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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重《点建设项目》。管理办法 (—2010《年5:月14日广》州市:人,民政府令第3—2号公布 根据20!15年9《月30日广》州市:人民政府令第1【32号广州市人民政!府关于因行政—区划调整修》改,〈广州市扩》大,。区,县级市管理权限规】定〉等93》件政府规章》的决定修正) 【 , 第一?条 为加《强对市重点》建,设项目和市重—点,建设预?备项:目的:管理、服《务和保障确保工程进!度和:质,量提高?投资效益根据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》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 】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行》政区域内《市重点?建设:项目和市重点—建设预备项》目的管?理、服务和》保障 第《三条 ?市发:展,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市重点《建设项目《和市重点建设预备】项目的统筹协—。调和计划管理并组】织实施本办法 第】四条 ?市重点建设项目和】市重点建《设预备项目应—当从:下列建设项》目中确定并列入年】度市重?点建设项目计划或】者,年度市重点》建设预?备项目计划 —(一)有利于—完善:城市基础设施—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!善居:住生态环境促进城市!可持续发展的—大型城?市基础设施》建设项目; (二)!有利于推动经济结】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!创新:。和技术进步提高【城市综合竞争力【的现代产《业发:展项目; 》(三)有利于—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!境友好型《社会的大型环保【和节能减排项目; !(四)有利于改【善民生福利的大型社!。会事业项目;— (五)对本市国民!经济和社会发展【有重大?影响的其他大型基】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!造骨干项《目 :第五:条 市重点建设【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!备项目?的,申报:不受项目《投资主体和资金来】源的限制 市有关行!政管理部门、—各区发展改革—行政管理部门、项目!建设单位《。应当于每年》10月?31日前向市发展改!。革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下一年度【市重:点建设项目》和市重点建设预【备项:目的:书面申请并提交下】列申报材料 (一)!项目基?本情况; (二)】经济和社会效—。。益预测; (三)】有关审批、核准或】者备案文件》。; (四)》下一年度投资计划】 符合?本办法第《四条规定已》经开工建设或—计划年度内基本【具备开?。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!市重点建设项—目;已经开》展前期工《作但计?划年度内《尚不具备开工条【件的:项目可申报市重【。点建设预备项目【 第六条 市发展改!革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根:据本:。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审!核项目?申报材料并》征求相关行政—管,理部门意见后—拟订年度市》重点建设项》目计划草案和年度】。市重点建设预—备项:目,计划草案报》市人民政府常务【会议审议《 第:七条 ?年度:市重点建《设项目计划草案经市!人民政府常》务,会议:审议后纳入年度【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计划草案一并提【。请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审查批准;经市【。人民:代表大会《审查批准后由市【发展改革《行政主管部门印【发执行? 年度市重点建设】预备项目计划草案经!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】议审议通《过后由?。。市发展改革》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印发执》行 第八《条 年度市重点【。建设项目计划、【。年度市重《点,建设:预备项目计划在执】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!况予以调整因本市】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要求《。需要:在计划年度》内增加市重点建设项!目或者市重点建【设预备项目的应当】向市:发展改革行政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】并经市人《民代:表大会常《务,。委员会批准后列入】当,年市重点建设项【目计划或者经—市人民?政府批准后列入【当年市重点》建设预?。。备项目计《划 第?九条 ?申报市?重点建设《项目或者市》重点建设预备项目】。又同:时申报省《重点建设《。项目的申请》。材料上应当注明“】拟申报省重》点建设项目”由市】发展改革行政主管】部门根据省重—点建设?项目申报要求审【核后报?送省发展改革行政主!管部门? 第:。十,条 市?重点建设《。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预!备项目建设单—位应:当按照法律》、法规的规》定开展?前期工作前》期工作深度和质量】应当:符合项?目建设要求》 第:十,一条 市重点—建设项目和市—重点建设预备项【目由市发展改—革行政主管部—门在其相关前期报】批材料上加盖市重】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!专用标识纳入—市重点建设项目【报批绿色通道管【理 :。第十二?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!。和市重?点建设?预备项目审》批涉及的市、—区,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应当按【照市人民政府有关】重点建设项目报批绿!色通道的规》定优化审《。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! 第十三条 —市重点?建设项目和市重【点建设预备》项,目的建?设规模、主要—建设内容和》总投资?由于特殊原》因确需调整》的应报原审批—、,核准:部门重新审批、核准!或者到原项》目备案?机关办理《。变更或者注》销手续 第十四条】 项目建设单位应】当于每月5日前向市!。发展改革行》。政,主管部门报送重点建!设项目信息月报表报!告市重点建设项【。目和市?重点建设预备项目】。的投资完成、资金到!位、工程《形象进度以及存在的!问题等项目进—展情况 第十五条 !。市发:展改革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与市城!乡规划、城乡建设】。、土地、环保、统计!。等,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建立:信息共享机》。制及时?交换项目《。建设信息定期通报】市重点?建设项目和市重【点建设预备项目的进!展,情,况 市发展改革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按照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,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】的,规定向?社会公开《年度市重点》建设项目计划—、年度市重》。点建设?预备:项目计划及其实施】情,况 第十六条 市人!民政府建立领—导协调机制定期分析!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!。重点建设预备—项,。目的进展情况统筹协!调项目前《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!的,重,大问:题 第十七条 【市人民政府建立【市重点建设项目工】作责任制《按照业务对口或者属!地原则?将年度市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】和,年度市重点建设预备!项目计划分解落实】到市有?关行政管理部—门或者区人民政府等!有关单位;》有关单?。位应当明确责任机】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!协,调推进项目建设【 市人?民政:府,对有关单位的—。工作措施《落实情况《、,计划目标《完,成,情况进?行督促?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!向全市通报并作为】有,关单位和相关负责】人年度?工作考核《和奖惩的依据 【。第十八条《 市发展改革、城乡!规,划、城乡建设、【土地、环保和消防等!相关:行政管理《部门应当根据—年度市?重,点,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!市重点建《设预备?项目计划《指导项目建设单【位开展前期工作【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促!进项目开工建设 第!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!、城乡建设、经【贸、外经贸等相【关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通过定期召【开新闻发布会、招商!引资会?、编发项目简介和简!报等形式宣传推【介市:重点:建设项目《和市重点建》设预备项《目 第二十条— 市、区财政建设】资金:。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!。等财:政性专项补助资金按!照有关规定》。。安排使用时应当对符!合条件的《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!重点建设预》备项目?予以优?。先安排 《第二十一条》 市土地行政管【理部门?应当在土地利用【年,度计划?中预留新增建设用】地指标保障市—重点:建设项目和市重【点建设?。预备项目的建—设用地需要市—重点建设项》目和市重点建设【预备项目《的用:地指标由市优先【解决 各区人民政】府负责辖区内市重】点建设项目和市【。重,点建设预备项—目的征地拆迁和【安置工作 项目【建设单位《应当按?规定及时《上报用?地报批材料确保用地!指标:的合理、有效使用 !。第二十二条 —电力、?交,通,、邮电、供水—、,排水、供《热、供气等单位应当!保证:市重:。点建设?项目和?市重点建设预备项目!的,。建,设需要以及项—目,建成投产使用—的配套需要按照【合同的约定履行【义,。务 第二《十三条 政府—投资的?市重:点建设项目和市重】点建设?预备项?目其初步设计投资】概算与经批准的【可行性研究》投资估算差异超过】10%的《项目建?。设,单位应当重新编【制可行?性研究报告报批【 政府投资的市重】点建设项目和市重点!建设预备项目—其建设?资金应?当专款专用》任何:单位和?个人:不得截?。留、挪?用 :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!位,。和个人不得非—法阻挠市重点建设项!目和市重点建设【预备:项,目的工程测量、钻】探、施工以及征地】拆,迁等工作不得—扰乱市重点建设【项,目和市重点建—设预备项目的建【。设、生产《经营秩序《 第:。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!法,第十二条《。规定: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未按市重点建设项目!报批绿色《。。通道规定办理审【批、答?复事项?延误市重点建设项目!和市重?点建设?预备项目《前,期工作进度的由市人!民,政府给予通报—批评;直接责任人以!及,部门负责《人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或者—徇私舞?弊的由任免》机关或者监察—机关:按照人事管理权限】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构: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第》二十六条 》违反本办法第二【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截!留、:挪用政府投资—的市重点建设项【目和市重点建设【预备项?目建:设资金的《由,审计机?关和财政《行政管理部门—根据财?政违法行《为,处罚处?分条例的规定在各自!。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!、处罚?决定;由任免—机关或者《监察机关《根据财政违法行为】处罚处分条例的规】定按:照,人事管?理,权限对单位给予警告!或者通?报批评对属于公【务员的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《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,罪的依?。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 :第二:十七:条 违反本办—法第二十四》条,规定阻挠市重点建】设项目和市重点建】。设预备项目的工程测!量、钻探、施—工,以,及征地拆迁》等工作扰乱市重点】建设项目和市重【点建设预备项目的建!设、生产经》营秩: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!国治:安管: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!关依法处理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!十八条 《各区:重点建?设项目和重点建【设预备项目的—管理、服务和保障】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! 第二?十九:条, 本办法自2—01:0年6月15—。日起施行《19:99年3月1日颁】布实施的《广,州市重点建设—项目管?理办法同《。时废: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