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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?省电:。力,。设施保护条例 (2!016年11—月1: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!。人,民,代,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九?次会议通过)—   辽宁省—电力设施保护条【例已由辽《宁省第十《二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九次会议于】2016年1—1月11日审议通过!现予公布《本条例自20—。17年2月1日起】施行   辽宁省】。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,会   2016年!11月11》日   第一章【 总:则   第》。。。一条 为了加强【电力设?施保护保障电力安】全,有序运行维》护社会公共安—全和公?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!可,持,续发展?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电力《法、:电力设施保》护,条例等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省,实,际,制,定,本,条例   第二条 !。本条例适用于本省】行政区域内电力设】施的保?护,   ?本条例?所称电力设》施是指发电设施、变!电设施、《电力线路设施、【电力专用通信设【施、电力交易设施】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!  第三条 —电力设施保护应当】坚持预防为主—、防治结合、综合】治理的原则实—行政府统一领导、部!门各尽其《职、企业《依法保?护、:群,。。众参与监督的工作】机制   第四条 !省、市、县》(含:县级市、区下同【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对电力设施保—护工作的领导—将电力设施》保,护工作纳入社会治】。。安综合治理范围【及,时协调、《解决电力设施保【护工作中的重大【问题支?持有关部门和—。单位依法做》好电:力设施保《护工作?   第《五条: 省、市《、县人民政》府确定的《电力管理部门—(,以,下统:称电力管《理部门)负责—本行政区《域内: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】督,管理:工,作   发展改【革、公安、国土资】源、城乡建设规划】、交通、水利—、,林业: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按照各》自职责做《好电力设施保护工】作  ?。 乡(?镇)人民政府、【。街道办事处和村(居!)民:委员会应当协—助,。。电力管理部》门和其他有关—行政管理部门做好】电力设施保护工【作  ? 电力企业》。可以建立电》力设施保护巡查【队伍行使电》力设施巡检》权发现破坏电力【设施违法《行为应当依》法及时制止并—向电力管《理部门和有关行政】管,理,部门报告配合—查处涉嫌破坏电力】设,施违法?行为   第二【章,。 电力设施规划与】建设 ?  第?六条 省、市、县】人,民政府应当将电力发!展规:。划纳:入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电力发展规划应】当与主体功能区规】划、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】。相衔接   任【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自变】更经批?准的电力发展规划确!需,变更的应《当经过科《学论证由《原编制机关》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!准机关批《准 :  第?七条: ,电力空间布局—规划:应当依据城镇—体系规划、城—市,总体规划、镇总体】规划和?电力发展规》划按照电网》建设和改《造的需?要依法?编制经同级》。人民:政府批准《后实施   电【力空间布局规划应】当与历史《。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!村保护和风景名胜】区,规划、林地保护【规划等衔接   城!乡建设规划部门编制!控制性详《细规划时应》当与电力空间布局规!划相衔接对规划的】电力设施和电力线】路走廊用地进行控制!。和预留相关规划调】整涉:及电力设施时—。应当:征求电力管理部门意!见   第八条 】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!照有关?设计规范合理预留】公用配套电》力设施用地、用房】。和通道   公路】、铁路?、城:市道路、城》市地下管网、—隧道、?公用涵道、桥梁等】设,施的:规划和建设应当【。考虑电力空间布局规!划和相关设计规【范预:留相应的《电力设施用地和通】道   在》已建设地下综—合管廊的区》域新建、《改建、?扩建电力管线应【当按照有关规定纳】入综合管廊建—设和管?理   第》九条 新建电力设】施建设项目取—得,建设项目规划—。选址意见后市—、县人民政府相关】部门应当根据建设】。。项目:规划选址《意,见和电力《。设施保护范围的要】求依法划定电—力设施保《护范围并予》以,公告   》公告前在划定的【电力设?。施保护范围内依【法,拥有的建筑物、构筑!物、植物《因电力设施建设【需,要拆除、迁》移、修剪、》砍,伐,的电力设施》建,。设单位应当》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给予?一,次性补偿并依法办】理,相关手续《   公告》后,在划定的电》力,设施保?护范围内任》何,单位和?。个人: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,危及电?力,设施安全的建筑物】、构筑物或者种植】危及电力设施安【全的植?物,对违反该规定需要依!法拆除或《者砍伐的不予—补偿 ?  第十条 依法取!得的电力设施用地】和依法划定的架空】输电线路走廊、【。电力电缆通道—任何:。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擅自占用》或者改变其用途 】  因建《设确需对已规—划的电力设》施用地、架空输【电,线,。路走:廊和电力电》缆通道的位置进行】调,整的应?当征得电力管理部】门同意并依法办理审!批手续   第【三章 电力设施保护!范围和保护区—   第十一条【 发电、变电设【施及:。其辅助设施的保护范!围:   (一)】发电厂、变》电站:、换流站《、开关站等厂、【站,内的设施;  【 (二)发电厂、】变电:站外:各种专用的》管道(沟《)、储灰场、—水井:、泵:站、冷却水塔、油库!、堤:坝、铁路、道路、桥!梁、码头、燃料装卸!设施:、,避雷装置《、消防设施及其有】关辅助设《。施;   (三)】水力:发电厂使用的水【库、堤坝、》取水:口、引水隧洞(含支!洞口)?、引水渠道、调【压井(塔)》、露天高压管道、】。厂房、尾水》渠、厂房与堤—坝间的通《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!设施; 《  (四)风—力发电场的》风机、铁塔、塔下】电子箱、联网设施】及其有?关辅助?设施; 《  (五)太—阳能、生物质—能、地热《能、海洋能发电【设施: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】;   (六)【充换电?站(桩)控制器【、蓄电池、逆变【器及其?有关附属设施;  ! (七)法律、法】。规规:定的其他保护范围 !  :第,十二条 电力线【。路设施及《其辅:助设施的《保护范围: —  (一)》。架空电力线路:【杆塔、基础》、拉线、接地装置】、导线、避雷线、金!具、绝缘子、—登杆塔的爬梯和【脚钉导线跨》越航道的保护设施】巡,(保)线站巡视检修!专用道路、船舶和】桥梁:。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!设施;   (二】)电力电《缆线:路:架空、地下【、水:底电力电缆》。和电缆联《结装置?电缆管道、》电缆隧道、电—缆沟、电缆桥—电缆井、盖板—、人:。孔、标?石,、水线标志牌及其】有,关辅:助,设,施;  《 (三)电力线路】上,的变压器、电—容器、?。电抗器、断路器、隔!离开关?、,。。避雷器、互感器、】熔断:器、计量仪表装置、!。配电室、箱式变【电站及?。其有关辅助设施; !  (?四,)电:力调度?设施:电力调度场所!。、电:力调度通信设施【、电网调度自动化】设施、电网运行【。。控制设施及其有关】辅助设施;   】(五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!范围  《 第十三条》 电力专用》通,。信设施及其》。辅助设施《的保护范围》:   (》一)电力通信线路】。。的电:杆、拉线《、导线、《线,担、分?线盒、分线箱、【。电,缆、光缆、》管,道、天线、馈—。线、:。地线等; 》 ,。 (:。二)电力通》。信无线电台、—光,通信站、微波站【(塔)、载波通信站!、终端通信接入站】、卫星地面站及【其,有关辅助设施  】 第十四条 电【力交易?设施:的保:护范围:电力—交易场所和》电能计?量、报价、》信息发布设施等交易!运营系统《。及其有关辅助—设施   电能【计量设施包括电能】计量设备《的电能表、互感器、!。计量箱、二次回路】、计量信《息采集装《置及其?配套设施 》  第?十五条 发电、变】电设施及《。其有关辅助设—施的陆?地保护区为依法【划拨:、征收的用》。地   火力发电】设施水?域保护区为水工【建筑周围100【米的水?域   水力发电】设施水域保》护区为按照》装机:容量确定的》。水工建筑周围一【定距离范围的水域具!体距离如下:   !50:0千瓦以下(不【含500千瓦—)100米; 【  500千瓦至】2.5万千瓦(不含!2.5?万千瓦)20—0米; 《  :。2.5?万千瓦以上30【0米   风—力发电设施的保护】。区为规划的风场区】域   第十—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!。的保护区为导线【边线向外《。侧水平延伸并—垂直于地面》所形:成的:两平行线内的区域】在一:般地区各级电压【导线的边《线延伸距离》如下:   1至】10千伏5》米;   35至】66千伏10米;】   220—千伏15米;   !500千《伏20米;》   100—0,千伏30米;  】 直流66》0千伏25米;【   直流800千!。伏30米   在厂!矿、城镇、村—庄等:人口密集地区架【空电力线《路保护区为导线边】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!的,水平距离和风偏后】距建筑物的安—。全距:离之和所形》成的两平行线—内的区域《各级电压《导线边线在计算【导线最大风偏情【况下距建《筑物的安全》距离:如下:   1千】。伏以下?(不含1千伏)1】米;:   1《至10?千伏1.5》米;   》35千伏3》米;   66千伏!4米;  》 2:20千?伏,5米;   500!。。千伏8.5米;【   1000千】伏15?.5米;   直流!6,60千伏1》4米;   直【流800千伏17】米   第十七条】 ,电力电缆线路保【护,区:   (一)】地下:电缆:线《路地面标桩两侧各】。0.75米所—形成的两平行线内】的区域;   (】二,)海底?电缆:线路两—侧各2海里》(港:内,为,两侧各100—米);?  : (三?)江河电《缆:敷设于二级【及以上航道时为【线路两侧各10【0米所形成的—两平行线内的水域】;敷设于三级及以】下航道时为线路两】侧各50米所形成】的,两平行线《内的水域 》 , 第十八条 电力】专用管道《(沟)和电力—专用通信线路—保,护区: 《  (?一)电力专》用,管,道(沟):管道(】沟)两?侧各:1.5米所形成的】两平行线内的区【域法律、法规另有规!定的从其《。规定; 《  (二)》电力专用通信线路】:架:空电力?。通信电(光》)缆边线向外侧【延伸2米所形成的两!平行:线内的区域;地下】。电力通信电(—光)缆两侧各3【米所形成的两平行】线内的区《域   第四—章 电力设施的保】护措施 《  第十《九条 电《力设施所有权人应当!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!全保护管理制度【对其所?有以及管理》的电力设施定期进】行巡视?、维护、《。检,修并及时抢修故障】、处理?。因遭受破坏而造成的!事故减少因故障、事!故停电?造成的损失》。   任何》单,位和个?人不得干《。扰或者阻碍电力【设,施所有权《。人对电力设》施的巡视、维护、】检,修以及故障抢修和事!故处理  》。 电力设施所—有权人对危》害电力设施运—。行安全的行为有权制!止;造成损失的【有权:要,求依法?赔偿   第二十条!。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!应当在有较大—危险因素的》电力生产经营场所】和下列设施、设备】。。上设置明显的安【全警示标志:  】 (:。一)人口密》集地段的架空输、】。配,电,线路杆塔;   】(二)人员及车辆】(机械)活》动频繁区域的架空输!、配:电线路?杆塔:;   《(三)?自走式?机械:频繁通行地段—的架:空输、?。。配电线路杆》塔;   (四)输!、配电线路上的【变压器平《台或者围栏;  】 (:五)变电站、—换流站、开闭所【。、,电缆终端站围—墙(栏);   】(六)城镇》。繁华地段电力电【。缆沟盖板;  【 (七)法律—、法规?规定的?其他设施和设备【。   第二十一条】 电力设施所—有权人应《当,制定本单《位电力设施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】报所在地《电力管理《部门备案《并按:。。照应急预案的要求】保障:应急设施、设备【、物:资的储备和完—好定:期开展应急演练 】  第二十二条 】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从事《下列危害发电、变电!设施及?其辅助设施的—行为::   (一)闯】入发电厂、》。变电站内扰乱—生产:和工作秩《序,移,动、损害标志物; !  (二)危及【发电、变电设施【。的输水、输油、供热!、排灰等管》道(沟)的安—全,运行;   —(三)影响》。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专用铁路、公路【、桥梁、码头的使用!;   《(四)在水力发【电,设施水域保护区内炸!鱼,、捕鱼、游泳、划】船及其他可能危及】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!为;: ,  (五)在发电厂!、变电站围》墙外侧50》0米区域内烧窑、】烧荒或者《焚烧垃圾等》;   (六)【在发电厂、》变电站围墙外侧【3,00米区域内放【风筝等飘《动物体;   (】七,)在发电厂、变电】站围墙?外侧3米《内兴建建筑物—、构筑物;   】(八)?破坏、?哄抢、损坏发电【、变电、调》度场所的生产设施】、,器材:;   (》九)封?堵、破?坏发:电、:。变电、调度》场所进出道》路,截断水源《、电源、损坏电器设!备;   (十【)在各种电力—。专用管道(沟)【保护区、风》。力发电机塔》架,基础周围10米内倾!倒酸、碱、盐及其】他有害化学物品堆放!。垃圾和矿渣放置易】燃易爆物《品兴:建,建筑物、构筑物;】   (十一)在】各,种电力专用管道(沟!)保护区、风力【发电机塔架基础【周围:10米内或者电厂灰!场范围?内,采石、取《土、挖掘、打桩、】钻探、破坏植被【;   (十二)在!发电、?。变电设施《的排水?排洪渠道上引—水灌溉倾倒残土、垃!圾杂物;   【(十三)在》发电厂、变电站围】墙外侧5米内堆【放谷物、草料、木材!、秸秆、易燃—易,爆物品?;   (十—四):向风力发电》机射击或者抛掷物】。体;在风力发电设】施保护区内放风【筝等飘动物体焚【烧物体进行爆破或者!从事有污《染的:。作业;? ,  (十《五)在?水底各种电》力专用管道保护【区内抛锚《。、拖锚、炸》鱼、挖掘;   (!十六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《的其他行为  【 第:二十三?条 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从事下列《。。危害电力线》路、电力专用通信】线路:设,施及其辅助设—施的行为:》   (一)向电】力线路设施射击; !  :(二)向导》。。。线抛掷物体;—   (三》)在架空电力—线,路导线两《侧,各3:00:米,区域内放风筝等飘】动物体;   【(四)擅自在—。导,线上接用电器设【备;  《 (五)《擅自攀登杆塔或者】在杆塔上架》设电力?线、:通信线、《广播线安装》广播喇叭;   】(六:)利用杆塔、拉【线作起重牵引地锚;!   (七)在杆塔!、拉线上《拴牲畜、悬挂物体】。、攀附农作物; 】  (八)在—杆塔、拉《线,基础的保护范—围内取土、打桩【、,钻探、挖掘》或者:倾倒酸、碱、盐【及其他有害化学【物品; 《。  (九)》在杆塔内(》不含杆塔与》杆塔之间《。)或者杆《塔与拉线之间修【筑道路;   【(十)拆《卸杆塔或者拉—线上的器材移动、】损,。坏永久性标志或【者标志牌;   (!十一)在架空电【力线:路、电?力专用通信线路保】护区:内堆放谷物、草【料、垃圾、矿渣、】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!影响安全供电—。。的物品;钓鱼采【石烧窑?烧荒:烧纸放?烟花;兴建建—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增加建筑物、!构筑物高《度;:种植可能危及电【力,设施安全的》植物;   (十】。。二)在?地下电缆《保护区内堆放垃圾、!矿渣、易燃》易爆物品倾倒酸、碱!、盐及其他有—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!物,、构筑物或者种【。植树木;《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!抛锚:、拖:锚;在江河电缆【保护区内抛》锚、拖锚、炸鱼、挖!沙;  《 (十三)破坏、损!坏、涂改、移动【、围挡电《能计量及《用,。电信:息,采集设施;》   (十》四,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他—行为  《 第二十四条 【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。。。得从事下《列危害电力设施【建,设的行为《:  ? ,(一)非法侵—占依法划拨、征【收,的电力设《施,建设:用,地;   (二)涂!改、移?动、损害、拔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】测量标?桩和标记;   (!三):破坏、封堵用于电】。力设施建《。设的:铁路、?公路、航道、水域、!堤,。坝、桥梁、码头截】断用于电《力设施建设》的水源、电源、气】源或者?阻碍用于《电力设施建设的车辆!、机械?设备、器材进出施工!现场;   (四】)破坏用于电力设】施建设的车辆—、机械?、设备和《。。器材;?   (五》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《其他行为 》  第二十》。。五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:人不得擅《自从:事,下列:作业或者活动;确需!从事:的应当经市》电力管理部门批【准并采?。取安全措施后—方可进?行:   (一【)在架空《电力线?路保护?区内进行农田水利、!公路等基本》建,设工程及打桩—、钻探、《挖掘等作业;—   (《二)起重机械的任何!部位进入架空电力】线路保护区施工【;  ? (三)机械—及装载物小》于导线?距穿越?物体之间《。的,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!力线路保护区—; :  (四)在—电力电缆线路保护】区内作业 》 , 电力管理部—。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!日起十?日内征求相关部门和!电力设施所有权人】的,。意见:并作出是否》批准的决定》   第二十六条 !在,电力线路保护区【外进行可能危及架】空电力线路、杆塔】、,拉线安全《的,取土、堆物、打桩】、钻探、挖掘等作】业,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:   (一)【预,留电:力设施维护》、检修和《事故抢修人员、【车,辆通行?道路;   —(二)可能》导致杆塔《、拉线基础不稳【定的应当修》筑符合技术》标准或者安全—要求的防护加固设】施;   (三)不!得损:害电力设施接—地装置?或者改变其埋设【深度   第二【十七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在电?。力设施周围500】。米,范围内进行爆—破作业   确【需进行?爆破作业《的,应,当征:得电力设施所有【权人或?者市电力管理—部门的?书,面同:意经公安机关批准并!采取确?保电力设施安—。全的措?施后方?可作业  》 第二十八》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非法收购电力】设施:器材设备   收购!电力设施器材—设备的?单,位和个人《应当依法申领营业执!。照,。经市电力管理部门】批,准并向?所在地县《公安机?关备案收《购,电力设施器》材设备的单位—和个:人,应当如实登》记出售者基本信息】和,电力:设施器?材设备的来源、【规格、数量》等情况登记》记录保存期限—不得少?于,两,年;发现有》赃物嫌疑的应当及时!向所:在地公安机》关报告? ,  :第五章 《。电,力设施与其他设施】互相妨碍《的处理  》 第二十九条 【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电!。力,设施应当《遵守国家、行—业标准符合电力设施!设计、施工规程和安!全技术要求与周【围已建其他设—施,保持符合《。规定的安全距离【确需对其他设—施予以迁《移或者采《取防护措施》的电力设施所—有权人应当与其【。他设施所有权人【协商就迁移》、,防护措施及补偿等】问题达成协议后【方可施?工所需费《用由电力设施所有】。权人承担《   后于电力设施!建设的铁路、公【路、水利、电信【、航运、城市—道路、桥梁、涵【道、管线等》设施和建《筑物:不得危及电力设【施安:全,确需对电力设施予】以迁:移,或,者采取?保护措施《的建设单位》。应当与电力设—施所有权人》达成:协议后方可施工【所需费用《由建设单位承担电力!设施所有《权人应当派专业人】员进:行现场指导 —  已?建成的电《。力设施与其他—设施:、,建筑物互相妨碍【应当:由,建设单位协商解决】;协商不成的可以】。报请县?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!决   第》三十条 电力线路】保护区内树木所有】权人:应当保证树木的高度!与架空电力线—路之间的《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!  电力设施所有权!人发现树木等高杆】植物与架《空电力线路之间的】距离不符合安—。全规定?的应当及时书—面通知?树木所有权人—;,树木所有权》人应当在《接到通知后七日【内,予以:修剪;逾期未修剪的!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可!以修剪并《不,补偿:相关损失  — ,第三十一条》 有:下列情?形,之一的电力》设,施,所有权人可以先行对!树木采取修》剪,、砍伐?或者其他《处,理,措施事后《十五日内《书面通知树木所【有权人并将砍伐树】木的情况《报所在地县》以上:林业行政主管部门:!   (一)生【产作业、交》通事故等外力因【素致使树木倾斜【或者倒伏危》及电:。力设:施安全?的;   (—二)因?不可抗力造成树【木危及电力设施安全!的;   》(三)?自然生长树木已经】造成放电、碰线【、电力供应》中,断或者森林火—灾的;  》 (四)《。处置:电力设施突发事件需!要,采取相应应》急措施的;》   (五)其【他严:重危害电力设施安】。全的情形   第】三十二条 通—信、广播电》视等线路设施与电】力线路?设施之间不得相互】搭挂   》由于路径原因确需】交叉跨越的后建方应!当征得?先建方同意并签订】协议采取安全—措,施保证线《路,安全   第六章】 ,法律责任   第】三,十三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?擅自占用或者—改变依?法取得?的电力设《施用地和依》法划定的架空输【电线路走《廊、电力电缆—通道的由《电力管理部》门,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:改正的由电力管理部!门依:。法申请拆《除、砍伐《或者清除   第三!。十四: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: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。电力管理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由电【力管理部《门处一千元罚款并】可,以依法申请拆除或者!清除:   (【一):在发电?厂,、变电站《围墙外侧3米内兴】。建,建筑:物、构筑《物;   (二【)在发电厂、变【电站围墙外侧5米】内堆放谷物、草料、!木材、秸秆》、易燃易爆物品;】   (三)在各】种电力专用管—道(沟)《保,护区、风力发电机】。塔架基础周围10】。米内倾倒酸、碱【、盐及其他有害化学!物品堆放《垃圾:和矿渣放《置易燃易爆物品; !  (四)在发电、!变电设施排水—排洪渠道上引水灌溉!倾倒残土、垃圾杂】物;   》(五)利用杆塔【、拉线作起重牵引地!锚;   (六)】。在杆塔、拉》线上拴牲畜、悬挂】物体、攀附农作物】。;  ? (七)《在杆塔、拉线基础】的保护范围内—取,。土,、打桩、钻探、挖掘!或者倾倒酸、碱、】盐及其他《有害化学物品;  ! ,(八)在杆塔—内(不?含杆:塔与杆塔《之间)或《者杆塔与《拉线之间修筑道路】;   (九)【拆卸:杆塔或者《。拉线上的器材移【动、损坏永久性标志!或者标志《牌;   (十)】在架空电力线路、】电力专用通信线路保!护区内堆放谷—物、草料、垃圾、】矿渣:、易燃易爆物品及其!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!品;钓鱼《采石烧窑烧荒—烧纸放烟花   第!三十五?条 :违,反本:。条,例规:。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!责令限?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正的由《电力管理部》门,。处,三千元罚款并可以】依法申请拆除或者】清除:? ,  (一)在—水力发电设施水【域保:护区:内炸鱼、捕鱼、游泳!、划:船及其他可能—危及水工建筑—物,安全的行为;—   (二)在发电!厂、变电站》围墙外侧《5,0,0米区域内烧—窑、烧荒《或者:焚烧:垃圾等;   (】三)在发电厂—、变:电站围墙外》侧300《米,区域内放风》。筝等飘动物体—; :  (四)在各【种,电力专用管道—(沟:)保护区、风力发】电机塔架基础—周围10米》内或者电厂灰场范围!。。内采石、取土、挖掘!、打桩、钻探—、破坏?植被;  》 (:五)向?风,力发电机、电力线路!射击或者《抛掷物体;   (!六)在?风力发电设施保【护区内放放风—筝等飘动物》体焚烧物体》进行爆破《或者从事《有,污染的作业; 【 , (七?)在: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!侧各30《0米区?域内放风《筝等:飘动物?体;   (—八)擅自《攀登杆塔或》者在杆塔上架—设电力?线,、通信?线、:广播线?安装广播喇叭—; :。  (九)在地下电!缆保护区内堆—放垃圾、矿》渣、易燃易爆物【品倾倒酸、碱、盐】。及其他有害》。化学物品   【第三十?六,条 违?反本: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电力【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正的处五千元罚】款;:情节严重的处一万】元,罚款:   (一】)危:。及发电?、变电设施的输【水、输?油、供热《、排:灰等:。管道(沟)的安全】运行;   (二)!影响发电、变—电,设施的专用铁路【、公路、桥梁—、,码头的使用;—   ?(三)擅自在导线上!接用:电器设备;》   ?(四)?破坏:、损坏、《涂改、移《动、围挡《电能计量及》用电信息采》集设施 《  第?三十七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!力,设施所有《权人有下《列行为?之,一的由电力管—。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《期不:改正:的处一万《元罚款;情》节严重的处三万【元罚款:   (一!。)未按照规》定设:置安全警示标志的;!   (二)未按】照国家、行业标准】建设:电力设施的;  】 (三)未制定【电,力设:施突发事件应急预】。案的;   (【四)未按照规定【对电力设施》进行巡视、》维护、检修》造成人身伤亡—。、重:大,财产损失的   】第三十八《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法律、法规】已有处罚《规,。。定的从其规定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;造成【损失的依《法承担民《。事责:任   《第三十九条》 ,电力管理部门和其他!有关行政管》理部门及其工作【人,员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。级主管部门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   —(一)未依法办理】审批事项造成—不良影响的; 【  (?二)擅自变更经批准!的电力?。发展规划的;  】 (三)利用—职务上?的便利收《。受他人财物、—其他好?处的;   (【四)不?依,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!或者发现违》法,行为不予查处的【;   《(五)其他滥—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弊行】为   第七章 附!则   《第四十条《 核安?全相:关电力设施的保护按!照核安全相关规定执!行,   第四十一【条 本条例》自20?17年2《。月1日起施》行1997年5【月30日辽宁省第】八届人民代表大【。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八次会《议通过的辽宁省【电力设?施保护条例同时【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