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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武汉市建设【工程施工议标管理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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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!一日
《。第一:。条 为进一步—规范建?设工程施《。工招标投标行为加】强对建设工程施工】议标:行为的管理根—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施!工招标投标管理办】法第三条结》合本市具体情—况制定本规定—
第二条》。。 本市行政区—域内的建《设工程项目的施工】符合下?列条件之一的可通】过议标?发包
(一】)经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: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或其授权的—招投标管理》机构确?认的抢险《救灾、科《研试验或国家保密工!程;
(【二)不实行》施工:招标的国内私人【投资和外商独—资的建设工》程;
》 (三)外方—投资:比例:在60?%以上?的建设工《。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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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建【筑,面积:在1000平方米以!下,或者工程造价在5】0万:元以:下的建设《工程;
》 (五)境外捐】资的:建设工程《和不适宜招》。标的建设工程—
第三《。条 实行议标的【建设工程必须向招投!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!经批准后方可进行】
第?四条 建设项目议标!应具备下列条件
! (?一)建设项目已【列入国家、》部,门或者地方》的年度固定》资产投资计划;【
》 ,(二)已经领取建设!工程规?。划许可证《或建:。筑定位红《线;:
(三)【工,程建设资金已经落】实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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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有》满足施工需要的施】工图:纸及技术资料—。;
? (五)施工现】场符合开工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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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五条 业主议标应】具,备下列条件
【。 (一)具有法】。。人资格或是依法【成立:的其它组织;—
—(二)拥有》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!经济、技术和管理】人员;
【(三)具《有编制议标条款【。和,组,织议标的能力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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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—备上述?第(二)项条—件的必须委托—具有:。相应资质《的单位代为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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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《 要控制参与议标】的施工企《业质量?和信誉差的企业坚决!不能参加议标参【加,议标的施工企业必须!。持有企业营业执【照、资质证》书和本市注册登记证!(外地来《汉企业)或》。资质认证证明
第!七条 参《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!得少于两家》(含两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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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议标单】位必须将议标—条,款报送?招投标管理机构【审批
《第九条? 建设工《程议:标按下列程序进【行
(一)业!主在:工程项目《可行性研究》报,告或其它立项文【件批准后到》招标管理《机构领取〈建设工】程项目报建表〉【按规定对项》目,实,行报建?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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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业【主向招投标》管理机构递交议【标申请书并经批准】后,方可进行;
】 (:三):编写议标文件或施】工合同草稿并—。报经招投标管—理机构审《查批准?;
(—四)建设单位—和施工?单位按照“固定量】、放开?价、竞争《费的原则进行平等】有偿的?议标:交易;?
(五)议标!结,果经招投标管理机】。构审定后由建—设业主填报》招投标管理机构【核发:中标通知书》;,
(六—)建设业主与施工】单位签定《施工合同;
】 (七)议标价款】必须报?经招:投标:管理机?。构审查
》第十条 施工单位】不得以?盲目压?价带资垫资违反有】关管理规《定作为议标的优【惠条件
》第十一条 议标【双方有下列行为【之一者?由市建委《根据有?关规定予《以处罚
(一!)未经批准擅自进行!议标发包的;
! ,(二)明议暗—定显:失公正、公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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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施【。工单位?以不正当的竞争【手段和盲目压级【压价:、带资垫《资、弄虚作假等非法!行为获取议标工程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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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—本规定由市建设管理!委员:会负责解释
第】十,三条 本办法自一】九九六年十》月二:十,一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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