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武汉市建《。。设,工程安全生产管理】。办法 (20—12年6《月1:。8日:经市人民《政府常务会议—。审议通过自201】2年:8月15日起—施行;根据2017!年10月16—日市人民政府—第32次常务—会议审议通过—市人民政府》关于修改和废止【部分市政府规章【的决定(市》人民:政府令第282【号)进行修》正,自2017》年10月28日起】施行) 《第一章?  总?    则 第一条!  为了加》强,建设工程安全生【产监:督管理保障人民群】众生命?和财产安全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》。国建筑法、建设工程!安,全生产管理条例(国!。务院第393号令)!等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 —第二条  本办法适!用于在?本市行政区域内【从事建设工》程的:新(改?、扩)?建和拆除等有关活】动及实施对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!。理   本》办法所称《。建设工?程是指各类房屋【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!程和装修工程城【市道路桥《梁,、轨道?交通、隧道等市【政基础?设施工程 第三条】。  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管理坚持“】安全第一《、预:防为主、综合—治理”的方》针坚持“管生—产必须管安》全,”和“谁《主管、谁审批、谁负!责”的原则》 第四条《  :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《对建设工《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!导支持、《督促各有关部门【。依法履行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职责】   市建设行【政主:管,部门:。是全市建设工程安】全生:产的:。主管部门对市管建设!工程安全生》产实施监督》管理对区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实施监督检》查和:业务指?导区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!责对:区管建设工程—安全生?产,实施监督管》理市、区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所属建设工—程安全监督机构可以!受市、区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的委托】承,。。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!管理的具体工—。作   《市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对全市建【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!实施:综合监督管理区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—部门对区管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工—作实施?综合监督管理—   城管、公安消!防、交通、水务【。、园:。林、住?房保:障房管、《。质监、卫生、—民政、环境保—护等有?关,行政部?门按照各《自,职责负责做好建设】工程安全《生产的相《关管理工作》 第:五条  《建设工程的建设【。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!、施:工及:其他与建《设工程安《全生产有关》的单位必须遵—守安全生产法律、】法规、?。规章的规定保证建设!。工程安全生产严【格执行工程建设标】准和规范开展安全生!产标准化活动并【自觉接受建设行【政主:。管部门的监督依法】承担相应责任— ,第六条  》鼓励建设工程—安全生产的科学【技术研究和先进【技术推广应用推进】建设工程《安,全生产的科学管理】 第二?章  建设》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!。七条 ? 建设单位对建设】工,程的安全负总责建】。设单位应当》。在合同中明确勘察】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!等,单位的?安全生?产相关?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!展安全生《产工作创造条件【督促和支持监理【。单位开展《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!工安全?从事市政基础设【施建设和房屋—开发的建设单—位应当设立安—全生产管理部—门配备具有相应【能,力的专职安全—生产管理人》员并对建设工—程实施现《。场监督 第八条【  建设《单,位应当根据》建设工程实际情况从!保,证施工安全》的角度科学确定【并严格执行合理【工,期任何单《位和个?人不得?随意压缩《合同约定工期 第】九条  建设单位在!编制工程《。概算、?预,。算时应当按照规【定单独立项计—算安:全防护措施》费,并在招?标文件中作为不【可竞争性费用予以】单,列   《建设工程《开工前建设单位应】当将安?全防护措施费—以不低于8》0%的?比例:拨付给施工单位;】剩余费用根据建设】工程进度分期支付】竣,工时应当全》额结清 第》十,条 : 建:设,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!应当:向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提供建?。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!有关资料并办理安】全监督手续   由!。市、区人民政府【确定的重大工程【建设单位应当在【开工前进行安全风】险评估完善应—急抢险机构设置【制订应急预案并在提!供安全施《。工措施资料时提交】安全风?险评估报告 —第十:一,条  建设》单位:应当将拆除工程发】包,。。给具: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!位并:在拆除施工15日】之前按照规定—将有关资料报送到拆!除工程所在区建设行!政,主管部门备》案 :第十二条  —建设单位在发—包建设工《程,时,。应,当依法?审验承包单位的资质!和安全生产许可证】因,违法发包建设工程】发,生生产?安全事故的》由建设单位承—。担相应?的安全生产责任【 ,第十:三条  建设单位】应当建立安全检【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!地组织相关单位对】建设工程进行安【全检查有多》个施工单位的施工】现场:建设单位应当有【效协调安全生产【管理工作 第十【四条  施工涉及】既有管线的建设【单,位应当在相关—管线:。。权属单位《。的指导下《会同:勘察:、设计单位制订既】有管线?保护措施方案并【会同施工单位与管】线权:。属单位签订保护协】议共同加强对—施工及周《边区域既《。有管线的保护需对】既有架空杆线实施入!地、对既《有地下?管线进?行迁移的建》设单位?应,当通:。知相关?权属单位进行现场指!导和监护《相,关权属单位应当予以!支持和配《。合 :  :。施工可能影响周【边区域建(》构)筑物《。安全的建《。设单位应当在—施工前委托》房,屋安全鉴定机构对】周,边区域?建(构)《筑物进行鉴定—并将鉴?定资料提供给—监理、施工等单【位督促施工单—位按照有关规—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!因施工导致周—边区域?。建(:构)筑物《损坏的?应当依?法承担民事责任【 第十?五条  建设—单位接到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签:发或者?监理单?位送:达的安全《隐患限期《整改通知及停工整改!通知时?应当督促相关单位】进行整改被责令暂】时停止施工的建设工!程需复?工的建设单位应当】。在整改完成》后书面向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提出复】工申请? 第三章  勘【察、设?计、监理及》其他:有关单?位的安?全责任 第》十六:条  勘察》。、设计单位对—施工安全承担勘察、!设计:责任应当分》。别在建设工程勘察】、,。设计文?。件,中注:明因地形、地质【条件复?杂,可能发生滑坡、坍】塌等地质《灾害的部位提—出保证各《类既有管《线、设施和周边区】域建(构)筑—物安全的意见并在开!。工前向施工单位进】行技术交《底 第十七条 【 勘察单位开展室外!。。作业时应当采—取措:施保证各类管线、】设施和周边区域建】(构)筑物的—安全因措施不当导致!各类管线、》设施和?周边:。区域建(构)筑物损!坏的应当依》法承担责《任   勘察单【位,发现现场《存在地质实》际情:况,与勘察报《告不符或者工程出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】提出处理意见必要】时,进行:。施工勘察 第十八条!  :设计单位应当—及时解决施》。工,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!、遗:漏或者?对设计文件的疑问降!低工程风《险   对于特殊】、复杂结构和—超,深基础?。的建设?工程设?计单位应《当评:估,施工:中可能存在的安全】风险编制《指导性的安全防护方!案并在开工》前向施工单位进【行说明 第》十,九条  监理单位】对施工安《全承担监理责—任其法定代表—人对本单位监—理建设工程的安全监!理全面?负责;总监理—工程师对建设—。工程的安全监理【负责且只宜》担,任1项?委,。托监理合同的项【目总监理工》。程,师工作最多不得【超过2项《;监理人《员承担安全监理【职责 第二十条  !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!工程监理规划应【当有专?门的:安全监理内容—对于危险《性较大的《分部分项《。工程监理单》位还应当《编制安全监理实【施细:。则 :第二十一条  监理!单位应当《审查下列内容—   ?(一)施工单—位安全生产许—可证和资质情况以及!项目负责人、专职】安全生产管理—人员、特《种作:。业人员的配备及【从业资?格情况?;  ?。 (二)施工单位安!全生产管理机—构的建立情况以【及,。安全生产《。规章制度的》建立和?落,。实情况;   【(三)施工单位【安全:防护措施《费的使用《计划以及安全技术】措施:和安全?专项施工方案的制】订,。和实施?情况;   (四)!施工单位安全防护】用具的质量和—使用情况以及施【工机械和《安全防护《设施的验收情—况,;   (五)【施工:单位落实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】情况;  》 (六?。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! 第二十二条—  监理单位应【当在建?设工程施工》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!好,安全监理记录;危险!性较:大的分部分项工【程施工时应》当实行旁站监理按照!规,。定需要验收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!分项工程监理单位】应当组?织有关人员进行【验收:   ?监理过程中发—现存在安全》隐,患的监理单位应【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!;情况?严重的应《当要求?施工单?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!时,报告建设单位;【施工单?位拒不整《改,或者不?停止施工的应当【及时向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!十三条  建筑【起重机械出租—单位不得出》租不符合安全要【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并!应当在租赁合同【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!全责任积极配合【使用单位定期对【正在使用的》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维!修,和保养  》 建筑起重机械【安装单位对》建筑:起,重机械的安装—、拆卸等施》工安全负责》安装前安装》单位应当对建—筑起重机械进—行全面检查不得安】装不符合安全要【求的建?筑,起重机械 第四章】  施工单》位的安?全责任 第》二,十四条  施—工单位对建设工程】施工安全负》责应当建立独立【的,安全生产管理机【构健:。。全安全生产保—证体系并制订本【单位生产安全事故】应急救援《预案按照规定配【备相应数量》。的专职安全生产【管,。理人员和特种作【业,人,员落实安《。。全生产管理经费【。对建设工程》施工现场实》施,安,全生产?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!五条  施工单位】主要负责人》对本单位安全生【产,工作全面负责;项】。目负责?人对建?设工程安全》生产具体负》责且在同一时期只能!承担一个建设工程的!管理工作;专职安】全生产?。管理人员负责对建】。。设工程安《全生产?进行现场监督检查】需变更时应当书面告!知建设单《位、监?理单位和《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  《 施工单位的主【要负责人、项—目负责人《、专职安全生产管】理人员应当》参加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组】织的安全生产—培,训经考核合格取得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】证书后方可任职  !。 施工单位负—责人、?项目负责人》应当按照规》定对建设工》程,实,施带班?。检查和带班生产【并做好记《录,存档备查 第二【十六条  施工单位!。应当单独建立安全】防,护措施?费使用台账并—在,财务账上单独—列支专款专》用不得挪作他—。用;其使用情况【应当定?期报告监理单—位 第二十七条  !施工单位应当定【期对管理人员和作】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!教育:培,训督促?其遵守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》、规章?制度和操作规程进】入新的岗位或者新】的施工?现场前施工》。单位应当对作业【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!。育培训未经安全【生产教育培训或者】教育培?训考核不合格的人】员不得上岗 第【。二十八条《  :建筑电工、架子【工、起重《信,号司索工、起—重机械司机》、起重机械安装拆】卸,工、高处《作业:吊篮安装拆》卸,工等特种作业人【员应:当参加安全技术和专!业技能?培训:经建设等相》关行政主《管部:门考核合格》并取得?特种作业或者—特种设备作》业人员操作证后【方可从事相应作【。业 第二十九条  !施工单位应》当进:行,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!的辨识并根据建【设工程特点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!者专项?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!安全技术措》施危险性较大的分】部分项工程施工前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!定编制安全专—项施工方案并按照】方案:组织施工《对于超过一》定规:模的危险性较大的】分部分项工程施【工单位应《。当组:织专家?对其安全专项施【工方案进行论证、审!查;施工时施工单位!应,当严格按照安全专】项施工?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更!改并由单《位负责人现场带班】检查 第三》十条:。  建设工程—施工可?能对:既有:管线和周边区—域建(构《)筑物造成损—坏的施工单位应【当采取安全》防护:措施并指派专人监】护 第三《十一条?。 , 施工单位》应当:按照:规,定定:期对所承建的建设】工程开展安全—。隐患排查及》。时,。进行: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!安全隐患《施,。工单位负责人—应,当现场监督隐患整】改直:至隐患消除 第三十!二条  施》工,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!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整改的【施工单位《应,当在规定《时间内完成整改并】将整改结果书面【报,告建设单《位、:监理单位签署—意见后再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  :。 在规?定时间内未完—成,整改或者《经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复查整改达不】到,要,求的应当停工整【改 第三十三条【 , 施: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!要求的安全》防护用具、机—。械,设备、施工机具及】配件并?指定专人管理定期】进行检查、》维修和保《养建立相应的—档案资?料保证?设,备的性能《完,好 第三《十四条  施—工单位应当使—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!并经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备案的建筑起】重机械?督促安装《单位办理安装(【拆卸)告知》手续建筑起重机械安!装完成并经具有【特种设备检》验资质?的检验?机构监督检验合【格后施工单位—应当到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办理使】用登记施工》单位应当使》用符:合,国家有关规定的流】动,式起重机械、场内】专,用机动车辆》。。等特种?设备 ?  施工单位应当定!期对正在使用的【。。建,筑起重?机,械及:其安:全保护?装置、吊具、—索具等进行检查、维!护和保养建筑—起重机?械租:。赁合同对建筑起重】机械的检查、维【修、保养另有约定】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!五条  施工—单位应当逐级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】制确定?消防安全管》理,人制订用火、用【。电,、用油、用气等各】项施工现场消—防安全制《度、操作规》程和灭?火、应急疏散—预案设置符》合规:定的消防通道—、消防水《源,。配备消防设施—和灭火?器材:并在消防通道—入口:处设:置明显标志 第三】十六条  建—(,构)筑物的拆—除施:工应:当由具?有爆破与拆除专【业资质?的施工单位承担并】制订拆除专项施【工方案  》。 拆除现场应—当,。划定危?险区域并设置—围,挡拆除?作业:时应当设专人—对危险区域和—危险部位实施监【管,拆除:三层(10米—)以上建(构)筑】物的应当采用机械或!者爆:破方式拆除拆—除工程实施爆破【作业的?应当遵守国家有关】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!第三十七《。条 : 施工?单位:应,当按照规定在—建设:工程周边危险区【域及施工现》场,的危险?部位设置《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!非施工作业》。人员擅自进》入施工现《场遇大风、暴雨、】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!当,加强对危险部位的巡!查、检?查并采取安》。全措施高温》酷热及冰冻》严寒天气时施工【。单位:应当对作业人员采取!必,要,的安全保障措施【   建设工—。程,施工现?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以!及,工程作业基》本完工尚《未竣工验收的施工单!位应:当安排专人做好现场!保护加强巡查及时】处置:安全隐患 第三十八!条  ?施工:。单位应?当对所承《建的建设工程制订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】事故应急《救援预案实行施【工总承包的由总【承包单?位统一组织编制【工程总、分包—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!援预:案分别建《立应急救援组—。织配:备应急救援人员【和器:材设备并定》期组织演练   】施工:单位发生《生产安全事故应【当按照国《家有关伤亡事—。故,报告和调查》处,理的规?定及时、如实—地向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,、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报告实行【施工: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!位负:责上报?事故接?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!照国:家有关规《定如实上报 —第三:十九条 《 鼓励施工》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!的人员办理意—外伤害保《险支付保险费— 第五章  监督】管理 第《四十条  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加】强所属建设工程【安全监督《机,构建设依《照有关规定》配,齐具:有相关?。专业和相应》业务能力《的安:。全监:督检查人员保障必要!的安全监管经费和】。实,施监督检《查的:设备:、仪:器 第四十一条【  建设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规范》安全监督检》查工作依《法建立和落实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指!导、监督相》关机构?和责:任主体依法履行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!理职责 第四十【二条  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在审核】发放施工许可证【时,应当对建设工—程是否有安全施工】措施进?行,审查对没有安全【施,工措施或者》安全施工措施—未经审查以及审【查不合格的》不得颁发施工—许可证不得开—工建设 第四十三条!  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或者受其《委托的建设工程【安全监督机构—应当对纳入监督管】。理的建设工程—制订巡查计划对建】设工程实体》防,护情况和参建单位安!。。全生:产行为?进,。行,检查或者《随机:确定抽查对象—、随机确《定检查人员及时公】开抽查结果》重点包括以下—内容 ?  (一)建设工程!参建单位安全管理】机构的建立及—专职:安全: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!情况; 《  (二)安全【防,护措施费《。。的拨付及使用情况;!   (三)施【工单位的安》全生产许可证项【目负责?人、:专职:安全生产管理—人,员资:格以及?特种作业人员—持证上岗情》况;  《 (:四)监理单位—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情!况,以及监理人员—履,。行安全监《。理责任情况;  】 (:五):超过一定规模的危】。险性较大的分—部分:。项工程安全专项施】。工方案的编制、审核!、审:批、论证及实—施情况;   【(六)建筑起重机】。械的备案、》安装(?拆卸)告知、使用登!记,办理情况以及流【动式起重《。机械的使用登记【办理情况;   】(七)建设工—程施工现场的安全】隐患治理情况;【。   (八)建设】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落!。实安全责《任情况 第四—十四条  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或者受《其委:。托的建设工程安全】监督:机构在履《行安全监督》检查职责时》有权:采取以下措》施   (一)要】求,。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】。关建:设工程?安全生?产,的文件和《。资料询?问相关人员;  】 (二)《。。进,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!进行安全生产监【督检查;   (三!。)纠:。正,施,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!求的:行为; 《  (四)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《规定:的其他措施》。 第四十五条  建!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或者受其委托的建!设工程安全监督【。。机,构在履?行安全?监督检查《职责时对发》现的危及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】的行:为应当责《令相:关单位限《期整改在《规定时间内》未完成整《改或者整改》不合格的责令停【工整改 第四十六】。条  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制—。订建设工程生产安全!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】建立应?对突发公共事件【的预:测预警、《信息:报告、应急处置等】机制落实相应的应】。急救:。援队伍、装备、器】材和物资每》年至少组织一—次演习或者培训【 第四十七条  】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参加:市、区人民政府【组织的对建设工程】生产:安全事故的》。调查 第四十—。八条  鼓》励公: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对建设工程生产安!全事故及安全隐患进!行检举和《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,应当受理《并及时调查处理 第!六章  法律责【任 第?四十九条  对违反!本办法规定》的行为由《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,门按照?本办法的规定—实施行政处罚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已有处罚!。。规定的从其规—。定 第五《十条 ? ,建设单位违反—本办法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责令限—期改正并处》100?0元以上100【00元以下罚—款   (一)未按!。照规定?及时足额拨付—安全防护措施费的;!   ?(,二)从事市政基【础,设,施建设和房屋开发】未设立安全生产【管理部?门未:。按照规?定配备专职安全【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专!职,安全生产管》理,人员未对建设工【程实施?现场监督的;  】。 (三)建》。设工程开工前未办】理,。安全施工措施审【查或者未办理—安全监督手续的【;   (四)【重大建设工程—。开工前未进行安全】风险评估或者未【制订应急预案的【;   (》五)未建立安全【检查制?度或者未按照规定进!行安全检查》的;:   (六)—。施工现场有多个施】工单位施工》建设单位《未按照规定协调安全!生产管理工作—的,;,   (《七):未采取有效措施【保护既有管》线以及建设工—程周边?区域:建(构?)筑物的;》。   ?(,八)接到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签发》或者监理单位—送达的安全隐患限期!整改通知及》停工整改通知后未督!促相:关单位进行》整改或者停工整改】不合格要求相关单】位继续施工的 第】五十一条  勘察】、设计、监》理及建?筑起重机《械安:装单位?违反本办法有下【。列,行为之一《的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处?1000《元以上?100?。00元?以下:罚款  《 (一)勘察、【设计单位违反本办】法,第,十六条、第十七【条、第十八》条,规定的; 》  (二)工程监】理规划未包含专门的!安全监理《内容的;  — (三?)监理单位未—针对危?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!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!施细则?的;   (四)】。。监理单位未依照法】。律、:法规、规章和工【程建设?强,制性:标准实施监理—的;:   (五)建筑起!重机械安装单位安】装不符?合安全要《。求的建筑起重机械的! 第五十二条—  施工《单位违反本》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,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1000元以上】1,0000元以下【罚款   (一)】单位:负责人、项目—。负责人、《专职安?全生产管理人员【未按照规《定到:岗的;?   (二)未按照!规定编制、论证安】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!专项施?工方案的《;  ? (三)未制订生】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!预案和落实应—。急措施的;》   ?(四)未落实施工组!织设计或者》专项施?工方:案中的安全》技术措施的; 【  (五)违反工程!建设标准、规范和】操作:规程施工致使施工现!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!的;   》(六)存在安全隐患!。未在规定时》间内:进,行整改或者整改不】合,格擅自?。。复,工,的;   (七【。。)未按照规》定进:行建(构)筑物【拆除:。施,工的 第《五十三?。条  违反本—办法:有关城市管理、消】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!治安管理、》检验检测《。。等规定的由相关部门!依法给?予处罚? 第五十《四条  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对安全生产管理【表现优秀的单位【、建设工程及相关】人员:检举:和投诉有功的公民】、法人和《其他:组织给予《表彰和奖《励;对在建设工【程安全生《产方面有严》重违法、违》规行为的责任—单位和责任人进行】通报批评《或者不良《行为记录与公布【 第五十《五条  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受!。其,委托的建设工程安】全监督机构工—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建!。设工:程安全生《产进行监督管—理玩忽职守滥—用职权徇私舞弊【的由所在单位—。或者上级主》管,部门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: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《第七章  附 【   则《 第:五,十六条  本市行】政区域内的》交通、?。水务、民防、广播电!影视、燃气、热力、!电力、通信、—园林绿?。化、房屋维修等相】关工程的安全—生产管理由其—行业主管《部门参照本办—法实施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另?。。有规定的从其规【定,抢险、抢修、—救灾以及其他临时】性房屋建筑》、,居民家庭装饰—装修和农民》自建:低层住?宅的安全生产管理】。不,适用本办法 —第五十七条  本办!法自2012—年8月15日起【施行2?000年11月【2,8日市人《民政府公布的武【汉市建筑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?办法(市人民—政,府第123号令)】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