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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。 , , 乌海市防治—建筑施工扬尘—污染管理办》法, 乌海市人—民政府办公厅关于】印发:防治建?。筑施工扬《。尘污染管理办法的通!知,[乌海政《办发〔2011【〕84号] 【各区人民政府市府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! ?  :  乌?海市防?治建筑施工扬—尘污染管理》办,法已经市政》府研究同意现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】贯彻执行 》 二○一》一年十月九日 】 ,第,一条  《为减少建设施工【。扬尘污?染排放保《护和:改善环境保》障人民身体健康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大气污染《防治法等有关—法律、?法,规结合我市》实际制定本办法 ! , : ? 第二条  —本办法适用于海勃】湾区、乌达区、海】南区:。。。建,设,施工扬尘《污染的管理 【 》 第三条》  本办法所称建设!施工扬尘污染是指】在建筑施工、市【政建设、房屋拆【除、建筑材料和【建筑垃?圾运输等《过程中产生的扬【尘污染 】 第》四条  《市,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对全市建设施【工扬尘污《染,防治实施统一监督】管理市环《境保护?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定《期汇:总各有关行》政管理部《。门的扬?尘污染?管,理情况组《织扬:。尘环境质量监—测及时公布主城区】不同区域的扬尘【污染情况督》促有关?行政管理部门对【扬尘:污染进行管理市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】主管部门、市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各?自职能?。职责对建筑施工、】市,政施:工和房屋拆除—。扬尘污染实施—具体监?督,管,理城市管《理行政执法》主,管部门?、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、交通行政主管!。部门按照各》自的职责《权限对?建筑材料《和建筑垃圾》运输:。实施:。具体监督《管理 — 第—五条  进》行建筑和市政施【工应当符合国—家对建筑和市政施工!的有:关要求? , : , 》第六条 《 在施工方案—确定前建设单—位应会同《设计、施工单位【和有关?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!扬尘:污染的施《工现场进《行检查并制定相【应的技术措施纳【入,施工组织《设计保证施工清洁、!文明进行 】 》第七条  》。。各类工地的》主要出入口》处或主要位置设置的!公示栏中应单独【设置“环保施—工栏”?标明下列内容工程】项目名称、防—治扬尘污染采用的】措施、环保负责人的!姓名和监督》电话 【 第八条 】。。 建筑施工应当【采取下列防治扬尘】。污染的措施》   【  :(一)主干道两侧】。建,筑工地必须设置不】低于2.5米的【彩钢围挡其它—工,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!.8米?四周连续设置围挡】应封闭严密、—整,。洁完整  !   (二)在建】筑工程外侧必—须使用密目式安全】网全封闭物料提升】机架体外《侧应使用立》网防护? ?   《  (三)禁止在工!。地内熔融沥青焚烧】油,毡、油漆《以及:。其他产生《。有害、?有毒气体和烟尘的】物品 【    (》四)不得使用人【力车、三轮车和拖拉!机运输建筑垃圾、】废土、建筑材料【  —   (五)工【地必须设置》各,种防护设施防止施】工中产生尘土—飞扬及废弃物、杂】。物飘:。散在多层和高层建筑!施工:。过,程中严禁从高层建】筑物和正《在建设或拆》除的:建筑物上向外抛【散、倾倒各类废弃】物按规定《时间随时清理建【筑垃圾控制建—筑垃:圾扬尘?污染 —     (六【)主:城,区的:建筑工程必须使用】商品混凝土 !     (七)施!工单位未经批—准不得在工地围护】设施外随意堆—放建筑材料施工现】场内堆?。放的建筑《。。材料:应,按,使用:性质存放应严格按批!准,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!质存放?、堆卸建筑材料和机!具设备并设》置,。高于:l.5米的围护设施!。 ?     (【八):主城区5000平】方米以上合》同工期超过一年以上!的工程施工道路及作!业场:地采用混凝土硬化;!其它:工程的?施工道?路及:作业场地必须—平整:坚实:保证无?浮土、无积水 】  《   (九》)建筑工《。。程完工后施工单【位应在1个》月内拆?除工地围墙、安全】防护:设施和?其他临时设施并将】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!干净整洁《 !第九条  》市政建设施》工应当采取》下列防治扬尘污【染的措施 》 《 ,  : (一)施工现场要!设置:高度不低于2米的彩!钢围挡 》     (】二)施工中要—有专人负责扬尘【管理配置洒水装【置定期?洒水、清扫 【 ,     (三】)施工?完成后施工》单位:应及时将工地及【四周环境清》理整:洁 : , — 第十条  房屋拆!。除应采?取下列防治扬尘污染!的措施?   【 , (一)房屋拆【除必须设《置高度不低于l.】8米的?围挡建?成区:的房屋拆除》应当按照规定设置】金,属,或者硬质板材围【挡 — ,   (二》。),房屋拆除过程中【产生的垃圾渣—土应有专人》。负责:管理采取洒水、清】扫、:覆盖等?措施:。并及时清运 —。 ,    — (三)房》屋拆除作《业已经完成建设单位!未取得建筑》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!一年的必须对房屋】拆除现场的裸露地面!进行绿化或硬化 】 》 ,。 第?十一条  》建筑材?料和建筑垃》圾运输应采取—下列防治扬尘污染的!。措施  】   (一)建筑材!料运输车辆的—车厢应?确保牢固、严密运】输散体材料、—液体材料必须严密】遮盖和有围护措施严!禁,在装运过《。程中:沿途抛、洒、—滴、漏 《    【 (二)所》有工程大门》外5:米内必须用混—凝土硬化出》入口应设置清—洗,车,辆设备施工运输车】辆,必须冲洗《邦槽和车轮不准带泥!驶出工地 !  :  (三)运输建筑!垃圾和渣土的车辆】应当按城市管—。理行政主管》部,门,指定的行车路线和规!定的:倾倒场所处理—装载:的垃圾渣土高度【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!沿 【 第《十二条  遇到【可造:成扬尘污《染的5级以》上(含5级)—。风力时应停止土【方施:工和拆迁施工并采取!防尘措施《 《 第十【三条  因设置【建设工地围护、【环保:防护设?施和其他因文明【施工设置临时设施所!发生的费用按有【关规:定列入工程和—拆迁预算《 : , : 第》十四条  》鼓励和?支持防治建》设施工?扬尘污染的科研【工作推广和应—用建设施《工扬尘污染防治【的,先进技术 】 第十五条!  保?护环:境是:公,民的义务公》民有权对造成—建设施工扬》。尘污染的《单位和?个人:进行检举和控告 ! : 》第十六条  违反】本规:定第六条《、第七条、第八【条(:二)(四)(六)(!八)项?、第:九,条(二)项》、第十条《第(二)(三—)项规定的》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】进行处?。罚 — ? 第十七《条  ?违反本规定第八【条(一)(》三,),(五)(七)(九】)项、第九条(【。一)(三)项、第】十,条第:(一)?项、:第十一条规定的由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!管部门?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!。罚 】 第十八条  违!反本规定并》。对,环境造成污染事【故的由市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门按】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大气:。污染防?治法的规定进—行处罚  — 第十九】条, , 本规定自发布【之日起?施行 —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