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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】堰市规划局违法建】设行政处罚暂—行,规定
【2006《-0:9-04
为】了加强?城市规划管理保【障城市规划》的实施?促进以科学发展观】统领城市规划管理实!现,城,市规划管理的严肃】性、公正性、—规范性根《据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规划》法和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处罚法、湖北!省实:施〈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】〉办法?以及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结合本市实—际情况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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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违!法,建,设行为的界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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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违法建设是指】在,。城,市规划区内》未取得建设工程【规划许?。可证或者违反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的规定进行建设的】行为下?列情:。形之一者为》违,法建:设行为
》 :。 1、未办理—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!许,可证或临时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。施工的;
【 2、建设工程】规划许?可证或临《时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已经失效】后开始动《工建设的;
【。 3、》未按建设《工,。程规划许可证的规】定(位置、》尺寸、标高、建筑】面积等)进》行施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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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擅自改!。变建筑物或构—筑物使用性》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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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临时建!筑未经批准延期【逾期不拆除的—;
6、擅!自进行改变地形【地貌活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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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严重影响城】市规划违法建设的界!定
《 :1、建设《工程的使用性质与批!准的规划《确定的性质不符【经过:整改亦?。不能满足规划要求】的违法建《设工程;
!2、占压规划道路的!违法建(构)筑【。物公路及城》市道路?两侧擅自《搭建的违法建(【构)筑?物;
》 3、侵占—城市公共绿地、【市政基础《实,施及其用《地的违?法建(构)筑物【;
4、影!响城市轮廓线以及】城市景观的违法【建(构)筑物;
! , 5、规》。划确定的禁建区、】滑坡区的违》法建(构)筑物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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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6:、占压城市管网的违!法,建,(构)筑物》;
《 :7、占用消防—通,道影响消防》安全:。的违法建(》构)筑物《;
8【、对规划《。的和已建的微波通】。道、通?讯、高压线》路走廊?等,设,施的使用或》安全有影响的违【法建(构《)筑物;
【 :9、近期建设规划控!制区和一《些特殊、《重大建设工程—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!建(:构)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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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—、擅:自移动建筑》位置、扩大占地面积!。。、增加宽(长)度】、高度?、层数和《更换批准的设计图又!不满足城市规—。划管:理、有?关要求的违》。法建设工程;
! 11、产生【土地使用权属及产】权纠纷的违法建(】构)筑物;
】 12、成片改造!区或新建区内—的违法建设工程;】
13、逾!期不拆除的》临时建?筑,。;
1【4、违法《建设工程经发—现,。规划管理部门责令】停工而拒不停工【的违:。法建:设工程;《
》15、对公众利【益、社会利益—构成严重威协—和,影响的?建(构)《筑物;
】16、影《响防洪、《泄洪的违《法建设(构)筑物】。;
? 17、不能】安全使用的违—法管网工程》和违法建(构)【筑物
三、对!违法建设的》处罚
— (一)对凡属【严重影?响城市规划的违【法建设一《律拆除
(!二)对影响城市规】划,尚可采取改》正措施的按下列【标准处罚
【 1、个人建房】
》(1)对《违法情?。节轻微?。(超建50平—方米以内)的—免,予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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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【对超建10》0%:以下的按违》法工程造价》(400元/平方】米,下同:),的10%予》以,罚款;
【 (3)对超建【101%--1【50%的《按违法工程造价的1!1,%,--12《%予:以罚:款;
— (4)对超—建151%》--2?00%的按违—法工程造价的13%!--14%予以罚】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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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。5)对?超建2?0,1%--250%的!按违法工程造价【的15%《--17%予以罚款!;
《。。 (?6)对超建》25:1%--300【%的按违法工程【造价的18%—--19%》予以罚款;》
? (7)对超建3!00%以上》的,恶意违法按违法工】程造:。价的20%予以罚款!
(8【)对:经罚款处理的违法建!设办理临时建设工】程许可?证期限在两年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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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2、单位《建房
【(1)?对公共设施、—基础设施、公益【性设施、福利事【业、招商《引资:工业设施等有规【划无红?线手:续按规划实施且服从!规,划管理?的违法建设行为【以批评教育》为主责令停止施工补!办手续?免予处?罚;对不服从规划管!理的处违法工—程造价的1》0,%罚款;对》既无规划又无红线】手续经规划认定可以!建设的处违法工【程造价(800【元/㎡下同)—的10%《罚款:经认定不宜建设【的予以拆《除
(2】)对经济适用房或】特困企事业单位等非!盈利性的《。违法建设情节轻微】(超建面积低于1】0%)的以批评教】育为主免予处罚【;超建面积大于【10%的处违法【工程造价的1—0%罚?款;对不服从规划管!理的从重处》罚
(3)!对盈利性的违—。法建设超《。建面积低于10%的!。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!的10%罚款—;超建面积低于1】1%--13%【的处违法工程造价】的11%--13%!罚款;超建面积【低于14%》--:1,6%的处违》法工程造价》的1:4%--1》6%罚款;超建面】积,低于17%--1】9%的处违》法工程造《。价的17%--19!%罚款;超建面【积20?%以上的处违法工程!造价的20》。%,罚款;对不服从规】划管理的从重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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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4)凡违法建设】对相邻关系造—成损害的《由建设单位自行协】商达成协议后处以】罚款;?达不成协议的—予以:拆除
(5!)对经罚款处理的违!法,建,设在补缴《各项费用后办—。理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
—。 , 对具有不》服,从城市规划监察管】理屡禁不止》态度恶劣情节的建】设,单,位和:个人在对应处罚等】次上:提高1至2个档【次直至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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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规定由!十堰市城市》规划管理局负责解】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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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规定自】。下发之?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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