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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,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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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五?条 违?反本条例第十六条】第(三)项、第(】四)项、第(五)】。项规定的由》安,全生产管理部—。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;情节较重的处】以500元以上2】000元《以下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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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本条例【。第十六条第》。(六)项规》定的由安《全生产管理》部门责?令停止危《害行为;《。拒不改正的可处【5,元以上50元—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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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违,反本:条例第十六条—第,(,一)项?规定的由安全—生产: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!原状或者赔》。偿损失;情节较【重的处以1》000?元以上5000元以!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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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七条》。 ,违反本条《例第:十七条第一款规【定的由安全生产管理!部门责?令停止侵《害、消?除危险、恢复—原状;造成》损失的?赔偿损失《并处以所《。造成损失额2至5】倍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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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!规定的?由安全?生产管理《部门责?令,。停止施?工责令与管道企业】协商补签协议;拒】不,协商强行《施工造成《安全隐?患的由安全生—产管理部门》责令拆除在建—、已建工程》或者设施;造成损失!的赔偿损《失并处以500【0以上2万元以下】罚款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。
第—二十九条 》。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二条第二—款、第十六条—第(二)项》及本条例其他规【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!的由公安《机,关按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治安管—。理,处罚条例予以处【罚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》任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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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】管道企业及其工作】人员违反《本条:例第十二条第一【款、第十四条规【定引起管道事故造成!。人身财产损失—的依法?承担赔?偿责任;对有—关负责人和》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!人员由上级主管【部,门,或者所在单》位予以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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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!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由其上级主管【部门:予以行政《处,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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