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辽宁省《电力:设施保护条例 (2!01:6年11月11日辽!宁省第?十二届人民》代表大会《。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九次会议通过【)   《辽宁省电力设施【保护条例已由辽宁省!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二十九【。次会议于2》0,16:年11月11日审议!通过现予公布—本条例?自2017》年2:月1日起施》行,  : 辽宁?省,人民: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》   2016年1!。1月11日  【 第一章 总则 】  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电?。。。力设施保护保障【电力安全有序—运,。。行维:护社:会公共安全和公【。共利益促《。进经济社会》可持续发《展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电力—法、电力设施—保护条例等法—律、法规的规定【结合本?省实:际制定本条例 【  第二条 —本条例适《。用,。于本省行政区域【内电力设施的保护】   本条例所称电!力设:施,是,指发:电设施、变电设施、!电力线路设施、电】力专用通信设施【、电力交《易,设施及其《有关辅助设施   !第三条 电力设施保!护应当坚持预—。防为主、防治结【合、综?。合治理的《原则实?行,政,府,统一领导、》部门各尽其职—、企业依法保护、】群众参?与,监,督,的工作机制   】。第四条 省》、市、?县(含县级市、区】下同)人民政府【应当加?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!作的领?导将电力设》施保护工作纳入社】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!及时:协调、解决》电力设?施保护工《作中:的,重大问题支》持有关部门和单【位依法做好电—力,设施保护工》作  ? 第五条 省、【市、县人民政府【确,定的电力管》理部门(《以下统?称电力管理部—门)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电力》设施:保护:的监督?管理工作《   发展》改革、公安、国土】资源:、城乡建《设规划?、交通、水利、【林业等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应当》按照:各自职责做好电力】设施保护工》作 :  :乡(镇)人民—政府:、街道办事》处和村(《居)民委员》会应当协助电力【管理部门和》其,他有关行政管—。理部门做好电—力设施保护工作【   电力》企业可以建立电力设!施保护巡查队伍行使!电,力设施?。巡检:权发现破坏电力设施!。违法行为应当—依法:及时制?止并:向电力?管理部?门和有关行政—管理部门报告配合】查处涉嫌《破坏电力设施违法】行为   》第二章? ,电力设施规划与【建设  《 ,第,六条 省、市—、县人民政》府应当将电力发展】规划纳?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规划电力发展【规划应当与主—体功能区规划—、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、城乡规划【相衔接   任何单!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变更经】批准的电力发展规】划确需?变更:的应:当经过科学论证由原!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!案报:原,批,准机关?批准   第七条】 电:力,空间:。布局规划《应当依?据城:镇体系规划》、城市总体规划、镇!总,体规划?和电力发展规—划,按照电网建设—和改造的需要依【法编制经同》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后实施  — 电力空间》布局规划应》当与历史文化名【城、名镇、》名村保护和风—。景,。名胜区规划、林地保!护规划等衔接 【  城乡《建设规划部门编制控!。制性详细规》划,时应当与电力空间布!。局规划相衔接对【规划的电《力设施和电》力,线路走廊《用地进行控》制和预留《相关规?划调整涉及电力【设施时应《当征求电力管—。理部门意见》  : 第八?条 新建住》宅小区应《当按照有关设—计规范合理预留【公,用配套电力设施【用地、用房》和通:道   公路、铁】路、城市《道路、城《市地下管《。。网,、隧道、公用涵道】、桥梁等设》施,的规划和建设—应当考虑电力空间布!局,。规划和相《关,。设计规?范,预留相应的电力设施!用地和通道 —  在已建》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!域新建?、改建、扩》建,电力管线《应当按照有》关规定纳入综合管】廊建设?和管理   第九】条 新?建,电力:设施建设项目取【得建设项目规划【选址意见后市、县人!民,政府相?关部门?应当根据建》设项目规划》选,址意见和电力设施保!护范围的要求依法划!定电:力,设施保护《。范围并予以》公告   公告【前在划定的电力【设施保护范》围内依法拥有—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、?植物因电《。力设施建设需要拆】除、迁移、修剪、】砍伐的电力设—施建设单位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,给予:一次:性补偿并依法办【理相关手续   公!告后在?划定的电力设施【保,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危及电力【设施安?。全的建?。筑物、构《筑物或?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!安全的植物对违反该!规定需要依》法拆除?或者砍伐的不—予,补偿   第十【条 依法取》得的电力设施—用地和?依法:划定的架空输电线路!走廊:、电力电《缆通道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不得》。擅自占用或者—改变其用途 —  因建《设确:需,对已:规划的?电力设施用地、【架空输电线路走廊】和电力电缆通道的】位置:进行调整的》应当征得电力管理部!门同意?并依法办理审—批手续  》 第三章 电力设施!保护范围和保—。护区   》第十一条《 ,发电、变《电设:施及:。其辅助设《施的:保护范围:  【 (一)《发电厂、变电站、换!流站、?开关站等厂》、站内?的设施;《   (二)发【电厂、变电站外各】种专用的管道—(沟)、储灰场、】水井:。、泵站、冷却水塔】、油:库、堤坝、铁路、道!路、:。桥梁、?码头、燃料装卸设施!、避:雷装置、消防—设施及其有》关,。辅助设施;   (!三)水力发》电厂使用《的水:库、:堤坝、取水口、引水!隧,洞(含支洞口)、】引,。水渠道、《调压井(塔)、露天!高压管道、厂房、尾!。水渠、厂房与—堤坝间的通信设施及!其有关辅助设施;】   (四)风【力发:电场的风机、铁塔】、塔下电子箱、【联网设施及》其有关辅助设—施;   (五)太!阳能、生物》质能、地热能、海洋!能,发电设施及其—有关辅助设》施;   (六)充!换,电站(桩)控制器】、蓄电池、逆变器】及其有?关附属设施》;   (七)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保护范围》   第十二—条 电力线路—设施及其辅助设【施的保?护范围:   (一!)架空电力线路:】杆塔、基础、拉线】。、接地?。装置、导线、—避雷线、金具、绝缘!子、登杆《塔的爬梯和脚钉导】线跨越?航道:的保:护设施巡《(保)线站巡视检修!专用道路、》船舶和桥梁标—志牌:及其有关辅助设【施;  《 (二?),电力电缆线路:架空!、地下、水》。底电力电缆和—电缆联结《装置电缆管道、电缆!。隧道:。、电缆沟、》电,缆桥电?缆井、盖板、—人孔、标石、水【线,标志牌及其》有关辅助设施—;,   (三)电力线!路上的变压》器、电容器》、电:抗器、断路》器、隔离开》。关,、避雷器、互感【器、熔?断器、计量仪表装】置、配?电室、箱式变电站】及其:。有关辅助设施;【   (四)电力】调度:设施:电力调度场所!、电力调度通—信设施、电》网调度自动化设【施、电网运行控制设!施,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】;   (五)【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保护范围 【 , 第十三《条, 电力专用通—信设施及其辅—助设施的保》护范围:   【(一)电力通—信线路的电杆、【。拉线、导线》、线担、分》线盒、?分,线箱、电缆、—光缆、管《道、天线、馈线【、地线等; —  (二)电力通信!无线电?台、光通信站、微】波站(塔)、载波通!信站、终端通信接】入站、卫星地—面站及其有关辅助设!施   第》十,四条 电力交—易设施?的保护范《围:电力交易场【所和电能计》量,、报价?、信息发布设—施等交易运营系统及!其有关辅助设施【   电能计—量设:施包括电能计量【设备:的,电,能表:、互感器《。、计:量箱、二次回—路、:计量信息采集装【。置,及,其配套设施》   第十五条 发!电、:变电设施及》其有关辅《助设施的陆地保【护,区为依?。法划:拨、征?收的:用地   火力发电!设施水?。域保护区为》水工建筑周围—100米的水—。域   《水力:。发电设施水域保【护区为按照装机【容量确定的水—工建:筑周围一定距离范】围的水?域具体距离》如下: 《  500千—瓦以下?(不含500—千瓦)1《00米;  — 500《千瓦至?2.5万《千瓦:(不含2.5万千瓦!),200?米;:   2.5万千】瓦以上300米 】  风力发电设施的!保护区为《规划的风场区—域, ,  第十六条—。。 架空电力线—路的保护区为导线边!线向外侧《水,平延伸并《垂直于地面所形成】的两:平行线内的区域在】一般地区各级电【压导线的边线延伸】距离如下: —  1至10—千伏5米;   3!5至66千伏—10米; 》  220千伏【15米;  — ,50:0千伏?。20米?;   1000】千伏30米;  】 直流660千伏2!5米;   直流8!00千伏30米【   在厂矿、城】镇,、,村庄等?人口密集地区架空】电力线路保》护区: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!算风偏后《的水:平距:离和风偏后距建筑】物的安全距》。离,之和所?形成的两平》行线内的区域—各,级电压导线边线在】计算:导线最大风偏情况】下距建筑物的安全距!离如下: 》。  1千《伏以下(不含1【千伏)1米;   !1至1?。0千伏1.5—米,;   3》5,千伏3米《;   66—千伏4米;》   22》0千伏5米;  】 ,500千伏8.【5米;   1【。000千伏》15.?5米:;   直流—660?千伏14米;   !。直流8?00:千伏17米   】。第十七条《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!区::   (一)—地下电?缆:线?路地面标桩两侧各】0.:75米所形》成的两平《行线内的区域—;,   ?(二)海《底电缆:线路—两侧各2《海里(港内为两【。侧各100米)【。;,   (三》)江河电缆:敷【设于二级《及以:上航道时为线路两】侧各100米所形】成的两平《。行线内?的水域;敷设于【三级及以《下航道?时为线路《两侧各50米—所形成的《两平行线《内的水域   第十!八,条 电力《专用管?道(沟)《和,电力专用通信—线路保护区:  】 ,(一)电力专用管】道,(沟):管道(【沟)两侧各》1.:5米所?形成的两《平行线内的区域【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;  】 ,(二)电力专用【通信线路《:架空电力》通信电(光》)缆边线《向外:侧延:伸2米所形成—的,两平行线内的区【域;地下电力通信电!(光)缆两侧各【3,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!内的区域   第】四章 电力设施的】保护措?施   第十九【条 电力设施—所有权人《应,当建立健全》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!理制度对其所—有以及管理的—电力设施定》期,进行巡视《、维护、检修并及时!抢修故障、》处理因遭《受破坏而造成的事】故减少?因故障、事故停【电造成的《损失   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干扰或者阻碍电力】设施:所有权人对电力设施!。的巡视、维护、【检修以及《故障抢修和事故处理!   ?电力设施所有—权人对危害》电力设施《运行安全《。。的行为?有权制止《。;,造成损失《的有权要求》依法赔偿   第二!十条 电力设施【所有权人应当—。在,有较:大,危险因素《的电力生产经营场所!和下列设施、设【备上:设置明?显,的安全警示》标志:   (一】)人口?密集地段的》架,空输、配电线路杆】塔;   》(二)人员及车辆(!机械)?。活动频繁区域的架空!输、配电线路—杆塔;   (三)!自走式机械频繁通行!地段的架空》。输、配电《线路杆?塔;   》。。(四)输、配电线路!上,的变压器平》台或者围栏;  】 (五)变电站、】换流站、《开闭:所、电缆终》端站围?墙(栏);   】(六)?。城镇繁?华地段电力》电,缆沟盖板;   (!七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设施和设备!   ?第二十一条 电力】设施所有权人—应当制定本》单位电力设施—突发事件应急预【案报所在《地电:力管理?部门备案并按—照应急?预案的要求》保障应急《设施、设备、物【资的储?。备和完好定》期开展应急演—练   第二十二】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:人不得?从事下?列危害发《电、变电设施及其辅!助设:施的行为: —  (一)闯—入发电厂、变—电站内?扰乱生?产,和工作秩序》移动、?损,害,标志物;《   ?(二)危及》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输水、输《油、供热、排—灰,等管道(沟》),的安全运行;  】 (三?)影响发电、—变电设施的专用【铁路:。、公路、桥》梁,、码:头的使用; —  (四)在水力发!电设施水《域,保护区内炸鱼—、捕鱼、《游,泳、划船及其他可】能危及水工》建筑物安全的行为;!  : (:。。五)在发电》厂、:变电站围墙外—侧,5,。00:米区域内烧窑—、烧:荒或者焚烧垃圾【等;: ,  (六)在发电厂!、变电站围墙外侧3!00米区域内放风筝!等飘动物《体; ?  (七)在发电】厂、变电站围墙外侧!3米内?兴建建筑物、构【筑物:;   (八—)破:坏、哄抢、损坏【发,电、变电、调度【场所的生产设—。施,、器材?;   (九)封】堵、破坏发电、变】电、:调,度场所进《出道路截断水—源、电源、损坏电】器设备?;,   (十)在各种!电力专用管道(沟)!保护区、风力发【电机塔架基础周【围10米内倾倒酸、!碱、盐及其》他有害化学》物,品堆放垃圾和矿渣放!置,易燃易爆物品—兴建建筑《物、:构筑物;  — (十?一):在各种电力》专用管?道(沟)《。保护区?、风力发电机—塔架基础周》。围10米《内或者?电厂:灰场范围内采—石、取土、挖掘、】打桩、钻《探、破坏植被;【   (《十二)在《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排水排?洪渠道上引水灌溉】倾倒残土、》垃圾杂物;   (!十三)?在发:电厂、变电站—围墙外侧5》米内堆放谷物—、草料、木材、秸秆!、易燃易爆》物品;   (十】四)向风力发—电,机射击或者抛掷物体!;在风力发电设施】保护区内放风筝等飘!动物体?焚烧物体《进行爆?破或者从事有污染】的作:业; ?  (十五)—在水:底各种电力》专用:管道保护区内抛锚】、拖:锚、炸鱼《、挖掘?;,   (十六)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的:其他行为《   第二十—三条 任何单—。位,和个人不《得从事下列危害【电力线路、电力专用!通信线路设施—及其辅助设》施的行为:》   (一)向【电,力线路设施射击【;   (二)向导!线抛掷物《体;  《。 ,。(,三)在架《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!各300米区—域内放风筝等飘动】。物体;   (【四)擅?自在:导线上接用》电器设?备;   (五)擅!自,攀登杆塔或者在杆】塔上架设《电,力线、?通信线?、广:播线安装广播喇叭;!。   ?(六)利用杆塔【、,拉线作起重牵—引地锚;   【(,七,)在:。杆塔、拉线上拴牲畜!。、悬挂物体、攀附】农作物;《 ,。  (八)在杆【塔、拉线基础的保护!范围:内,取土、打桩、—钻探、?挖掘或者倾倒酸【。、,碱、盐及其他—有害化学物品—; :  :(九)在杆塔内(】不,含,杆塔与杆塔之间【)或: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!筑道路;   (】十)拆卸杆塔或【者拉线上的器材【。。移动、损坏永久性标!志或者标志牌—。;,   (十一—)在架?空,电力线路、电—力专用通信线路【保护区内《堆放谷?物、草料《。、,垃圾:、矿渣、易燃—易爆物品及》其他影响安全—供电的物品;钓鱼采!。石,烧窑烧荒烧纸放烟花!;兴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或者《增加建筑物、构筑物!高度;种植可能【危及:电力设施安》全的植物;》   ?(十:二)在地下电缆保护!区内堆放垃圾、矿渣!、,易燃:。易爆物?品倾倒酸、碱—、盐及?其他有害化学物品】兴建建筑物》、构筑物或者种植树!木;在海《底电缆保护区内抛】锚、拖锚《;在江河电缆—。保护区内抛锚—、拖锚、炸鱼、挖沙!; :  :。(十三)破坏、损】坏、涂改、移动、围!挡电能计量及用电信!息采集设施;   !(十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—他行:为   第二十四】。条 任何单》位,和个人不《得,从事下?列危害电力》设施建设的行为: !  (一)非法侵占!依法:划拨、?征收的电力设施建设!用地;? ,  (二《),涂改、移《。动、损害、拔除电力!设施:建设的测量标桩【和标记;  — (三)破》坏、:。封,堵,用于电力设施建设的!铁路:、公:路、航?道、水域、堤—坝、桥?梁、码头《截断用于电力设施】建设的水源、电源、!气源或者阻碍用于】。电力设施建设—。的,车,辆、机械设备—、器材进出施工【现场;   (四】)破坏?用于电力设施建【设的车辆、机—械、设备和》器材;   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其—他行为   —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!位,和个人?不得擅自从事下列作!业或者活动;确需】从事的?应当经市电力管理部!门批:准并采取安全—措施后方可进行【:   (一)【在架空电力线路保】护区内进行农田【水利、公路》等基本建设工程及】打桩、?钻探、挖《掘等作?业;  《 (二)《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!进,入架空电力线—路保护区施工;  ! (三)机械及【装载物小《于导线距穿越—物体之间《的安全距《离通过?架空电力《线路保护区; 【  (四)在—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!内作业 《  电?力管理部《。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!日起十日内征—求相关部门和—电力设施所有权人】的意见并作》出是否批《准的决定   第二!十六条 在电力线】路,保护区外进行可能】危及架空电力线路】、杆塔?。、拉线安《全,的,取土、堆物、打【桩、钻探、挖掘等】作业的应当》遵守下列《规定::   《(一)预留电—力设施维护》、检修和事故抢【修人:员、:车辆通行道路;  ! (:二)可能导致杆【塔,、拉线基础》不稳定的应当修筑】符合技术《标准或?者安全要求的防【护加固设施;  】 ,(三)不得》损害: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!者改变其埋设深度】   ?第二十七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擅自?。在电力设施周—围500《米范:围内进行爆》破作业   确【。需进行爆破作业的】应当征得电》。。力,设施所?有,权人或者市电力管理!部门的书面同—意经公?安机关批准并—采取确?保电力设施》安全的措施》。后方可?作业 ?  第二十》八条: 任何?单位和个《人不得?。非法收购电力设【施器材设备   收!购电力设施器—材设备的单位和个】人,应当依?法申领营业执照【经市电力管》理部门批准》并向所在地县公【安机关备案收购电】力设施器材设—备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如实登记出售【者基本信息和电【。力设:。。施器:。材,设备:的来源、规格—、数量等情况登【。记记:录,保存期限不得—少于:两年;发《现有赃物嫌疑—的应当及《时向所在《地公:安,机关报告《   第《五章 电力设施与其!他设施互相》妨碍的处理   第!二十九条 新建、】改,建、扩建电》力设施应当遵—守国家、行业标准符!合电:力设施设计、—施工规程和》安全技术要》。求与:周围已?建,。其他设施保》持符合规定的安【。。全,距,离确需对其他—设施予以迁移或者】采取:防护措?施,的,电力设?施所有权《人应当与其他—设施所有权》人协商就迁移、【。防护措施《及补偿?等,。问题达成协议—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!由电力设施所有权】人承担   后【于电力设施》建设的铁路》、,公,路,、水:利、电?信、航运《、城市道路、—桥梁、涵《道、管线《等设施?和建筑物不得危及】电力设施《安全:确需对电力设施予以!迁移或者采取保护】措施:的建设单《位应当与电力设【施所有权人达成协议!后方:可施工所需费用由建!。设单位?承担: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应!当派专业人员进行】现场指导   已】建成的电力》。。设施:与其他?设施、建筑物—互,相妨碍应当由建【设,单,位协商解决;协商不!成的可以报请县以】上人民政府协调解】决   第三十条】 电:。力线路?保护:。。区内:树木:所有权人《应当保证《。树木的高度与架空】电力线?路之间的距》。离符合安全要求 】  电力设施所有权!人发:现树木等高》杆植物与架》空,电力线?路之间?的,距离不符《合安全规定的应【当,及时:书面通知树木所【。有权人;树》木所有权人应当在】。接到通?知后七日内予以【修剪;逾期未修剪的!。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可!以修剪并不补偿相关!损失   第三【十一条 有下—列情:形之一的电》力设施所有权—人,可以先行对》树木:采取修剪、》砍伐或者其他—处理:措施:事后十五日内—书面通?知树:木所有权人并将【砍伐树木的情况报】所在地县以上林【业,行政主管部门: 】  :(一)生产作业、交!通事故等外力因素致!使树木倾斜》或者倒伏《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!;,   (二)因不】可抗力造成树木危及!电力设施安全的【;,   (三)自【。然生长?树木已经造成放【电、碰线、电力供应!中断或者森林火灾】的;   (四【)处置电力设施【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相!应应急措施的; 】  (五)》其他严重危》害电力设施》安全的情《形   第三十二】条 通信、广播电】视等线路设》施与电力线路设【施之间不得相—互搭挂   由于路!径原:因确需交叉跨越的】。后建方应当征得【先建方同意并签订】协议采取安全—措施保证线路安【全,   第六章 【法律责任   第三!十三条 违反—本条例?规定擅自占用或【者改变依法》取得的电力》设,施用地?和依法划定的—架空输?电线路走廊、电力】。。电缆:通道的由电力管理部!门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?期不改?正,的由电力管》。理部门依法申—请,拆除、?砍伐或者清除  】 第三十四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!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由:电,力管理部门处—一千元罚款并可以依!法申请拆除或者清除!: :  :(一)在发电厂【。、变电站围墙外侧】3米内兴建建—筑物、构筑》物;   (二)在!发电厂?、变电站围墙外侧】5米内堆放谷物、】草,料、木材、秸—秆,。、易燃易《爆物:品;   》(三)在各种—电力专用管道—(沟)?保护区、风》力发电机塔架基础周!围10米内倾倒酸、!碱、盐及其》他有害化学》物品:堆放垃圾和矿渣【放置易燃易爆—物,品;   (四【)在发电《。、变:电设施排水排洪【渠道上引《水灌溉倾倒残—土、垃?圾杂:物;   (五)利!用杆塔、拉》线作起重牵引地【锚;   (六【)在杆塔、》拉线上拴牲畜、悬挂!物体、攀附农作【物; ?  (七)在杆塔】、拉线基础》的保护范《围内取土、打桩、钻!探、挖掘或》者倾倒酸、碱、盐及!其他有?害化学物品;—   (八)—在杆:塔内(不含杆塔与】杆塔之间《)或:者杆塔?与拉线之间修筑道】路;:  :。 (九)《拆,卸杆塔?或者拉?线上的器材》移动、损坏永久【性标志或者标志牌;!   ?(十)在架空—电,力线路、电》力专用通信线路保】护区内堆《放谷物、草料、垃圾!、矿渣、易燃易爆】物品:及其他影《响,安全:供,电,的物品;《钓鱼采石烧窑—烧荒烧纸放烟—。花 :  第三十五条 】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!力管理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《正的由电力》管理部门《处三千元《罚款并可以》。依法申请《拆除或者清除:  ! (一)在水—力发电设施水域保护!区,内炸:鱼,。、捕鱼、游泳、划】船及其他可能危【及水工建筑物安全】的行为;  —。 (二)在发电厂、!变电站围墙外—侧500米区域内烧!。窑、烧荒或者焚烧】。垃圾等;《   (三)—在发:电厂、?变电站围墙外侧30!。0米区?域,内放风筝《等,飘动物?。体;  《 (四?)在:各种电力专用管道(!沟,)保护区、》风,力发电机塔架基础周!围,10米内或》者电厂灰场范—围内:采石、取土》、挖掘、打桩、钻探!、破:坏植被;   (五!)向风力发》。电机、电力》线路射击《或者抛掷物》体;  《。 (六?),在风力发电设—施保护区内放放【风筝等飘动物体焚】烧物体进行爆破或】者,从事有污染的—作业;   (七)!在架空电力》线路导线两侧—各30?0米:区域内放风筝等【飘动物体;   (!八)擅自《攀登杆塔《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!力线、通信线、广】播线安装广播喇叭;!   (九)在地下!。。电缆保护区内堆放】垃圾、矿渣、易燃易!爆物品倾倒酸、碱】、盐及其《他有害化学》物品 ?  第三十六—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有下列行》。为之:一的由电力管理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正》的处五千元罚款;】情节:严,重的处一万元罚款:!   (一)危及】发电、变电设施【的输水、输油—、供热、排灰等管】道(沟)的安—全运行;   (二!),影响发电、变—电设施的专用—。铁路、公路》、桥梁、码头—的使用; 》 , (三?。)擅自在导线上接】用电器设备; 【。  (?四)破坏、》损坏:、涂改?、移动、围挡—电,能计量?。及用电信息采集设施! ,  第三十七条 违!反本条例规》定电力设施所—有权人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!。部门责?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处一万?元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处三?万元罚款:   (!一)未按照规定【设置安全警》示标志?的;   (二)未!按照国家、》行,业标准建设》电力设施的; 【  (三)未—。制定:电力设施突发事件】应急预案《的;   》(四)?。未按照规定对—电力:设施进行巡视、维护!、,检修造成人》身伤亡、重大财【产损失的《   第三十八条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!律、法规已》。。有处罚规定的从【其规定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《究,刑事责任;造成损失!的依法承担》民事责任 》  第三十九条【 电:力管:理部门和其他有关】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?违反本?条例: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其所在单位】或者上级《主管部门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?他直接?。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,处分;构《。。成犯罪的依》。法追究刑事责任: !。  (一)》。未依法办理审批事】项造成不良影—。响的;   (二】)擅自变更经批准】。的电力发展》规划的;   【(三)利《用职务上《。的便利收受他人财】物,、其他好处》的;   (四)不!依法履行《。。监督管理职》。责或者?发现违法行》为不予?查处:的;   (五)】其,他滥用职权》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舞弊行为  【 第:七章 附则   】第四十条 核安全】相关电力设施的保】护按照?核安全相《关规定执行  【 第四?。十一条 本条—例自20《17年?2月1日起施—行1997年5月】30日辽宁省—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:第二十八次》。。会议通过的辽宁省电!力设施保护条例同】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