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第一—章 总 则 】 第一条 为加强】。公路的建《设、养护和管理保】。障公路运输》的安全畅《。通适:。应社会主义》。现代化建《设的需要特制定【本条例 — 第二【条 本条例》适,用于本省境》内,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县!级(市、区下同)、!乡,级公路和专用公路 ! 第三条】 公路、公路构造物!、公路留地及其附】属生产、生活设施均!属公:有财产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!破,坏 《 第四条— 各级人民政—府的:交通部门为公路事】业的主管部》门负责?组织:实施本条例 — 第五条 !全省各级公路实行】统一领导统一—规划分级管理 】    国家】级公:。路由省公路主管部】门,。按国:家规划组《织修建、养护和管】理    】 省级公路由省公路!主管部门规》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!由,省、市公路主管【部门组织《修建、养护和管理】    】县级公路由市公【路主管部门》规划经市人民政府】批准报省公路主管部!。。门备案由《市、县公路主管【部门组织修》建、:养护和管理 】   ? 乡级公路由县公!路主:管部:。。门规划经县》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公!路主管?部门:备案:由乡(镇)人民【政府组织修建养【护和管理 —    专【用公路由专用单【位自行修建、养【护和管理 】 第六《条 行政区》之间的公路结合部】由上一级公路主管】。部,门,规划明确修建、养护!责任不准留断头路】城市:。道路与公《路结合部《由所在市人》。民政府合理确—定管辖范《围明确修建、养护】和管理责任 — :    穿越县城!。、集:镇的县级以》上公路由《公路主管部门—负责修建《路基路面并组织养】护,和管理? ? : 第七条 公—路养护和修建地方道!路,实行义务建勤—。制度县(区》)、乡(镇)人民】政,府,。要根:据国家?和省有关规定组织】当地群众完成义务建!勤民工和车工任务】允许群众以多种【方式完成建勤—任,务, 第八条! ,公路养护、》修建所需的计划分】配物资?省、市?计划:部门要?纳入物资《供应计划统筹—安排: 第九】条 公路《部门修建、养护公】路所需石土料场【根据土地管理法【按就地就《近的原?则划定在《河滩采挖沙》石由河道管理部门】指定地段凭公路主管!部门证明《可,以无偿采挖 】 第十条 各】级人民政府应加强】对公路管理工作【的领导监《督检查所属公路主】管部门做好公—路建:。设,、养护?和,路,。政、治安管理工【作 :    【一,切单位和《个人都有保》护公路路产、保障】公路:安全畅通的义务 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