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:。头市建筑工程和内】部装修工程防火条例!
第一章 —。总 :则
第一条 !为了加强《建筑工程和内部【装修工?程防火管理预防和】减少火?灾危害保障经济建设!和人民生命财—产,安全: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消防】。法、内蒙古自治区消!防条例等《有关法律法规—结,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条例
— 第二条》 在本市行政区【域内按?照,。国家工?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!需要:。进行消防设计的新】。建,、改建、扩建工【程(以?下简称建筑》工,程)和内部装修工】程的防火及监督管理!工作应?当遵守本《条例
《 第三条 —。。建筑工程和》内部装?修工程防火》实行预防《为主坚持谁主—管、谁负责的原【则
《 第四条 —市和:。旗县区人民》政府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》建筑:工程和内部装修【工程防火工作
!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!府,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!域内的建筑工程【和,。内部装修工》程防火工《作实施监《督管理本级公安【消防机构负责—实施发展与改—革、建设、规划、】房管:等部:门在各自的职责范】围内做好与建—筑工:程和内部装》修工程防火有关【的工作
建】设、设计、》施工和监理》单位:应当接受《公安机?关对建筑工程和内部!装修防火工作的【监督管理按照公安】。机关的监督意—见及时整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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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章 消防设》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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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有关部?门和企业组织召开大!型建筑工程》和内部装修工程的】。。可行性研究、初步】设,计、扩初设计论【证会议时应当通知】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公!安消防机构应当【按照相关技术—规范提出消防设计】意见:
第六条【 建筑工程和内部装!修,工程消?防设计单位》(以下简称设计【单位)?必须依法取得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颁【发的资质证书—严格按?照,国,家工程?建筑消防《技术标准进行—。消,防设计?
?。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!程以及其它设置【自动消防设》施的建筑工程应【当,编制消防设计—专篇;其它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中!。应当:有相:应的消?防设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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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七,条 建筑工程—和内部装修工程的建!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!计,图及资料《。报公安消《防机构审核未—经审核或者审核【。不合格?的建设?行政主?管部门不得发放【施工许可证》建设单位《不得交付施工
! 第八条 建【。筑工程?消防设施应当与主】体工程同时设计、】同时施工、同—时投入使用投资【应当:纳,入建设项目概预【算
?
, 第九条 建【设单位?申,报消:防设计审《核应当?提,交下列资《料,
》(一)施工图和消】防设计?说明编制消防设计】专篇的同时报送消防!。设计:专,篇;
— (:二)设计单位资【质证书;
【 (三《。),拟选用的防火材料、!构件、?消防产品、设备的】主要技?术指:标
(四)!法律:、法:。规、规章《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!
公安—消防:机,构对提交的资料进】行审查齐《全的出?。具受理通知不齐【全,的应:。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!次性书面告知需要】补报的资料》
《 ,第十条 《公安消防机》构应当在受理—消防设计《审核申?报之: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!派两:名,以上工作人》员依据建筑工程【总,平面:图和内?部装修工程》设计:图进行?。实地核?查
第十一!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!申报的消防设计应】当在受理消防设计】审核申?报之日起的下—列规定期限内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!核并签发消防设计】审核意?见书
(一!)一般工程十个工】作日;
【 (二)编制消【防设计专篇的二十】个工作日需要组【织专家?。论证的可延长—至三十个《工作日?
超过规定】期限不予审核—答复的视为同意 】
第十—二条 不符合国家工!程建筑消防》技术标准要求的消】防设计应当按—照消防设计审核【意见书修改消—防设计图并重新申】报,
《 ,第十三条 扩—建、改建建筑—工程及?内部装修工程重【新进行的消防—设计应?当与原工程的消防设!计相衔?接
第十】四条 经公安—消防机构核准的消】防设计?图不得擅《自变更;《确需变更的由原【设计单位作出变更】报经原?审核的?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!
第三章 —施,工,防火
第十五!条 建设、施工【单位应当建立施【工,。现场防?火,安全责任制确—定,施工现场防火责【任人:具体负责施工—现,。。场的:防火工作并配备消防!。安全员?负责日常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】
: 国家和自治区【重点工程应》。当建立?施工现场火灾事故】处理应急预案
】 第?十六条 《施,工现场的易燃物品】应当按照规定存放并!设置防火《警示标志;易燃【物品的废料》。立即处理 》
?不得在建筑工—程主:体,建筑内设《置,。易燃、可燃材料仓】库
?
第十七条【 施工现场使用和】。存放易燃《化学物品应当遵守下!列规:定
—(一)?按照仓库防火安【全管理规则要求专库!存,放,专人负责保管—不得随意《堆放:;
? (二)—禁止在易燃化—学物品的《存放和使用场—所使用明火; 【
? (三)《保,证存放易《燃气体钢瓶的—场所通风
【 :第十八条 焊—接或者切割作业【应当与可燃物—和可燃结构》保持:。安,。全距离?。或,者采用阻燃材—料进:行,。隔离
— 第十九条 施工现!场应当建《立用电防火管—理,制度电线不得私拉乱!接并采取适当隔【热保护措施;使用】的输配.《电设备应设置—在,通风、干燥》和常温?场所 ?
第二十条】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!对用:电设备或《者线路的《定期检查制度—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火!灾事故?的隐患
— 第二十一条 施!工单位应当建—立健全?用火:。管理制度
— 各种《生产、生活用火【的设置?、移动和增减—应当经?施工现场负责人和】防火:。责任人同意;施工作!业用火应当采—取适:当防火安全隔离措施!
第二十二!条, 搭建的临时工棚】。与其它建《(构)筑物、设施】设备的防火间距【应当符合《。国家规定在防火间距!内,严禁搭建其它建筑】或者堆放《。可燃:材料:;不得采用》。易燃材料搭建临【时工棚
【 第二十三条 【建筑:。工程和内部装修工】程选用的消防设施】、防火材料、装修装!。饰材料等《应当符合国》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!
? 第二十四条【 内:部装修工程施工【。不得:擅自移动、遮挡【、损坏消防设备影】响,消防设施使》用功能 《
第》二十五条 》施工现场应》当设置临时消—防车道并保》证,畅通:
第—。二十六条《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!工现场配置消防器】材、消防《给,水设施高层建—。。筑工:程应当安《装临时消防竖管【在正:式消防给水系统投】入,使用前不得拆—除
《 第二十》七条 建筑工程【。。消防设施《的安装调试、—质量检测和维修保】养应:当由依?法,取得相应资质的【单位承担 》
: :第二十八条 公安】消防机构和人员【不得以任何名义和】形式向建设》单位指定《建筑工?程消防设施供应、安!装调试、质量检【测和维修保》养企业? ,
第二十【九条 公安消—防机构依法对施【工现场进行监督【检,查;对存在的问【题应当?责令立即纠正
】 , 公安消防机构进行!监督检查《不得:影响施工单位—的正常作业》并制作检查记录 】。
施工单—位,。应当配合公安消防机!构的监督检》查提供需要查阅的】相关材料
!第三十条 公—。安消防机《构实施?监督检查可以—对消:防产品质量》建筑构件、建筑【材,料和装修装饰—材料的防火性能实】施随机封样送法【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!有,关单位应当》予,以配合 《
? 第三十一条—。 建:设单位?应当委托《具有:。相应资质的监—理检测?单位:对消防设施施—工进行监理》检测监理《检测单位应当—向建设单位出具消】防设施施工质量【。监理检测报告—
第四章 【竣工防?火验收
【第三十二条 —建筑工程和内—部装:修工程?竣工后施工单—位应当将工程所【涉及的消防设施【调试开通检验报告】、消防设施操作维】。。护手册以及》质量保修书和—其它技术资料移交】给建设单位
【 第三十三—条 建?设单位在工》程竣:工后应?当持下列资料到公安!消防机构申报消防】验收:
, (一》)选:用的: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!明;: ,
(二)消】防设施?。的调试开通》。检验合?。。格报告;
】 (三)《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要求】提交的其《它,资料
》 公安消防机构对!申报的资料进行【审查齐全的出具受】。。理通知书;不齐【全,的应当在三》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!面告知需要补报【的资料
【 第三十《四,条 建筑工程施【工未全部《完成需要局》部投入使用且符合】以下条件建》设单位应当向公【安消:防机构申报局—部消防验收》。
(一【)建筑防《火、防烟分区—以及:消防设施已施工【完成且与施工区【。域,之间采取《。了防火隔离》措施;
— (二《)消防设《施已调试开通并经】检验:合格 ?
第三—十五条 公安消防】。机构受理消防验【收申:请从登记之日起应】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!行验:收并在验《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!发消防验《收意:见书
— 第三十六条 建筑!工程和内部装修工程!未经公安《消防机构验收或【。者验收不合格—的建设?单位不得《投入使?用
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
!第三十七条 —违反本?条例规定《有下列行为》之,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!。。责令限?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》的责令停止施工或】者停止使《用并:处责任单《位2万元以》上10万元以下【。罚款:处单位负责人或【者有关责任人—员1000元以上5!000元以下罚【。款
(—一,)消防设计未经【审核或者《经,审核不合格而擅自】施工的;
】(二)?。施,工,过程中擅自变更经公!安消防机《构核准?。的消防设《计的;
(!三)工?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!收或:者经验?。。收不合格《而投入使用》。的
—第三十八《条,。 违:反本条例规定施【工现场有下》列行为?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!。构予:以警告责令限—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正的责令《停止施工并》处施:工单位2000【元以:上,1万元以《下,罚款处?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300元以上1】00:。0元以下罚》款
(【一)不按规》。定存:放易燃材料在建筑】工,程,主体建筑《内,。设置易燃、可燃材料!仓库的?;
《。 (二《。)不:按规:定使用和存》放易燃化《学物品的; —。
? (三)不按规定】进行焊?。接或者切割作业的;!
? (四《)用电?、,用火不符合规定的;!
(五【。)不按规定搭—建临时?工棚的;
!。(六)内部装修【工程施工影响消【防设施?。。使用功能擅自—移动:、遮挡、损坏消【。。防设备的;
】 (七)不按规定!设置临时消防—车道的;
— (八)不【按规定配置消—防器材、给水设施】高层建筑未安—装临:时消:防竖管的
!第三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:例第二十三条规定】建筑工程和内部装修!工程选用的消防设】施、防火材料不符】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!的由公安消防—机构责令《其限期改《正,;,逾,期不改正《的责令停止施工并】。处责任单位》。2000元以—上1万元以》下的罚款 》
第四十条 !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三条第(《二)项规定》消防设施的安装【调试、质量》检测:和,维,修保养单位违反国家!、,自治区建筑工—。程消防技术标准出具!虚假检验合》格报告的《由,公安:消防机构责令其限】期整改?。并处责任单位—I万元以上》3万元以下罚款【处单位负责人和【直接责任《人,1000元以上50!00元以下》罚款:
第—四十一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三【十一条?规定监理单位弄虚】作假或?者不履?行职责的《依,照建设?工程质量管理条【例的规定给》以处:罚
》。 第四十《二,条 公安消》防机构?及其工作人员—在防火工《作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】有下:列行为之《一给予?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:
? (一?)不履行消防—监督职责的;
! (?二)对应当》依法审核、验收的消!防设计拖延不办【。超,过,审核、验收时—。限的; 《
(》三)向建设》单位指?。定建筑消防设—施供:应、安?装调试、质量—检测和维修保—养企业的;
! (四)参与建【筑消防设施供应、】安装调试、检测【、维修保《养等营利活动或者】开办上述业》。务的企业、》机构的;
— (五)有其】他违法、违规行为的!
第《六章 附则
!第四十?三条: 本条例《自2007》年6月?1日起施《行,1993《年5月18日包头】市人民政府发布【的包头?市建筑工程防火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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