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018-2002 建标库

11  制作、安装和防腐蚀

11.1  制作和安装

11.1.3  钢材和构件的矫正:

    1  钢材的机械矫正,一般应在常温下用机械设备进行,矫正后的钢材,在表面上不应有凹、凹痕及其他损伤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对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低环境温度进行限制,是为了保证钢材在低温情况下受到外力时不致产生冷脆断裂。在低温下钢材受到外力脆断要比冲孔和剪切加工时而断裂更敏感,故环境温度应作严格限制。

    3  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,允许加热矫正,但不得超过正火温度(900℃)。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,应在自然状态下缓慢冷却,缓慢冷却是为了防止加热区脆化,故低合金结构钢加热后不应强制冷却。

11.1.4  构件用螺栓、高强度螺栓、铆钉等连接的孔,其加工方法有钻孔、冲孔等,应根据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加工方法。钻孔是一种机械切削加工,孔壁损伤小,加工质量较好。冲孔是在压力下的剪切加工,孔壁周围会产生冷作硬化现象,孔壁质量较差,但其生产效率较高。

11.1.5  焊接构件组装后,经焊接矫正后产生收缩变形,影响构件的几何尺寸的正确性,因此在放组装大样或制作组装胎模时,应根据构件的规格、焊接、组装方法等不同情况,预放不同的收缩余量。对有起拱要求的构件,除在零件加工时做出起拱外,在组装时还应按规定做好起拱。

    构件的定位焊是正式缝的一部分,因此定位焊缝不允许存在最终熔入正式焊缝的缺陷,定位焊采用的焊接材料型号,应与焊接材质相同匹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