用途?的; ?   (四)—连续6?个月以上未》在廉租住房居住的】 第?二十八?条 房?产主管部门或者【其他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的工作人员】违反本办法》规定在廉租住房管理!工作: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!收受他人财物—或者:其他好处的》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!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的或者发现【违法行为不予查处】。。。的给予行政处分;】。。构成: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。刑事责任 第二十!九,条, 本办法《由市:房产管?理局负责解释 】。第三十条 本办法】自发:布之日起《施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