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包头市建筑工程和内!部装修工程》防,。火条例
第一【。章 总? 则
第一条! 为了加强建—筑,工,程和内部《装修:工程防?火管理?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!保障:经济:建设和人民生—命财产安全根据中】。华人民共和》国消防法、内蒙古自!治区:消防:条例等有关法—律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条例
! 第二条 》在,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!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!术标准需要进—行消防设计的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工程(】以下:。简称建筑工程—)和内部装修工【程的防火及监—督管理?工作应当遵守本【条,例
《 ,第三条? 建筑?。工程和内部装—修工程防火》实,行预防?为主坚持谁主—管、谁负责的原【则,
? 第四条》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!府负责本行政区【域,内,建筑工?程和内?部装修工《程防:火,工作
市和】旗县:区人民政府》公,安机关对本行政区】域内的建筑工—程和内部装》修工程防火工作实施!监督管理《本级公?安消防?机构负责《。实施发展与改革、】建设、?规划、房管等部【门在各?。。自的职责范》围内做?好与建筑工程和内】部装修工程防火有】关的工作《
建设—、,设计、施工和监理】单位应当接受—公安机关《对建筑工程和内部装!修防火?工作的监督管理【按照:公安机关的监督意见!及时整改 》。
第二章》 消防设《计
第—五条 有关》部门和企业组织【召开大型建筑—工程和?内部装修工程的可】。行,性研究、初步设计】、扩初设计论证会议!时应当通知公安【消防机构《。参加公?安消防?机构应当按照—相关技术规范提出】消防设计意见
! 第六条《。 建筑工程》和内部装修工程【消防设计单位(【以下简称设计单位)!必须依法《取得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颁—发的:。资质证?书严:格按: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!技术标?准进行消防》设计
国家和】自治区重点工—程以及其它》。设置自动《消防设施《的建:筑工程应当编制消防!设计专篇;其它建】。筑工程的施工图中应!当有相应的消防设计!内容
《
第七条— ,建筑工程和》内部装修工程—的建设单《位应当将消防设计】图及资料报公安消防!机构审核未经审【核或者审核不合格】的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不得发放施工许【可证建设《单位不得交付施工】
第八【条 建筑工》程消防设施》应,。。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】、同:时投入?使用投资《应当纳入建设—。项目概预《算
第九】。条 建设《单位申报消防—。设,计审核应当提—交下列资料
! (一)施工图【和消防设计说—明编制消防设计【专,篇的同?时报送消防设计专】篇;
(二!)设计单《位资质证书;
】 : (三)拟选用的防!火材料、构》件、消防《产品、?设备:的主要技术指标 】
(四)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要】求提交的其它—资料
公【安消防机构对提交的!资,料,进行审查齐全的出】具受理通知不齐【全的应当《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!性书面告知需要【补报的资料
【
, 第十条 公【安消:防机:构应当在受理消防】设计审核申报之日】起三个工作日内指派!两名以上《工作人员依据建筑工!程总平面图和—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图!进行实地核查
】
第十一条【 公安消防》机构:对申报的消防—设计应当《。在受理消防》设计审核申报之日】起的下列规》定期限内按照国【家工:程建筑消防》技术标准进行审核】。并签发消防设—计审核意《见书
(】一)一?般工程十个工作日;!
(二)】编,制消防设计专—篇的二十个工—作日需要组》织专家论证的可【延长:至三十个工作—日
》超过规?定期限不《予审核答复的视为同!意,
第—十二条 不符合国】家,工程建筑消》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消!防设:计应当?按照消防《设计审?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!计图:并重新申《报
《 第十三条— 扩建、《改建建筑工程及内】部,装修工程重》新进行的消》防设计应当》与原工程的消防【。设计相衔接
【
, 第十四条 经公!安消防机构核准【的消防设计图不得】擅,自变更?。;确需变《更,的由原设计单位【。作出变更报经原审核!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!
第三章 施】。工防火
《
第十五—。条 建设、》施工单位应》当,建立施?工,。。现场防火安全责任】制确定施工现场防】火责任?人具体负责施工【现场的防火工作并】配备消防《安全员负《责日常防火》安,全管理工作
国!家和自治区重—点工:程应当?建,。立施工?现场火灾事》。故处理应急预案【
《第十六条 施工【现场的易燃》物品应当按照规定存!放,。并设置防火警示标志!;易燃物品》的,废料立即处》理
》不得在建筑工程主】体建筑内设置易【燃、可燃材料—仓库
【第十七?条 施工现》场使用和存放—易燃化学物品—应当遵?守下列?规定
》 (一《)按照仓库防火【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专!库存放专《人负:责保管?不得随意堆放; 】
《(,二)禁止在易—燃化:学物品的《存放和使用》场所使?用明:火;
(】三):保证存放易燃气【体钢瓶的场所通风】
第十八】条 :焊接或者切割作业应!当与可燃物》和,可燃结构保持安全】距离或者采》用阻燃材料》进行隔离
【 第十《九条 施工现—场应当建立用电防】火管理制度电线【不得私?拉乱接并采取适当】隔热保?护措施;使用的【。输配.电设备—应设置在通风、干】燥和常温场所—
第—二十条 施工—单位应当《建立对用电设备或者!线路的定期》检查:。制度及时《。处理可能引发火【灾事故的《隐患
第二!十一条 《施工单位《应当:建立健全《用火:管理制度
【 各种生产》、生活用火的—设置、移动和增【减,。应当经施《工现场负责人和防】火责任人同》。意;施工作业用【。火应当采《取适当防火安全隔】离措施
》
第二十二条 !搭建:的临:时工棚与其》它建(构)》筑物、设施设—备的防火间距—应当符合国家—规定在防《火,间距内严禁搭—建其它建筑或者【堆,放可燃材料;不得】采用: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!棚
》 第二十三条 建】筑工程和内》部装:修,工,程选用的消防设施】、防火材料》、装修装饰材—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标!。准或者行业标准
!
, 第?二十四?条 内部装》修工程施工不得擅】自移动、遮挡、损坏!。消防:设备:影响消防设施使【用功能
第!二十五条 》。施工现场应当设置】临时:消防车道并》保证畅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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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:二,十,六条: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!工现场配置》消防器?材、消防给水设施】高层建?筑工程应当安—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!式消防给水》系统投入使》用前不得拆除 【
《第,二十七条 建筑工】。程消防设施的安装】调试:、质量检测和维修】。保养应当由依法【取得相应资质的单】位承担
第!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!机,构和: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!和形式?。向建设?单位指定建筑—。工程消防设施—。供应:、,安装调试、质—量检测?和维修保养企—业 :
第二十九】条 公安消》防机构依法对施【工现场?。进行监?督检查;《。对存在的问题应【当责令?立即纠?。正,
: 公安《消防:机构:。进行监?。督检查不得影响施】。工单位的正常—作业并制作》检查记录
施!工单位应《。当配合公《安消防机构的监督】检查提供需要—查阅的相《关材料
》
第三十—条 公安消防—机,构,实,施监督检查》可以对消防产品质】量建筑构件、建【筑材料和装修装饰】材料的防火性能实】施随机封样》送法定质量检验【机构检验有关单位应!当予以配合 —
第三十一】条 建设《单位应当委托—。具有相应资质的监】理检测单位对—消防设施施工进行监!理检测监理》检测单?位应当向建设单位】出具消防设施施工质!量监:理检测报《告
第》四章 ?。竣工:防,火验收
第】三十二条 建筑工】程和内部《装修工程竣》。工后:施,工单位应当将工【程,所涉及的消》防设:。施调试开通》检验报告、消防设】施操作维护》手册:以及质量保修—书和其它技》术资料移交给建【设单位
第】三十三条 建设【单位在工程竣工后】应当持下列资—料,到公:安消防?机构:申报消防验收
】 , (一?)选用的《消防产品质量合【格证明;
— ?(二)消防设施的】调,试开:通检:验合格?报告;?
(三)】法,律、法规《、规章?要求:提交:的其它?。资料
【公,安消防机构对申报的!资料进行审查齐【全的:出具受?理通知?。书,;不:齐全的?应当在三个工作【。日内:一次性书面》告知需要补报的【资,料
》 第三十《四,条 建筑工程施工未!全部完?。成需要?局,部投入使《用且符合以下条件建!设单位应当向—公安消?防机:构申报局部消防验】收
(一)!建筑防火、防烟分区!以,及,消防设施已施工完成!且与施工《区域之间采取—了防火隔离》措施:。;
(二】)消防设施已调试开!通并经检验合格
!
第三十五条 !公安消防机构—受理:消防验收申请—从登记之日》起应当在十个工【作日:内进行验收并在【验收后七个工作日】内签:。发消防?验,收意见书 》
第三—十六条 建筑工【程和内?部装修工程未—经公安消防机—构验收或者验收不合!格的建设《单位不?得投入使用
【
第五章 法律责】任,
第三—十七条?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,。。一的由?公,安消防?机构责令限》期,改正;?。逾期不改正的—责令停止施工或者停!止,使,用并处责任单位【。2万元以上10【万元以下罚款处单】位负责人或者有关】。责任人员100【0元以上5000】元以下?罚款:。
(》一)消防设计—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!不合格?而擅自施工》的;
(二)!施工过?程中擅自变更经【公安消防机构核【准的消防设计的【;,
(三)工!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!。收,。或者经验收》。不合格而投入—使用的
第!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!例规:定施:工现场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公安消防机】构予以?警告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不《改正的责《令停:止施:工并处施工单—位2000元以上】1万元?以下罚款处》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3【00元以上100】0,元以下?罚款:
? (?一)不按规》。定存放易燃材料在】建筑工程主体建【筑内设置易燃—、可燃材料仓库的;! ,
(二)不】按规定使用和存【放易燃?。化学:物品的?;
(三)!不按规定进》行,。焊接或者切割作业】的; ?
(》四)用电、》用火不符《合,规定的; 》
《(五)?不按规定搭》建临时工棚的;【
: (《六)内部装修—工程施工影响消【防设施使用功能擅自!移动、遮挡、损坏】消防设备《的;
【(七)不《。按规定设置临时消】防车道的《;,
? (八)不按规定!配置消防器》材、给?水设施?高层建筑《未安装临时消—防竖:管的
—。 第三十《九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三条规定建】筑工程和内部装修】。工程选用的消防设施!、防:火材料?不符:合国家或《者行业?标准的由公安—消防:机构责令其限—期改正?;逾期?不改正的《责令停止施》工并处责任单位2】000元以上—。。1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《 ,第四十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—三十:三,条第(二)项规定消!防设施的安装调试】、质量检测》和维修保养》单位违?反,国家、自治区建筑】。。工程消?防技术标准出具虚】假检:验合格报告的由【公安消防机》。构责令其限期整【改并处责任单位【I万元以上3—万元以下罚款处单】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!人1000元以上5!000元以下罚款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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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!。条例第三《十一条规定监理单位!弄虚作假《或者不履行职责【的依照建设》工程质?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!以,处罚 ?
第》四十二条 公安【。消防机构及其工作】人员在防《火工作中《滥用:职权、玩《忽,职守、徇私舞弊有下!列行为之《一给予?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 —
? (一)不履行消】防监督职责的;【
: ,。 (二)对应【当,依法审核、》验收的?消防设计拖延不【办超过审核、验收时!限的;
— :(三)向建设单【位指定建筑》消防:设施供应、》安装:调试、质《量检测和维修保养企!业的;
— (四)参与建】筑消防?设施供应、》安装调试、检测【、维修保《养等营利活动或者开!办上述业《务的企业、》机构的;
【 (五)有其他】。违法、违规行为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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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则【
第》四十三条 本—。条例:自2007年6月】1日起施行》1993年》5月18日》包头市人民政—府发布的包》头市建筑工》程防:火管理规《定同时废《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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