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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十堰市】规,划局违法建设行【政处:罚暂行?规定 《 2006-】09-04 【 为了加强城市【。规划管理保》障城市规划的—实,施,促进以?。科,学发展观统领—城市规划管理实【现城市规划管理【的严肃性《。、公正性《、规范性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和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行政处罚法》、湖北省实施〈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城,市规划法〉办法以及!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市实际情况—制定本规定 【 一、】违法建设行为的界】定 《    违法建设】是指在?。城市规划区内未【取得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或者违反建设工【。程规划许可证的规】定进行建设的行为】下列情?形之一者为违—法建:设行为?    》1、未办理和取得】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或临时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施【工的;?   《 2、建设工程规划!许,可,证或临时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!经失效后开始—动工建设的; 【    3》、未按?建设工程《规划:许可证的规定—(位置、尺寸、标】高、建筑《面积等)进行—施工的;  【  4、擅》自改变建筑物或【构筑:物使用性质的; 】。    5、临【时建筑?未经批准延期逾期不!拆除的;    !6、擅自进行改变】地形地?。貌活动的《 二、严重影!响,城,市,规划违法《建设的界《定    1、建!设工程的使用—性质与批准的规划确!定的性质不符经【。过整:改亦不?能满足规《划要求的违法建设】工程; 《    2》、占压规《划,道,路的违法《建(:构)筑物公路及城】市道路两《侧擅自搭《建的违法《建(:构)筑物; 【 ,  3、侵》占,城市:公共绿地、市政【。基础实?施及其?。用地的违法》建(构)《。筑物;   【。 4、影响城—。市,轮廓线以及》城市景观的违法【建(:构)筑物;》   《 5、规《划确定?的禁:建区、滑坡区的违】。法建(构)筑物【; ?   6、占—压城市管网的—违法建(构)筑物;! , ,   7《、占用?消防通道影响—消防安全的违法建】(构)筑物》; :。    8》、对规划《的和已建的微波通道!。、,通讯、高《压线路?走廊等设施的—使用或安全有影响】的违:法建(构)筑物; !    9、—近期建设规划控制区!和一:些特殊、重大—建,设工程安全保护【。区内的违法建(构】。)筑物; —   10、擅自移!动建筑?位置、扩大占地面】积、增加《宽(长)度、高度】、层数和更》换批准的设》计图:又不满?足城市?规划管理、有关要求!的违法建《设工:程;    11!。、产生土《地使用?。权属及?产权纠纷的违—法,建(构)筑》物; ?    12、【成片:改造:区或新建区内的违法!建设工程;  】  :13、逾期不拆除】的临时建筑; 【    14—、违:法建设?工程经发现》。规,划管理部门》责令:停工而拒不停工的违!法建设工程; 】   ?15、对《公众利益、社会利益!构成严重威协和影响!的建:(构)筑物; 【  :  16、影—响防洪、泄洪—的违法建《设(构)筑物; !   17》、不能?安全使用的》违法管网《工程和违法建(构)!。筑,物 三—、对违法建设—的处罚   【。 (一)对》凡属严重影》响城市?规,划的违法建设一律】拆除 ?。   ? (二)对影响【城市规划尚可采取】改正措施《的按下列标准处【罚    1、】。个人建房《    (1)】。对违法情节》轻微(超建5—0,平方米以内》)的免?予处罚;   】 ,(2)对超建10】0%以下的按违法】工,。。程造价(《400元/平—方米:。下同:)的10%予以罚】款; 《   (3》。)对超建101%】--150%的按】违法工程造价—的1:1%--12%【予,。以罚款; —   (4)对【超建1?51%--》2,。。。00%的按违—法工程造价》的1:3%--14—%,予以罚?款;    (5!)对:超建201%--2!50:%的:按违:法工:程造价的15%【--17%》予以:。罚款;?    (6)对!超建251%—--300%的【按违法工程》造价:的18%-》-19%予以罚【款,; : ,   (7)对【超建300》%以上的恶意违法按!违法工?程造价的2》0%:予以罚款《    (8【)对经罚款处—理的违法建设办【理临时建《设工程许可证期【限在两年以内 !    2、—单位建房 —。   (1》)对公共设施、基】础设施、公益性设】施、福利事业、招】商,引,资工业设施》等有规划无红线手】续,按规划实《施且:。服从:规划管理的违法【建设行为以批评教育!为主责令停止施工补!。办手续免予处罚【;对不服从》规划管理《的处违?法工程造价的10】%罚款;对既—无规划又无红线手续!经规划?认定可以建设的处】违法工程造价—(8:00元/㎡下同)】的1:0%罚款经认定【不,宜建设的予以拆除】 :。   (2)对经】济适用?房或特困《。企事业单位》等非盈利性的违法建!。设情:节,轻微(超建面积低于!10%?)的以批《评教育为主免予处】罚;超建面积大【于10%《的处违法工程造【价,。的1:0%罚款;对—不服从规划管—理的:从重处罚   】 (3)对》盈利:性的违法建》设超:建面积低于10%的!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!的10%罚款—;,超建:面积低于11%--!13%的处违法【。工程造价的1—1%--13—%罚款;超建面【积低于14%--1!6%的处《违法:工程造价的1—4%--1》。6%罚款;超建面积!低于1?7%--19%【的处违法《工程造?价的17《%--19%—。罚款;超建》面积20%以—上的处?违法工程造价—的20%《罚款;对不服从规】划管理的从重处【罚    (4)!凡违法建设对相【。邻关系?造成损害《的由建设单位自【行,协商达成协》议,后处以罚款;达【不成协议的予以【拆,除 ?。   (5)对经】罚款处理《的违法建设在补缴各!项费用后办理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   》 对具有不服从城】市规划监察管理屡】禁不止态度恶劣【情节的建设》单位和个《。人,在对应处罚等—次上:提高1?至2个档《次,直至20% 【 四、本规定由十!。堰市城市规划—管,理局负?责,解释: 五、本规】定自下发之日起执】行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