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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】市规:划局违法建设行政】。处罚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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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9】-,。04:
?为了:加强城市规划管理】保障城市规划的【实施促进以》科,学发展?。观统领城市》规划管?理,实现城市规划管【。理,的严:肃,性、公正性、规范】性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:。市规:划,。法和中华人民共【和国行政处罚法、湖!北省实施〈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城市:规划法〉办》法以及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情况制—定,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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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一、违法建设行】为的界定
【 违》法建:设是指在城市规划区!内未取得建设—。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。违,反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的规定进】行建设的行为下【列情形?之一者为违法—建设:行为
【1、:。未,办理和取得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!时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施工?的;
《 : 2、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或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?。已经失效《后开始动工建设的】。;
? : 3、未按建设工程!。规划许可证》的,规,定(位置、尺寸【、标高、建筑面【。积等:)进行施工的;
! 4、擅自改变!建筑物或构筑物使】用性:质,的;
《。 5、临时【建筑未经批》准延期逾期不拆除】的,;,
6、擅自!进行改变地》形地貌活《动,的
《
,二、严重影响城市】规划违法建》设的界?定
1、】建设:工程的?。使用性质与批准【的规:划确定的《性质不符经过整改亦!不能满足规》划要:求的违法建设工程】;
《 , 2、占《压规:划道路的违法建(构!)筑:物公路及城市道【路两侧擅自搭建的违!。法建(构)筑物【;
? : ,3,。、侵占城《市,公共绿地、市政基础!实施及其用地的【违法建(构》)筑物;
】 4、影《响城市轮廓线以及】。城市景观的违法【建(构)《筑物:;
? , 5、规》划确定的禁建区【、滑坡区的违法建(!构)筑物;》
? 6、占压—城市管网的违法建】。(,构):筑,物;
《 7、占用消防!通道影响消》防安全的违法—建(构)筑》物;
8、!对规:划的和已建的微波】通道、通讯、高【压线路走廊等设【施的使?。用或安全有影响的】违法建(构)—筑物;
9!。、近:期建设规《划控制区和》一些特殊《、重大建设工程安全!保护区内《的违法建(构)【筑物;
《。
《10、擅自移—动建筑位置、扩大】占地面积《、,增加宽(《长)度、高度、层数!和更换批准的设【计图又不满》足,城市规划管理、有关!要求的违法建设工程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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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》1、产生土地使【用权:属及产?权纠纷的违》法建(?构):筑物;
【。 12、成片改造区!或新建?区内的违法建—设工程;
》
13—、逾期不拆》除的临时建筑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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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14、—违,法建设?工程经?发现规划《管理部门责令—停工而?拒不停工《的违:法建设?工程;
》 15、对公众!。。利益、社会利益构成!严重威协和影响的】建,(构)筑物;—
16、】影响防洪《、泄:洪的:违法建?设(构)筑物;【
《 17、不能安全】使用的违法》管网工程和违法建】(构)?筑物
三、对!违法建?设,的处罚
】(一)对凡属严重】影响城市规划—的违法建《设一律?拆除
(】二)对影响城市规划!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!按下列标准处罚
! 1、个人建】房
《 (1)对违【法情节?轻微(超《建50平方》米以内)的》免予处罚;
【 (2)对【超建100》%以下的按》违,法工程造价(—400元/平方米】下同)?的10%予以罚【款;
》 (3)对超建1!01%--》。150%的》。按违:法工程造价的11%!--1?2,%予:以罚款?;
《 (4《)对:超建151%—--200%的按违!法工程造《价的13《%--14%予以】罚款;
— (?。5)对?。超,建201%-—-250《%的按违法工程【造价的15%--1!7,%予以罚款;
! (?6)对超建2—51%--300】%的按违法工程造价!的18%《--19%予以罚】款;
《 (7)对【超,建300%以上【。的恶意?违法:按,违法:工程:造价:的20%予以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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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(8)对《经罚款处《理,的,违法建设办理临时建!设工:程许可证期限在两年!以内
《
《 2、单位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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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《1)对公共设施、基!础设施?。、公益性设施、福】利事业、招商—引资工?业设:。。施等有规划无—红线手续按规划【实施且服从规划管】理的违?法建设行为以批【。评教育为主责令停】止施工补办手续免】予处罚?;对:不服从规划管理的】处违法工程造价【的10%罚款;对既!无规划又无》红线手续经规划认】定可以建设》的处违法工程造【价(800元/㎡下!同,)的10%罚款经】认定不宜建设的予以!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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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2)》对经济适用》房或特?困企事业单位等非盈!利,性的违法《建设情节轻微—(超建面积低于1】0%)的以批—评,教育:为主免予处罚;【超建面积大于1【0%:的处违法工程造【价的:1,。0%罚款;》。对不服从规划—管理的?从重处罚
— (3)对盈利!性的违法建设超【建,面积:低于10%的处违】法建设?。工,。程造:价的10《%罚款?;超建面积低于1】1%-?-,13%的处违法【工程造价《的11%--1【3%罚?款,;超建面积》低于14%--【16%的处违法【工,程造价?的14%--16%!罚款;超建面积【。低于17%--【19%的《处违法?工程造价的1—7%:--19%罚款;】超建面?积,20%以上的处违法!工,程造价的20%【罚款;对不》服从规划管理—的从重处罚
! ,(4)凡违》法建:设对相邻关系造成损!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!协商达成协议后处以!。罚款;?。达不:成协议?的,。予以:。。拆除
(5!)对经罚款处理的违!法建设在补缴—。各项费?用后办理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证
! 对具有不【服,从城市规划监察管理!屡禁不止态度恶劣情!节的建设单位和个人!在对应处罚等次上】提高1?至2个档次直至20!%
四、本】规定由十堰》市城市规划管—理局负责解》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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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规定】自下发之《。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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