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?省电力设施保护【条例
(2016年!11月11日辽宁省!第十:二,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,员会第?二十九次会议通过】)
辽宁省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】已由辽宁省第—十二届人民代表【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九次会议》于,2016年11月1!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!布本条例自20【17年2《。月1日?起施行
辽宁省!人民代表《大会:常务委员会
2!。016年11月11!日
《第一章 总则
】 第一条 为了【加强电力设》。施保护保障电力【。安全有?序,运行:维护社会公共—安全和公《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!可,。持续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电力】法、电力设施保【护条例等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《本条例
—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!于本省行政区—域,内电力设施的保护
! 本条例所—称电力设施》是指发电设施、变电!设施、电力线路【设施、电力专用通信!设施、电力交易设施!及,其有关?辅助设施《
第三条 电】力,设,施保护应当坚持【预防为?主、防治结合、综合!治理: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!领导、部门各—尽其:职、企?业依法保护》、群众参与监督的工!作机制?
: 第四条 省—、市、县(》。含县:级市、区《下同)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对电力设】。施保护?。。工作的领《导将电?力设施?保护工?作纳入社会治安【综合治?理范围及时》协调、解决电力【设,施保护工作》中的重大问题—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!依法做好电》力设施保护工作
】 :第五条 省、—市、县?人民政?府确定的电力管理】部门(?以下统称电力管【理,部门)负责本行【政,区域内电《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!理工作
发展改!革、公安、国土资源!、城乡建设规划【。。、交通、水利、林】业等有关行政管【理部:门应当按《照各自职责做好电】力设施保护工—作
: 乡(镇》。。),人民:政府、街道办—事处和村(居)民委!员会应当协》助电力管《理部门和《其他:有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做好电力【设施保护《工作
电力【企业可?以建立?电力设施保护—巡查:队伍行使电力设施巡!检权发现破坏电力】设施违法《行为应当依法—。。及时制止并》向电力管理部门和】有关:行政:管理部?门报告配《。。合查处涉嫌破坏电】力设施违法行为
】 :第二章 电》力设施规划与建设】
, , 第六条 省、市】、县人民《政府应当《将电力发展规—划纳入国民》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规?划电力?发展规划应当与主体!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!用,总体:规划、?城乡规?划相衔接
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《自,变,更,。经批准?的,。电力发展规划确需】。变更的?应当经过科学论证】由原编制机关—提出修改《方案报原批准机关】批准
《 第七条《。。 电力?空间布局规划应当依!据城镇体系规划、城!市总体规《划、镇总《体,规划和电力》发展:规划按?照电:网,建设和改造的—需要依法编制经【同,级,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
? 电力空间布局【规划应当与历史文化!。名城、名镇》、名:村保护和《风景名胜区规划、】林地保护规》划,等衔接
》 城乡建设规—划部门编制》控,制性详细规划—时应当与电力空【间布局?规划:相衔接?对规划的电力设【施和电力线》路走廊用地进行【控制和预留相—关规划调整涉及电力!设施时应当》。征求电力管理部门】意见
第八条】 新建住宅小—区应当?按照有关设计—规范合理预留公【用配套电力》设施用地、用—房和通道《
公路、铁【路、城市道》路、城市地下管网、!隧道、公用》涵,道、桥梁《。等设施的规划和建】设应当?考虑电力空间—布局规划和相关设计!规范预留相应的【电力:设施用地和》通道
《 在已?建设地下综》合管廊的区域新【建、改建《、扩建?电力管线应当—。。按照有关规》定纳入综合》管廊建?设和管理
》 :第,九条 新建》电力设施建设项目】取,得建设项目规划选】址意见后市、县【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!当根:据建设?项目规划选址—意见:和电:力设施保《护范围的要求依法】划定电?力设施?保护范围并》予以:公告
公—告前在?划定:。。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!。内依法?拥有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、植物因【电力设施建》设需要?。拆除、迁移、修【剪、砍伐的电力设】施建设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规—定给予一次性补【偿并依法办理相关】手续
公告后】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!护范围内任》何单位和个》人,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危及电力设施安】全的建筑物》、构:筑物或者种植危及】电力设施安全的【植物对违反该—规定需要依法—拆除或者砍伐的不予!补偿:
第十条 【依法:。取,得的电力《设施用地和依法划定!。的架空输电》线路走廊、电力电缆!通道:任何单位和个人【。不得擅自占用—或者改变《其用途?
因建设—确,需对已规划》的电力设施》用地、架空输电【线路走?廊,和电力电缆通道【。。的,位置进?行调整的应当征得】电力管理《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!。审批手续
第】三章 电《力设施保护范围和】。保护区
—第十一条 发电【、变电设施》及其辅?助设施的保护范围:!
(一)发【电厂、?变电站、换》流站、?开关站等《厂、站内的设施;
! :(,二)发电厂、变电】站外:各种专用的管—。道,(,沟)、储灰场、水】井、泵站、冷—却水塔、油》。。库、:堤坝、铁路》、道:路,、桥梁、码头、燃料!装,卸设施、避雷装置】、消防设施》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】;
《(三)水力发电【厂使用的水库、堤】坝、取水口、—引水:隧洞(含支洞—口)、引水渠道、调!。压井(塔)》、露天?高压管道、》厂,房、尾水渠、厂房与!堤,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!有关:辅助设?。施;
(—四):风力发电场的风机、!铁塔、?。塔下电子箱、联【网设施及其》。有关辅?助设施;
》 :(五)太阳能—、生:物质能、地》热能、?海洋能发《电设施及其有关【辅,助设施?。;
(六)【充换电站(》桩):控制器、蓄电池、】逆,变,器及其有《关附属设施;
】 (七?)法律、《法规:规定的其他保护范】围
第十—二,条 :电力线?路设施及其辅助设】。施的保护范围—。。:
: :(一)架《空电力线路:杆【塔、基础、拉线、】接,地装置、导线、避雷!线、金具、绝缘【子、登杆《塔的爬梯《和脚钉导线跨越航】道的保护设施巡(】保):线站:。。。巡视:检修专用道路、船舶!和桥:梁标志牌及其—有关辅助设施—;
(二)电力!电缆线?路:架?空、地下、水底电力!。电缆和?。电缆联结装》置电缆管道、—电缆隧道《、电:缆沟、电缆桥电缆井!、盖板、《人孔:、标石、水线标【。志牌:。及其有关辅》。助设施;
(三!)电力线路上的变压!器、电容《器、电抗器、断路器!、隔离?开关、避雷器、互】感,器、熔?断器、计量仪表装】置、配电室、箱式】变电站及其有关【辅助设施;
【 (四)《电力调度设施—:电力?调,度场所、《电力调度通信设施、!。电网调度自动—化设施、电网运【行控制设施及其有】关辅助设施;
】 (五?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?其他保护范围
【 第十三条 电】力专:用通信设施及其辅助!。设施的保护范围:】
(一)电【力通信线路》的电杆、拉线—、导线、线担、分线!盒、分线箱、电缆】、光缆?、管道、天线—、馈:线,、地线等;
【 (二)电力通【信无线电台、光【通信站、微波站【(塔)、《载波通信《站、终端通信接入】站、卫星地面站及】其有关辅助设—施
第十—四条 ?电力交易设施的保护!范围:电力交易场】所和电?能,。。计量、?报价、信息发布设施!。等交易?。运营系统及其有关辅!助设施
电能】计量设施包括电能】。计量设备的电能表、!互感器、计量箱、二!次回路、《计量:。信息:采集装置及其配套】设施
《。 ,。第十五条 发—电,、变电设施及其有关!辅助设施的陆地保护!区为依法划拨、征收!的用地
—火力:发电设施水域—保护区为水工建筑周!围100米的水域
! :水力发电设》施水域保护区为按照!装机容量确定的水】工建筑周围一定距离!范围的水域具—体,距离如下:
】500千瓦以—下(不含500【千瓦)100米;
! 500千瓦至】2.5万《千瓦(不《含2.5万千瓦)】200米《;
? 2.5万》。。千瓦以上《30:。0米
风力发电!设施的保《护区:。为,规划的风《场区域
《 第十六条— ,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!区,为导线边线向外【侧水平?延伸并垂《直于地面《所,形成的两平行—线内的区域在一【般地区各级电—压导线?的边线?延,伸距离如下:
【 1至10—千伏5米《。;
《35:至66千伏10【米;
2—20千伏15米;】
5《00千伏20米;
! 100》0千伏30米;
! 直流6《60千伏25—米;
》直流800千伏30!米
? 在:厂,矿、城镇、村庄等】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!力线路?保护区为导线边【线在最大计》。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!和风偏后《距建筑?物的安?全距离之和所形【成的两平行线内的】区域各级电压导【线边线在计算导线】最大风偏情况—下距建筑物的—安全距离如下—。。:,
1千伏以下(!不含1千《。伏)1米;
— 1至10千伏】1.5米;
】35千伏3》。米;
《。 66千伏4米【;
: , ,220?千伏5米;
【 50?0千伏8.5—米;
》1000《千伏:15:.5:米;
》直流660千—。伏14米;
】。直流800千伏【。17米
第十】七条 电力电缆线】路保护?。区::
?(一)地下电缆:线!路地面标桩两侧【各0.75米所形成!的两平行线内—的区域;《
(二)海底电!缆:线路两侧各2海!里(港?内为两侧各》100米《);
(三【)江河电缆》:敷设于二》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!路两:。侧各100》米所形成的两—平行线内的水域;敷!设于三级及以—下,航道时为线》路两侧各50米所形!成的两平行线内【的水域
第十八!条 电力专》用管:道(沟?),和电力专用通信线】路保护区:
(!。一)电力专用管道(!沟):管道(沟)两!侧各1.5米所形】成的两平行》线内的区域法律【、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;
(!二)电?力专用?通信线路:架空电力!通信电(光)缆边线!向,外侧延?伸2米?所形成的两》平行线内的区域;】地下电力通信电【(光)缆两侧各3】米所形?成的两平行线—内,的区域
—第,四章 电《力设施的保护措【施,
第十九—条 电力设施所有权!人应当建立健—全电力设施安—全,保护管理制度—对其所有以》及管理的电力—设施定期进行—巡视、维护》。、检修并及时抢【修故:障、处理因遭—受破坏而造成—的事故减少因—故障、?事故:停电造成的》损失
任何【单位和?个人不得干扰—。或者阻碍《电力设施所》有权人?对电力设施》的巡视?、维护、检修以及故!障抢修?和事故处理
】电力设施《所有权人对危害电】力设施运行》安,。全的行为有权—制止;造成损—失的有权要求依法】赔偿:
第二十—条 电力设施所【有权人应当在有【较大危险因素的电力!生产经营场所和【。下列设施、》设备上设置明—。显的安全警》示标:志:
(一)】人口密集地段的架】。空输、配电线路杆】。塔;
(二)】人员:及,车辆(机械)活动】频,繁区:域的架空输、配【电线:路杆塔;
— (三)自走—式机械频繁通行地段!的架空输、配电【线路杆塔《;
(》四)输、配电线路上!的变压器平台—或者围栏《;
:。 (五)变—电站、换流站、开闭!。所、电缆终端站【围墙(栏《);
(六【)城镇繁华地段电力!电缆:沟盖板?。;
(七)法律!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设施和设备】
第二十一【条, ,电力设施《所有权人应》当制定本单位电力设!施,突发事件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电!力管理部《门备:案,并,按照应急预案的要】求,保障应急《设施、设备》、物资的储备—和完好定《期开展应急演—练
第二十二条! ,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从事下《列危害发电、—变,电,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!行为:?
: (一)闯入发【。电,。厂、:变电站内《扰乱生产和》工,作秩序移《。动、损害标志—物;
(—二)危及发》电、变电设施的【输水、输油》、供热?、排灰等管道(沟】)的安全运行;【
(三)影响】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专用铁路《、公路、桥》梁、码头的使用;
! (四)在水力】发电设施水域—保,护区内?炸鱼、捕鱼、游泳、!划船及其他可能危及!水工建筑物安全的】行为;
(五)!在发电厂、》变电站围墙外—侧5:00米区域》内,。烧窑、烧荒或者焚】烧垃圾等;
】。(六)在发电厂、变!电站围墙外》侧300米区域内放!风筝等飘动》物体;?
(《七)在发《电,厂、变电站围墙外侧!3米内?兴建:建筑物、《。构筑物;
》 (八)破坏【、,。哄抢:、损坏?发,。电、变电、调—度,场所的生产设—施,。。、器材?;,
(《九):。封堵、破坏发电、】变电、调度场所进】出道路截断水源、】电源、损坏电器设备!;
(》十)在各《种电力专用》管,道(沟)保护—区,、风力发电机塔架基!础周围10》米内倾倒酸、—碱、盐及其》他有害化学》物,品堆放垃《圾和矿?。渣放置易燃易爆物】品兴建建《筑物、构筑物;【
(十一)在各!种电:力专用?管道(?沟)保护《区、:风力发电《机,塔架基础周围10米!内或者电《。厂灰:场范围内采》石,、取土、挖掘—、打桩、钻探、破】坏植被;
— (十二)》在发电、变电—设施:的排水排《洪渠道上引水灌溉倾!倒残土、垃圾—杂物;
》。 (十三)》在发电厂、》变电站围墙外侧5】米内堆放谷物、草料!、木材、秸秆、【易燃易爆《物品;
《 (十四》。)向风力发电机射击!或者抛掷物》体;在风力发—电,。设施保?护区内放风筝等【飘动物体焚》烧物:体进行爆破》或者从事有》污染的?作业;
(十五!)在水?底各种电《力专用管道》保护区内抛锚、【拖锚、炸《鱼,、挖:掘;
?。 (十六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?行为
第二十】三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》从事:下列:。危害电力线路—、电力专用通—信线路设施》及其:辅,助设:施的行为《:
(》一)向?电力线路设》施射击;
(】二)向导线抛—掷,。物体;
—(三)在架》空电:力线路导《线两侧?。各300米区域内放!风筝:等飘动?物体;
(【四)擅自在导线上接!用电器设备;
!(五)擅自攀登杆】塔或者在杆塔上架】设电:力线、通信》线,、广播?。线安装广播》喇叭;
(六】)利用杆塔、拉【线作起重《。牵引地?锚;:
: (七)在杆塔、拉!线上拴牲畜、悬挂】物体、攀附农作【物;
《 (八?)在杆塔《、拉线基础的—保护范围内取土【、打:桩、钻探、》。挖掘或者倾倒酸、】碱,。、盐及其《他有害?化学物品;
【 (九?),在杆塔?内(不含杆塔—与杆塔?之间)或者杆塔【与拉线?之间修筑道》路;
(—十)拆卸杆塔—或者:拉线上的器材移动、!。损,。坏,永久性标志或者标】。志牌;
《 (十一)—在架:空电力线路、—电力专用《通信:线,路保护区内堆放谷物!。。、草料、垃》圾、矿渣、易燃易】爆物品及《其他影?响安全?供电的物品;—钓鱼采石烧窑烧【荒,烧纸放烟花;兴建建!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增加建—。筑物、?构筑物高度;种植可!能危及电力设—施安全的植物;
】 (?十二)在地下电【缆,保护区?。内堆放垃圾、矿【渣、易?。。燃易爆物品倾—倒酸、碱、》盐及其他有害—化学物品兴建—建,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种《植树木;在海—底电:。缆保护区内抛锚、】拖,锚;在江河电缆保护!区内抛锚、》拖锚、炸《鱼、挖?沙;
(十三】)破:坏、:损坏、涂《改、移?动、:围挡电?。能计量及用电—信息采集设施;
! (十?四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行为【。
第二十四条】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从?事下列危害电力【设,。施建设的行》为:
(一【。)非:法侵占依《法,划拨、征收的电力】设施建设用地;【
(二)涂【改、移动《、损:害、拔除电力设【。施,建设的测量》。标桩和标记;—
(三)—破坏、封《堵用:于电力设施建—。设的:铁路:、公路、航道—、水域、堤坝、桥梁!、,码头:截断用?于电力设施建设【的水源、电》源、气源或者阻碍】用于:电力:设施建?设的车辆《、机:械设:备、器材进出施工现!。场;
《 (:四)破坏用于电力设!施建设的《车,辆、机械、设备和器!材;
(—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?行为
? 第二十五条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擅自从事下列】作业或者《活动;确需》从事的应当》经市电力管理部【门批准并采》取安全措《。施后方可进行—:
《(一)在架空电力线!路保护区内进行农】田水利?、公路等基》本建设工程及打【桩、钻探、挖掘【。等作业;
(】二)起重《机械的任何部位【进入架?空电力线路保护区】施工;
《。 (三)机械【及,装载物小于导线【距穿:越,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!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!护区;
(四)!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!区内作业
》 电?力管理部门应当在】收到申请之日起十】日内征求相关部门】和电力设《施所有权人的—意见并作《。出是否批准的决【定
第二十【六条 在电力线路保!护区外进行可—能危及架空电力【线路、杆《塔、拉线安全的取土!、堆:物、:打桩、钻探》、挖掘?等作业的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:
】。(一)预留电力设施!维护、检《修和事故抢修人员】、车辆通行道—路;
(二)】可能:导致杆塔、拉线基础!不稳定的应当修【筑符合技《术标准或者安全要求!的防护加固设施;】
(三)不【得,损害电力设施接地】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!深度:
?第二十七条 任【何单:位和个?。人不得擅自在—电,。力设施周《围5:00:米范围内进行爆破】作业
确需【进行爆?破作业的应当—征,得电力设施所有【权人或?者市电力管理部门的!书面同?意经公安机关批准并!采取确保电力设施】安全的措施后方可】作业:。。
?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非【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!设备
?。 :收购电力设施器材设!备,的单位和个人—应当依法申》领营业执《。照经:市电力?管理部门批准并【向所:在地县公安》机关备案收购电力设!。施器材设备的单位和!。个人应?当如实登记出售【。者基本信息和电力】设施器材设备的来源!、规格、数》量等:情况登记记》录保存期限不得少】。于两:年;发现有赃物嫌疑!的应当?及,时向所?在地公安《机关报告
第五!章 :电力设施与》其他设施互相妨【碍的:处理
第二十九!条 新建、》改建:、扩:建电力设施应—。当遵:守国家、行》业标准?符合电?。。力设:施设计、施》。工规程和安全技术】要求与周围》已,建其他设施保持【符合规定的安—全距离确需对—其他设施予以迁移】或者采取防》护,。措施的电力设施所有!权人:应当与其《他设施所有权人【协商就迁移》、防护措施及补【偿等问题《达成:协议后方可施工所】需费用由《电力:设施所有权人承担】
后于》电力设?施建设的铁》。。路、公路《、水利、电信、【航运:、城市道路、桥梁】、,涵道、管线》等设:施和建筑物不—得危及电《。力设施安全确需对】。电力设施予以—迁,移或者采取保护措施!。的建:设单位应当与—电力设施所有权【人达成协议后方可】施工所需费用由【建设单位承担电力】设施所有权人—应当派专业人—员进行现场指导
】 已?建,成的电力设施与【。其他设施、建筑物互!相妨碍应当由建设】单,位协商解决;—协商不成的可—以报请?县以上人民政府协】调解决
第三十!条, 电力线路保护区】内树木所有权—人,应,。当保证树木的—高度与架空》电,力线:路之:间的:距离符合安全要求】
?电力设施所有—权人发现树木等【高,杆植:物与架空电力—。线路之间的距—。离不符合安全规【定的应?当及时书面》通知树木所有—权人;树《木所:有权人应当在接【到通知后《。七日内予以修剪;】逾,。。期未修剪的电力设】施,所有权人可以—修剪并不补偿—相关损失
【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!。情形之一的电力【设,施所有权人可以先】行对树木《采取:修剪、砍伐或—者,其他处?理措施事《后十五日《内书面通知树—木所有权人并将【砍伐树?木,的,情况:报所在地县以—上林业行《政主管部门:—
(《一)生产作业、交】通事故等外力因【素致:使树木倾《斜,或者倒伏危及电【力设施?安全的;
(】二)因不可抗—力造成树《木危及电力》设施安全的;
!(,三)自然生》长树:木已经造成》放电、碰线》。、电力供《应中断或者森林火】灾,的;
《 (四)处置电力设!施突发事件需—要,采取相?应应急措施的;【
(五)其他】严重危害电力—设施安全的情形
】。 , ,第三十二条》 通:。信、广播电视等线路!设施与电《力线路?设施之间《不得相?互搭:挂
由于—。路径原因确需交叉】跨越的后建方应【当征得先建方—同意并签订协议采】取安全措施保证线】路安全
》 第六章 法律【责任
》。第三十三条 违【反本:条例规?定擅自占用或者【改变依法取得—的电力?设施用地和依法划】。定的架空《输,电线路走廊、电【力电缆?通道的?由电力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:不改:正的由电力管—。理部门依法申请【拆除、砍伐或者清除!
第《三十四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!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由【电力管理部门处一】。千,元,罚款并可以》依,法申请?拆除:或者清除:
】(一:)在:发,电厂、变《电站围墙《外侧3米内兴建建筑!。物、构筑物;
!(二)在发电—厂、变电站》围墙外侧5米内堆放!谷物、草料、木材、!秸秆、易燃》易爆物品;》
(三)在各】种电力专用管—道(沟)保护区、】。风力:发电机塔《架基础周围1—0米内倾倒酸、碱】、盐及其他有害化】学物品堆放垃圾和矿!渣,放,置易燃易《。爆物品;
— (四)在发电、】变,电设施排水》排洪渠?道上引?。水灌溉?倾倒残土、垃圾杂物!;
: (五)》利用杆塔、》拉线作起重牵引【地锚;
(六】)在杆?塔,、拉线上《拴牲畜、悬挂物【体、:攀附农作《物;:
(《七)在杆塔、拉【。。线基础的保护范围】内,取土、打《桩、钻?探,、挖掘?或者:倾倒酸、碱》。、盐:及其他有害化学【物品;?
(《八)在杆塔内—(不:含杆塔与杆》塔之间)或》者杆塔与拉线—之间修筑道》路;
》(九)拆卸杆塔【或者拉线上的—器材移动、损坏永】久性标志或》者标志牌;
【 (十)在》架空电?力线路、电力专用】通信线路保护区内堆!放谷物、草料、【垃,圾,、,矿渣、易《燃易爆物品》及,其他影响安》全供电的物品;钓鱼!采石烧窑烧荒烧纸】放烟花
第三十!五条:。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电力管理部门责【。。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由电力【管理部门处三千元】罚,款并可以《依法:申,请拆除?或者清除:
】(一)在水力—发电设施水域—保护区内炸鱼、捕鱼!、游泳、《划船及其他》可能:。危及水工建筑—物安:全的行为;
(!二,。)在发电厂、变电站!围墙外侧5》00米区域内烧窑】、烧荒或者焚—烧垃圾?等;
(—三)在发电厂、变电!站围墙?。外侧300米区域内!放风筝等《飘动:物体;
(【四,。)在各?种电力专用管道(沟!)保护区、风—力,发电机?塔架基础周围10】米内或者电厂灰【场范围?内,采石、取土、挖掘、!打桩、钻探、破坏】植被;
》 (五)《向风力发电》机、电力线路射击或!者抛掷物体》。;
(六)在风!。力发电设施保护区】内放:放风筝等飘动物体焚!烧物体进行》爆,破或者从事有—污,。染的作业;
】(七)在架空电【力,线路导线两侧各【300米区域—内放风?筝等:飘动物体;
— (八)擅—自攀登杆塔》或者在杆塔上架【设电力线、通信【线,、广:播线:安装广播喇叭—;
(九—)在地下电》缆,保护区内《堆放垃圾、矿渣【、,易燃易?爆物品?倾倒酸?、碱、盐及其他【有害化?学物品
第三】十六条?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》下列行为之》一的:由电力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处五》千元罚款;情节严重!的处:一万:元,罚款::
(一)危】及发:电、变电设施的输水!、输油?、供:热、排灰等管道(】沟)的安全》。运行;?
(二)影响】发电、变电设—施的专用《铁路、公路、—桥梁:、码头的使用;【
?(三)擅自在导【线上接?用电器设备;
】。 (四?)破坏?、损:。坏,、涂改、移》动、围?挡电能?计量及用电信—息采集设施
— 第三《十七条?。 违:反本条例规定电力设!施所有权人有下列】行为之?。一,的由电力管理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正的处【。一万元罚款》;情节严重的处三】。万元罚款:》
(一)—未,按照:规定: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】的;
?。 (二)未按照】国家、行《。业标准建设电力设】施,的;
(—三)未制定》电力:设施突?发事件应急预案【的;
? (?四)未按《照规定对《电力:设施进行巡视、维】护、检修造成人身伤!亡、重大财产损【失的:
第三十八条 !违反本?条例规定法律—、法规?已有处罚规定—的从:其,。规定;构成犯—罪,的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;造成损—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!任
第三十九条! 电力?管理部门《和其他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及其》工作人员违反本条】例规定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由其所?在单位?或,者上级主管》部门对直接》。负责的主《管人:员和: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:的,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:—。
(一)—未依法办理审批事】。。项造:成不良影响的;【
?(二)擅自》变,更经批准的电力【。发展规划《的;
(三)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】收受他人财物—、其他好处的;
】 :。(四)不《依法履行监督—管理职责或》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!查处:的;
(五)】。其他滥用职权、玩忽!。职守、徇私舞—弊行:。为
? 第七章《 附则
第四】十条 核安全相【关电力设施的保【护按照核《安全相关《规定执?。行
《第四:。十一条 本条例自】2017年2—月1:日起施行1997】年5月30》日辽宁省第八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二十八】。次,会议通过的辽宁省】。电力设施保》护条例同时废—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