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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武汉市房屋!。建,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!案管理办法 】 市城建委—关于印发武汉市房】屋建筑?工程竣?工,验收:及备案管理办法【的通知 《 委直属建管—各单:。位各区建设局、质监!机,构各建设、勘察【、,设计:、施工、监理—单位 》     》现将武汉市》房,屋建:筑工:程竣工验收及备案】管理办法印》发给你们请遵—照执行 二〇】一〇年八《月十日 第【一条 为了加【。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!竣工:验收及?备案的?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?量管理条例和—住建:部、:湖北省有关》房屋:。建筑: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!管理的规《定,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【 》 第: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》武汉市?行政区域内新建【、扩建、《改建各类房》屋建筑工程》(下称“工程”)】的竣工验《收及备案《 ? 第—三条 市城建委负责!全,。市工程竣工验—收及备案的监督【管理工作《 , 第】四条 市、区(开发!区):建筑工?。程质量监督站(下】称“:。监督机构”)按照建!筑,工程市区《分,工管理有关规定【分别:对其监督《管理工程的》竣工验?收实施监督 ! 第五—条 市城建委核】发施工许《可证的工程其竣工】验收备案工作由市】城建委委托市监【督机构负责具体实】施,;区(开发》。。区)建设局核发施】工许可证的工程【其竣工?验收:备案工作由》各区(开发区—)建设?局负:责组:织实施?     】负责:办理工程竣》工验收备案的—部门下称“备案【机构” ! :第六条 建设—单位组?织工程竣《工验收工作并—负责申办竣工—验收备案手续 【 , 》 第七条 工【。程,符合下列条》件方可进《行竣工验收工作 】 ? ,     (一!。)完成?工,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!各,项内容 — ,  : , (二)有》完整的技术档案【和施工管理资—料    】 ,(,三)有工程使用【的主要建筑材—料、建筑构》配,件和设备合格—证及必要《的进:。场,试验报告 —     (四】)建筑各分》部,工程应当有建设【、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、监理等》相关单位分》别,签署的验收合—格文件 》  ?   (五)施工】单位:在工程完《工后对工程质量【进行:了检查?确认工程质》量,符合有?关法律、法规和工程!建设强制性标准规】定符合设计文件及】。合同要求并提出【工程竣工报告工程】竣工:报,告应经项《目经理和《单位技术负责人签】字并:加盖单位公章实行监!理的:工程工?。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!理工程师签》署意见?。并加:盖监理单《位公:章;未实行监—理的工程工程竣【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!项目负?责,人签署意《见并加?。盖建设单位公—章    】 (六)对于委【托监理的工程具【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!理单位对工程进【行,。。了质:量评估并《提出工程质量—评,估报告工程质量【评,估报告应经总监理】。。工程师签字并—加盖单?位公章  】  : ,(,七)勘察《、设计单位》对工:程是否?按通过审查的设【计图纸及《设,计单位签署的—设,计变更文《件,施工予?以,确认并提出》质量检查《报告质?量检查报告应当经】该工程勘察》、设:计负责人签字并【加盖单位公章 【     (】八,)住宅工程已按规】定组织分户》。验收且?。合格  【。  : (九)《有施工单位签署【的工程质量保—修书: ?    《 (十)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及其委》托,的监督机构责令【整改的问题》全部整改完毕 【   》  (十一)施【工单位已向建设【单位提交《完备的工程》资料 ?   》  :(十二)建设单位取!得按照法《律、法?规规定应当由—规划、环《保等部?门对工程出具的【认可文件或者准【许,。使用文件 】 , ,  (十三)大【型人员密集场—所和其他特》殊建:筑,工程法律规定应当】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!具的:验收合格证明文【件 》。 ? 第八条《 :工程竣工验收应当】按以下?程序进行 】 《    《(一)工程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!设单位提《交工:程竣:工报告申请》工程竣工验收 】 ,。     》(二)建《。设单位收到工程竣】工报告后《对符合竣工》验收条件的工程组】。织,该工:程的勘察《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!面的:相关技术人员组成】验收组?制定验?。。收方案   !  (?三)建?设单位应当》在组织?工程竣工验》收,7个:工作日?前将验?收的时间、地—点、:验收组成员名单【及验收方案书面通】知该工程的监督【机构: 《 ,   (四)建设单!位组织工程竣工验】收 《     1、【建,设、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。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!。履约:情况和在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】执行:法律、法规和工程】。建,设,强,制性标准的》情况; 》     2、】验收组?审阅技术档案—和施工管理资料【;    】 3、验收》组查:验工程实体质量【;  —  : 4、形成验收组人!员签署?的单:位工程竣《工,验收原始记录— , ,     验【收组不能形》成一致?意见时可提》请,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或监督机构协调待!参与工程《竣工验收《各方意见《一致后重新组—织工程竣工验—收 》 , 第九条 工程!竣工验收合格—。后建设单位》应当及时提出工【。程竣工?。验收报告工程竣【工验:收报告?应当包括工程报建】日期施?工,许可证号施工—图设计文件审查【意见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《。、监理等单位分别签!署的质量《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!签,署的:竣,工验收原始文件【以及备案机关认为】需要提?。供的有关资料 】。 第十条! 该工程的监—督机构应当对工【程竣工?验收的组织形—式、验?收程序、执行—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!。现场监督发现有违】反建设工程质—量管理规定行为的】。责令:改正并?将对工程竣工—验收的监督情况【作为工程质量监督】报告的重要内—容 】 第:十一条 建设—单位应当自》工程竣工验收合【。格之日起《15个工作日内派】专人申?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!并为:其出具身份证明文件!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!向备案机构申办备案!手续: ? , 第》十二条 监督机【。构应当在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!日起5个《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!提,交工程质量监督【报,。。告(见附件1) 】 ,。 》 第十三《条 建设单位申办!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】手续时?。。应当提?交,下列文件资》料并保?证其真实、完整 !   】  (一)房屋建】筑工程竣工验—收备案表(见附件】2);  】   (二)建筑】工,。。程竣工验收报告(】见附:件3),并附勘察】单位的质量检查【报告(见附件—3-1)《、设计单位的质量检!查报告(见附件3】-2)?、施工单位的工【程竣工报《告(见附件3-3】)、:监理单位《的质量评估》报告(见附件3-4!)、单?。位,工程竣工验》收原始?记录(见附件3-】5);  】   (三》)工程施工》许,可证:或,开工:报告:(核:查原件提交复—。。印件); — :。。    (四—)施工图设》。计文件审查》合格书(核查原【件提交复印件)【;    】。 (五)规》划部门对《单,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!件或者准《许使用文件(核【查原件提交复印件)!; 》    (六—)环保部门对单位工!程出具?的认可?文件:或者准许《使,用文件(核查原件】提交复印件)—;,  》   (七)公安】消防部门对单位工】程出:具的验收合格证【明文件?或者竣工验收消防】备案:受理凭?证(核查原件—提交复印《件);  】。。   (八)—城建档案《馆出具的档案—资料认可文件或者】。验收意?见书; 【    《(九)工程造—价管理机构》对工程?竣工结算文件出【具的审查备案文件】;   【  (十)施工单】位签:署的工?程,质量保修书; !     (—十一:。)住:宅工程?住宅质量保证—书和住宅使用说【。明书:其中住宅《工程分?。户验收汇总记录【(附件4)作为住】宅质:量保证书的附—件;  【   (十二)法】律、法?规、规章规定必须】提供:的其他?文,件,资料: 】。第十四条 》 ,备案机构《在,收到:工程竣?工验收备案文件资料!后出具收《件回执(见附件5】)建设单位在—7个:工作:日,内(:不得:超过15个》工作日)凭收件回执!到备案?机构办理以》下手续 —    】 1、经备》。。案机构?。审查:认定备案资料—符合:。备案条件的工程凭收!件回执领取竣工验收!备案证 《    — 2:、经备案机构审查认!定备案资料不完【善的:工,程办理建筑工—程竣工验收备案【资料补正《告知书(《。见附件6)》手续建设单》位应:于15个工作—日内完成备案资料补!正工作凭收件回执】和,建筑工程竣工验【收备案资料补正【告知:书,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证!。 《 第十五【条 :。 备案?机,构在收到建设单【位提交的工程—竣工:验收备案资料后【应当于7《。个工作?日内完成审查工作】对符合备案条件【的,工程备案机构在工】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】上签署备《案,。意见加盖《竣工验收备案专【用章颁发工程竣【工验收备案证—(见附件7)—;对备案《资料不完善的工程应!当,在建:筑工:程竣工验收》备案资?料补正告知书中一次!性告:知建设单《位需补正的全部内】容  —   工《程竣:工验收备案表一【式二份;《工程竣?工验收备案证一【式五份 【 第》十六条 备—案机构颁发的房屋建!筑工程竣《工验收备案》证是建设单位办理】房屋产?权登记的必备—文件 】 第十七条 建!。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!收合格后《15个?工作日内未按本【办法第十一条—规定申办备案手续】的由监督《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!   》  建设单位在向】备案机构提交竣【工验收?备案文件资》料后:未按本?办法:第十四?条规:定办理领《取竣工验收备—。案证手续的由备案机!。。构责令限期改正 ! 》 第十八《条 备案》机构发?现建设单位在竣工】验收过程中有违反有!关建设工《。程质:量管理规定》或采用虚《假证:明文件申办工程【竣工验收备》案的行为应当在收】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!15个工《作日:内责令停止使用重】新组织竣工验收 】 ? 《第十:九条: 备案机构—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!收并责令《停止使用《的工程?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!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!单位擅自《继续:使用造成使用方【损,失的由?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 》 —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!在组:织竣工?验收:和申办竣工验收【备案过程中违反本】办法的由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或其委—托的执法机构—根据有关法》律、法规和规章【实施处罚 — 第【二,十,一条 备案—。机构:及其:工作人员对不—符合竣工验收备案】条件的工《。程予以备案的—由市城?建委责令改》。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!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?究刑事责《任 !第二十二条 竣】工验收备案文—件齐全备案机构及】其工作人员不—。办,理备案手续》的由市城《建委责令改正视【情节轻?重对责任人员给【予行政处分 】 》第二十?三条: 竣:。工,验,收,备案文件应作—为法定文件归档保存!不得伪造和涂改【并按档案《管,理规定的期限—保存 ! 第:二十四条 军用房】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!备案的管理按—照中央?。军事委员会的有【关规定执行抢险救】。灾工程?、临时性房》屋建筑工程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!工程不适用本—办法 】 第二十五条 !本办法由武》汉市城乡建设委【员会:负,。责解:释 第】二十六条 本办】法自2010年1】2月:1日起?施行有?效期五年市建委关于!印发〈武汉市建筑】工程竣?工及验收备》案管理?暂行:办法〉?的通知(武建—建管字[2001】]8号)文同—时废止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