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建筑工程和!内部装修工程—防火条?例
第《。一章 总 》则
第—一条 ?为了加强建》筑工程和内部装修】工程防火管》。理预防和减少火【。灾危害保障经济建】设和人?民生命财产安全【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消防法、内蒙古!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!。关法律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第二条】 在本?市,行政:。区域内按照国—家工: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!需要:进行消防设》。计的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:工程(以下》简称建筑工程—)和内部《装修工?。程的防?。火及监督管理工【作应当遵守》本条例
第三!。条 建筑工程和【内部装修工程防【火实行预防》。为主坚持谁主—管、谁负责的原【则
—第四条 市和旗县】区人民政府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》建筑工程和内—部装修工程防—火工作?
? 市和?旗县区人民政府公】安机关对本》行政区域内的—建筑工程和内部【装修:。。工,程,防火工作《实施:监督管理本》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!实施发展与改—革、建设、规划【。、房管?等部门在《各,自的职责范》围内:。做好:与建:筑工程和内》部装修工程防火有关!的,工作
建设、!设计、施工和监【理单位应当接受公安!机关对建筑工程和内!部,。装修防火工作—的监督管理》按照公安机》关,的监督意见及时【整改
第二【。章 消防设计—
第五—条 有?关部门和企》业组织召《开,大型建筑工程—和内:部,装修工程《的可:行性:研究:、初步设计、扩【。初设计论证会议【时应:当通知?公,安消:防机构参加公安消】。防机构应《当按:照相关技术》。规范提出消》防设:计,意见:
第六条 】建筑工程和》内部装修工程消【。防设计单位(以下】简称设计单》位)必须依法—取得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颁发的【资质证?书严:格按照国家工程建筑!消防技术标准进行】消防:设计
国—家和自治区重—点工程以及其它设置!自动:消防设施的建—筑工程应当编制【消防:设计专篇;其它【建筑工程的》施工图中《应,当有相应的消—防设:计,。内容 ?
第七—条 建筑《。工程和内部装修工】程的建设单位—应当将消防设计【图及资料报》公,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!审核或者《。审核不合格》的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不得发放】。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!不得:交付:施工
》 第八条 建筑】工,程消:防设施应当与—主体工?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!。工、同时投入使用投!资应:当纳入建设项目概预!算 :
? 第九条 》建设单位申报—消防设计《审核应当提交—下列资料
】 (一)施工图和】消防设计说明编制消!防设计专篇》的同时报送消防设计!专,篇;
(】二)设?计,单位资质证书;【
(—三,)拟选用的防火【材料、?构件:、消防?产品、设备的主要技!术指标
》 : (:四)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要【求提交的其它资【料
公安消】防机构对提》交的资料进行审【查齐:全,的出具受理通—知,不齐全的应》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!次,性,书面:。告知需?要补报的资料—
第—十条 公安消防【机构应?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!核申报之日》起三个工作日—内指派?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依!据建:筑工程总平面图和内!部装修工程设计【图进行实地核查
!
第《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!构对申报《的消:防设:。计,。。应当:在受理消防设计审】核申报之日起—的下列规定期—。限内:按照国家工程建【。筑消防技术》。标准:。进行审?核并签发消防设计审!核意见书《
(一)】一般工程《十,。个工作日;》
(—二)编制消》防设计?专篇的二《十个工作日需要【组织专家论证—的可延长至》三十个工《作日
超过规!定期限不予审核答复!的,视为同意
】 第:十二条 不符—合国家?工程建筑消防技术】标准要求的消—防设计?应当按照消》防设计审《核意见书修改—消防设计图并重新申!报
—第十三条 扩建、】改建建筑《工程及内部装修工】程,。重新进行的消防设计!应当与?原工程的消防设【计相衔接
】。 第十四《条 经公《安消防机构核—准的消防设》计,图不得擅自变更;】确需变?更的由原设计—单位:。作出变更报经—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!构核准?
第三章 【施工防火
— 第十五》条 建设、》施,工,单位应当建立—施工现场防火—安全责任制确定施工!现场防火责任人【具体负责施工现场】的防火工《作并配备消防安全员!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!理工作
》 国家和自》治区重点工》程应当建立施—工,现场:火灾事故处理应【急预案
【第十:六条 施工现场【的易燃?物品应当按》照规定存《放,并设置防火警示【标志;?易燃物品的废料立】。即处理
不得!在,建,筑工程主《体建筑内《设置易?燃,、可燃材料仓—库,
《 第十七条》 施工现场使—用和存放易燃化学】物,品应:当遵守下列规定
! (一)按【照,仓库防火安全—管理规则《要求专库《存放专人负责—保管不得随》意堆放;
!(二)禁《止在易燃化学物品】的存:放和使用场所—使用明火; —
(》三)保证存放易燃气!体钢瓶的场》所通风
】第十八条 焊接或】者切割作《业应当与可燃物和】可燃结构保持安全】距,。离,或者采用《阻燃材料进》。行隔离?
:
第十》九条 施工现场应】当建:立用电?防火管理制》度电线不《得私拉乱接》并采取适当隔—热保护措《施;使用的》输配:.电设备应》设,。置在通风、干—燥,和常温场所》。
第—二十条 《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对!用电设备或者线路】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!处理可能引发—火灾事?故,的隐患
》
, 第二十》。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!建立健全用》火管:理制度
【各种生产、生活用】火的设置、移动和增!。减应当?。。经施工?现场负责人和防火】责任人同《意;:施,工作:业用火应当采—取,适当防火《。安全隔离措施
! 第二《十二条? 搭建的临时工棚】与其:它建(构)筑—物、设施设备的防】火间距应当符—合国家规定在防火间!距内严禁《搭建其它建筑或者】堆放可燃《材,料;不得《采用易燃材料—搭建临时工棚 【
? 第二?十,三条 建筑工—。程,和内部装修工程选用!的消防设施》、,防,火材料、《装修装饰材料等【应当符合《国,家标准或《者行业标《准
—第二十四《条, 内部装《修,工程施?工不得擅自》移,动,、遮挡?、损坏消《防设备影响》消防:设施使用功能
】
第二十五【。条 施工现》场应当设《置临时消防车道并】保证畅?。通
第二】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!当在施工现场配【置消防器材》、消防给水设施高】层建筑工程应当【安,装临:时,消防:竖管在正式消防【。给水系?统投入使用前不得】拆除
— 第二?十七:条 建筑工》程消防设施的安装调!试、质量检测和维】修保养应当由依法取!得相应资质》的单位承担 —
第二十【八条 公《安消防?机构:和人员?不得以任《何名:义和形式向建设单位!指定建?筑,工程消防《设施供应、安装调】试、质量检》测和维?修保养企业
】 第?二十九条 公—安消防?机构依法对施工现场!进行监督检查;对存!在,的问题应当责—令立即纠正》
公安消防机!。。构进行监督检查【不得:影响施工单位的正常!作业并制作检查记】录
《。 施工?单位:应当配合公安消防机!构,的监督检《查提供需《要查阅的相关材【料
第三】十条 公安消防机】构实:施监督检《查可以对消防产品质!量建筑构件、建筑材!。料,和装修装饰材料的防!火性能?实,施随机?封样送法《。定质量检验》机构检验有》。关单位应当予以配】合
《 :第三十?一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!质的监理检测单位对!消防设施《施工进行监理—检测监理《检测单位《应当:向建设?单位出具消防设【施施工质量监理检】测报:告
第四—章, ,竣工防火验收
】 :第三十二条 —。。建筑工程和内部装】修工程竣工后施【工单位应当将工程】所涉及的消防设【施调试开通》检验报告、消防设施!。操作维护手册以【及质量保修书和【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!建设:。单,位
?。 第三十三条 建!设单:。位在:工程竣工后》应当持下列》资料到公安消防机构!申报消防验》收
》(一:。)选用的消防产品】质量合格证明; 】
《(二)消防设—施的调试开通检验】合格:报告; 《
: (三《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。要求:提交的其它资料
! 公安消防【机构对?申报的资料进行【审查齐全《的出具受《理通知书;》不齐全的应当在【。三个:。工,作日内一次》性,书面告?知需要补报》的资料 《
第三十四条! 建:筑工程?施工未全《部完成需《要,局,部投入?使,。。用且符合以下—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向!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局!部,消防验收
】。。 (一)建》筑,防火、防烟分区以】及消防设《。。施已施工完》。成且与施工》区域之间采取了防】火隔:。离措施;
— (二)消防】设施已调试开通并经!检验合格
【 第三十》五条 公安消防【机构受理消防验【收申请从登记之【日起应当《在十个工作》日,内进行?验收并?在验收后《七个工作《。。日内签?发消防验收意见书】
:
第三》十,六条 建筑工程和】内部装?修工程未经公—安消防机《构,验收: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!设单位不《得投入使用 —
:第,。五章 ?法,律责任
【第三:十七条 《违反本?条,例规定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!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《责,令停止施工或—者停止使用》并处责任《单位2万元以上10!万元:以下罚款处单位负责!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员!1000元》以上500》。0元以下罚》。。款
(—一)消防设》计未经审核或者【。经审核不合格而擅自!施工的;
(!二):施工:。过程中?擅自变?更经公安消防机构】核准的消防设计的】;
》 ,(,三)工程《竣工后未经消防验】收或者?经,验收不?合格而投《入使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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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八条 《违反本?条例规?定,施工现场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公,安消:防,机构予?以警告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责》令停止施工》。。并处:施工单位2000元!以上1万元以—下罚:款,。处直接?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?。人,员,300元以上100!0元以下罚款 【
, (一)不按规!定存:放易燃材料在—建筑工程主》体建筑内设置—。易燃、可燃材—料仓:库,。的;
【(二)不按》规定使用和存放【易燃化学物》品的;
— (三)不按规定!进行焊接或者切割】作业的?;
(四】)用电?、用火不符合规定】的; ?
《(五)?。不按规定搭建临时】工棚的;《
: (六)内【。。部装:修工程施工影—响消防设施使—用功能擅自移—动、遮?挡、损坏消防设备的!;
《 (七《)不:按规:定设置?。。临时消?防车道的;
】 (八)不按【规,定配置消防器—材,、给:水设施高层建筑【。未安装?临时:消防竖管的》
第三【十九: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二十三条【规定建筑工程—和内部?装修工程《选,用的消防设施、防火!材料不符合》国家或者行业标准】。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!令其:。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责!令停止施工并—处,责任单位《20:00元?。以上:。1万:元以下的罚》款
—第四十条 违反【本条:例,第三十?三条第?(,二)项规定消—防设施的安装—调试、质量检测和维!修保养单位违—反国家、自治—区建筑工程消防技】术标准出具虚假检】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!。消防机构责令其限】期整改并处责任单位!I万元以上3—万元:以下罚款《。处单位负责人和直】接责任人1000】元以上5《0,00元以下罚款 】
: 第?四十:一条: 违反本条例—第三十一《条规定监理单位【弄虚作假或者不履】行职责的《依照建设工程—质量管?理条例的规》定给以处罚
【
第四十二【条 公安消防—机构及?其工作人《员在:。防火:工作中滥用》职权、?玩忽职?守,、徇私?舞弊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给予行政!处,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《 (一)不【履,行消防监督》职责的;
】 (:二)对应《当依法审核、验【收的消防设计拖延不!办超:。。过审核、验》收时限的《;
《 (?三)向建设单位指定!建筑消防《设施供应、安装【调试、质量检测【和维修保《养企业的;》
? (四)参与建筑!消防:设施供应、安装调试!。。、检测、维修保养等!营利:活动或者《开办上述业务—的企:业、机构的》; :
(五—)有其他《违法:、违规行为的
!第六章 《附则
第四】十三条 本条例【自20?07年6月1日起】施,行1993》年5月18日包【头市人民政府发布】的包头市建筑工【程防火管理规定同时!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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