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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电力—设施保护《条,例 (2016年】11月1《1日辽宁省第十二】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九次会议】通过)   辽宁】。省电:力设施保《。护条例已由辽宁【省,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十九】次会议于2016年!11月11日—审议通过现》予公布本条例自20!17年2月1日起】施行   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   !2016年1—1月11《日   第》一章 总则  【 ,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电力设施【保护保障电力安【全有序运行维—护社会公共》安,全和公共利益促【进经济社会可持续】发展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电力法?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!等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结合本省》实际:制定本条例   】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!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!力设:施的保护 》。  本条例所称【电力设施是指发电设!施、变电设施、电】力,。线路设施、电力专】。用通信设施》。、电力?交易设?施及其?。有关辅助设施  】 第三?。条 电力设》施保护应《当坚持预防为主、】防治结合、》。综合治理《。的原:。。。则实行政府》。统一领导、部门【各尽其职、》企业:依法:保,护、群众参与监督】的工作机制  【 第四条 省、市、!县(含县级》市、区下同》)人: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电?力设施保《护工:。作的领导将电—力设施保护工作【纳入社会治安—综合治理范围及时协!调、解决电力设施】保护工作《中的重大《问题支持《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!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!作  ? 第五条 省、市、!县人民政府》。确定的电力管理部门!(以下统称电力管】理部门)负》责本行政《区域内?电力设施保护的监】。督,管理工作   发展!。改革、公安》、,国土资源、城乡建设!规划、交通、水利】、林业等有关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!照各自职责做好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!  乡(镇)人【民政:府、街?道办:事处和?村(居)民》委,员会应?。当协助电力管理部】门和:其,他有关行《政管理部门做好电】力设施?保护工作《   电力企—业可以?建,立电力设施保护巡】查,队伍行使《电力设施巡检权发现!破坏电力设》施违法行为应当依】法及时制止并—向电力?管理部门和有关【行政管理《部门报告配合—查处涉嫌破坏电【。力设:施违法?行,为  ? 第二章 电—力设施规划与建【设   第》六条 省、市、县人!民政府?。应当将电力发展【规划: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电力发【展规划应当》与主体功能区规【划、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、城》乡规:划相:衔接  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变更经批准的电力】发展规?划确需?变更的应当经过科】学论证?由原编制机关提【出修:改方案报《原批准机关批准 】  第七《。条, 电力空间布局规划!应,当依据城镇体系【。规划、城市总体【规划、镇总体规划】和电力发展规划按】照电:网建设和改》造,的需要依法编—制经同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施— ,。  电力空间—布局规划应当与历史!文化名城、名镇、】名村保?护和风景名》胜区规?划、林?地保护规《划等衔接   【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编!制控制性详细规划】时应当与《电力空间布局规划】相衔接对规划—的电力设施和电力线!路,走廊:用,地进行控制和预【留相关规划调整【涉及电力《。设施时应当征求【电力管理部门意见】   第《八条 ?新建住宅小》区应当按《照有关设计规范【合理预留公用配【套电力设施用—地、:用,房和通道  — 公路、铁路—、城市道《。路,、城市地下》管网、隧道、公用】涵道、桥梁等—设施的规划和—建设应当考虑电力空!。间布局规划和相关设!计规范?。预留相应的》电力设施用》。地和通?道   在》已建设地下综合管】廊的区域《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电力管》线应:。当按照有关规定纳】入,综合管廊建设和【管理   第九条 !新建电力设施建【。设项目?取得建设项》目规划?选,。址意见后市》。、,县人民政府相—关部门应当根据建设!项,目规划选址意见【。和电力设施保—护范围的要求依法】。划定电?。力设施保护范围并】予以公告   【公告前?。在划定的《电力设施保护范【围内依法拥有的建筑!。物,、构筑物、植物因电!力设:施建设?。需要拆除、迁移【、修剪、砍伐的电力!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【给予一次《。性补偿并依法办理】相关手续《。   公告后在划定!的电:力设施保护范围内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危及电!力设施安全》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或者种植危及电力】设施安全的植物对】违反该规定需—。。要依法拆除或者【砍伐:的,不予补偿 》  :。第十条? ,依法取得的电力设施!用地和?依法划定的架空输】电线路?走廊、电力电缆通】道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用《。或者改变《其用途   —因建设确需对已【规划的电力设施用】地,、架:空输电线路》走廊和电《。力电缆通《道的位置《进行调整的应当【征得电力《管理部门同》意并依法《办理审批手续—   第三章 电】力设:施保护范《围和保?护区  《 第十一条 —发电、变《电设施及其辅—助设施的保护范【围::   (一》。)发电厂、变电站、!。换流站、《开关站等厂、站【内的设施;  【 (二)发电厂、】变电站?。外各种?专用:的管道(沟》。)、储灰场》、,水井:、泵站、冷》却水塔、油库、堤】坝、铁?路、道路《、桥梁、码头、【燃料装卸《设施、避雷装置【、消防设施及其有关!辅助设施;   】(三)水《力,发电厂使用》的水库、堤坝、取】水,。。口、引水隧洞(含】支洞口)、引—水渠道、《调压井(塔》)、露天高压管道、!。厂房、尾水渠、【厂房与堤坝间的通信!设施及其有关—辅助:设施;?   ?(四)风力发—电场的风机、—铁塔、塔《下电子箱、联网【设施及?其有关辅《助设施;   (】五)太阳能、生物】质能、?地热能、海洋能发】电设施及其有关【辅助设施; — , ,(六)充换》电站:(桩)控制器—、蓄:电池、逆《变器及其有关附属】设施:;,   (七)法【律、法?规,规定的其他保—护范:围   第》。十二条? 电力线路设施及】其辅助设施》的,保护范围《: :  :。(一)架《空电:力线路:《杆塔、?基础:、拉线、接地—。装置、导线、避雷】线、金具、绝缘子】、登杆?塔的爬梯和脚钉【导线跨越《航道的保护》设施巡?(保)?线站巡视检修专【用道路、《。船舶和桥《梁标志牌及其有关】。辅助设施; —  (二)电—力,电缆线?路:架空、地下【。、水底电力电缆和电!缆联:结装置电缆》管道、电缆隧道【、电缆沟、电缆桥】电缆井?、,盖板:。、人孔、标石、水线!标志牌及其》。有关辅助设》施;   (三【)电力线路》上的:变压:器、电容《。器、电抗器》。、断路器、》隔离开关、避雷【器、互感器、—熔断器?、计量仪表装置、】配电室?。、箱式变电站及【其有关辅助》设施;?。   (四》)电力调度设—施,:电力调度场—所、电?力调度通信设—施、电网调度自动化!设,施、电网《运,行控制?设施及其有关辅【助设施;   (】。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,其他保护范》围  ? 第十?三条 电力专—用通:信,。设施及?其辅助设《施的保护范围: 】  (?。一)电力通信线路的!。电杆、拉《线、导线《、线担、分线—盒、分线箱》、电缆、《光缆、管道、天线、!馈线、地线等—;   (二)电】力通信无线电台、光!通信站、微波—站(塔)、》载波通信站、终端】通,信接入站、卫星地】面,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!   第十四条【 电力?交易设施的保护范】围::电力交易场》所和电能《计量:、报价、信息—发布设施等交易【运营系?统及其有关辅—助设施   电【能,计量设施《包括电?能计量设备的电能】表,、互感?器、计量箱、二【次回路、计量信息采!集,装置及?其配套设施 —  第十五条 发电!、变电设《施及其有关辅—助设施的《陆地保护区为依【。法划拨、《。征,收,的用地 《。。 , 火力发电设施【水域保护区》为水工建筑周围10!0米:的水域   水力发!电设施水域保护区】。为按照?装机容量确定的水工!建筑周围一定—距离范围《的水域?具体距离如下:【   500千【瓦以下(不含5【。00:千瓦)100米;】   5《00千瓦至2.【5万千瓦(不含2.!5万千瓦)20【0米;   2.】。5万千瓦《以上300》米 :  风?力发电设《施的保护区》为规划的风场区【域   《第十六?条 架空电力—线路的?保护区为导线边【线向外侧水平延【伸并垂直于地面【所,形成的两平》行线内的区》域在一般地区—各级电压导》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!下:   1至10!千伏5米《;  ? 35至66千【伏1:0,米;   220千!伏15米; —  500千—伏2:0米:。;   10—00千伏30米; !  直流660【千伏2?5米;  》 直流800千【伏30米   在】厂矿、?城镇、村庄等人口密!。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!。保护区?。为导:线边线在最》大计算风偏后—的水平距离和风偏】后,距建:筑,物的安全距离之和所!。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!区域:各级电压导》。线边线?在计算导线最—。大风偏情况下距建】。筑物的?安全距?离,如下:   1千】伏以下(不含1千伏!)1米;   【。1至10千伏1【.5米;   3】5千:。伏3米;   66!千伏4米《; :  22《0千:伏5米;   5】00千?伏8.5米;   !1000千伏1【5,。.5米;   直流!660千伏14【米;   直流8】00千伏17米【 ,  第十七条 电力!电缆线路保护—区:   》(一)地下电缆【:线路地面标桩两侧!各0:.75米所形成的两!平行线内的区—域;   (二)海!底电缆:线路两侧各!2海里(《港内为两侧各—100米);  】 (三)江河电缆】:敷设?于二级及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!侧各100米所形成!的,两平行线内》。的,水域;敷设于三级】及以下航《道时:。。为线路两侧各50米!所形成?的两平行《线内的?。水,域   第十—。八,条 :电力专用《。管道(沟)和—电力专用《通信线路保》护区: 《  (?一)电力《专用管道(沟)【。:管道(沟)两侧】各1.5米所形【成的两平行线—内的区域法律、法规!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;   (—二):电,力专用通信线路【:架空电力通信电】。(光)缆《边线向外侧延伸2】米,。所形成?的两平行线》内的区域;》地下电力《通信电(《光):缆两侧各3米所【形成:的,两平行线《内的区域   第】四章 电《。力设施的《保护措施  — 第十九《。条 电力设》施所有权人应当建立!健,全电:力设施安全保护【管理制度《对其所有以》及管理?的电力设施定期进】行巡视、维》护、:检修:并及:。时抢:修故障、处》理因遭受《破坏:而造成的事故减少因!故障、事故停电【。造成:的损失   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《不得干扰或》者阻碍电《力设施所有权人对电!力,设施:的巡视、维护—、,检修以?及故障抢修和事故处!理   电力设施】所有权人对危害电】力设施运行安全的行!为有权制止;造成】损失的有权要—。求依法赔偿   第!。二十条 电力—设施所有权人—应当在有《。较大危险因素的电】力生产经《营场所和下》列设施、设备上设置!明显的安全》警示:标志:   (【一)人口密集—。地段的?架,。空输、配电线路【杆塔:。;   (》二,)人员及车辆—(机械)活动频繁】区,域的架空输、配电】线路:杆,塔; ?  (三)》自走式机械频—繁通行地段的—架空输、配电线路杆!塔;   (四)】输、配电线路上的变!压器平台或》者,围栏;   —(五)?变电站、换流—。站、开闭《所、:电缆终端站围—墙(栏)《;  ? (六)城镇繁【华地段电力电缆沟盖!板;  《 (七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他设施!。和设备 《。  第?二十一条 电力设】。施所有权人应当【制定:本单:位电力设施》突发:事,件应急预《案报所在地电力管理!部门备案并按—照应急预案的要【求保障应急设施、】。设备、物资的储备】和完好定期开展应急!演练 ?  第二《十二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!事,下列危害发电、变电!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!行为: 《  (一)闯入发】电,厂、变?电站内扰乱生产【和工作秩序移—动、损害标》志物;  》 (:二)危及发电、变电!设施的输《。水、输油、》供热、排《灰等管道《(,。沟)的安全运行【; :  (三)影响【发电、变电设施【的专用铁路、公路】、桥梁、码》头的使用;   】(四)在水力发电】设施水域保护—区内炸鱼、捕鱼【、游泳、划船—及其他可能危—及水工建筑物安全】。的行:为;   (五)在!发,电厂、?变电站围《墙,外侧:500米区》域内烧窑、》烧荒或者焚烧垃圾】等; ?  (?六)在发电厂、变】电站围墙《外侧300米区域内!放风:筝等飘动物》体;   (七)】在发:电厂、变《电,站围墙外侧3米内兴!建,建,筑物、构筑》物;:  : (八)《。破坏、哄抢、损坏】发电、变电、调度】场所的生产设施、器!材; ?  (九)封堵、】破坏:发,电、变电《。、调度场所进出道路!。截断水源、电源、】损坏:电器设备; —  (十)在各种】电力专?用管道(《沟)保护区、风【力发电机《塔架基础周围10】米内倾?倒酸:、碱、盐及其他【有害化?学物品?堆放垃圾和矿渣放】置易燃?易爆物品兴建建【筑物、构筑物;  ! (十一)在各【种电:力专用管道(沟)】保护区、风力发【电机塔架《基础周围10—。米内或者《。。电厂:灰场范围内采石、】取土、挖掘、打桩】、钻探、《破坏植被;   (!十二:)在发电、变—电设施的排水排洪】渠道:上引:水灌溉倾倒残土、】垃,圾杂物; 》  (十三)在发】电厂、变电站—围墙外侧5米内【堆放谷物、草—料,、木材、秸》。。秆、易燃易爆物品】;   《(十四)《向风力?发电机射击或者【抛,掷,物体;在风力发电】。设施保护区内放风】筝等飘动物体焚烧】物体进行《爆破或者从事—有污:。染的作业《;   (十五)】在水底各种电力专】。用管道保护区内【抛锚、拖锚、炸鱼、!。挖掘; 《。  (十六》)法律、法规规【。定,的其他行为  【。 第二十三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!。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!、电力?专用通信《线路设?。施及:其,辅助设施的》。行,为:  《 (一)向电力线路!设施射击;  【 (二)向导线抛】掷物体; 》  (三)》在架:空电力线路导线【两侧:各300《米区域?。内放风筝等飘动物】体;   (四)擅!自在导线《上接用电器设备【。。;   (五)擅自!攀,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!。架设电力线、通信线!、广播?线安装广播喇叭【;   (六)利用!杆塔、拉线作—起,重牵引地锚; 【  (七)在—杆塔、拉线上拴牲畜!、,悬挂物体、攀附农作!物;   (八)】。。在杆塔、拉线基础】的保护范围内取土】、打桩、钻》探、挖掘或》者倾倒酸《、碱:、盐及其他》有害化学《物品;   (【九)在杆塔内(不含!杆塔与杆塔》之间)或《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!筑道路?;,。   (十》)拆卸杆塔或者拉】线上:的器材移《。动、损?坏,永久性标志或—者标志牌;   (!十,。一)在架空电—力线路、《电,。力专用通信线路保护!区内堆放谷物、草料!、垃圾?、矿渣、易燃易爆物!品,及其他影响》安全供电《的物品;钓鱼—采石烧窑烧荒烧【纸放烟花《;兴建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或者增加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《高,度,;种植可《能危及电《力设施安全的植物】;   (十—二,)在地下电缆—保护区内堆放—。垃圾、矿渣》、易燃易爆物品【倾倒酸、碱、盐及】其他有害化学—物品兴?建建:筑物、构筑物或者种!植树木;在海底电缆!保护区内抛锚—、拖锚;在江河电】缆保护区内》抛锚、拖锚》、炸鱼、挖沙—;  ?。 (十三《。),破坏、损《坏、涂改、移动、围!挡电能计量》及用电信息采—集设施?; :  (十四)法【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行为   》第二:十四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!电力:设施建?设的行?为:  《 (一?)非法侵占依—法划拨、征收的【电力:设施建设《用地;  》 (二)《。涂改、移动、损害、!拔除电力设施建设】的测量标桩和—标记;  》。 (三?)破坏?、封堵用于》电力设施建设的铁路!、公:路、航道、水—域、堤坝《、桥梁、码头截断】用于电力《设施建设的水—源、电源、气源或】者阻碍用《于电力设施建—设的车辆、机—械设备?、,器材进出施工现场;!   ?(四:)破坏?用于电力设施建设的!车辆、机械、设【备和器材;  【 (五?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。的其他行《为,   第二十—五条 任《何单位?和,个人不得《擅自从事下》列作业或者活动;】确需:从事的应当经市电】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!。取安全措施后—方可进行:   】(一)在架》空电力线路保护区】。内进行农田水利、】公路等基本建设工】程及打桩、钻探、】挖掘等作业;  】。 (二)起重机械】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!电力线路《保护区施《工;:。   (三)—机械及装载》物小:。于,导线:距穿越?物体:。之间:的安全距离通过【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!。;   (四)在】电,力电缆?线路保护区内作业 !  电?力管理部门》应当在收《到申请?之日起十日内征求】相关部门和电力【设施所有《。权人:的意见并作出—。是否批准的决定【   第《二十六条 在电力线!路保护区外进行【可能:危及架空《电,力线路、杆塔—、拉线安全》的取土、堆物、打桩!、钻探、挖掘等作】业的应当《遵守下列规》定: ?  (一)预留电】力设施维护、检【修,和事故抢修人员、】车辆通行道路;【   (二)可能导!致杆塔、拉线基础不!稳定的应当》。。修筑符合技术标准】或者安全要求的【防护加固设施—;   (三)不】得损害电力设施接】地装置或者改变其】。埋设深度   第二!十七条 任》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在电—力设施?。周围500米范【围内进行爆破—作业   确需【进行爆破作》业的应当征得电力】设施所有权人或者市!电力管理部》门,的书面同意经公安机!。关批准并采取确保电!。力设:施,安全的措《施后方可作业— ,  :第二十?八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非法收购电!力设施器《材设备   收【购电:力设施器材设备的】单位和个人应—当依法申领营业执照!经市电力管理部门】批准并向所在地县】公安:机关备案收购电力】设施:器材设备《的,单,位,和个:人应当?如实登记出售—。者基本信息》和电力设施器—材设备的来源、规】格、数量等情—况登记记录保存期限!不得少于两年;发】现有赃物嫌》疑的应当及时向所】在地公安《机关报告   第五!章, 电:力设:施与其他《设,施互相?妨碍的处理   】第二十九《条 新建、改建【、,。扩建电力设施—应当:遵守国家、行—业,标准符合电力设【施设计、施》工,。规程和?安全技?术要求与周围已【建其他设施》保持:符合:规定:的安全距离》确,需对其?他设施予以迁移或者!。。采取防护《措施的电力设施所有!。权人应当与其—他设施所有权人协商!就迁移、防护措施及!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!后方可施工所需【费用由?电力设施所有权人】承担   后—于电力设施》建设的铁路、公路、!水利、电信、航运、!城市道路《、,桥梁、涵道》、,管线:等设施和《建筑物不得危及【。电力设施安》全确需对《电力设施予以—迁移或者采取保护措!施,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!力设施所有权人【达成协议后方—。可施工所需费用【。。由,建设单?位承担电力设—施所有权《人应当派专业人【员进行现场指—导,  :。 已建成的》。。电力设?施与其?他设施、建筑物【互相妨?碍应当由建》设,单位协商解决;【协商不成的可—以报:请县以?上人民?政府协调解》决   第三十条 !。电力线路保护区【。。内树木所有权—人应当保证树木【的高度与架空电力线!路之间的《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!  电力设施所【。有权人发现》。树木等高《杆植物与架空—电力:线路之间的》。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!的应当?及时书面通知—树木所有权人—;树木所有权人应】当,在接到?通,知后七日内予以修剪!;逾期未修剪的电力!设施所?有权人可以修剪【并不补偿相关损失】   第三十一条 !。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电力设施【所有权人可以先行】。对,树木采取《修剪、砍伐或者其】他,处理措施事》后十五?日内书面通知—树木所有权人并【将砍伐树木的情况】报所在地《县以上林业行政【主,管部门:《   (一)生【产作业?、交通事《故等:外力因?素致使?树木倾斜或者倒伏危!及电力设施安全的;!   (二)因【不可抗力《造成树木危及电【力设施安全的;  !。 ,(三)自然生长树木!已,经造成放电》、碰线、电》力供应中断或者【森林火灾的; 【 , (四?)处置电力》。设施:。突发:事件:需要采?取相应应《急措施的;  【 (:五)其他严重危害】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形!。   第三》十二条 《通信、广播电视等】线路:设施与?电力线路设施之间不!。得相互搭《。挂, ,  由于路》径原:因确需交叉跨越【的后建方应》当征:得先建方同意并签】。订协议采《取安:全措施?保证线路安全 【  第?六章 法律责任  ! 第:。三十三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》擅自:占用或者改变依【法取得的电》力,。。设施用?地和依法划定—的架空输电线路【走廊、?电力电?缆通道的由电力管】理,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不改》正的由电力管理部门!。依法申请拆》。除、砍伐或》者清除   第三】十四: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电力管【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;逾期不【。改正的由电力管理】部门处一千元罚款并!可以依?法,申请拆除《或,者清:除:   》。(一)在《发,电厂、?变电站围墙外侧3米!内兴建建筑》物、构筑物》;   (二—)在发电厂》、,变电站围《墙外:侧5米内《堆放谷物、草料、】木材、秸秆、—。易燃:易爆物品;  【。 (三)在各种电力!专用管?道(沟)保护区【、风力?发电机?塔架基础周围—10米内倾》倒酸、碱、盐及其他!有害化?。学物品堆放垃—圾和矿渣放置—易燃易爆物品;【  : (四?。),在发电、变电设施】排水:排洪渠道上引水灌溉!倾倒残土、垃圾【杂物:;   (》五)利用杆塔、拉】线作起重牵引—地锚:;   《(六)在杆塔—、拉线上拴牲畜、悬!挂物体?、攀:附农作物;   (!七)在杆塔、拉【线,基础的?保护:范围内?。取土、打桩、钻探】、挖掘或者倾—倒酸、?碱、盐及其他—有,害化学物品;—   (八)在杆塔!内(不含杆》塔与杆塔之间)【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!。修筑道路;   】(九)拆卸》杆塔:。或者拉线上的器材】移动、?损坏永久性标—志或者标志牌;【   (十)在架空!电力线路、电—力,专用:通信线路保护区内堆!放谷物、草料、垃圾!。、矿渣、易燃易【爆物品及其他—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!;钓鱼采石》烧窑烧荒烧纸放烟花! ,  第三十五—。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电》力,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,由电力管《理部门处三》千元罚款并》。可以依法申请拆除】。或者清除:   (!一)在水力发电设】施水域保护区内炸】鱼、捕鱼、游泳【、划船及其》他可能危《及水工建《筑物安全的行—为;  《 (二)《在发电厂、变—电,站围墙外侧500米!区域:内烧窑、烧》荒,。或者焚烧垃圾等; ! , (三)《在发:电厂、变《电站围?墙,外侧300》米区域内放风筝等飘!。动物体; 》  (四)在各【种电力专用管—道(沟?)保护区、风力发】电机:塔架基础周围1【0米内或者电厂【。灰场范围内采石【、取:土、挖掘、》打桩:、钻探、破坏—植被;? ,。  (五《)向风力发电机、电!力线路射击或者抛掷!物体;   —(六)在风》力发:电设施保护》区内放放风筝—等飘动物体焚烧物】体进行?爆破或者从事有【污染的作业》;   《(七)在架空—电,力线路导线》两侧各?300米区域内放】风筝等飘动物体; !  (八)擅自【攀,登杆塔或者在杆【塔上架设电力线、通!信线:、广播线《安装广播喇》叭;  《 (九)在地下电】缆保护?区内堆放垃圾、矿渣!、易燃易爆物品倾】倒酸、碱、盐及其他!有害:化学:物品   第三【十六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?。的由电力《管,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处五千元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处一万元罚!款::   (一)—。。危及发电、变电设施!的输水、输油、供热!、排灰等管道(【沟)的?安全运行《;   (二)影响!发电、变电设—施的专用铁路、公路!、桥梁、码头—的,。使用;   (三】)擅自在导线上【接用:电器设备;   (!四)破坏《、损坏、涂改、移】动、:围挡:电能计量及用电信息!采集设施 》  第三十七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电力设施所有权人】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电》力管理?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。;逾:期不:改正的处一万元罚】款;情?节严重的处三万【元罚款?。。:   (》一)未按照规定设】置安:。全警示标志的—; :  :。(二)未按照—国家、行《业标准建《设电力设施的;  ! (三?。。)未制?定,电力设施《突发事?件应急预案的;  ! (四)未按照规定!对电力设施进行巡】视、维护、检修造】成人身伤亡》、重大财产损失的】   第三十八条】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法律、法规!已,有处罚规《定的从其规定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;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《民事:责任 ?  第三十九条 电!力管理部门和其他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及其工?作人员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,者上级主管部门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人员:依法给予行》政,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。刑事责任:  【 (一)未依法办理!审批事项造成—不良:影响的;   (】二)擅自变更经批】准的电?力发展规划的; 】 , (三)利》用职务上的便—利收受他人财物、其!他好处的;   (!四)不依法履行监】督管理职责或—者发现?违法:行为不予查处—。的,;,   (五)其他滥!用职权、玩忽职【守、徇私舞弊—行为   第七章 !附,则 :  第四十条 【核安全相关》电力设?施的保护按照—核安全相关规定执】行   第四十一条! 本条?例自20《17年2《月1日?起施行199—。7年5月《30日辽《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八次》会议:通过的辽宁省电力】设施保护条例同【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