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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: 》  》第五章? 奖 惩 】第四:十六条 拆迁人对】被拆迁人在规定期】限内搬迁《完毕的可以给予适当!的,优惠和奖励 【 第【四十七条 有下【列行为之一》者由房屋拆迁主管】部门依据湖北省【城市房?屋拆:迁,管理实?施细则之《规定予以警告、责】。令停止拆迁并—视情:节轻重处以》该项建?设,总投资l《。‰至5‰的罚款; ! ?。    ! (:一)未取得房—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未!。按房屋?拆迁:。许可证规定内容擅】自拆迁?的 《    《 (】二)委托未取得【房屋:拆迁:资格证书单位—进行拆迁《的 》   (三)!。擅自提高或降低补】偿、安置标准的【扩大或缩《小安置范围的 【    — (四)无【正当理由超》过拆迁期限的 【。 第四!十八:条 被拆《迁人违反协议—拒绝腾退拆迁人提】供的:过,渡房的由房屋拆迁】主管:部门依据湖北省城市!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!则之:规定予以警》告责令限期》腾退过渡房》并,可处以?百元至五百元罚【。款;逾期仍不退还过!渡房的按上述标【准增加五倍以—下的罚?款 ? 第四十!九,条 对被拆》迁,人,抢占安置《房的由拆迁》人提出申请报—请房屋?拆迁主管部门裁决】对拒不?执行:。裁,决的由房屋拆迁主管!部门报请人民法院强!制,执行所需费用从【抢,占人补偿费》。用中扣除 】 : :第五十条 本办法】规定的各种》罚款:全部上交国库任何单!位和个人《不得截留、分成 】 : ? 第五十一条 】。被处罚的当事人【对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可以在—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!起十五日内向—作出处罚决定机关】的上一级《机关申?请复议也可以直接】向人民法院起诉【;,当事人?对,复议:决定不服的可以在】。接到复议书之日【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!院起诉;《被处罚人逾期不申】请复议?也,不向人民法院起诉】又不履?行处:罚决定的由》作出:处罚决定的》机,关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执》。行 ? 第五十!二条 辱《骂,、殴打?房,屋,拆迁:。主管部门工作人【员阻碍房屋拆迁主管!部门工作《。人员执行公》务的由公《。安,机关依?。照中: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!罚构成犯罪的由【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】 ? 第五十三条— ,房屋拆迁主》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!职,守、滥?用职:。权、徇私舞弊的由其!主管:部门给予行政处【分构成犯罪的—由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