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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武汉市建设工程】施工议标管理规【。定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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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九六年—十月:二,十一日
第一条】 为进一《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!招标投标行为加强】对建设工程施工【议标行为的》管理根据武汉市建】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!管理办?法第三条结合本市具!体情:况制定本规》定
第《二条 本市》行政区域内的—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!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】的可通过议标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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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:一):经,县级: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!设行政?主,管部门?或其授权的招投标】管理:机构确认《。的抢:险救灾、科》研试:验或国?家保密工《程,;
(二【。)不实行施工—招标:。的国内私人投资和】外商独资的建设工】程,;
(三)】外方投?。。资比例?在60%以》上的建?。设工程;
(!四)建筑面积—在,1000平方米以】下或者工程造价在】50万元《以下的建《设工程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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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五《),境外:捐资的建设工程和不!适宜:招标的?建设工程《
第三条 实【行议:标,的建设工程必—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!。提出申请《经,批准后方可进行【
第四《条 建设项目议标】应具:备下列条件
【 (一)建设项】目已列入国家、部】门或者地方的—年度:固定资产投资—计划;
— , (二)》已经:领取: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,证或建筑定位红线;!
? (三)工程建【设资金已经落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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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有满】。足施工需要的施【工图纸及技术—资料;
— (五?)施:工现场?符合开工要求
第!五条 业主》议标应具备下列【条件
—(,一)具有法人资格或!是依法成立的—其它:组织;
《
: (二》)拥有与《建设工程相适应的经!济、技?术和管理人员—;,
(三)具有!编制议标《条款和组织议标的能!力
》 不具备上》述第(二)项条件】的,。必须委托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】位代为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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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要控【制参与议标》的,施工:企业质量和》信誉差的《企业坚决不能参加】议标参加议标—。的施工企《业必须持有企业营业!执,照、资?。质证书和本市注册登!记证(外地来—汉企业)或资—质认证证明
【第七:条 参加议标的单位!一般不得少》于两家(《含两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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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议标【单,位必须?将议标条款报—送招投标管理机构】。审批
《第九条 建设—工,程议标?按下列?程序进行
】(一)业主在工【程项:。。。。目可行性研究—报告或其它立—项文件批准后到【招标管理机构领取〈!建设:工程项目报建—表〉按规定》对项目实行报—建,;
《 ?(二:)业主向招投标管】。理机构?递交议标申请书并经!批准后方《。可进:行;
(三】。)编写议标》文件或施工》合同草稿并报经【招投标管理机构【审查批准;
】 (四)建设单位和!施,工单:位按照“《固定量、放开—价、竞争费的原【则进:行平等有偿的议标】交易;
(】五)议标结果经【招投标管理机构【审定后由建设业【主填报招投标管理机!构核发中标通—知,书;:
(六)建】。设业主?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!合同;
《
: (七)议》标价款必须报经【招投标管理机构审】。查
第十条 施】工单:。。位,。不,得以盲目《压价带资垫资—违反有关《管理规?定作为议标的优【惠条件
第十一】条 议标双方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!市建委根据有关规定!予以:处罚
》 (:一)未经批准—擅,自进行议标》发包的;
— (二)明议【暗定显失公正—、公平的;》
? (三)施工单【位以不正《当的竞争手段和【盲目压级压》价、带资《垫资、弄虚》作假等非法》行为获取议标工程】。的;
第十二【条 本规定由市【建设管理委员—会负责解释
【第十三条 》本办法自《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!一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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