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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建设!工程施工议标—管理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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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一,九九六年《十月二十一日
】第一条 为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!施工招标投标行为】加强对?建设工程施工议标行!为的管理根据—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!。招,标投:标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结合》本市:具体情况制定—本规定
》第,二,。条 本?。市行政?区域内的建》设工:程项目的施工符【合下列条件之—一的可?通,。过议标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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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经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或其—授权的?招投标管理机构确】认的抢险救灾、科】研,试验或国家保—。密工程;
(!二)不实行施工【招标的国《内,私人投资和外商独资!的建设工程;
! (三)外方投【资比例在60%【以上的?。建设工?程,;
? (四)建筑面】积在10《00平方《。米以下或者工程【。造价在50万元【以下的建设》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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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境外】捐资的?建设工程《和不适?宜招标的建设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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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实行议标!的建设工程必须向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】出申请经批准后【方可进行
第四条! 建设项目》。议标应?具备:下列条件
(!一)建?设项目?已列入国家、部门】或者地方的年度固】定资产投资计—划;
】。(二)?已经领取建》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或建筑定位】红线:;
(三)工!程建设资金已经【。。落实;
(】四)有满《足施工需《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!。资料;
— (五)施》工现场符合开工要求!
第五条 业主】议标应具备下列条件!
(》一)具?有法人?资格或是依》法成:立的其它《组,织;
》 (二)—拥有与?建,设工程相适应的经济!、技术和管理人员;!
(三—)具有编制议标条】。款和组织议标的能力!
不具备】上,述第(二)项条【件的必须委托具有相!。应资质的单位—代为组织
第六】条 要控制参与【议标的施工》企业质量和信誉差的!企业坚?决不能参加议标参】加议标的施工—企业必须持有企【业营业执照、资质】证书和本市注册登记!证(外地来汉—企业:)或资质认证证【明
第七条 参加!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!少于:两家(?。含两家)《。
第八条 议【标单位必须将议标】条款报送招投标管理!机构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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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建设【。。工程议标按下列【程序进行
— (一)业主在】工,。程项目可行》性研究报告或—其它立项《文件批准后到招标】管理机构领取—〈建设工《程项目报建表〉【按规定对项目—。实行报建;》
? (二)业主向!招投:标管理?机,。构递交议标申请书并!经批准后方可—进行;
【(三)编写议—标文件或《施工合同草稿并报经!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!。批准;
(】。四):建设单?位和施工单位按【照“固定量、放开】。。价、竞争费的原则】进行平等有偿—的议标交易;
【。
(五》),议标结果经》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!后由:建设业主填报招【。投,标管理机构》核发中标通知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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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六)《建设业主与施工单】。位签定施工合同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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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七)议标价》款必须报经》招投标管理机构【审查
《。第十条 施工—单位:不得以盲《目压价带资垫资违】反,有关管理《规定:。作为议标的》优惠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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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一条 》议标双方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者由市建委】根据有?关规定予以处—罚
(一)】未经批准擅自进【行议标发《包的;
(】二)明议暗定显【失公正、公平的【;
《 (三)施工单【。。位以不正当的竞争】手段和盲《目,压,级压价?。、,带资垫资、弄虚作假!等非法行为获—取议标工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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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本规定!由市建设管理委员】会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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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!九九六年十月—二十一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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