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—第二章 管道设施的!保,护 》第八条 管》道,。设施的保护对—象 《  :  : (一)输送石油】、,天然气?的管道(含输送【的石油、天然—气);   【 :(二)保《护站、排流》。站,及其供?配电系统; 【    》 (三)管堤及水工!防护构筑物》防洪、抗震设施; !    【(四:)加压站、》加热站?、,计量站、配》气站、阀《室、:油,库; ? ,。    (【五)管?。桥、涵?洞、管道专用或【兼用桥?梁、隧道; !   (六—)标志、标识、警示!物 【第九条 管道—设施的保护》范围 》   ? (一)》埋地管道《中心线两侧各—5米;?。  》  (二》),穿越河流主河槽管】道中:心线两侧各50【米;    ! (三)加压—站、加热站、—计量站、配气站、阀!室、油库、》保护站、《排流站等《。设施的围《墙或建(构)筑【物外墙以内 —。 第十条 !新、改(扩)建公用!工,。程、绿化工程和其他!工程与管道设施的安!全距离或新建管道设!施与已有的》。公用工程、绿化【工程和其他工程【的安全距离按国家标!。准、规定执》行 第】十一:条 埋地石》油、天然《气管道与居民—住房、城《镇居民点或者独立】的人群密集》区的安全距离分别】为15米、30【米 :    — 地面敷《设或者?架空:敷设的石《油,、天然气管道—与居民住房、城镇】居民点?或者独立的人—群密集?区的安全距离分别】为30米、》60米 》 , 第十二条 】管道企业必须—对管道设施进行【巡查:、维护、检修发现隐!患及时排除发生【泄漏等安全事故必须!抢修    ! 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不得妨碍》管道企业进行管道设!施,巡查:、维:护、检修《和,事故抢修《作业  【  ?管道企业应》当采取管道设—施安全?的预防措施》制止危害管》道,。设施安全的行—为并向安全生产管】理部门或者》公安机关《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对!盗窃、哄抢、损坏】、破坏以及》其他危害管》道设:施安全的行为进行】查处对造成管—道设施损失的有【权要求赔偿》 第【十三条 《管道企业可根据【。需要聘用护线员管道!设施:所在乡(《镇)人民政府—。、村:(,居)民?委员会应当支持管】道企:业开展群众》护线:工作: , 第—十四条 管道企【业应当按照下—列规:。定,加强管道设施的【安全运行和》保,护管理 —    (—。一)执行管》道运输的技》术操作规程和安【全,规章制度按照—国,家管道工程建设质量!标准进?行管道设施维—护采用?先进技术做好—管道设施《的检测、检验—;  —  ?。(,二)向省人》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管!道设施?所在市、县人民政府!有关部门以及铁【路、电力、通信等行!业提供管道设施分布!及其变动相关资料;! 《   ? (三)设》置标志?、标识?、,警示物明示管道设】。。施位置及有关安【全事项 — 第十五—条 管道设施—发生凝管、爆—管、断裂《、火:灾、爆炸等生产事故!管道企业《必须立?即,上报:省安全生产管—理部门;《引发环境污染事【故的还应当报—当地环?保部门并按》照分管权限组—织事:。故的调查处理 】    》 管道设施引发【人员:伤,亡事故管道企业【应当按?。照省:有关:规定报告各地安【全生产?管理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!处理 — 第?十六条 《禁止下列危害管道设!施的行为 》 ,。 :   (一—)移动、拆除、损】坏、破坏管道设【施的; 【   (二)哄】抢、盗窃管道器材】和石油、天然—气的;   ! (三)》在管:道设施维修、抢修】。现场施用明火的;】。    (!四)在管《道中心线《两侧及附属设—施场区外50米范】围内爆破、燃放爆】竹,的,; ?    (五】),机动车辆在》。埋地:管道(道路下管道】除外)上方》。。行驶的;  !  (六)—行人在裸露地面的管!道或者架空管道以】及辅助设《施上行?走的 】第十七条 》在管道?设施:保护范围内禁—止下列行为》  》  (一》。)倾倒垃圾、—堆积残土《。、堆放大宗》物品、排放腐蚀性物!质、:回,。填造地、挖》砂、采石《、取土、挖塘、修渠!;  —  ?(二)修筑建(【构)筑?物,;    !(,三)抛锚、拖锚【。、筑:坝,。、炸鱼、水下爆破;!。    【 (四?)栽种树木》等深根作物; !    《 (五)架空电【力线:路、通信线路—跨越油库、》加压站、《加热站、配气站;】    】。(,六)其他可能危及】管道设施安全的【   — 经省《防汛指挥《机构同意在》管道设施保护范【围内采取防》洪措施应当事先通】知管道企业共同商定!实,施方案需要在—管道设施《所在区域泄洪时应】当事先将《泄洪时间和泄洪量】通知管道企》业 ?。 《第十: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!一的有关部门—必,。须事先征得管—道企业同意签—。署协议并向安全【生产:管理部门备》案 :    (一!)在管道设施安全距!离内施工的; 】 :   (二—)在距离管道—设施50-5—00米内《进行爆?破,、地震法勘》探作业的;》    【 (三)新、改【(扩)?建与管?道,交叉的铁路、公【路、埋地电力、通信!电缆线路《、修筑渠道和其【他管道的 — 第十九条 !河道清淤不得造成】穿,河管道露出》河床、悬《空不得损坏管道【水工保护构筑物 】 第—二十条 采砂、取】土危及管道》设施安全《或者损坏管道设施的!应当承担加固管【道设施或《者经济赔偿责任 !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