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》 , 包?。头市城镇《廉租住?房管理办法(试【行) 包头市!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!印发:包头市城《镇廉租?住房:管理办?法(试行《)的通知 》 各旗、《县、区?人民政府稀土—高新区管委会市【直各部门《。、单位?中直:、区直企事业—单位 》。     经市政府!同意现将包头—市城镇廉租住房管】理办法(《试行)印发给你【们请认真《贯彻执行 二【○一二?年五月二日 — 第一章 总 则! —第一条 为加强我!市廉租住房管理推】进廉租住房保障【制度建设加快—解决城市低收—入,家庭住房困难根【。据国务院办公厅【。关于保证性安居【。工程建设和管理【的指导意见》(国:办发〔201—1〕45号)、国家!建设部等《九部委出台的廉【。租住房保《障办法和自治区有关!规定:结合我市实际制【定本办?。法 】 第二条 本【市辖区范围内廉租住!房的建设和》管理适用本办法 ! 第【三条 市住—房保障和房屋管【理局(?以下简称市住房【。保障部门)是全【市廉租住《房,管理的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负责全市廉租住【房保障的指导、监督!、,检查等工作》 ,     各】旗县区、《稀土高新区住房【保障部门负责辖【区内廉租住房保障工!作的具体管理与实】施    】 各: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!内廉租住房》保障家庭的申请受理!、初:审、公示等》工作 ?。 , : ,   市发改、民政!、财政、《。监察:、国土、《城乡建设、规—划,。、审计、税务—等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做好相关】工作: 第?二章 保障—对象及方式 第】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!。条件:的,家庭(以下统称【申请人)可以申请廉!租住房保障 !    (一)【具有我市《城镇户?籍,。; 》    (二)民】政部门认定的年【度低保、《低收入对《象或优抚《对象; 【 ,。。   (三)—。。申请家庭成员—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!扶,养或抚?养关系;《    【 (:四)无?房家庭或《住房面积未达—到保障?面积的家庭 【 第五条! 我市廉》租,。住房保障面积最【高为50平》方米/户其中2人】以下(?含2人)家》庭原则上控制—在,建筑面积30平方】米,以内;3《人家庭原则上控【制在建筑面》积45平《方米以内;4人【以上(含4人)家】庭控制?在建:筑,。。面积50平方米以】内 《。 第—六条 廉租住房保】障以实物配租为【主,发放:货币补贴《为辅 —    本》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!指住房保障》部,门向符?合条件的申》请人提供住房并【按照规定标准收【取租金 》。  本办法所称【货币:补,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!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!按照规定的标准【发放住房租金补贴】由其到市场上—租赁住房 【 第七!条 每个》符合条件的廉租住】房保障家《庭,只,能申请?一种保障《方式: 第三《章 保障资金管】理 第八》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!金实行“《专户管理《专账核算专款专用”!的原则资金来源包】括     !(一:)市、旗《县区、?稀土高新区财—政预算安排》的资金; 》。 :    》 (:。二)土地出让—成,交价6%提取的资】金; 《   《  (三《。)住房公积金增【值收益扣除》计提贷款《风险准备金、管理费!。用,后的余额《; :     【(四)城市》基础设施配套费中】提取的资金; 】     (【。。五)政府的廉租【住房租金收入—;, 《   ?。 (:六)上?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!租住房保障补—。助资金?; 》  :  (七)社会捐赠!。的廉租住《房保障资金; !    《 ,(八)?其他用于廉》租住:房保障的《资金: , : 第九条】 国家及自》治区下达《的廉租住房保障【资金专项用》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!和廉租住房》购建开?支不:得挤:。占,。、截留和《挪,作他用 》 ? 第十条 国!家及自治区下达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!。由两部分组成中【央和自治《区廉租?住房建设资金专项】用于廉?租住房建设;中央】和自治区廉租住【房保:障补助?资金专项用于发【放,廉,租住房货币补贴及】购买、?改建、租用廉租住】房但不得《用于新建廉租住房】 》 第《十一条 廉租住房!租金收入实行收支】两条线管理专—项用于廉租住房【的维护?和管理不足部分【在财政?一般预算中安排【廉,。租住房租金与廉租住!房保障资《金不得混同》安排:使用:。。 , 第四章 房源筹!集 :。 第十二条 廉租】住,房采取新建和收购方!式筹集来源》包括    !。 ,(,一)政?。府新建、《改建、回《购、:租用的住房; ! , ,   (二)社【会捐赠的住房; !。     (三!),其他渠道筹集—的,住房 ? : 第—十三条 新建廉租】住房主要采》取政:府主导建设、在【经济适?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!中配:建的方?式,解决 【 第十四条【 ,廉租住房《建设用地和规划【布局:应兼顾城镇低—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居住、生活的便利 ! 《。 : 第:十,五条 新建廉租住!房建设?用,地纳入全市保障性】住房建?设年度土地供应计划!涉及: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!年度土地利》用计划?中优:先,安排单独列》出指标新建廉租住】房建设用地采—取划拨方式供应【 》 , 第十六条 新建!廉租住房按照“小】套型、?经济适用《、满足基本》使用功能《、节能?省地”的原则建【设 》    新建廉租】住,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!在,3050《平方米 —    《 第十?七条 配《建,廉,租住房的建设项目各!级住房保《障部门和规划部门应!事先规定配建数【量,、套型面积、建设】标准:、配套及建》成后产权移交—等事项并作为土地】供,应的:前置条件在国有建设!用地划拨决定书或】国有:建设用地《使用权出让合同【中予以明确》 【 第十八条 【廉租住房建》设严格执行国—家有关?住房建设《强制性标准确保【工程质量 — , 第十【九条 新》建,廉租住房《建设:项目免收城》市基础?设施:配套费等行》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!性基金和相》关税:费  —  : 政府或政府认【。定的单位新建、【改建、回购住—房作为廉租住房的以!及捐赠廉租住房和捐!赠廉租?住房:保,障资金的按照国【家有关税收政策执】行 第五章— 申请《审核 第二—十条:。 申请符《。合本办法规》定条件的申请人【向户籍所在》。地街道办事》处提出?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!请并提交下列—资料 》     (—一)民政部门出【具的低保、》低,收入:家,庭或优抚《对象证明; 【    》 (二)无房—家庭提供现有住房】的承租证明有房家】庭提供现有房—屋的产权证明;【  》   (《三)所?在单位或街道—办事处出具》的,现住房情况证明【;     !(四)身《份和户籍《证明; 》     (【五)财产状况证明】;   【  (六)婚姻【状况证明 》 ? 第二—十一:条 初?审街道办事处自【受理申请《之日起20》日内开展资》料审查对申》请人的住房》、收入及财产状况进!行调查经评议、公】示10日后提出【初审意见《报旗县区、稀—土,高新区住房保障部】。门     !复审旗县区、—稀,土高新区住房保【障部门?自收到廉租》家庭申请资料之【日起15日内—对申:请,人的住房状况—进行审核《对经:审核符合条件的【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!0日:对,公示无异议》的报:。。市住房保障部门 】     【。。备,案市住房保障部门自!收,。到廉租家庭申请【资料之?日起10日内进行复!核及入户抽查对符】合条件的予以登【记,并书面通《知旗县区、稀—土高:新区住房保障部【门建立廉租住—。房,家庭档案《     对!。不符:合,条件的由旗县区、】稀土高新区住房【保障:部门书面通》知街道办事处—由办事处告》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! 第!二十二条 旗县【区、稀?土高新区住房—保障部?门、街?道办事处在审核申】请人的住《房、:收入及?财产:状况时可以》采取入户《。调查、邻里访问、】信函索证等》方式有关单》位和个人要予以配】合如实提供相关资】料 —。 第二十三条】 旗县区《、稀土高新区住房】保障部门对已登记的!申请人按照有关规】定确定其相应的保障!方,式及轮候《顺序 【 : 第二十四条 【申请货?币补贴的家庭要与旗!县区、稀土高新区】住房保?。。障部门签订租赁住房!补贴合?同按照合同约定自】行租赁住房》旗县区、稀土高新区!。财政或住房保障【部门按季度》发放廉租住房货币】补,贴     !申请:实物配租的家—庭要与旗县区—、稀土高新区住【房保障部门签订廉】租住房实物配租合同!。 ? 》第二十五条 【市住房保《障部门?对旗县区政府、【。稀土高新区》管,委会轮候《配,租情况进《行,全程监督 》 》 第二十》六条 货币补贴发!放和实物配》租结果旗县区、稀】土高新区《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!示报市?。住房保障《部门建立廉租住房补!贴家庭和实物配租】家,庭电:。子档案 》第六章 补贴及配!租管理 》第二十七条 采取货!币补贴的家庭无【房家庭按廉租住房补!贴标准全《额发放?补贴金额《;未达到廉租住房保!。障面积的家》庭按照保《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!面积:的差额?确定补?贴金额补贴面积不足!10平方《米的家庭按10【平,方米给予补贴 【 :。    《 ,。每平方米《廉租:住房补贴《标准市政府》根据当地经》济发展水平、市场】平均租金《等因素确定》并适时调整》   —  家庭现》住房是指《家庭拥有的》。私,有房屋以《及按照原面》积拆迁安置的房【屋、房改住房、享受!优惠政策认》购的安?居住房和经济适用】。住房其面积以—房屋所有权证标注】的建筑面积为准【 《    租住私有】房屋借住父母、亲】属房屋的离异后【回到父母《家居住临时》搭建的房屋均—可以认定为无房户不!。。。记入家?庭现住房面》积 — 第二十八条 ! 享受?实物配租家庭主【要是符合廉租—住房保障条件的孤】老病残等特》殊困难家庭无房家】庭和人均住房面【积较低、住房条件较!差的:低收入家庭 — : 》第二十九条 — 用于实物配—租的廉租住房—其,租金由房屋维修费】和管理费构成具【体租金标准由旗县】区政府?、稀土高新》区管委会自行—确定并报市发展【改,。革部门、市住房【保障部门备》案 第七章 后!期,管理 《第,三十:条 :市政府投资》新建、改建、回购的!廉,租住房产《权归市政府所有竣】工后:由市住房保障部门】统一管理和维护【;旗县区政府、稀土!高新区管委》。会投:资新建、改建、回购!。的廉租?住房产?权归旗县区政府、】稀,土高新区管》委会所有竣工后【由旗县?区、稀土《高新区住房保障【部门统一管理和维护!并接受市《住房保障部门的监】督、检查 【 : 第三十一【条 建成后的廉】租住房按照租售并】举的方式《。可以:。租赁给廉租家—庭也可以以》成本价或适当低【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!给廉租家庭》使其获得有限产权具!体出售价格由—旗县区政府、—。稀土高新区管—委会综合考虑廉租住!。房区位、房屋建【设成:本及低收入家—庭经济?承受:能力等因素》确定由市价》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。并向:社,。。会公布 《 》。 , 第三十二条 【 以成本价》或,低于成本价购—买的廉租住房原则上!不允许出售如—确实需要出售可由】。原出:。售方按当时购买价】格加同期利息—优先回购 】 第三—十三:条 出《售廉租住房的资【。。金,必须全额《存入廉租住》房资金专户专项用】于廉租住房》保障不?。得挪作?他用 ? 【第三十四条 实物!配,租家庭?在租赁使用》房屋期间发》生的租?。金和水、电、暖【、气、?物业等项费用由享】受实物配租》家庭负担 【  :。   对孤》老病残等特殊困【难家:庭可:在保障面积标—准内给予租金和费】用上的减免》照顾:减免的租《金和费用由》旗县区、稀土高新区!财政负担 — , 第三【十五条 实物—配租家?庭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住:房保障部《门有权?终止:租赁合同收回房屋造!成损失的《由,承租人?赔偿 ? ,     —(一)将《承,租的廉租住》房擅自?转,租、转让、》转借他?人的;  】。   (二)无正】当理由连续拖欠【租金六个《月的:;   【  (三)经复【核已不符合廉租【住房条件的;—     】(,四)法?律,。、法规规定的其它情!况可:以收:回的 第八章 !监督管理 第【三十六条 —市住:房,保障部门会同有关】部门:定期对各旗县区【政府、稀土高新区】管委会廉租住房建】设实:。施进展情况》进行督查《包括建设用》地落实?、资金使用和建设】工程:。质量等并进》。行,年度考核 》 , —第三十七《条 取得《廉,租住房保障的申【请人按年度》向户籍?所在:地街:。道办:事处如实申报家【庭人口、收入—及住房等变》动情况   !  街道办事处对廉!租家庭申《报情况进行调查【核实并?将结果报旗县区、】稀土高新《区住房保障部门【。旗县区?、稀土高新》。区住:房保障部门会同【有关部门进行复核】并按照复核结果【及时:调整货币补贴额度】或实:物配租的《面积、租金》标准等;对不—再符合?廉,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从!次月:停止发放《。货币补贴或由承【租人按照《合同:约定退回廉租住【房   【  :旗县:。。区、:稀土高新区住房【保障部门将年—度复核结果报市【住房保障部门并及时!进行更新《 ,   》   第【三十八?条 申请人对—旗县区?、稀土高新》区住房保障部门的】审查结果《有异议的可》以向:。市住房?保障部门提出—复核申?请市住房保障部门】应,及时予以《复核 《 第三十!九条 旗县》区,、稀土高新区住【房保障?。部门及时《建立廉租住房家【庭档案加强动—。。态管理对被》保障家庭定期走【访、抽查及》时,掌握:其人口、收》入,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! 第】四十条 任何—单位:和个人有权对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】行为:进行检举《和,举报 ! 第四十《一条 以欺骗—等不正?当手段获取廉—租,住房: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!的要依法追回补贴】。资金或配租房屋【申请人3《年内不?得,再行申请城》镇最低生活保障和】廉租住房保障 】 ? 第四十二条 !有关部门《和单位工《作,人员在?廉租住房保障工作】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: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的按照有关规定】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第九》章 附 则 】 第四十三条 】各旗县区政》府、:。稀土高新区管—委会可依《据本办法《结合当地《实际情况制定—具体实?施办:法 【 第四十四条【 本办法由—包头市住房保—。障和房屋《管理局负责解释 】 《 : 第四十五条 本办!法自公布之日起【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