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包头?市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实施条例《    第一【条 为了加强地震】安全性评价管—。理防御和《减轻:地震灾害保》护人民?生命和财产安全根】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防》。。震减:灾法、国务院地震安!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!内,蒙古自治区》。防震减?。灾条例等法》律法规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条:例  《  第?二,条 :凡在本市行政—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!性评:价、使用地》震安全性评》价结果和对地震安】全,性评价?进行:。监督:。管理应?当,遵守本条例   !。 第三?条 本条例所—称地震安全》性评价是指根—据建设工程场地及周!围的地?震活动、地震地质】环境和?场地地震工》程地质?条,件按照工《程类型、性质、重要!性确定与工程规【。划、设计所需的有】关抗震?设,防,要求相应的》地震:动参数和《基础资料其》主要内?容包括地震危险【性分析、场》地地震动参数确定、!地震动峰《值加速度复核、地】震小:区划、地震地质【灾害评价《等   《 本条例所称地【震小区划是指对不】能直接采用地震【动参数区划图规定】标准进行《抗震:设防的?地,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!。价,    第四【条 市人民政—府地震管《理部门负《。责本市?地震安全性评—价的:监督管理工作   ! 旗县区《人民政府负责管【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按!照,职,责权限负责监督管理!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地《震安全?性评价工《作并:接受上级地震—管理部门的指—导和监督    发!展,和改革、经济、规划!、国:。土资源、建设、工】商、水务、交通、】广播电视等部门【在各自的《职责:范围内?对地震?安全性评价》。进,行监督管《理  《  第五条》 下列新建》、改建、《扩建的工程》。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!全性评价,并按照国!务院地震行政—主管部门或者自【治区地震主》管部门根据地震安】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!抗震设防要求进【行抗震设《防    (一)】重要机关办》公,楼公安、消防调【度指:挥中心; 》   (二)公路】、铁:路上长度大于50】0米的?多,。孔桥或者《跨度大于1》00米的单孔桥梁】长度大于1》000米的隧道城】市主:干道立交桥工程高架!公路、铁路和地下铁!路工程;    (!三)市级以上—的,电,视发射塔、广播电视!中心:、地球卫星站、国际!通信电台的发—射(:接收:。)塔、主机房电信】和邮政枢纽;—    (四)【铁路车站的》候车楼机场的候【机楼、航《管楼、?大型机库;    !(五)单机容量30!0兆瓦及以上—或者:规划容量800【兆,瓦及以?。上的火力《发电厂?500千伏及以【上,的变电站和22【0千伏的重要—。变电站市级电力调】度中心; 》 ,  (?六)坚硬、中硬场地!80米以上的高【层建筑中软、软弱场!地60米以》上的:。高层建筑;》  :  (?七)5?00张床位以—。。。上的医院《60:。00:个座位以上的—大型体育馆800座!。位以上的影剧院【学校建筑面积在1万!平方米以上、人【员活动集中的—多层大型公共建筑】。;   《 (八)《国家粮食储备库【城市供水、供气、】供电:、交通?调度控制《中心及主《干线工程;》    (九)生产!和贮存?易燃、剧《毒、:强,腐蚀性产品的建设】工程及设施研究、中!试生产、存放—剧毒生物制品和【天然:人工细菌、病菌【的,较大型?的建设?。工程;  》  (十)水库、城!市上:游的挡?水建:筑、防护堤工程、】污,水处理工程以及其】他可能?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!。建设工程;   】 (十一)》利用核能和》贮存、处《置放射性物质的【建设工程; —   (十二—)活动断裂带两侧】30:0米范围内新—建的厂矿企业及住】宅小区、《商业网点等建设【工,程;     【(十:。三) ?。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!分,界,线两侧8公里区【域内的?建设:。工,程;:    (十—四)国家或者自【治区地震《。管理:部,。门与发展《和,改革:部门及有关》行,业主管部门》共同确定《。的其它?必须进行地震—安全性评价》的建设工程》 :   第《六条 下列》地,区必须进行》地震:小区划   (一)!位于国家地震重点】监视防御区的市【区和旗县区政府所】在,地城:镇;   (—二)占地《范围较?大,、跨着不《同,工程地质条件的区】域,的大型厂矿企—。业; ? , (三)县级以【上新建经济技术【开发区、工业园区新!城镇规划《区;   (四【。)地震?研究程度和资料【详细程度较差的【地区  《 进行过地震小区】划的地区除有本条】例,第五条规定以—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应!当按照国务院地【震行政?主管:部门根?据地震小区》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!。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!   第七—条, 本:条例第五、第—六条:规定以外的一般【的工业和《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!设,。计和已建《一般建设《工程的抗震鉴定【与加固?必须按照国》家,颁布的地震动—参数区划《图规定的《抗震设防《要,求进行抗震》设防  》。 第八条 必须进】行,地,震安全性评价的【建设工?程建设单位应—当在可行性研究【阶,段向市地震管—理部门填报建设工】程地震?安全性?评价申请登》记表 ? , 市地震管理部门应!当自收?到建设工程》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申请登记表之日【起五个工作日—内,确,定建设?工程地震安全性评】价,工作等级并书—面,通知建设单》位   》第九条 建设单【。位按照地震管—理,部门确定的地震【。安全性评价》工作等级委托—具有相应资》质的地震安》全性:评价单?位进行地震安全【性评价   地震安!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列!入工:程建设预算》 :  第?十条 外《埠,地震安全性评—价单位在本市承揽】地震安全性评价【业务应当《向市地震管理部【。门备案   【第十一条 地震安全!性评:价单位不得有下列行!为   (一—)超越资质》。。许可:范围承揽地震—安全性?评价业务; —。  (二《)转借地震安全【性评价资质证书; ! , (三)降》低地:震安全?性评:价等级;《   (四)—违反相关法》律法规及《技术规范进行地震】。安全性评《价, ,   第十二条 】从事地震安全—。。性评价的人员不【得有下列行为—   ?(一)以个》人名义从事地—震安全性评价活【动;   (—二)在地震安全性】评价工作中弄—虚作假; 》  :(三)法律法—规禁:。止的其?他行为   【第十三条 地震【安全:性,评价单?位按照国家技术规】范对建?设工程?项目进行地震安【全性评价并》向建设单位提供【地震安全性》评价报告 》  地震安全性评价!报,告应当包括下列【内容   (一【)工程概况和—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!术要求;  — ,(二)地震活—动环境评价》;   (三)地震!地质构造评》价;   (—四)设?计地震动参数;【。   ?(五)地震地质【灾害评价;》。。   (《六)其他《有关技术资料—    》第十四条 建设【单位:应当将地《震安:全性评价报》。告报市地震管理部】门备:。案    市地震管!理部门应当》协同建设单位、【地震安全《。性评:价承担单《位将:。地,震安全?性评价报告报—自治区地震安—全性评定委》员会评审  —  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使用未【经国:务院地震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《自治区地震行—政,主,管部门审定的地震】安全性评价报告【 ,    第十五条】。 有关部门》。或者:机构组织对》必须进?行,地震安?全性评价的建设工】程进行可行性研【究时:应当通知市地—震管理部门参加 】   ? 第十?六条 ?凡必须进行地震安】。全性评价的建设【工程有关部门在建】设工程立项、规划审!批,时应:当将地震安全—性评价内容纳入【建设工程项目—可行性研《究报告的审查内容】没有国务院地—震行政?主,管部门或者》自治:区地震主《。管部门审定的—地震:安全性?。评,价报告不《。得办理批准手—。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不得发放施工许可】证    —第,十七条? 建设工程设计【单位:应当按照抗震设防】。要求和?国家颁布的抗震设计!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!工、:监理单位《应当按照《抗震设计进行施工、!监理    第】十八:条 地震管理—部门应当《对必须进行》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的建设?工程的抗《震设:防进行监督检查【被,检查的单位》。应当给予配》合并如?实提供相关资料  !  地震《管理:部门监督检查不【得收取任何费用 !   第十九条 违!反本条?例第五、第》六条规定建设单位】。不进行?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的或者不按照】国务院地《震,行政主?管部门或者自治【区地震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根:据,地震安?全,性评价结《果,确定的抗《震设:防要求进行抗震设】防的由市地震—管理部门责令—改正并处2万元【以上10万元以【下的罚款《。。   《。 第二十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》。十条规定外》埠地震安全性评【价单位未向市地震】管理部门《备案:的由:市地震管理》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!0,00元?以上1?万元以下的罚—。款 : ,   第二》十一条? 违反本条例第【十一条规定》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单位超—越资质等《级承揽地震安全性】评价:业务:、转借地震》。安全性评价资质【证书、降《低地震安全性—评价等?。级或者?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!全性评价的由市【地震管?理部门责令》改正没收违法—所,得并处1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下的罚款;!情节:严重的建议颁发【资质:证书:的,部门吊销资质证【书,    第二十】二条 违《反,本条:例,第,十二条?。规定地震安全性评】价从业人员》以,个人名义从事地【震安:全性评价活动、【在地震安全》性评价活动》。中弄虚?作假由?。市地震管理》部门责令改正没收】。违法所得并处—2000元以—上5000元—以下的罚款》   《 第二十三条 【违反本条例》。第,十七条规定建设【工程设计单位不按】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!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!设计施工《。、监理单位不按照】抗震:设计进行施工—、监理的由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!2万元以上》10万元《以下罚款 — ,  第二十四—条, 地:震管理部门和有关部!门不履行监督管理】职责或者发现违【法行为不查》。处致使?公共财产、》国家和人民利—益遭受重《大损失的依》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!刑事责?任;没?有造成严重》。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!对负有?责任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任—。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!    《第,二十五?条 本条例2008!年1月?1,日,起,。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