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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电力设【。施保护条例 (2】016年11月1】1日辽宁省第—十二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《员会第二十九次【。会议:通,过)   》辽,宁省电力设》施保护条例已由辽】宁省第十二》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!议于2?。016?年11月《11日审议》。。通过现予公布—。本条例自201【。7,年2月1日起施行 !  辽宁省人民代表!大会:常务委员会   2!016年11—月11日《。 ,  第一章 总则 !  第一条》 为了加强电—力设施?。。保护保障电力安全有!序运行维护社会【公共安全和公—共利益促进经济社】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!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!等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,省实际制《定本条例  — 第:二条 本条例适【用于本省行》政,区域内电《力设施的保护   !本条例所称电力设施!是,指,发电设施、》变电设施、电力线路!设施、电力专—用通:。信设施、电力交易设!施及其有关辅助【。设施   第三条】 电力?。设施保?护应当坚持》预,防为主?。、,防治结合、综合治】理,的,原则实行政府—统,。一领导、《部门各尽其职、企业!依法:保护、?群众参与监》督的工作机制 【。  第四条 省【、市、?县(含县级市、区】下同)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?对电力设施保护工】作的领导将电力设施!保护工作纳入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!围及时协调、解决电!力,设施:。保护工作中的重大】问题支持《有关:部门和单位依—法做好电力设—施保:护,工作 ? , 第五条 省、【市、县人民政府确定!的电力管理》部门(以《下统称电力管理部】门,)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电力】设施保护的监—督管:理工作?   发展改革【、公安、国》土资源、城乡—建设规划、》交通、水利、林【业等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应《。当按照各自》职责做好电力设施】保护:。工作 ?。  :。乡(镇)人民—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和村(—居):民委员会应》当协助电力管理【部门和其他有—关行政管理》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!护工作?   电力企业可以!。建立电力设施保护】巡查:队,伍行:使电力设施巡检权发!现破坏电力设施违法!行为应?当依:法及时制止并向【电力管理部门和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!告配合查处涉嫌破坏!电力设施违法行为】。   第二章 电】力设:施规划与建》设   第六条 省!、市: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》。将电力发展规划【纳入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。划电力发展规划【。应当与主体功能区规!划,、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《、城乡规划相衔【接   《任何:单位:和个人不得擅自【变更经批准的电力发!展,规划确?需变更的应当经【。过科学?论证由原编制机关】提出修改方》案报原批准机关【批准  《 第七条 》电力空间布局规划】应当依?据城镇体系规划、城!。。市总体规划、—镇总体规《划和电力发展规【划按照电网》建设和改造的需要】依法:编制经同级人民政】府,批准后?实施 ?  电力空间—布局:规划应当与》历,史文化?名城、名镇、名村】保护和风景》名胜区规划》、林地保护规—划等衔接   城】乡建设规划部门编】制控制性详细—规划时应当》与电力空间布局【规划相衔接对规划】的电力设施和电【力线:路走廊用地》进行:控,制和预留相》关,规划调整涉》及电力?设,施时应当征求电力管!理部门意见》   第八条 【新建住宅小区应当】按照有关设计—规范:合,理预留公《用配套电力设—施用地、用房—和通道   —公路、铁路、城市道!路、城市地》。下管网、隧道、【公用:涵道、桥梁等设施】的规划?和建:设应:。当考虑电力空间布局!规划和相关设计规范!预留相应的电—。。力设:施用地和通道   !在,已建设地下综合管】廊的区域新》建、改建、扩—建电:。力管线?应当按?照有关规定纳入综】合管廊建设和—管理   第九条 !新建电力设》施建设项目取—得,建设项目规划选址】意,见后:市、县人民政府【相关部门应当—根据建设项》目规划选址》意见和电力设施保】护范围的要求—依法划定电力设【施保护?。。。范围并予以》。公告   公告前】在划定的电》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依!法拥:有的:建筑物、构筑物、】植,物因电力设施建设需!要拆除、迁移、【修剪、砍《伐的电力设施—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《国,家有关?规定给予一次—性补偿并依法—办理相关手续  】。 公告后在划定的】电力设施《保护:范围内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新建、《改建:、,扩建危及电力设【施安全?的,。建筑:物、构筑物或者【种植危及电力设施】安全的植物对违反】该规定?需要依法拆除—或者砍伐《的不予补偿   】第十条 依法取得的!电力设施用地和依法!划定:。的,架空输电线路走廊】。、电力电《缆通道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占—用或者改《变,。其用途   —因建设确需对—已规划的电》力,设施:用地、架空输电【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!通道的位置进行【调整的?应当征得电力—管理部门同》意并依法《办理审批《手续   第—三章 电力设—施保护?范围和保护区   !。第,。。十一条 发电、变电!设施:及其:辅助:设施的保护范围:】   ?(一)发电厂、变】电站、换流站—、开关?站等厂、站内—的设施;   【(二)发电厂、变】电站:外,各,种专:用,的管道(《沟)、储灰场、【水井、泵站、冷却】水塔:、油库、堤坝—、铁路、道路—、桥梁、《码头、燃料装—卸设施、《避雷装置《、消防设施及其有】关,辅助设施《;   (三—)水力?发,电厂使用的水库、堤!坝、取水口、引【水隧洞?(含支?洞口)、引水渠道、!调压井?(塔)?、,露,。天高压管道、厂房、!尾水渠、厂房与堤】坝间的通信设—施,及其有关《辅助设施《。;   (四)【风力发电场的—风机、铁《塔,、塔下电子箱、【联网设?施及其有关》辅助设施;  【 (五)太》阳能、生《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海!。洋能发电《设施及其有关辅助】。设施; 《  (六)充—换电:站(桩)《控制器、蓄电池、】逆变器及其有关附属!设施:。;  ? (七)法律、【法,规规定的其》他保护范围 —  第十二》。条 :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!助设施?的,保护范围: —。  (一)架空电】。力,线路:杆《塔、基础、拉线、】接地装置、》导线、?避雷线、金具、绝】缘子、登《。杆塔的爬梯和—脚,钉导线跨越航道的】保护设施《。巡(保)线站巡视检!。修专用道路、—船,舶和桥梁标》志牌及其有》关,辅助设?施;   (—二)电力电缆线【路:架空、地下、】水,底电力电缆》和,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!道、电缆隧道—、电缆?沟、:。电缆桥电缆》井、盖板、》。。人孔、标石、水线标!志牌及?其有关辅助设施;】  : (三)电力线路上!的变压器、电容【器、电抗器》、断路?器、隔离开关、避】雷,器、互感器、熔断器!、计量?仪表装置、配电室、!箱式变电站及其【有关辅助设施;  !。 (四)《电力调度设施:【电力调度场所、【电力调度通》信设施、电网—调度自动化设施、电!网运行?控制设施及其有关】辅助设施;  【 (五)《法律、?法规:规定的其他保护范围!   第十三条 】电力专用通信设施】及其辅助《设施的保护范围:】。   (一)—电力通信线路的【电杆、拉线、导【线、线?担,、分线盒、分—线,箱、电?。。缆、光缆、》管道、天线、馈【线、地线等;   !(二)电力通信无线!电台、?光,通信站、微》波站(塔)、载波】通信站、终端通信】接入站、卫》星地面?。。。站及其有关》辅助设施《   ?第十:四条 电《力交易设施的保护范!围::电力交易场》所和电能计》量、报价、信息发布!设,施等:交易运?营,系统及其有》关,辅助设施《  : 电能计量设施包】括电能?计量:设备的电能表、互感!器、计量箱》、二次回《路、计量信息采集装!置及其配套设施【  :。 第十五条 —发电、?变电设施及其—有关辅助设施—的陆地保护区为【依法划拨、征收【的用地   火力】发电设施水域保【护区为?水工建筑周围10】0米的水域   水!力,发电设施水域保【。护区:。为按照装机容量【确,定的水工建筑周【围一定距《离范:围的水域具体距【。。离,如下:   —500千瓦以下【(不含50》0千瓦)100米;!   500千瓦】至2.?5万千瓦(不—含2.5万千—瓦,)200米;  】 2:.5:万千瓦以上》300米 》  风力发电—设施的?保护区为规划的【风场区域   【第十六条 》架空电?力线路的保护区【为导线边线》向外:侧水平延伸并—垂直于地《面所形成的两—平行线内的区域【。在一般地区各级电】压导线的边线延伸】距离如下:   1!至1:0千伏5米》;   《。35至66千伏10!米;:   220千伏】15米;《   50》0千:伏20米《;   1》00:。0千伏30米; 】  :直流660千—。伏,25米;《   直流800千!伏30米 》  在厂矿、城【镇、村庄《等,人口密集地》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!区为导线《边,线在最大计》算风偏后的水—平距离和风偏后距】建筑物?的安全距离之和所形!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!域各级电压导—。线边线在计》算导线最大风偏【。情况下距建筑物的安!全距离?如下:   1千伏!。以下(?不含1千伏)1米;!   1至10千伏!1.5米; —  35千伏—3米; 《 , 66千伏4米; !  220千伏【5米;?。   500千【伏8.5米;  】 1000千伏15!.5米;   直】流660《千伏:14米?;  ?。 直流800—千伏17米》  : 第:。十,七,条, 电力?。电缆线路保》护区:  》 (一)地》下电缆:线路—地,面,标桩两侧各》0.7?5米所形成的两平】行线内的区域;【   ?(二)海底电缆【:,。线路两侧各2海里(!港内:为两侧各100米】。);   (—三):江河电缆:敷设【于二级及以》。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!各100《米所形成的两平【行线内的水域;【敷设于三级及以【下航道时为》线路两侧《各5:。0米所形成》的两平行线内—的水域   第十】八条 电《力,专,用管道(沟)和电】力专用通信线路【保护区:   (一!)电力专用管道(沟!):管道(》沟)两侧各》1.5米所形—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!域法律、《法,规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定;】   ?。(二)电力》专,用通:信线路:架空电力通!信电(光)》缆边线向外侧—延伸:2米所形《成的两平《行线内的区域;地】下电力通信电(【光)缆?两侧各3米》所形成?的,两平行线《内的:区域   》。第四章 电力—设施:的保护措施   】第十九?条 电力设施所【。有权人应《当建:立健全电《力设:施安全保护》管理制?度对其所有以及【管,理,的电力设施》定期进行《巡视、?维护、检修并及时】抢修故障、处理因】遭受破坏而》造成的事故减少因故!障、事故《停电造?。成的:损,。失 : 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干扰或者阻!碍电力设施所有权人!对电力设施的巡视】、维护、检修以【及故障抢修和—事故处理   电】力设施所有权—人对危害电力设【施运行安《全的行为有权制止;!造,成损失?的有权要求依法【赔,偿   第二十条】 电力设《施所有权人应当在有!较,大危险?因素的电力生产经】营场所和下列设【施,、设备?上设置明显的—安全警示《标志:   (【一)人口密集地段】的架空输、》配电:线路杆塔;》   (二)人员】及车辆?(机械)活动频繁区!域的架空输、—配电线?路杆塔; 》  (三《)自走式机械频繁通!行地段的《架空:输、配电线路杆塔】;   (四—)输、配电线路上】的变压器平台或者围!栏;   (五【),变,电站:、换流站《、开闭所、电—缆终:端站围墙(栏); !  (六)城—镇繁华地《。段电力电缆沟盖板】;   (七—)法: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设施!。。和设备 《  第二十一条 电!。力设施所有权人【应当制定《。本单位电力设施突】发事: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!。电力管理部门—备,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!。要求:保障应急《设施、设备、物资的!储备和?完好定期开展—应急演练 》 , 第二十二条—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从】事下列危害发电【、变电设施》及其辅助设施—的行为:《   (一)闯入发!电厂:、变电站内扰—乱生产和工》作秩:序移动、损害标【志物:;   (二)危及!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。输水、输油、供【。热、排灰《等,管道(沟)的—安全:运行:;   (》三)影响《。发电、变电设—施的:专用:铁路、公路、桥梁、!码头的?使用; 《  (四)在水力发!电设施水域保护区】内炸鱼、捕鱼—、,游泳、划船及其他可!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!全的行为《;  ? (五?)在发电厂、变【电站围?墙,外侧500米区域】内烧:窑、烧荒或者焚烧】垃圾:等;   》(六)在发电厂、变!电站围墙外侧—300米区》。域内放风筝等飘动物!。体,;   (》七,),在发电厂、变—电站围墙外侧3米】内兴建建筑物、【构筑物;   (八!)破坏、哄抢、【损,坏发电、变电、【调度场所的生产设】施、器?材; ?  (九)封—。堵、破坏发电、变】电、调度场》。所进出道路截断水】源、电源、损坏电】器设备;   (】十,)在各种电力专【用管:道,(沟)?保护区、风力—发电机?塔架基?础周围10米内【倾倒酸、《。碱、盐及其他有害】化学物品《堆放垃圾和矿—渣放置易燃易爆物】品兴建建筑物、【构筑物;   (】十一)在各》种电力专用管—道(沟)保护区【、风力发电》机塔架基础周围10!。米内或?者电厂灰《场范围内采石、取】土、挖掘、打桩、】钻探、破坏植被;】   (十二)在】发电、变电设施的排!水排洪渠道上引水灌!。溉,倾倒:残土、垃《圾杂物;《   (十三)在】发电厂、《变电站围《。墙外侧5米》内堆放谷《物、草?料、木?材、秸秆、易燃【易爆物品;》   (十四)向】。风,。力发电机射击或【者抛掷物体》;在:风,力发电?设,施保护区内放—风筝等飘动物体焚】烧物体进行爆破【或者从事有》污染的作业;  】 (十五)》在水底各《种电力专用管道保】护区内抛《锚、拖锚、炸鱼、挖!掘;   (—十六:),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行为】   ?第,二十三条 》任,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从事下列危【害电力线路、—电力专用通信线路】。设施及其辅助设【施的行为:  【 (一)向电力线】路,设施射击《;   (二)向】。导线抛掷物体;  ! (:三)在架空电力【。线路导线两侧各【300米区域内放风!筝等:。飘动物体;   (!四)擅自在》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!;   (五)擅】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!塔上架设电》力线、通信线、广】播线安装广播喇【叭,;   《(六)?利用杆塔、拉—线作起重牵引地锚;! ,  (七)》在杆塔、拉线上拴牲!畜、:悬挂物体、攀附农】作物; 《。  (八)在杆塔】、拉线基础的—保护范围内取—土、打桩、钻探、挖!。掘或者倾倒酸—、碱、?盐及其他有害化学】物品;   —(九)在杆塔内(】不含杆塔与杆—塔之:间)或?者,杆,。塔与拉线之间修【筑道路;   (】十)拆卸杆塔或者拉!线上的器《材移动、损坏永久性!标志或者标志牌; !  (十一)—在架空电力线路【、,电力:。专用通信线路保【护区内堆放谷物【、草料、垃圾、【矿渣、易燃易爆物】品及其他影响安全】供电的物《品;:钓鱼:采石烧?窑烧荒烧纸放烟花;!兴建建筑物、构筑物!或者增加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:。高,度;:种植可能危及电【。力设施?安全的植物;  】。 (十二)》在,地下电?缆保护区内堆放垃】。圾,、矿渣、易燃易爆】物品倾倒酸、碱、盐!及其他有害化学物】品兴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或者种植树木】;在海底电》缆保护区内抛—锚,、拖锚;在江河电】缆保护区内抛锚、拖!锚、炸鱼、挖沙【;   (十三)】破,坏、损坏、涂改、】移动、围挡电能计】。量及用电信息采集】设,施;   (十【四):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行为   第【二十四条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。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!设施:建设的行为:—  : (一)非法—侵占依法《。划拨、征《。收的电?力设施?。建,设用地;   (】二)涂改、移—动、损害、》拔除电力设施建设】的测:量标桩?。和标:记,;   (三)破坏!、,封堵用于《电力设?施建:设,的铁路、公路、【航,道,、水域、堤》坝、桥梁、码头截】断用于电力设施【建设的水源、电源、!气源或?者阻碍用于电力设施!建设的车辆、机械设!备、:器材进出《施工现场;  【 (四?。)破坏用于》电力设施建》设的车辆、机械、设!备和器材; —  :。(五)法律、—。法规规定《。的其他行为   第!二十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从事?下列作业《或者活动;确需【从事:的,应当经市电力管理】部门批准并采—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!行::   (一)在【架空:电力线路《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!利、公?路等基本建设—工程及打桩、钻探、!。挖掘等作业;  】 (二?)起重机械的任何】部,位进入架《空电力线路保—护区施工《;   (三)【。。机,械,及装载物小于—导线距穿《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!离通过架空电力线】路,保护区;   (四!)在电力《电,。缆线路?保护区内作业  】 电力管理部门【应,当在:收到申请之日起【十日内征求相关【部,门和电?力设施所有权人【。的,意见并作《出是:否批准的决定—   第二十六条 !在电力线路保—护区外进行可能危及!架空电力线路、杆】塔、:拉线安全《的,取土、堆物、打桩】、钻探、挖》掘等作业的应当【遵守下列规定—: :  (?一)预留电》力设施维护、检【修和事?故,抢修人员、车辆【。通行道路;》   (《二,)可能导致杆塔、拉!线,基础不稳定的应当修!筑符合技术标准【或者安全要》求的防护加固设【施; ? ,。 (:三):不得:损害电力设施接地装!置或者改变》。其埋设深度 —  第二十七条 】任何单位和》个,。人,不得擅?自在电力设施—周围50《0米范围《内进行爆破作—业   确需—进行爆?破作业的应当征得】电力设?施所有?权人或者市电力【管,理部门的书面同意】经公安机关批—准并采取确保电【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!方可作业 》  第二十八条 】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非法收《购电力设施器材【设备  《。。 收购电力设—施,器材设?备的单位和》个人应当依法申领营!业执照经《市电力?管理部门《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公!安机关备案收—购电力设施》器材设备《的单:位和个人应当如实登!。记出售者基本信息和!电力:设施器材设备的【来源、规格、数量】等情况登《。。记记录保存期限不得!少于:两年;发现有赃【物嫌:疑的应当及时—向所在地公安机【关报告  》 第五章 电力【设施与其他设—施互:相妨碍?的处理?   第二十九条 !新建、改《。建、:扩建电?力设施应当遵守国】家、行业《标准符合电力设【施设计、施工规程】。和安:全技术要《求与:周围已建其他设施保!持符合?规定的安《全,。距离确需对》其他设施予以—迁移或者采取防护措!施的电力设》施所:。有权人应当与其他】设施所有权人—协商就迁移、防护】措施及补偿等—问题达成协议后方】可,施工所需费用由电力!设施:。所有权人承担   !后于电力设施建设的!铁路、公路、—水利、电信、航运、!。城市道?路、桥梁、涵道、管!。线等设?施,和建筑物不得危及】。电力:设施安全确需对电力!设施予以迁移或【者采取?。保护措施的建—设单位应当与—电力设施所有—权人达成协议后【方可施?工所需?费,。用由建设《单位承担电力设【。施所有权人应当【派专业人员进行现】场指导   已【。建成的电力设施与其!他设施、《建筑物?互相妨碍应当由建设!单位协商解决—;协商不成》。的可以报请县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协调解决 》  第三十条— 电力线《路保护?。区内树木所有—权人应当保证—树,木的:高度与架空电力线】路之间的距》离符合?安全要求  — 电:力设施所有》权人发现树木—等高杆植《物与架空电力线路之!间的距离不》符合安全规定—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!树木:所有权人《;树木所《有权人应当在接到】。通知后七日内予【以修剪;逾期—未修剪的电力设【施所有权人可—以修剪并不》补偿相关损》失   第三十一条!。 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电力设施所有权人!可以先行对树木采】取修剪、砍伐或者其!他处理措施事后十】。五日内书面通知树】木所有权人》。并,将砍伐树木的情【况报所?在,地县以上林业行政】主管部?门::   (一)—生产作业、》。交通事故等外力【因素致?使树:木倾斜或者倒伏危及!电力设施安》全的;   (二)!因不可抗力造成树】。木危及?电力设施安》全的;?   (三)自然生!长树木?已经造成放电—。、碰线、电力供应】中断或者森林—火灾的;  — (四)处置电力设!施突发事件需要【采取相应应》。急措施的;  【 (五?)其:他,严重危害电力设【施安全的情形—   第三十二【条 通信《、广播电《视等线路设施与电】。力线路设施之间不得!相互:搭挂   由于路】径原因确《。需交:。。。叉跨越的后》建方应当征得先建方!同意并签订协议【采取:安全措?施保证线路安—。。全   第六—章 法律责》任   第三—十三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《擅自占用或者改【变依法取得》的电力设施用地和】依法划定的架—空输电线《路走:廊、:电力电?缆通道的由电力管理!部,门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由电力《管理部?门依:法申请?拆除、砍伐或—者清除 《  第三十四条 】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电力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》。逾期不改正的由【。电力管理部》门处一千元罚—款并可以依法申请】拆除或者清除:  ! ,(一:)在发电《厂、变电站》围墙:外侧3米内》兴建建?筑物、构筑物; 】  (二)在发电】厂、变电站围墙【外侧5米内堆—放谷物、草料—、木材、秸秆、易】燃易爆?物品;?   (三)在各种!电力:专用管道(沟)保】护区、风力发—电机塔架基础周围1!0,米内倾倒酸、碱、】。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!品堆:放垃圾和矿渣放【置易燃?易爆物品;》   (四)在【发,电、变电设施—排水排洪渠道—。上,引水:灌溉倾倒残土—。、垃圾杂物;  】。 (五)利用杆塔】、拉:线作起重牵引—。地锚;   (六)!在杆塔、拉线上拴】牲畜、悬挂物体、】攀附农作物;   !(七:)在杆塔、拉线【基础的保护范围内】取土、打桩、钻【探、挖掘或者倾【倒酸、碱、盐及其他!有害化学物品; 】  (八)在杆塔】内(不?含杆:塔与杆塔《之间:)或者杆《塔与:拉线之间修筑道路】。;   (九)【拆,。卸杆塔或者》拉线上的器材—。移动、损坏永—久性标志或者标志牌!;   《(十)在架空电【力线路、电力专用】通信线路保护区【内堆放谷《物、草料、垃圾【。。、矿渣?、易燃易爆物品及】。其他影响安全供【电的物品;钓鱼采】石烧窑?烧荒烧纸放烟花  ! 第三十五条— 违: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《电力管理部》门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由》电力管理《部门处三千》元罚款?并可以依法申请拆】除或者清除:  】 (一?)在水?力,发,电设施水域保护区】内炸鱼?、捕鱼、游泳、划船!及,。其他可?能危及水工》建,筑物安?全的行为;   】(二)在发电—厂、:。变,电站围?墙,外侧5?00:米区:域内:烧窑:、烧荒?或者焚烧垃圾等;】  : (三?)在发?电厂、变电站围墙外!侧300《米区:域内:。放风筝等《飘动物体;   】(四)在各种—。。。电力专用管》道,。(沟:)保:护,区、风力发电—机塔架基础周围10!米内或?者电厂灰《场范围?内采石、取土、挖掘!、打桩、钻探、【破坏植被《;,。   (五)向风力!发电机、电力线路】射击或者抛》掷物体;《   (六)—在风力发电设施【保护区内放放风【筝等飘?动,物体焚烧物体进行】爆,破或者从事有污染】的,作业;?   ?(,七)在?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】。两侧:各300米区域内放!风筝等飘动物体; !  :(八:)擅自?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!上架设电力线、通】信线、广播线—安装广播《喇叭;  》 (九)在地下电】缆保护区内堆放垃】圾、矿?渣、易燃易爆物品倾!倒酸、碱、盐及其】他有害化《学物品  》 第三?十六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的由?电力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正的处五千元罚【。。款,;情节严重的—处一万元罚款—:   (》。一)危及发电、【变电设施的输水、输!油、供热、排灰等】管道:(沟:)的安?全运行;   【(二)影响发电、】变电设施的专用【铁路、公路、—桥梁、?码头的?使用;   (三)!擅自在导线上接【用电器?设备;  》 (四)破坏—、损坏、涂改、【移动、围挡电能【。计量及用电信—息采集设施 —  第三十七条【 违反本条》例规:定电力?设施所有权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电力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处一万元罚款;情节!严重:的处三万元罚款:】   (一》)未按照规定设置安!全警示标志的;  ! (:二)未?按照国家、行业标准!建设电力设施的; !  (三)》未制定电力设施突】发事件应急》。预案的;  — (四)未按照规】定对电力设施进行巡!视、维护、检—修造成人身》伤亡、重《大财产损失的  】 第三十八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》法律、法《规,已有:处罚规?。定的从其规定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;造成损】。失的:依法承担民事责【任  ? ,第,三,十九条 《电力管理部》门和其他《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及其工【作,人,员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其》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部—门对:直接: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。他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给?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:  《 ,(,一)未依《法办理审批》事项造成不良影【响的;   (【二)擅自变》更经批准的电—力发展规划的;【  : (三)利用职务上!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!、其他好《处,的; ?  :(四)?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或者发现违法】行为不予《查处:的;:   (五》)其他滥用职权【、玩: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行为?   第《七章 附则  【 第四十条 核【安全相关电力—设施的保护按照核安!全相:关规定执行   第!四十一条 》本条例自2017年!2月1日起施—行1:997年5》月30日辽宁省【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。八次会?议,通过的辽宁》省电力设施保护条】例同时?。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