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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武汉市《城,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!项目招标投》标管理办法》。 ,
武》汉市:。园,林局关于《印发武汉市城市园】林绿化?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!标管理办《法的通知
各城!区园:林局市局直属各【单位
现将武】。。汉市城市园林绿【化工程?建设项目招标—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!你,们请遵照执行
!二,OO四年十月十一】日
第一条 】。根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招标:投标法、房屋建【筑和市?政基础设《施工程?施工招?标投标管理办—法(建设部令—第89号)、武汉市!城,市,。绿化条?例和市建委关于【市政公用《基,础设:。施建设项目实—。行招:标投标管《理的通?知(武建体》法字[1999]1!11号)等》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!文件:结合我市《城市园?林,绿,化实:。。际,制,定本办法 》
第二条 在本】市城市?规,划区内进《。行下列投资额—在,50万元以》上(含50》万元)?的园林绿化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以及与工程】建设有?关,的重要设备》、材料等的采购必】须进行招《标
】 》(一)全部或者【部分使?用国有资《金,投资或者国》家融资的园林绿化工!。程建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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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使【用国:。际组织或者外国【政府:贷款:、援助资金的园林】绿化工程建设项【目; ?
【(三)?国有、集《。体所有制单》位及其控股的股【份制企业投》资的园林绿化工【程建设?项目
第三【。条 市园林》局,是本市园林绿化【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!。。行政主管部门下【设武:汉市园林绿》化建设管理站—(,以下简称市园—林建:管站)负责园—林绿:化工程招标投标的监!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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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一)贯?彻执行国家有关【工程建设《项目招标投标—的法律、《法,规、规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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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负责园林绿化【工程建设项目—招标投标登记并进】行监督管理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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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否决违反园林【绿化工程建》设项目招标》投标规定的定标【结果;
【 , :。 (四)《依法监督园林绿化】。工程:建设项目有关勘【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合同的签订】、履行;《
》 (五)依【法查处招标投标【活动中的违法—行为
第—四条 园林绿化【工程建设项目—。的招标人应委托招】标代理机构办理【招标:事,。宜
第五—条 园林绿化—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】投标必须遵循公【开、公正《。、公平和诚实—信,用,的原则 《
第六条 实行】招标的?园林:绿化工程建设—项目应当具》备下:列条件?。
! :。。 (一)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需要履—行项: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!行审批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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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项目资金!。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!实,;
!(三)有满足招标】需,。要的设?。计文:件及其它技术资料】;
】 (四)《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:规定的其它条件 】
第?七条 园《。林绿化工程》建设项目的》招标分?为公:开,招标和邀请招标 】
》 投资额》。在1:00万元《以上(含《1,00:万元:),的园林绿化》工程建设项目必【须实行?公开招标《
第八》条 凡持有》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!的园林?绿化设计、施工【企,业均可?以依照本办法—的规定参《加与本企业资—质等级相符的园林】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!投标成为投》标人
第九条】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!项目招?标按下列程序—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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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,)招标?人发布招标》。公,告;
》 (二【)招标人编制—招标文件设》定,标底; 《
【(,。。三)招标《人到市园林建管站办!理招标项目登—。记;
》。 《 (四)招标人对】投,标人进行《资格审?查;
》 (五)招!标人:向投:标人分发招标文件】及有关设计》图纸、技术资料;】
【 ,。(六)招标人组织投!标人踏勘现》场并对招标文件【进行答疑
第】十条 园林绿化工程!建设项目的》投标人应遵守以【下规定
》
! (一)按招标文件!要求编制投标文【件;
! (二)《在招标文《件指定时间内提交投!标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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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三)其它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 —
第十《一条 ?园林绿化工》程建设项目开标【、评标、中标按下列!程序进行
】
? ? :(一)招标人主持开!标并邀请所有投标】人参加?;
】 (二)当众拆封、!宣读所有投》标人的有《关投标内容;
】
: (》三)招标人》邀请市园林局—及有关?园,林专家组《成评标小组;—
— (四)》评标小组以评分、】评议或?其,它可行方式评定中标!人;
【 (五)中【标人确定后》由招标人向中—标人发出中》标通知书
第十!。二条 招标人与中】标,人,在中标通《知书:发出之日起30日内!。订立书?。面合同 《
第十三条 中标!人应按照《招标文件规定提交】履约保?证金
》第十四条《。 ,园,林,。绿化:工程:建设项目招》标的标底应当根据设!。。计,图纸及有关》资料参?照国家?规定的技术、经济标!准、定额及》规范设定报市园林】建管站?审定
《
第十?五,条, 实:行招标?的园:林绿化工程》建,设项目只能设定一个!标底一经审定必须】保密 ?
第十六》条, 中标?人按照合同》约定或者《经招标?人同意可以将中【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!、非关键性》工作分包给技术资】质符合要求的—单位分包《单,位不得再次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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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人!应就分包项目向【招标人负责分包【。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!连带责任
第】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!程招标定标完毕后招!。。标人和中标人应当】。分别按照中标价的1!.6‰向市园林【建管站缴纳招标【投标管理费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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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,违反本办法以—及其他有关》招标投标规定的均按!照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投标法予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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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本办法具体应用】问题由市园林局负】责解释
第二】十条 本办法—自2004年1【0月15日起—施行2000年3月!22:日制发的《武汉市城市》绿化工程招标投标】。管理试行办法(武园!。法字[2《004]4》0,号):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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