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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乌海市防》治,。建筑施?工扬:尘污:染管理办法 【乌海市?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!印发: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!染管理办法的通知】[乌海政办发〔2】0,11〕84号—] 各区人民【政府市府各部—。门各企事《业单位? ,     —乌海市防治建筑施】工扬尘污染管理【。办,法已经市政》府,研究同意现》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彻执》。行 二○一一年!十月九?。日 第一条  !为减少建设施工扬】尘污染排放保护和】改善环境保障人民身!体健:。。康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大气污染防治法等】有关:法律、法规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— 第二条 ! 本办法《适用于海《勃湾区、乌达区、】。海南区?建设施工《扬尘:污染的管理 — ,。 : , 第》三条:  本办法所称【建设施工扬尘污染】是指在建筑施工、】市政建设《。、房屋拆除、建【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!输等过程中产生【的,扬,尘污染?。 !第四条 《 市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对全市【建设施?工扬尘污染防治实】施统一监《督管理市环》境保:。护行: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汇!总各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的扬尘污染—管理情况组织扬【尘,环境质量监测—及时公布主城区不】。同区域的扬尘污染】情况督促有》关行政管《理部门对扬尘—污染进行管理市城市!管理行政《执法主?管部门、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!。各自职能职责—对建筑?施工、市政施—工和房屋拆除—扬尘污?染实施具体》监督管理城市管【理行政执法主管【部门、公《安交通管理部门【、交通?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!。对建筑材料和—建筑垃圾运输—实施具体监督管理】 》 《第五条  进行建筑!和市政施工应当【。符合国?家,对建筑和《市政施工的》有关要求 》 】第六条  在施工】方案确?。定,前建设单位》应会同设《计、施工单》位和有关部门对【可能造成周》围扬:尘污染的施工—现,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!应的技术《措施:纳,入施工组织设—计,保证施工清》洁、文?明进行 ! ?第七条  》各类工地的主要【出入:口处或主要位置设置!的公示?栏中应单独》设置“环保施工栏”!标明下列内》容工:程项目名称、防【治扬尘污染采用的措!施、环保负责人的姓!名和监督电话 】。 — 第:八,条  建筑》施工应当采》取下列防治扬尘污染!。的措施 —     (一】)主:。干道两?侧建筑工地必须设】置不:低于2.5》米的:彩钢围挡其它工地围!挡,高度不低于1.8】米四周连续》设置围挡应封闭严】密、:整洁完整 】     》(,二)在建筑工程外侧!必须使用密目式【。安全网全封闭物料提!升机架体外侧应使】用,立网防护 !    (》三):禁止在工《地内熔?。。融沥青焚烧油毡【。、油: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!、有毒气体和烟尘】。的物品  !。   (四)不【得使用人力车、【三轮车和拖拉机运输!。建筑垃圾、废土【、建筑材料 【 ,  ?  : (五?)工地必《须设置各种防—护设施?防止施工中产—生,。尘土飞扬及废—。弃,。物、杂物飘散在【多层和高层》建筑施工过程中【严,禁从:高层建筑物和正在建!设或拆?除的建筑物上向外】抛散:、倾倒各类废弃物按!规定时?间随时清理建筑垃】圾控制建筑》垃,圾,。。扬尘污染 !。   ? (六)主城区的】建筑:。。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!凝土 ?   — , (七)施工单位未!经,批准:不得在工地围护设】施外随意堆放建筑】材料施工现场内堆放!的建筑?材,料应按使用性质存放!应严格按批准的【占地范围和使用【性质存放、堆卸【建筑材料《和机具?。设备:并设置高于l.5米!的围护设施 —。 :   《。。  (八)主—城区5000平方米!以上合同工期超【过,一年以上《的工程施工》道路及作业场—地采:用混凝土硬化;其】它工程?的施:工道路及作业场地】。必须平整坚实—保证无浮土》、无积水 !    (九—)建筑工程完工后】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!内,拆除:工,地围:墙、安全防护设施和!其他临时设》施并:将工地及四周环【。境清:理干:净整洁? — 第九条  】市,政建设施工应—当采取下列防治扬尘!污,染的措施 【     (一】)施工现场要—设置:高度不低于》2米的彩钢围挡 !  《 ,  (二《)施工中要有专人负!责扬尘管理配—置洒水装《置定期洒水、清【扫 《   《  (三)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!应及时将工地及【四周环境《清理整洁 — 第】十条  房屋—拆除:应采取下列防治扬】尘污染的措施—     !(一)房屋》拆除必须设置高度不!低于l.8》。米的围挡建成区的】房屋拆除应当按照规!定设置金属》或者硬质板材围【挡   】  (二)房屋拆除!过程中?产生的垃圾渣土应】有专人负责管理【采取:洒水、清扫、覆盖】等措施并及时清【运, :。    — (三)房》屋拆除作业已经完】成建设单位未取得建!筑,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!一年的必《须,对房屋?拆除现?场,的裸露地面进—行绿化或硬化 】 — 第十一条》  建?筑材料和《建筑垃圾运输—应采取?。下列防治扬尘—污染的措施 !     (一)建!筑材料运输》车辆的车厢》应确:。。保牢:固、严密运输散【。体材料、《。液体材料必须严【。密遮盖?和有围护措施严【。禁在装运《过,程中沿途《抛、洒、滴、漏 】 :   《  (二)所有【工程大?门外5米内》必须:用,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!设置清?洗,车辆设备施工运【输,车辆必?须冲洗邦槽和—车轮不准带泥—驶出工?地 ?     (三!)运输建筑垃圾和】渣土的车《辆应当按城市管理行!政主管部门》指定的?行车路线和规—定的倾倒场》。所处理装载的—垃,圾渣土高度不—得超过?车,辆槽:帮上沿 — 第十】二条  遇到可【造成扬尘《污染的5级以上【(,含5级)风力—时应停止土方施工】和拆迁施工并采取】防尘:措施 ? 】第十三条  因【设置建设工地围护、!环保防?护设施?和其他因文明施【工设置?临时设施所发—生的费用《按有:。关规定列入工程和】拆迁预算 — ,。 第【十四条 《 鼓励和支》持防治建设施工扬尘!污染:。。的科研工《作推广和《应用建设施》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先!进,技术 》 : : 第十五条  保!护环境是公》民的义务公民—有,权对造成建》设施工扬尘污染的单!位和个人进行—检举和控告 【 ? 《第十六?条  违反本—规定第六条、第【。七条、第八》。。条(二?)(四)(六)【(八)项《、第:九条(?二)项、第十条第】(二)(三)项规定!的由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有:关规定进《行处罚 】 ? 第十七条》  违反本规定【第八条(《一):(三)?(五)(《七,)(九)项》、第九条(一—),(,三)项、第十条【第(:一)项、第》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!管理行?政执法?主管部门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!罚 》 第十八条!  违反本规定并】对环境造成污染事】故的由市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大气污染防治法【的规定进行处—罚  【 第十九条 【 本规定自发—布之:日起施行 !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