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包头市建筑工程【和内部装修工程【防,火条例 第一章 !总 :。则,  ? 第一条《 为了?加强:建筑:工程和内部装—修工:程防:火管理?预防和减少火—灾危害?保障经济建设和人】民生命财《产安:全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消防法、内蒙!古自治?区消防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》法规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   第二!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,按照国?家工程建筑消防【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!防设计?的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工—。程(以下简》称建筑工程)—和内部装《修工:程的:。防火及监督管理工】作应当?。遵守本条例》  ? ,第三条 建筑—工程和?内部装修工程防【。火实行预防为主坚持!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!则   第【四条 市和旗县【区人民政《府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建筑工》程和内部装修—工程防火《工作 《  :市和旗县区人民政】府公安机关》对本行政区域内【的建筑工程和内部装!修工程防火工作【实施监督管理本【级公安消防》机构负责实施发展】与改:革、建设、规划、房!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!责范围内做》好与建筑工程和内】部装修工程》防,火有关的工》。作,   建设、【设计:、施工和监理单位】应当接受公安—机关对建筑工—。程和内?部装修防火工—作的监督管理按照】公安机关的监—督意见及时整改【。 第二章 消】防设计   【第五条 有关部【门和企业组织召开】大型建筑工程和内部!装修工程的可行【性研:究、初步设》计、扩初设》计论证会《议,时应当通《知公安消防》。机构参加公安消防机!构应当按《照相关技术规范提出!消防:设计:意,见   》第六条 《建筑工程和内部【装,修工程?消防:设计单位(以下简】称设计单位)必【须依法取得》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颁】发的资质证书严格按!。照,国,家,工程建筑消防技【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!   国家》和自治?区重:点工程以《及其它设置》自动:消,防设施的《建,筑工程应当编—。制消防设计专篇;其!它建筑工程的施【工图中应当有—相应的?消防设计内》容 《  第?。七条 建筑工—程和内部装》修工程的建设—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!图及资料报》。公安消防《机构审核未经—审,核或者?审核不?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不得发放施【工许可证建设—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!   第八—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!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!时,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时投入《使用投资应当纳入建!设项目概预算 ! , 第:九条 建设单—位申报消防》设计审核《应,当提交下列资—料  《  (一)施—工图和消防设计【说,明,编制消防《设计专篇的同时报送!消防设计《专篇;   【 (二)《设,计单位资质证—。。书;    【(三)拟选用的【防火:材料、?构件、消防产品【。、设备的《主要技术指标—  ?  (四《)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要求—提交的其它资—料   》公安消防机构对【提交的资料进行审】查齐全的《。出具受理《通知不齐全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!内一次性书面—告,知需要补报的—资料 》  第十《条 公安消防机【构应当在《受,理消防设计审—核申报之日起三【个工作日内指派两】名以上工作人员依据!建筑工程总平面图】和内部?装修工程设》计图进?行实:地核查 — , ,第十一条 公安【消防机?构对:申报的消防》设计应当《在受理消防设计审】核申报之《日起的下列规定【期限内按照国家工程!。建,筑消:防技术标《准,进,行审核并签》发消防设计审—核意见书  【  :(一)?一般工程十个工作日!;   》 (二)编制—消防设计专篇的【二十个工作日需【要组织专家论—证的可延长至三【十,个,工作日 《 ,  超?过规定?期限不?予,审核答?复的视为同意 】。。   第十二—条 :不符合国家工程【建,筑消防技术标—准要求的消防—设计应当按照—消防设计审》核意见书修改消【防设:计图并重新申报 !   第十三条【 扩建、《改建建?筑工程及内部装【修,工程:重新进行的消—防设计应当》与原工程的消防设】计相衔接  】。 第:十四条 经》公安消防《机构核准的消防设】计图不得擅自变【更;确需变更的由】。原设计单位作出变更!报经原审核的公安】消防机构核准— 第三章— 施工防火 【  第十五条—。 建:设、施?。。工,单,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!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!施工:现场防火责任人【具体负责施工—。现场的防火》工,作并配备消防安全员!负责日常防火—安全管?理工:作 :  国家和》。自治:区重点工程应—当建立施工现场火】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!   第十六【条 施工《现场的易燃物品【应当按?照规定?存,放并设置防火警【示标志;易燃—物品的废料立即【处理   不得在!建筑工程主体建筑】内设置易燃、—可燃材料仓》库   第【十七条 施工—。现场使?用和存?放易燃化学物品【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— :   (一)按照】。仓,库防火?安全管?理规则要求》。。。专库存放专人—负责:。保管不?得随意堆放; 【  :  (二)》禁止在易燃化学物】品的存放和使—用场所使用明火;】  ?  (三)保证存】放易:。。燃气体钢瓶的场所】通风 《   第十》八条 焊《接或者切割作—业应当与可燃物和】可燃结构保持安全距!离或者采用》阻燃:材料进行《隔离 》  第十九条— 施:。工现场应当建立【用电:防火管理制度—电线不得私拉—乱接并采取适当隔热!保,护措施?;使用的《输配.?电设备应设置在通风!、干燥和常温场所】   第二十】条 施工《单,位应当?建立对?用电设备《或者线路的定—。。期检查制《度及时处理可能引】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!   第》二十一?条, 施工单位应当【建立健全用火—管理制度   】各种生产、生活用火!的,设置、移动》和增减?应当经施工现场负】责人和防火责任人】同意;施工作—业用火应当采取【适当:防火安?全隔离措施 】  第二十二—条 搭?建,的临时工棚与—其它建(构)—筑物、设施设备的】防火间距《应当符合国家规【定在: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!。其它建筑或者堆放可!燃材料;不得—采,用易燃材料》搭建临时工棚 】  :。 第:二十三条 建筑【工程和内《部装修工程选用【的消防设施》、防火材《料、装修装饰材料】等应:当符合国《家标准或者》行业:标准  — 第二十四条— 内:部装修?工,程施工不《。得擅自移动、遮【挡、损?坏消防设备影响消防!设施使用功》能   —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!场应当设《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!证畅通   】第二: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!当在:施工现?。场配置?消防器材、消—防给水设施高层建筑!工程应当安》装临时?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!给水系统投入使用】前不得拆除 【   第二十七【条 建?筑工程?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!、质量检测》和维修保养》应当:由依法取得相应资】质的单位承担—  《 第二十八条 【公安消防《。机构和人员不得以任!。何名义和形式向【。建设单位《指定建?筑工程消防设—施供应、安》装调试、质量—检测和?维修:保养:企,业 ?   第二十九条 !公安:消防机构依法对【施工现场进行监督】检查;对《存在:。的问题应当》责令立即纠》正,   公安消【防机构进《行监督检查不得影】响施工单位的—。正常作业并制—作检查记《录  《 施工单位应当配】。合公安消《防机构的监督—检,查提供需《要查阅的相关材料 !   第》三,十,条, 公安消防机构实施!监,督检查可以对—消防产?品,质量建?筑构件、建》筑材料和装修装饰】材料的防火性—能实:施,。随机封?样送法定《质量检验机构—检验有?。关单位应《。当予以配合》。   第三十】一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委?托,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!检测单?位,对消:防设施施工进行监】理检测监理检测单】。位应当向建设单位】出具消防《设施施工质量—。。。监理检测报告 【 :第四章 竣》工防火验收 【  第三十二条 】建筑:工程和内部装修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!。应,当将工程所》涉,及的消防设施调试】开,通,检验报告、消—防,。设施操?作维护?手,册以:。及质量?保修书和其》它技术资料移交【给建设?。单,位   第三十三!条 建设单位在工】程竣工后应当—持下:列资料到公安消防机!构申报消防验收【    (一)【选用的消防产品质量!合格:。证明; 》   (二)—消防:设施的调试开通检】验,合格报告;》 ,    (三)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要【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!  :  :公安消防机》构对申报的资—料进行审查齐全【的出具受理通知书;!不齐全的《应当:在,三,。个工作日内一次性】书面告知需要—补报的资料 】。  :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!程施工未全部完成需!要局部投入使用且符!合以下条《件建设单《位应当向公安—消防机构申报局部】。消防验收  【  (一)建筑【防火、防烟分区以及!消防设?施已施工完成且与】施工区域之间采取】了防火隔《离措施;  【  (二)消—防,设施已调试开通并】经检验合格 【   ?第三十五条 公安消!防机构受理》。消防:验收申请从》登记之日起应当在】十,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!并在验收后七个【工作日内签发消防验!收意见?书   第三】十六条 建筑工程和!内部装修工程—未,。经公:安消防机构》验收或者验收—不合格?的建设单位》不得投入使用 !第五章 法律责任 !   第三十七条 !。违反本?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?由公:安消防机《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?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或!。者停止?使用并处责任单位2!万,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处单位负责】人或者有关责任【。。人员1000元【以上5000—元以下罚款》    (一)消防!设计:未经:审核或者经审核【不合格?而擅自施工的—; :   ?(二)施工过程【。中擅自变更》。经公:安,消防机构核》准的消防《设计的; —   (三》)工程竣工》后未经?消防验收《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!投入使用的》   第三【十,八,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施工现场【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公安消防机构予以】警告:责令限?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《。正的责?令停止施工并—处施工单位200】0元以上1万元以】下罚款处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,。接责任人员300】元以上1000元】以下罚款    !(一)不按规定【存放易?燃材料?在建筑?工程主体建》筑内:设置:易,燃、可燃材料仓库的!;    —(二)不按》规定使用和》存放:。易燃化学《物品的;   】 (:三,)不按?规定进行焊接或【者切割作业的;【    (四【)用电、《。。用火不符合规—定的;   【 (五)不按—规定搭建《临时工棚的; 【    (》六)内部装修工程施!工影:响消:防设施使用功能擅】自移动、《遮,挡,、损坏?消防设备的;  ! , (七?)不按规《定设置临《时消防车道的; 】。    (八—)不按规定配置【消防器?材,、给水设施高层建筑!未安装临时消防竖】管的 》 , ,。第三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例?第二十?三条规定建筑工程】和内部装修》工程选用的》消防设施、防—火材:料,不符合国家》或者行?。业,标准的由公安消防机!构责令其限期—改,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责令停?止施工并处》责任单位《20: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,的罚款   第!。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!第三十?三条第?(二)项规定消防】设施的安装调试【、质量检《测,。和维修保养单位违】反国家、自》治区建筑工程消防】技术标准出具虚【假检验合《格报告的《由公安消防》机构责令其限期【整改:并处责?任单位?I万元以上3万【元以下罚款》处单位负责》人和直?接责任人1》000元以上5【000元以下罚款 ! ,   第四》十一条 违反本【条例第三十一条【规定监理单位弄虚作!假,或者不?履行职责的依照【建设工程质》量管:理条例?的规定?给以处?罚, ,   第四十二条! 公安?消防机?构及其工作人员【在防火?工作中?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。、徇私舞弊有下【。列行为之一给—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: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?任    (一)!不履行消防监督职】。责的;   【 (:二)对应当》依法:审,核、验收的消—防设计拖延不—办超过?审核、验收时—限的;    】(三)?向建设单《位指定建筑消防设】施供应、安装调试、!质,量检测和维》修保养企业》的;:    (四)参!与建筑消防设施【供应、?安装调试、检—测、:维修保养等》。营利活动或者—开办:上述业?务,的企:业,、机:构的; 《  :  (五)有—其他违法、违规行为!的 第六—章 附则  【 ,第四十三条 —本,。条例自200—。7年6月1日—起施行?1,993年5月1【8日包头市人—民政府发布的—包头市建筑工程防火!管,。。理规定同时废止【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