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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电力设施保!护条例 (》20:16年11月11】日辽:宁省第十《二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委员?会第二?十九次?会议通?过)   辽宁省电!力,设施保?护条例已《。由辽宁省《第十二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九》次会议于201【6年11《月11?日审议通过现—予公布本条例—自20?17年2月1日起施!行   辽宁省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 ?  2016年1】1月:11:日   第一章 总!则   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电》力设:施保护保《。障电力安全有—序运行维《护社会公共安全和】公共利?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!续发展?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电力法—、电:力设施保护条例等】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结!。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条例   第二条! 本条?例适:用,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!力,设施的保护》。   本条例所【称电力设《施是指发电》。设施、变电》设,施、电力线路设【施,、电力专用》通信设施、电力交易!设施及其有关辅助】。设施   第—三条:。 电力设施保护应】当,坚持预?防为主?、防治结合、综合治!理的原则实行—政府统一领导、【部,门各尽其职、企业】依法:。保护:、群众参与监督的】工作机制   【第四条 省、—市、县(含县—级,市、区下同)人民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!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!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!纳入社?会治:安综合?治理:范围及时协调、解决!电力设施《保护工作中的—重大问题支持有关】部,。门,和单位依法做好【电力:设施保?。护工作  》 第五条 省、【市、县人民》政府确?定的电力管理部门(!以下统?称电力管理部门【)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电力设》施保护的监督管理】工作   发展改】革、公安《、国土资源、城乡】建设:规划、交通、—水利:、林业等有关—行政:管,理部门应《当按照各自职责做】。好,。电,。力设:施保护工作 —  :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《事处和村(居—)民委?员会应当协助—电,力管理?部门:和其他有关》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!力设施保护工—作   电力—企业可以《建立电力设施保护】巡查队?伍,。行使电力设施巡检】权发现破坏》电力设施《违法行为应当依法】及时制止《并向电力《管,理部门和有关行政】管理:部门报告《配合查处涉嫌—破坏电力设》施违:法行为   第二章!。。 电力设施》规划与建设 —  第?六条: ,省、:市,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将电力发!展,规划纳?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规划电】力发展?规划:应当与主体功能【区规划、土地利用总!体,规划:、城乡规划相—衔,接   《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!更经批准《的电力发《展规划确《需变更的应当—经过科学论证—由原编制机关提【出修改?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!准   第》七条 电力》空间布局规划应当依!据,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!总体规划、镇总体】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!按照电网建》设和改?造,的需要依法编制经同!级人民?政,府批准后实施—。   电力空间布】局规:划应当与历史文化】名城、名镇》。、名村保护和风【景名胜区《规划、林地保护规划!等,衔接:   城《乡建设规划部门【编制控制性详—细规划时应当与【电力空间布》局规划相衔接—对,规划的电力设施【和电力?线路走廊用地进行控!制和:预留相关《。规划调整涉及电力】。设施:时应当征求电—力管:理部门意见   第!八条 新建》。住宅小区应当按照】有关设计规范合理】预留公用《配套电力设施—用地、?用房和通道   】公,路、:铁路:。、城市道路、—城市地下管网、【隧道、公用涵道、】桥梁等设施》的,规划:和建设应当考虑电】力空间布局规划和】相关设计规》范预留相应的电【力设施用地》和通道   在【已建设地下综—合管廊的区域新【建、改?建、:。扩建电力管》线应当按照有关【。规,定纳入综合管廊建设!和管理   —第九:条 新建电》力设施建设项目取得!建,设,项,目规划选址意见后】市、县人民政府相关!部门应当《根,据建设项目规划选】址意见和电力—设施保护范围的【要,求依法?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!围并予以公告   !公告前在划定的电】力设施保《护范围内《依法拥有的建筑【物、构筑《。物、:植物因电力设施【建设:需,要拆除、迁移、【修剪、砍伐的—电力设施建》设,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给予一—。次性补偿并依—法办理相关手续  ! 公:。告后在划定的—电力设施保护—范围内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新【。建、改建、扩—建危及电力设施【。安全的建筑物—。、构筑物或者种【植危及电力》设施安全的植物【对违:反该规定需要依【法拆除或《者砍伐的不予补偿 !  第十条 依【法取得的电》力设施用地和依【法划定的《架空输电线路走廊、!。。电力电?缆通道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!改变其用途   因!建设确需对已规划的!电力设施用地—、架空输电》线路走?廊和电力电缆通【道的位置进行调整的!应,当征得电力管理【部门同意并依法办】。理审批?手续  《 第三章《 电力设施保—护范围和保》护,。。区   第十一【条 发电、变电设】施及:其,辅,助设施的保护范围】:   《(一)发电》厂、变电站、—换流站、开关站【等厂、站内的—设施;   —(二)发《电,厂、变电站外—各种专用的管道【(,。沟)、储灰》场、水?井、泵站、冷却水】塔、油库、堤坝、】铁,路、道路、桥梁、码!头、燃料装卸—设施、避雷装置、消!防设施?。及其:有关辅助设施; 】  (?三)水力发电厂使】用的水库、堤坝、取!水口:、引:。水隧洞(含支洞【口)、引水渠道、】调压井(《塔)、露天高—压管道、厂房、尾水!渠、:厂房:与堤坝?间,的,通信设施及》其有:关辅助设施;  】 (四)风力—发电场的风》机、铁塔、》塔下电子箱、—联网设施及其有【关辅:助设施;   (】五)太阳能、生【物质:能、地热《能、:海洋能发《电设施?及其:有关辅助设施; 】  (六《)充换电站(桩【)控制器、蓄—电,池、逆变器及其有】关附属设施》。; :  (七)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保护《范围   第—十二条 电力—线路设施及其辅助】设施的保护范围【:   (》一)架?空,电力:线路:杆塔》、基础?、拉线、接地装【置、:导线:。、避雷线《、金具?、绝缘子《、登杆?塔,的,爬梯和脚钉》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!设施巡(《保)线站巡视检修】专用道路《、船舶和《桥梁标志《牌及其有《关辅助?设施;   —(二:)电力电缆线路:架!空、地下、水底【电力电?缆和电缆联结—装置:电缆管道、电缆隧道!、电缆沟《、电缆桥电缆井、盖!板、人孔、标石、水!线标志?牌,及其有关辅助设【施;   》(三)电力线—路上的变《压器、电《。容器、电《抗,器、断路器》、隔离开关、避雷器!、互感?器、熔断器、计【量仪表装置、配电】室、箱式变电—站,及其有关辅助设施;!   ?。(四)电力调度设】施:电力调度场【所、电力调度通信设!施、电网调度自动化!。设施、电网运行【控制设施《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】;   《(五:)法律、《。法规规?定的:其他保护范围 【  第十《三条: 电力专用通信设施!及,。。其辅助?设施的保护范围: ! , ,(一:)电力通信线—。路的电杆、》拉线、导线、线担、!。分线盒、分线箱、电!缆,、光缆、管道、天线!。、馈线、地线—等;:   (二)电力】通信无线《电台、光通信站、】微波站(塔)、载波!通信站、终》端通信接入站—、卫:星地面站及其有【关辅助设施》   第十》四,条 电力交易设施的!保护范?围:电力《交易:场所和电能计量【、报价?、信息发布设施等交!易运营系统》及其有关辅助设【施   电能计【量设施包括电能【计量设备的电能表】、,互感器、《计量箱?、二次回《路,、计量信息》采集装置及其配套】设施  《 ,第,十,五条 发《电、变电设》施及其?。有关辅助《设施的陆地保—护区为依法划拨【、征收的《用地   火—力发电设施水—域保护区《为,水,工建筑周围》100米的水域【 ,  水力发电设施】水域保护区为按照装!机容量确定》的水工建筑周围一定!距离范围《。的水域具体》距离如下: —  500》千,瓦以:。下(:不含500千—瓦,。)100米; 【 , 500千瓦至2.!5万千瓦(不含【2.5万《千瓦:)200《米;   2.5】万千瓦以上300米!  : ,风,力发电设施的保【护区:为规:划的风场区域   !第十六条《 架空?。电力线路的》保护区为导》线,边线向外侧水平【延伸并?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!两平行线内的—区域在一般》地区各?级电压导《线的边线延伸距【离如:下:   1至10!千伏5米;》   3《5至6?6千伏10米;  ! 220千》。伏15米;  【 500千》伏20米《;   100【0千伏30米;  ! ,直流660千伏2】5米; 《  直流800千伏!30:米   在厂矿、】城镇、?村庄等人口密—集地区架空电力线】路保护区为导—线边线在最大—计算风偏《后的水平距》离和风偏《后距建筑物》的安全距离之和【所形成的两平行线】内的区域各级电【压,导线边?线在:。计,算导线最大》风偏:情况下距建筑物的】安全距?离如下?:  ? 1千伏以下—(不含1《。千伏)1米;  】 1:至10千伏》1.5米;》   3《5千伏3米;—  : 66千《伏,。4米;?   ?220千伏5米; !  500千伏8.!5米;   10】00千伏《15.5米;   !直流:660千伏14米】;   直流80】0千:伏17米《   第十七条【 ,电力电缆线路—保护区:   (一!)地下电缆:线【路地面?标桩两侧各》0.75米所形成的!两平:行线:内,的区域; 》  (二)海—底电缆?:线路两侧各2海里!。(港:内为:两侧各1《00米);  【 ,(,三)江河电缆—:敷设于二级及以】上航道时为》线路:。两侧各100米所】形成的?。两平行线内的水【域;敷设于》三级及以下航道【时为线路《两侧各5《0米所?形成的两平行线内】的水域  》 第十八条 电力专!用管道(沟)和电力!专用通信线路保护】区::   (一)电力】专,用,管道(沟《):管?道(沟)《两侧各1《.5米所形成的两平!。行线内的区域—法律、法《规另有规定》的从:其规定;  — (二)《电力专用通信线路】:架空?电力通信《电(光?)缆边线向外—侧延伸2米所—形成:的两平行《线内的区域》;地下电力通信【电(:光)缆两侧各3米所!形成的两平行—线内:的区域   第【四章 ?电力设施的》保护措施   第】十九条 电力设施所!有权人?应当建立健》全电力设施安—全,保护管理制度对其所!有以及管理的—电力设施《定期进行《。巡,视,、,维,护、检修并及时抢】修故障、处理因遭受!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减!少因:故障、事故》停电造成的》损失:  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不得干扰或者—阻碍电力设》施所有权人对—电,力设施的巡》视、维护、检修以】及故障抢修和—事故处?理 :  电力设施所有权!人对危害电力设【施运:行安全?的行为有权制止;】造,成,损失的有《权要求依法赔偿【  : 第:二,十条: 电力设《施所有权人应—。。当在有较大危险【因素:的电力生《产经营场所和下列】设施、设备上设置明!显的安全警》示标志?:   (一)【人口密集地段的架】。空输、配电》线路杆塔;   】。(二)人员及—车辆(机械)活【动频繁区域的架【空输、配电线路杆】塔;:   (《三)自走式机械频】繁通行地段》。的架空输、配电【。。线路杆塔;   】。(四)?输、配?电线路?上,。。的变压器《平,台或者?围栏;   (五】)变电站《、换流站、开闭所、!电,缆终端站围墙(栏)!;   (》。。六)城镇繁华—地段电力电缆—沟盖板;  — (七)法律—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《设施和?设,备, ,  第二十》一条 电力设施【所有权人应》当制定本《单位电力设施突【。发事件应急》。预案报?所在地电力》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!应急预案的》要求保障应急设施】、设备、物》资的储备《和完好?定期开展应急演练】   第《二十:二条: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!、变电设施及其辅助!设施的行为:—   (《一)闯?入发:电厂、变《电站内扰乱生产和工!作秩序移动、损害标!志物;   (二)!危及发电、变电设施!的输水、输油、供】热、排灰等管道(】沟)的安全运行; !  (?三)影响发电、变】电设施?的专用铁路、—公路、桥梁、码头的!使用;   —(四)在水力发电设!施水:域保护区《内,炸,鱼、捕鱼、游泳、】。划,。船及其他可》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!全的行为;   (!五)在发电厂、变】电站:围墙外侧50—0米区域内烧窑【、烧荒或者焚烧垃】。圾等; 《  (六)在发电】。。厂、变电《站围墙外侧》300米区域内放风!筝等飘动物体—;   (七)在发!电厂、变电站—围,墙外侧3米》内兴建建筑》物、构筑物; 【  (?八)破坏、哄—。抢、损坏发电—、变电、调》度场所的生》产设:施、器材;》 ,  (?九)封堵、破坏发】电、变?。。电、调度场所进出道!路截断水源、—电源:、损坏电器设—。备; ?  :(,十)在各种》电力专用管道(沟】)保护区、风力发】电机塔架基础周围1!0,米内倾倒《酸、碱、盐及其他】有害化学《。物品堆放垃》。圾和:矿渣放置易燃—易爆:物,品兴建建筑物、构筑!物;:  : (十一)在各【种电力专用管道(】沟)保护区、—风力发电机塔架【基础:。周围10米》内或者电厂灰场范围!内采石、取土、【挖掘、?打桩、?钻探、破《坏植被;《 ,  (十《二):。在发:电、变电设施的排】水排洪渠道》上引水?灌溉倾倒残土、垃】圾杂物;  — (十三)在发【电厂、?变电站?围墙:外侧5米内堆放【谷物、草《料、木材、秸—秆、易燃《易爆物?品;  《 (十四)向风【力发电机射击—或者抛掷《物体;在《风力发电设施保护】区内放风筝》等飘动物体焚烧【物体进行《爆破:或者从事有污染【的作业; 》。  (十五》。)在水底各种电力专!用管道保护区内【抛锚、拖《锚、:炸鱼、挖掘;   !。(十六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行!为   第二十三条! 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从事下列《危害电力线路、电力!专用通信线路设【施及其辅助设施【的行为: 》。  (一)向电力】。线路设施射击;  ! (二)向导—线抛掷物《。体;   (三【)在:架空电力线路—。。导,。线,两侧各300—米区域内放风筝【等飘:动物体?;   (四)擅自!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!备;  《 (五)擅》自攀:登杆塔或者在杆【塔上架设电力线、】通信线、广播线【安装:广播喇叭《;  ? (六)利用—杆塔、拉线作起重牵!引地锚;   【(七)在杆塔—、拉线上拴牲畜【、悬挂物体、—。攀附农作物》;   《(八)在《杆塔、拉线基础【的保护范围内—取土、打桩、钻探、!挖掘:。或者倾倒酸》、碱、盐及其他【有害化学物品; 】。  :(九)在杆塔—内(不含杆塔与【杆塔之间《)或者杆塔与拉【线之间修筑》道路;  》 (十?)拆卸杆塔或者【拉线:上的器材移动、损】坏永久性标志或【者标志牌;  【 (十?一)在架空电力线】。。路、电?力专用通信》线路保?护区内堆《放谷物、草料—、,垃圾、矿渣、易【燃易爆物品及其他】影响:安全供?电的物品;》钓鱼:采石:烧,。窑烧荒烧纸放烟花;!兴建:建,筑物、构筑物或【者增加建筑物、构筑!物高度;种》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!。安全:的植:物;:   ?(十二)在地—下电缆保护区—。内堆放?。垃圾:、矿渣、易燃易爆物!品倾:倒酸:、碱、盐《及其他有害》化学物品兴》建建筑物《、构筑物或者种植树!木;在海底》电缆保护区》内抛:锚、拖锚;在江河电!缆,保护区内抛》。锚、拖锚、炸鱼【、挖沙;   (】十三)破坏》、,损,坏,、涂改、移》动、围?挡电能计《量,及用:电信息采《集设施;   (】十,四):法律:。、法规规《。定的其?他行为   第二十!四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《从事下列危害—电力设施建设—的行:为:   (一)非!法侵占依法划拨、征!收的电力《设施建设用地; 】  :(,二)涂改、移动【、损害?、拔除电力设施建】设的测量标桩和【标记;  》 ,(三)破坏、封堵用!。于电力?设施建设的铁路、】公路、航道、水【域、堤?坝、桥?梁,、码头截断用—于电力设施建设【的水源?、电源?、气:源或者阻《。碍用:。于电力设施建设的】车辆、机《械设备、器材进出】施工现场;》   (四)破坏用!于,电力设施建设—的车辆、机械、设备!和器材;  — (五)法律、法】。规规定的其他—行为   》第二:十五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从事下】列作业或者》活动;确需从事的应!当经市电力管理部门!批,。。准并采?取安全措《施后方可进行—: :  (一)》在,架空电力线路—保护区内进行农田】水,利、公路等》基本:。建设工?程及打桩、钻探【、挖掘等作业—;   (二)起重!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!架空电力线路保【护区施工;   (!三,)机械及装》载物:小于导线距》。穿越物体《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!架空电力线路—保护区?;   (四)在】。电力: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作!业   电力管【理部门?应当在收《到,申请:之日起十日内征求】。相关部门和电力【。。设施所有权人的意见!并,作出是?否批:。准的决定   第二!十六:条 在电力》。线,路,保护区外进行可能危!及架空电力》。线路、杆塔、拉线安!全的取土、》堆物、打桩、钻【探、挖掘等作—业的应当遵》守下:列规定:   (一!。)预:留电:力设:。施维:护、检修和》事故抢修人员、【。车辆通行道路;【 , , (二)《可能导?致杆塔?、拉线基础不稳【定的:应当修筑符合技术】标准或者安全—。要求的?。防,护加固设施;  】 (三)不得损害】电力设施接地装【置或者?改,变其埋设深度 【。  第?二十:七条 任何单位【和,个人不得擅自在电】力设施周围500】。。。米范围内进行爆【破作业   确【需进行爆破作业的】应当征得电力设施所!有权人或《者市电力管理部门的!书面同意经公安【机,关批准并采取—确保电力设》施安全的措施后【方可作业 》  第二十八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:非法收购电力—。设,施器材设《备  ? 收:购电力设施器材设备!的单位?和个人应当依法申领!营业执照经市电力管!理部门?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公!安机关备《案收购?电力设施器》材设备的单》位和个人应当如【实,登记出售者基本信】息和电力设施器材设!备的来?源、规格《。、数量等情况登【记记录保存期限不】得,少于两年;发—现有赃物嫌疑—的应当及时向—。所在地公《安机关报告》   ?第五章 《电力设施《与其他设施互相【妨碍的处理 —  第二十九—条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电力设【施应当遵守国家、】行业标准《符合电力设施设计、!施工规程和安全技术!。。要求与?周围已建其他设【施,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!距离确需对其他设施!予以迁?移或者采取防护措施!的电力设施所有权人!应当与其他设施所有!权,人协商就迁移、防护!措施及补《偿等问题达》成协:议后方可施工—所需:费用由电力设施【所有权人承担   !后于电力设》施建设的铁路、公】路、水利、》电信、航运、城市道!路、桥梁、涵道、】管线等设施和建【筑物不得危及电力】设,施安全确需》对,电,力设施予以迁移或者!采取保护措》施,的建设单位应—当与电力设施所有】权人达成协议后方】可施工所需费用由】建设单位承》担电力设施所—。。有权人应当派—专业人员《进行现场指》导  ? 已建成的电力设】施与:。其他设施《。、建筑物互相—妨碍应当由建—设单位协商解决;协!商不成的《可,以报请县《以上人?民政府协调解决 】  第?。三十条 电力线路】保护区内树木所有】权人应当保证树木】的高度与架空电【力线路之间的距离符!合安全要求 —  电力设施所有】权人发现树木等【高杆植物与架空【电力线?路之间的距离不【符合安全规定—。的应当及时书面通】知树木所《有权:。人;树?木所有权人》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七!日内予以修剪—;,。。逾期未修剪》的电:力设施所有》权人可以修剪—并不补偿相》关损失 《  第三《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:的电力设施》所,有权:人可以先行对树【木采取修剪、砍【伐或者其他处—理措施事后十—。五日内书《面通:。知树木?所有权人并将砍伐树!木的情况报所—。。在地县以上林业行政!主管部?。门: ?  (?一)生产《作业、交通事故【等外力因素致使树】木倾斜或者倒伏危】及,电力设施安全的【;, ,  :(二)?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!危及电力设施安【全的;?   (《三)自然生长树【木已:经造成放《电、碰?线、电力供应中【断或者森林火灾的】;   (四)处置!电力:设施突发事件需要】。采取相应应急—措施的; 》  (五)》其他严重《危害电力设施—安全的情形》。   第《三十二条 通—信、广播电视等线】路,设施与电《力线路设《施之间不得相互搭挂!   由于》路径原因确需交叉】跨越的后建》方应当征得先建方同!意并:签订协议采取安全措!施,保证线路安》全   第六—章, 法律?责任   第三十】三条 违《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!用或:者改变依《法取得的《电,力设施用地和依法】划定的架空输电线】路,走廊、电力电—缆,通道的由电力—管理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:期不改正的》由,电力管理《部门:依法:申请拆除、砍伐【或者清除 》  第三十四条 】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:。。行为之一的由电力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改,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由电力管《。理部门处一千元罚】款,。并,可,以依法申《。请拆除或者》清除:  》 (一)在发电【厂、变电站围墙外侧!3米内兴建建筑【物、构筑物;  】 (二)《在发电厂、》变电站围墙外—侧5米内堆》放谷物?、草:料、木材、秸秆、易!。。燃易爆物品;  】 ,(三)?在,各种电力《专,。用管道(沟)保护区!、风力发电机塔架基!础周围10米内【倾倒酸、碱、盐【及其他有害》化学物品堆放—垃圾和矿渣》放,置易燃?。。易爆:物品;   (【四,)在发电、变电【设施排水排洪渠道上!引,水灌溉倾《倒残土、垃》圾杂物;《  : (五?)利用杆塔、拉线】作起重牵引地—锚;  《 (六)在杆塔、拉!线上拴牲畜、悬【挂物:体、攀附农作物; !  (七)在杆塔】、拉线基础的保护范!围内取土、打桩、钻!探、挖掘或者倾倒】酸、碱、盐》及其他有害化—学物品;   (】八,)在杆塔内(不含杆!塔与:杆塔之间)或者【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!道路;  》 (:九):拆卸:杆塔或者拉线—上的器?材移动、损坏永久】性,标志:或,者标志牌;  【 (十)在架空电】力线路、电力专【用通信线路保护【区内堆放谷物—。、,草料:、垃圾、矿》渣、易燃易爆物品】及其他?影响:安全供电的》物,。品;钓鱼《采石:烧窑烧荒烧》纸放烟花   第三!十五条 违反本【条例: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电《力管理部门责令【。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《正的由电力管理部】门处三千元罚—款并可以依法申请拆!除,或者清除: —  (一)在—水,。力,发电设施水域保【。护区内炸鱼、捕【。鱼、游泳、划—船及其他可能—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!的行为;  — (:二)在发电厂、【变,电,站,围,墙外侧?5,00米区《域内烧窑、烧荒或者!焚烧垃圾等;—。  :。 (三)在》发电厂、变》电站围墙外侧—300?米区域内放风筝等飘!动物体;   (】四):在各种电力》专用管道(沟)保】护区、风力发电机塔!。架基础?周围10《米内或者《电厂:灰场范围内采石【、取土、挖》掘、打桩《、钻探、破坏植被】;   (五)向】风力发电《机、:电力线?路射:击或者抛掷物—体;   》(六)在风力—发电设施保护区内放!放风:筝等飘动物体焚【烧物体进《行爆破或者从事有污!染的作业;   】(七)在架空—电力线路导》线,两侧各?30:0米区域内放风【。筝等飘动《物体;   —(八)擅自攀登杆塔!或者:在,杆塔上架设电力线】、通信线、广—播线安装广播喇叭】;   (九)在地!下电缆保护区内【堆放垃?圾、:矿渣:、易燃易《爆物品倾倒酸—、碱:、,盐及其他《有害化学物品 【  第三《十六:条 :违反本?。条例规定《。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电力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。正;逾?期不:改正的处五千—元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处一?万元罚款:  【 (一?),危,及发电、变电设施】的输水、输油、供】热、排灰等管道【(沟)的安全运行;!   (《二)影?响发:电、变电设施的【专用铁路《。、公:。路、桥梁、码头的使!用;   》(三)?擅自在导线上接【用,电器设?备;   (四)】破坏、损坏、涂【改,、移动、《围挡电能计量及用】电信息采集设施  ! 第三十七条 违反!本条例规《定,电力设施所有—权人有?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电力管理部门责令限!。期改: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处一万元罚》款;情节严》重的处?三万元罚款:   !(一)未按照—规定:设置:安全警示标志的; !  (二)未按【照国家、行业—标准建设电力设施的!;  ? (三)未制—定电:。力设:施突发事《件应急预《案的;?。   (《四)未按照规定对电!力设施进行巡视【、维护、检修造成人!身伤亡、重大财产损!失的:   第三十—八条 ?违反本条《例,规定法?律、法规已有处罚规!定的从其规定—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;造: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民事责《任,   第《三十九条 电力管】理部门和《其,他有: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!。工作人员《违反本?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其《所在单位《或者上级主管—部门: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?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:   (!一)未依《法办理审批》事项造?成不良影响的;  ! (二)擅自—。变更经批《准的电力发展规【划的; 《  (三)利用职务!上的便?利收受他人财物、】其,他好处的;   (!四)不依法履行监】督管理职《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!不予查处的;  】 (五)其他滥用】职权:。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行为 【  第七章 附则 !  第?四十条 《核安:全相:关电力设施》的保护按《照核安全《相关规定执行  】 第四十一条 本】条例自2017年】2月1日起施行19!97年5月》30日辽宁省第八届!。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】会议通过的》辽宁省?电力设施《。保护条例同时废【。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