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】则
?第一条 为了加【。。强农村公《路的建设和管理改】。善交:通运输条件适应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】设需要?促进经济和社—会的协?调发展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公路法及有【关法: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!际制定本《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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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自—治县内农村公路的】规划、建设》、养:护和管理适用本【条例
第三条 本!条例所称农村—公路包?括县道、乡》道和村?。道
县道是!指具有全《县政治、经济意义联!结县城和县内乡【(镇)?、重要商《。品生产和《集散地的主要—公路:以及不属于国道、省!道的:县际间?。的,主要公路
【 乡道是指—主要:为乡(镇)内部经】济、行政服》。务的公路以及不【属于县道及以—上公:路的乡与乡》之间:和乡与外部联络【的公路?
《 村:道是指建制村—所在地与建制村【、乡道?及以上公路的主【要连接?线,以及建制《。村所辖区域内4级】及以上?技,术标准的《公路
第四条【。 自治县人民政【府应将农村公—路,建,设纳入自治》县国:。。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计划自治县【人民政府及乡(镇)!人民:政府应当将农村【公路建设和养护【资金:列,入自治县及乡—(镇)财政预算【。
《 自治县人》民政:府鼓励社会组织或】个人依法投资—建设和养护农—村公路社会组织和个!人可:以利用冠名》权、路?边资源开发》权、绿化《权等方式投资—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!护
第五》条 自治县》人民政府是本县农村!。公路建设、》管理与养护的责【任主:体,
自—。治县交通行》政管理部门具体【负,责本县农《村公路的建设—、管理与养护工【作
自【治县人民政府—发展与?改革、规《划、民?族宗教、国》土、林业《、农业、水务、【公安、民政》、扶贫等有》关部门应当按—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!农村公路《相关的各项工作【
, ? 乡(?镇):人,民政:府负责?。本,。乡(镇)乡道、村】道的:建设、管理、养护工!作,
:第六条 自治县内】的农村公路》、公路用地》和公路附属设—施受法律保护任【何社会组织》和个人不得侵占和】。损坏:
》。。自,治县内各民》。族,公民:应当遵守公路管【理的法律、法规爱】护农村公路、公路用!地及:公路附属《设施对侵占、损坏】农村公?路用地、《道路附属《设施及其他违反【公路管理规》定的行?为有权制止和—。举报
第七—条 :自治县应《当加强养护农—村公路及交通安全的!。宣传教?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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