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建》筑工:程和内部装修工程】防火条例
—。第一章 总 —则
》第一条 《为,了,加强建筑《工程和内部装—修工程防《火管理?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!。保,障经济建设和人民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消防法、内蒙【古自治区消防—。条例等有关》法律法规《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?。 第?二条 在本市行【政区域内按照国【家工程建筑消—防技术标《准需要进行消防设】计的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工】程(以下简称建【筑工程)和内—部装:修工程的防火及监督!管理工作应当—遵守本条《例
》第三条 建筑工程】和,内部装修《工程防火实行—预防为主坚持—谁主管、谁负—责的原则
【 第四条》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!府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!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!程,防火:工,作
》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!公安:机关对本《行政区域内的建筑】工程和?内部装修工程防【。火工作实施监督管理!本级公安消》防机构负责实—施,发展与改《革,、建设、规划—、房管等部门在【。各,自的职责范》围内做好与建筑【工程和?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有!。关的工作
— 建设《、设计、施》工和:监理单位应当接受】公安机关对》建筑工程和》内部装修防火工作】的,监督管理按照—公安机关的》。监督:意见及时整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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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消—防,设,。计
》第,。五条 有《关部:门和企?业组织?召开大?型建筑工程和内部】装修工程的可行【性研究、初步—设计、扩《初设计论证会议时】应当通知公安—消防机构参加公安消!防机构应当按—照相关技术规范提出!消防:。设计意见
】第六条 《建筑工?程和内部装修—工程消防设》计单位(《以下简称设计单位】。)必须?。依法取得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颁》发的资?质证书严格按—照国:家工程?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!行消防设计》
国家和自治区!重点:工程以及其它设置】自动消防设》施,的建筑工程应当【编,制消防设《计,专篇;其它建—筑工程的《施工图?。中应当?有相应?。的消:防设计内容》 ,
《第七条 建》筑工程和内部装修工!程的建设《单位应?当将消防设计图及资!料报公?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!审,核或者?审核不合格的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不得:。。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!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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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条? 建筑工程消—防设施应当》。与主体?工,程同时设计、—。。同时施工《、同:时投:入使用投《资应当纳入建—设项:目概预算《。。
第九条】 建设单位》申报消防设》计审核应当提交下】列资料
【 (一)施工图和消!防,设计:。说,明编:制消防设计专篇的同!时报送?消防设计《专篇;
】(二)设计单位资】质证:书;
》 (三)拟选用的!防火材料《、构件、消防—产品:、设备的主要—技术指标
】 (:四)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要求提交!的,其它资料《。。
公安—消防机构对提交的资!料进行审查齐全的出!。具受理通知不—齐全的应当在三【个工作日内》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!补报的资料》
第十条 !。公,安消防机《构应当在受理消【防,。设计审核申报之【日起三?个工作日内》指派两名《以上工作人员—依据建筑《工程总平面图—和内部装《修工程设计》图进行实地核查 】
第十一【条 公安消防—机构:。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】。应,当在受理消防—设计审核申报之日起!的下列规《定期限?内按:。照国家工程建筑【消防技术标准—进行审?核并签发消》防设计审核》意,见书:。。
《 ,(一)一般工程【十个工作日;
】 (二》)编制?消,防设计?专篇的二十》个工作日需》要组织专家论证【。的可延长至三十个】工作日
— 超过规定》期限不予审核答复的!视为:。同意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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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二条 —不符合?。国家工程《建筑消防技术—。标,准,要求的消防设计应】当按照消《防设计审核意—见书修改消防—设计图并重》新申报
【 第十三条 扩建】、改:建建筑工程及内部装!修工程重《新进行的消防设【计应当与原》工程的消防》设计相衔接
! 第十四条 经公】安消防机构》。核准的消防设计图】不得擅自变更;确需!变更的由原设计单】位作出变更报—经原审?。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!准
第三章 施!工防火
第】十五条 建设、施】工单位应当建立【施工现场防火安【全责任?制确定施工现场防火!责任:。人具:体负责施工现—。。场的防?火工作?并配备消防安全员负!责日常防火安全【管理工作
— 国:家和自治区重—点工程应当》建立施工现场—火灾事故处理—应急预案
— 第十六》条 施工《现场的易《燃物品应当按照规】定,存放并?设置防火《警示标志;》易燃物?品的废料立即处【理
不得【在建筑工程主—体建筑内设置易燃、!。可燃材料《仓库
— 第十七条》 施工现《场使用和《存放易?燃化学?物品应当遵守下【列规定 《
(一—)按照仓《。。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!。要求专库《存放专?人负责?保管:不,得随:意堆:放;
(】。二,)禁止在易燃化【学物品的存放和【。使用场所使用明【火; ?
(三—)保证存放易燃【气体钢瓶的场所通风!
第—十,八条 焊接或—。。者,切割作?业应当?与可燃物和可燃【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!者采用阻燃材料进】行隔离? ,
: 第十九》条 施工《现场应当建立用电】防火管?理制度电《线不得私《拉乱接并采取适【当隔热保护措施;】使用:的输配.电设备【应设置在《通风、?干燥和常温场所【
》第二:。十,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!立对用电设备或【。者线路?的定期检查制度【及时处理《可能引?发火灾?事,故的隐患
】 第二十一条 施】工单位应当》建立:。健全用火管理—。制度
《 :各种生产、生—活用火的设置、移】。动和:增减:应当:经施工现场负责人】和防火责任人同意;!施工作业用火应当】采取适当防》火安全隔离措施【
? 第二十二条【。 搭建的临时工【棚与其它建(构)】筑物、设施设备的】防火间距应当—。符合国家规定在防】火间距内严禁搭建】其它建筑或者堆放可!燃材料;不》得采用易燃材料搭建!临时:工棚
》 第二十三条 】建筑工?程和内部装修工程选!用的消防设施—、防火材料、装修】装饰:材料:等应当?符合国家标准—或,者,行业标准
【 第二《十四条 内部装修】工程施工不》得擅自移动、遮【挡、损坏消防—设备影响消防设【施使用功能 —
第二十五】。条 施工现场应当】设置临时消防车【道并保证《畅通:
第二十六!。条 施工单位—应当在施《工现场配置消—防器材?。、消防给水设施高层!建筑工程应当安【装临时?消防竖管在》。正,式消防给水系统【投入使用《前,不得拆除《
《 第二十七》条 建筑工程—。消防:设,施的安?。装调试?、质量检测和维【修保养?应当由依《法取得相《。应资质的单》位承担 《
《第二十八条 公安】消防:机构和人员不—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!向建设单位指定建筑!工程消防设施供应】、,安装调试、质量检】测和维修保养企【业
》 第二十九条 公安!消防机构依法对【施工现场《进行监督检查;对存!在,的问题应当责令【立即纠正
— 公?安消:防机构进行监督【检,查不得影响施工【单位的正常作业并】制作检?查记录?
? 施工单位》应当配合公安—消防机构《的监:督检查?。提供需要查》阅的相关材料 【
第三十条 !公,安消防机《构实施监《督检查可以》对消防产品质量【建筑构件、》建筑:材料和装修》装饰材料的防—火性能?实施:随机封样送法定质量!检验机构检验有【关单:位应当予以配合【
第三十】一条 建设单—位应:当委托具有相应【资质的?。监理检测《单位:对消防设施》施工进行监》理检:测监理检测》单位应?当向建设《单位:出具消防设施施工质!量监:理检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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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竣工防火!验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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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】 建筑工程》和内:部装修工程竣工后】施工:单,位应当将工程所涉及!的,消防设施《调试开通检验报告】、消防?设施操作维护手【册以及质《量保修书和其—它技术资料移交给】建设单位
】第三十?三条 建设单位在】工程竣工后应当【持,下列资料到公安消防!机构申报消防验收
! (一》)选用的消防产品质!量合格证明;
!。 (二《)消防设《。施,的调试开通检验【合格:报告;
》 (三)—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要求提交的其【它资料 《
公》安消防机构对申报】的资:料进行?审查齐全《的,出具受?理,通知书;不》。齐全的应当》。在三个工《作日内?一,次性:。书面:告知需要补报的资料!
第三十四!条 :建筑工程施工未全部!完,成需要局部投入【使用且符合》以,下条:件,建,设,单位应当向公安【消防机构申报局部消!。防验收?
(一)】。建筑防火《、防烟分区以及消】防设施已施》工完成且与施工区】域,之间采取了防火隔】离措施?。;
(二)!消防设?施已调试开通—并经检验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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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!构受理消《防验收申《请从登记之日起应】当在十个工作日【内,进行验收并》在验收后七个—工作日内签》发消防验收意见书】
? 第三十六条 】建筑: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!未经公安《消防机?构验收或者验—。。收不合格《的,建设单位不得投入】使,用
第五—。章 法律责任
】 第三《十七条 违》反,本条例规定有下【列,行为之一的》由公安?消防机构责令—限期: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:。责令:停止:施工:或者停?止使用并处责任单】。位2: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处单位负责】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员!1000元以上50!00元以下罚—款
? (?一)消防设》计未经?审核或?。者经审?核不合格而擅自【施工的;
【 (二)施工过程中!擅自变更经公安【。消防机构《核准的消防设计【的;
— (三)工程竣【工后未经《消防验收或者—经验收不合格而【投入使用的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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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八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施工现场】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由【。公,安消防机《构,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责令停—止施工并处》施工单位《2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罚款处直接!。负责:的,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《接责:任人员?300元《以上:1000元以下罚款!。
? (一《)不按规《定存:放,易燃:材料在建筑》工程主体建筑内【设置易燃、》可燃材料仓库的【;,
(—。二,)不按?规定使用和存—放易燃化学物品的;!
: ?(三)不按规定进行!焊接或?者切割作业的; 】
(四)用】电、用火《不符合规《定的;
— :(五)不按规—定搭建?临时工棚《的; ?
(六)内部!装修工程施工影响】消防设施使用功能擅!自移动、遮挡、【。损坏消防设备的【;
—(七)?不按规?定设置临时消防车道!的;
【(八:)不:按规定配置消防器】材、给水设施—。高层:建,筑未安装临时—消防竖?管,的
第三】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三条规定【建筑工程和》内部装修工》程选用的消防设施、!防火材料不符合国】家或者行业》标准的由公安消防机!构责令其限期改正】;逾期?不,改正的?责,令停止施工并处【责,任单位?20: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的?罚款
第四!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!。三十三条第》(二)项规》定消防设施的—安装调试、》质量检测和维修【保养单位违》。反国家、自》治区建筑工程—。消防:技,术标准出具虚假检验!合格:报告:的由公安《消防机构责令其【限期整改并处责任】单位I万元以上【3万元以《。下罚款?处,单位负责人和直接】责任人1000【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罚款
!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!条例第三十一条规】定监理单位弄虚【。作假:或者不履行职责的】依照建设工程质量】管理:。条例的规定给以处罚!
?。。 第四十二条 公!安消防?机构及其工作—。人,。员在防火工作中滥】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。徇私舞弊有下列【行,为之一给《予,行政处分;》。构,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(】一)不履行消防监督!职责的; 》
, (二)对【应当依法审核、验收!的消防设计拖延不办!超过审核、验收时限!的;:。
(三)向!建设:单位指定建》筑消防?设施供应、安装【调试、质量检测【和维修保《养企业的; —
(四)【。参与建筑消防设【施供应、安装—。。调试、检测、维修】。保养等营利》活动或者开办—上,述业:务的企业、机构的】。;
—(,五)有其他》违,法、违规《行为的
第六】章 附则
— 第四十三条【 ,本条:例自2007年【6月1日起施行【1993年5月18!日包头市人民政府】发布:的包头市建筑工程】防火管理规定—同时废?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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