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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辽宁省电力》设施保?护条例 《(2016年1【1月11日辽宁省第!十二: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《二十:九次会议通过) 】  辽宁省电—力设施保护条例已由!。辽宁省第十二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二十九】次会议于2016】年11月11日审】议通:过现予公布》本条例自2017】年,2月1日起施—行   辽宁—省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  ! 2016年11月!11:日   第一—章 总则《   第一》条 为了加强—电力设施保护保障】电力:安,全有序运行》维护社?会公共安《全和公?共,利益:促进经济社会可【持续发展根据中华】人民:共和国电力法、电】力设施保护条例等】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结!合本省实《际制:定,本,。条例   第二【条 本条例适—用于本省行政区【域,内电力设施的保护】 ,  本条《例所称?电力设施《是指:发电设施、变电【设施、电力线路设】施、电?力专用通信设施、电!。力交易设施及其有】关辅助设施 —  :第三条 《电力设施《保护应当《。坚持:预,防为主?、防治?结合、综合治理【的原则实行政府【统一领导、部门各尽!其职、企《业依法保护、群众参!与监督的《工作:机制  《 第四条 省、市】、县:(含县级市》、区下同)人民政府!应当加强对电力【设施: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电!。力设施保护工作【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!理范围及时协调、解!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!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有!关部门和单位依法】做好电力设施保【护,工作   第五条】。 省、市、县—人民政府确定的【电力管理部门—(以下统称电力【管理部?门)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电力设】施保护的监》督管理?工作   发展【改革、?。公安、?国土:资源、城乡建—设规划、交通、水利!、,林业等有关行政管】理部: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责做《好,电力设施《保护工?作  ? 乡(?镇):人民政?府、街?道办事处和村(居)!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电!力管理部门和其他】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!护工作   电力】企业可以《建立电力设施保护】巡,查队伍行使电力设施!。巡,检,权发现破坏电力设施!违法:行为应当依法及【时制止并向电—力管理部门》和有关行政管—理部门?报告配合查处涉嫌破!坏电力设施违法【行为   第二章】 电力设施规划与】建,设   第》六条 省、》市、县?人民:政府应当《将电力发展规划纳入!国民经?济和社会《发,展规划?电力发展规划应【当与主体《功能区?规划、?土地利用《总,。体规划、城乡规划相!衔接   任何单】位和:个人不得擅》自变:更经:批准:的电力发展规—划确需变更的—应当经过科学论【证由原编制》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!原批准?机,关,。批准  《 第七?条 :电,力空间布局》规划应当依据城【。镇体系规划、—城市总体规划—。、镇总体规》划和电力《发展:规划:按照:电,网建:设和改造的需要依】法编制经同级人【。民政府批准》后实施   —电力:空间:布,局规划应当与—历史文化名城、【名,镇、名村保护和【风景名胜《区规划、林地保【护,规划等衔接 —  城乡《建设规划部门编制控!。制,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与!电力空间布》局规:划相衔接对规划的】电力设施和》电力线路走廊用地】进行:控制和预留相—关规划调整涉及【电力设施《时应当?征求电力管》理部门意《见   第八条【 新建住《宅小区应《当,按照有关《设计规范合理预【留,。。公用配套电力设施用!地、用房和通道  ! 公路、铁路、城】市道路、城市地下管!网,、隧道?、公用?涵道、桥梁等设施】的规划和建设应【当考虑?电,力空间布局规划和相!关设:计规范?预留相应《的,。电力设施用地和【。通道   在—已建设?地下:综合管廊《的区域新建》、改建?、扩建电力管线【应当:按照有关规定纳【入综合管廊》。建设:和管理   第九】条, 新建电力设施建设!项目取得建设—项目规?。划选址意见后—市、县人民政府【相关部门应当根据】建设: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!电力设施保护—。范围的?要求依法《划定电力《设,施保护范围并予以公!告   公告前在划!定的电?。力,设施保?护范围内依法—拥有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、植》物因:电力设施建设—需要拆除《、,迁移、修剪、—砍伐:的电力设施建—设,单位应?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给?予一次性补偿并【依,法,办理相关《。手,续   《公告后在《划定的电力》设施保?护范:围内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:。得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危及电力》设施安全的建—筑,物、构筑物或者【种植危及电力设施】安全:的植物对违反该规定!需要依法拆除或【者砍伐的不予补【偿   第十条 依!法取:得的电力设施用【地和依法划定—的架空输电线—路走廊、电力电缆通!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。得擅自占用或—者,改变其用《途   因建设【确需对已规划的电】力设施用地、架空输!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!缆通道的位置进行调!整的应当征得电力管!理部:门,同,。意并依法办理审【批,。手续   第三【章 电力设施保【。护范围和保护区  ! 第十一条》 发电、变电设施及!。其辅助设施的保护】范围:?   ?(一)发《电厂、变电站、换】流站、?开关站等厂、站内】的设施;   【(二)发电》厂、变电《站,外各:种,专用的管道(—。沟)、储灰场、【水井、泵站、—冷却:水塔、油库、堤【坝、铁路、道路、】桥梁、码头、燃料装!卸设施、避雷装【置、消防设施—及其有关辅助设【施;:。   (三)水【力发电厂使用的水】库、堤坝、取水口】、引水隧洞(含支洞!口)、引水渠道、调!压井(塔《)、露天高压—。管道、厂房、—尾水渠、《厂房与堤《坝间的通信》设,施及其有关辅—。助设施; 》  (四)》风力发电场的风【机、铁塔、塔下电】子箱、联网》。设施及?其有关辅助设施【。;  ? (五)太阳—能、生物质能、【。。。地热能、海洋能【发电设施及其—有关:辅助设施;  【 (六)充换—电站(桩)控制器、!蓄电池、逆变器及】其有关附属设—施;  《 (七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》的,。其他保护范围—  : ,第,十,二条 电力线路设】施及其辅《助,设施的保护范围:】   (一)架空】电力线路:杆—。塔、基?础,、拉线、接地装置】、导线、避》雷线、?金具、绝缘子—、登杆塔的爬—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!道的保护设》施巡(保)线—站巡视检修专用【道路:、船舶?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!。关辅助设施;—   (二)电力电!缆线:路::。架空、地下、水底电!力电缆?。和电缆联结装置【电,缆管道、电》缆隧道、电缆—沟、:电缆桥电缆井—、盖板、人孔、标石!、水线标志牌及其】有关辅助设施; 】  (三)电—力线路上的变压【器、:电容器、电抗器、】。断,路,器、隔离开关、避雷!器、互感器、熔断器!、,计量仪表装》置、配电室、箱式变!电站及其有》关辅助设施;  】 (四)电力调【度,设施:电力调度【场所、电力调度通】信设:施、电网调度—自动化设施、—电网运行控制—。。。。设施及?其有关辅助设施【。;  ? (五?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保护范】围   第十三条】 电力专用通—信设施及其辅—助设施的保护范【围::   (一)—电力通信线路的电】杆,、拉:线,、导线、线担、【分线盒、分线箱、】。电缆:、光缆?、管道、天线、馈】线、地线《等;   》(二)电力通信【无线电台、光—通,信站:。、微波站(塔—)、:载波通信站、终【端通信接入站、卫星!地面站及其有关【辅助设施《   第十四条 电!力交易设施》的保护范围:电力】交易场所和电能计】量,、报价、信息—发布:设,施等交易《运营系统《及其:有关辅助《设施   》电能计?量设施包《括电能?计量:设备的电能表、互感!器、计量箱、二次】。回路、计量信息采集!装置及其配套—设施   第十【五条 发电》、变电设施及其有关!辅助设施的陆—地保护区为依—法划拨、征收—的用地   火力发!电设施水域》保护区为《水工建筑周围1【。00米的水域—  : 水力发电》设施水域保护区为按!照装机容量确定的水!工建筑周围一定距离!范围的水域》。具体距离如下:【。。   50》0,千瓦以下(不—含500千瓦)1】00米; 》  5?00千瓦至2.5万!千瓦(不含2.【。5万千瓦)2—00米;《   ?2.5万千瓦以【上3:00米   风力发!电设施的《。保护区为规》划,的风场区域   】。第十六条 》架空电?力线路的保护区为】导,线边线向外侧水平】延伸并垂《直于地?。面所: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!区域:在一般地区》各级电压导线的【。边线延伸距离如【下:   1至10!千伏5米;  【 ,35至66千—伏10米;》   220—千伏15米;—   ?50:0千伏20米;  ! 1000千伏【30米;  —。 直流6《60千伏2》5米;  》 直流80》0,。。千伏30米   】在厂矿、城镇、村】庄等人口密集地【区架空电力线—路保护区为导线边】线在最大计算—风偏后的水平距【离和风偏后距建【筑物的安全距—离之:和所形成的两平【。行线:内,的区域各《级电:压导线边《线在计算导》线最大?风偏情?况下距建筑物的安】全距离如下:   !1千伏以下(—不,含,1千伏)1米; 】  :1至10千》伏1.5米;—   3《5千伏3米;—   6《6千伏4米;—。   220千伏5!米,。;   《500千伏8.【5米;   100!0千伏15.5米】;   直流66】0千伏14米—;   直流800!千伏:17米   第【十七条 《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!:   (一)地下!电缆:?。。线路地面标桩两侧】各0.75米—所,形成的两平行线内】的,区域;   —(二)海底》。电缆:?线路:。两侧:各2海里(》港内:为两侧各《1,0,0米)?; :  (三)江河电缆!:敷设于二级及【以上航?道时为线路》两侧各100米所形!成的:两平行线内的—水域;敷设于三级】及以下航《道时为?线路两?侧各50米》所形成?的两平行《线内的水域 —  第十八条— 电力专用管道(沟!)和电力专用通信】线,路保护区:   (!一)电?力专用管道(沟):!管道(沟)两侧【各1.5米》所形成的两平—行线内的区域法【律、法规《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;  ! (:二):电力专用通信线【路:架空电力—。。通信:电(光)《缆,边线:向外侧延伸》2米所形《成的两平行线内【的,区域;地下电—力通信电(光)缆两!侧各3米所形成【的两平行线内的【区域   第四【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!措施   第—十九条 《电力设?。施所有?权人应当建立健全】。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】管理制度对其所有】以,及管理的电力设施】定期进?行巡视、维护、检】修,并,及时抢修故障—、处理因遭受破坏】而造成?的事故?减少因?故障:、事故停电造成的】损失   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干扰》或者阻碍电》力设施所有权人对】。电力设施的》巡视、维护、检修】。以及故障抢修和【事故处?理  ? 电力设施所有权】人对危害电力设施】运行安全的行为【有权制?止,。;造:成损失的有》权要:。求依法赔偿  【 ,第二十条 电力设】。施所有权《人应当?在有较大危险因素】的电力?生产经?营场所和下》列设施、《设备上设置》明显的安全警—示标志:《   (一)人口】密集:地段:的架空输、配电线路!杆塔:;   (二)人员!及,车,辆(机械)活动频繁!区域的架空》输、:配电:线路杆塔;   (!三)自走式》机,械频繁?。通行地段的架—空输、配电》线路杆塔; —  (四)输、配】电线路?上的变压器平—台或者围栏; 【  (五)》变电:。站、换流站、开【闭所、?电缆终端站围墙【(栏);   (】六):城镇:繁华:地段电力《电缆沟盖板;  】 (七)法律、【法规规?定的:其他:设施和设备   】第二十一条 —电,力设施?所有权人应当制【定本:单位电力《设施突?发,。事件应急预》案报所在地电力【。。管理部门备》案并按照《应急预案的》要求保障《应急设?。施、设备、物资的储!备和完好《定期开展应急演【练,   第二十—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!。人不得从事下—。列危:害发电、变》电设施及其辅—助设施?的行:为:   (一【)闯:入发:电厂、?变电站内扰乱生产和!工作秩?序移动、损害标志】物;   (—二)危及发》电、变?电设:。施的:输,水、输油、供热【。、排:灰等管?道(沟)的安全运行!; :  (?三)影响《发电、变电设施的】专用铁路、公路、桥!梁、码头的使—用;   (四)】在,水力发电设施水【域保护?区内炸鱼、捕鱼、游!泳、划船《及其他可能危及水】工建筑物《安全的行为; 【  :(五)?在发:电厂:、变电站《。围墙:外侧5?00米区域内烧窑、!烧荒或者《焚烧垃圾等;   !(六)在发》电厂、变电站—围墙外侧300米】区域内放风筝等飘动!。物体;   (七)!在发:电厂、变电站—围,墙外侧3米内兴建建!筑物:、构筑物《; :  (八)破—坏,、,。哄抢、?损坏发电、》变电、调度场所的】生产设?施、器材; —  (九《)封堵、破坏发电、!变电、调《度场所进出道路【。截断水源、电源、】损坏电器设备;  !。 (十)在各种电力!专用管道(》沟)保?。。护,区、风?力发电机塔架基础】周围:10米内倾倒酸、碱!、,盐,及其他?有害化学物品堆【放垃圾和矿渣放置易!燃易爆物品兴建建】。筑物、构筑》物; ?  (十一)在各】种,电力专用管道(沟)!保护区?、风力发电》机塔架基础》周围10米内或者电!厂灰:场范围内采石、取土!、挖掘、《打桩:、钻探、破坏植被;!   ?(十二)在发电【。、变电设施的排水排!洪渠道上引水灌【。溉,倾倒残土、垃—圾杂物;   (十!三)在发电厂、变】电站:。围墙外侧5米—内堆放谷物、草【料、:木材:、秸秆、易燃—易爆物品;   (!十四)向风》力发电机射击或【者抛掷物体》;在风力发》。电设施保护区内放风!。筝等:飘动物体焚烧物【体进行爆破》或,者从事有污染的作业!;  ? (十?。。五)在水底各种【电力专用《管道:保护区内抛锚、拖】锚、:炸鱼、挖掘;  】 (十六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!  第二《。十三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从事下】列危害电力线—路、电力专用通信】线路设?施及其辅助设—施的行为:》。   (一)向电力!线路设施射》击; ?  (二)向导线】抛掷物体; — , (三)在架空电力!线路导线《两侧:各300米区—域内放风《筝等飘动物体;  ! (四)《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!。器设备;  — (五)擅自攀登杆!塔或者在杆塔上【。架设电力线、通信】线、广播线安—装广播喇叭;—   (六)利用】杆塔、拉线作—起,。。重牵:引地锚;  — (七)在杆塔、拉!线上:拴牲畜、《悬挂物体《、攀附?农作物?;   《(八)在杆塔—、拉线基础的保护】范围内取土、打【桩,、钻探、挖掘或者倾!倒酸、碱、盐及其】他有害化学物—品;:   (《九)在杆《塔内(不含杆—塔与杆塔之间)或者!杆塔与拉线之间修】筑道路;   (十!)拆卸杆塔或者拉】线上的器材》移动、损坏永—久性标志或者—标志牌?; :  (十一)在【架空电力线路、【电力专用通信线【路保护区内堆—放,谷物、草料、垃【圾、矿渣、易燃易】爆物品?及其他?。影响安全供》。电的物品;》钓鱼采石烧》。。窑烧荒烧纸放烟花;!兴建建筑物、构筑】物或者增加建筑物、!构筑物高度;种植】。可能危及电》力,设施安全的植—物; ? , (十?二)在地下电—。缆保护区内堆放【垃圾、矿渣、易燃】易爆物品倾倒酸、】碱、盐及其他有害化!。学物品兴建建筑【物、构筑物或者种】植,树,。木;: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!抛锚、?拖锚;在江河电缆保!护区内抛《锚、拖锚、炸鱼、挖!沙;   (—十三)?破坏:、损坏、涂改、移动!、围挡电能计量及】用电信息采》集设施;   【(十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》其他:行为:   第二》。十四: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从?事下:列危:害电力设施建—设,的行为:  —。 (一)《非法侵占依法划拨】、,征收的电力设施建设!用地;   (二】)涂改、移动、损】害、拔除电力设【施建设的测量标桩】和标记;   【(三)破坏、—封堵用于电力设【施建设的铁路、【公路、航道、水【域、堤坝、桥梁【、,码头截断用于—电力:设施:建,设,的水源、《电源、气源或者阻】碍用于电力》设施:。建设的车辆、机械设!。备、器材进出施工】现场;   (【。四):破坏:用于:电力设施建》设的车辆、机械、】设备和器《材;   (五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行为 —  第二十五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从事下列—作业或者《活动;确需从—事的应当经市电力】管理部?门批准并采》取安:全措:施后方可进》。行:  《。 (一)在》架空电力线》路保护区内进—行农:田水利、公路等基本!建设工程及打桩、钻!探、挖掘等作业; !  (二)起重机】械的任何部位进入】架,空电力线路保护【区施工?;   《(三)机械》及装:载物小于导线距穿】越物体之间的—安全距离通过架空】电力线?路保护区;》  : ,(四)在电力电缆】线路保护《区内作业   电】力管理部《门应当在收到申【请之日起《十日内征求相关【部门和电力设—施,。所有权人的意见并】作出:是否批准的决—定   第二十六条! 在:电,力线路保护区外进】行可能危及架空电力!线路、杆塔、拉【。。线安全的《取土、堆物、打【桩、:钻探、?挖掘等作业的应【当遵守?下列规?定:   》(一)预留电—力设施维护、—检修和事故抢修人员!、车辆通行道路【;   《(二)可能导致【杆,塔、拉?线基础不稳》定的:应当修筑《。符,。合技术标准或—者安全要求》的防:护加固设施;  】 (:三)不得损》害电力设《。施接地装《置或者改变其埋【设深:。度   《第二十七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不得擅自在电力设!施,周围50《。0米范围《内进行?爆破作业   确】需进行爆破》作业:的应:当,征得电力设施所【有权人?或者市电力管理【部门:的书面同意经公安机!关批准并采取确保】电力设施《。安全的措施后—方,可作业   第二十!。八条 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不得非—法收:购,电力设施《器材设?备  ? 收购电《力设施器材设备【的单位和《个人:应当依?法申领营业执—照,经市电力管》理部门?批准并向所在—地县公安机关—备案收购电力—设施器材设备的单位!和个人应《当如实登记出—售者基本信息和【电力设施器材—设备的来《源、规?格,、数量等情况登记记!录保存期限不—得少于两年;发现有!赃物嫌疑的应当及时!。。向所在地公安—机关报告   第五!章 电力设施与其】他,设施互相妨碍的【。处理   第二十】九条 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电力设施—。应当遵守国家、行】业标准符《合电力设施设计、】施工规?程和安全技术要【求与周围已建其他】设施保持符合规【定的安全距离确需对!其他设施《予以:迁,移或:者采取?防护措施的电力设】施所有权人》应当与其他设—施,所有:权人协?商就迁移、防护措】施及补偿等问题【达成协议后》方可:施工所?需费用由电力设施所!有,权人承担   【后于:电力设施建设的铁路!、公路、水利—、电信、航运、城】。市道路、桥梁、涵】道、管线等设—施和建筑物不得危】及电:力设施安全》。确需对?电,力设施予以迁移或者!采取保护措施的建设!单位应当与》电力设施所有权【人达成协议后方可施!工所需?费用由建设》单位承担电力设施所!有权人应当》。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!指导   已—建成的电力设—施与其他设施、【建筑:物互相?妨碍:应当由建设》单位协?商解决;协商—不,成的可以《。报请县以上人民【政府协调《。解决 ?  第三十条 【。电力线?。路,保护区内树木所有】权人:应当保证树木的高度!与架空电力线路【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!要求  《 电力设《施所有权人》发现树木等》高杆植物与架空【电力线路之间—的距离不符合安全】规定的应当及时【书,面通知?树,木所有权《人;树木所》。。有权人应当在接【到通知后七日—内予以修剪;逾期未!修剪的电《力设施所有权人可以!修剪并不补偿相【关损失?   第三十一条】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电力设施所有权人!可以:。先行对树木采取修】剪、砍伐或者其【他处理措《施事后十五日内【书面通知树》木所有?权人并将砍伐树【。木的情况报所在【地,县以上?林业行政主管部【门::。  : (一)生产作【业、:交通事?故等外力《因素:致使树木倾斜或者倒!伏危及电《力,设施:安全的; 》  (二)因不可】抗力:造,成树木危及电—力设施安全》的;   (—三)自然生长树木】已经造成《放电、碰线、电力】供应中断或者森林】火灾的;《   (四)处置电!力设施突《发事件需要采取相应!应,急措:。施的;   (五)!其他严重危》害电力设施》安全的情形 —  第三十二条【 通信、广播—。电,视等线路设施与电】力线路设施》之间不得《相互搭挂   由于!。路径原因《确需交叉跨越—的,后建:方应当征得先—建,方同意并签》订协议采《取,安全措施保》证线路安《全  ? 第六?章, 法律责任   】第三十三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定擅自】占用或者《改变依?。法取得的电力设施用!地和依法《划定的架空输—电线路走廊、电【力电缆通道的由电】力,管理部门责》令,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正的由【电,力管理部《门依法申《请拆除、砍伐或者】清除  《 第三十四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,列行:。为之一的由电力【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;逾【。。期不:改正的?由电力管《理部:门处一?。千,。元罚款并可以依法申!。请拆除或者清除: !。  (一《)在发?电厂、变电》站围墙外侧》3米内兴《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!   (《二)在?。发电厂、变电站围】墙外侧5米》内堆放谷物、草【。料、木材、秸秆、】易燃易爆物品—;,  : (:三)在各《种电力专用管—道(沟)保》护区、风力发—电机塔架基》础周围10米内倾】倒,酸、碱、盐及其他】有,害化学物品堆放【。垃圾和?矿渣放置易》燃易爆物品;  】 (四)《在发电、变电设【施排水排《洪渠道上引水灌溉】倾倒残土、垃圾【杂物;  》 (:五)利用杆塔—、拉:线作起重牵引—。地锚; 《  (六)在杆【塔、拉线上拴牲【畜,、悬挂物《体、攀?附农作物;   (!七)在杆塔、拉【线基础的保护—范围内取土》、打:桩、钻探《、挖掘或者倾倒【酸、碱、盐及其【他有害化学物品【;  ? (八)在》杆塔内(不含杆【塔与杆塔之间)【或者杆?塔与拉线之间—修筑道?路;   (九【)拆:卸杆:塔或者拉《线上的器材移动【、损坏永《久性标志或者标【志牌;   (十)!在架空电力线路、】电力专用《通信线路保护区内堆!放谷物、草料—、,。垃圾、矿《渣、易燃易爆物【品及其他影响—安全供?。电的物品;》钓鱼采石烧窑烧荒】烧纸:放烟:花  ? 第三十五条—。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!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【电力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》逾期:不改正?。。的由电力管》理部门处三千元罚】。款并可以依法—申请拆除《。或者清除: —  (一)在水【力发电设施水域保】护区内炸《鱼,、捕鱼、游》泳、划船及其—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!物安全的行为; 】。  (二《)在发?。电厂、变电》站围墙外侧》500米区域内烧窑!、烧荒或者焚烧垃圾!等;   (三【)在发电厂、变【电站围墙《外侧300米—区域:内放风筝等飘动物体!;   (四)在】各种电力专用—管道:(,。沟)保护区、风力】发电机塔架基础周】围10米内或—者电厂灰场范围【内采石、取土—、挖掘、打》桩,、钻探、《破坏植?被;   (五)】向风力发电》机、电力线》路射击?或,者抛掷物体;  】 (六)在风力【发,电设施保护区内放放!风筝:等飘动物《体焚烧物体》进行爆破或》者从事有污染的作业!; :  (七)在架空电!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!00米?区域内?放风筝等飘动物【体;   (八)擅!自攀登杆塔或者在】杆塔上架设电力线、!通信线?、广播线安装—。广播喇叭;   (!九)在地《下电缆保护区—内堆放垃圾、—矿渣、易燃》易爆物品《。倾倒酸、碱、—。盐及:其,他,有害化学物》品   《第,三十六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!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?正的处五千元罚款】;情节?严重的处一万元罚】款:   (—一):危及发电、变电【设施的输水、输【油、供?。热、排灰等管—道,(沟)的安全运【。行;   (二)】影响发?电、变电《设施:的专用铁路、公【路、桥梁、码头的使!用;  《 (三)擅自在导】线上接用电器设备;!。   (四)破【坏、损坏、涂改、】移动、围挡电能【计量及用电信息采集!设施   》第三:。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电力设施—。所有权人有下列【行,。为之一的由电力管】。理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?不改:正的处一万元罚款;!情节严重的》。处三万元《罚款:  》 (一)未》按照规定设置安全】警示标?志的; 《  :(二)未按照国【。家、行业标》准建设电力设施的;!  : ,(三)未制定电力】设施突发《事件应急预案的【;, ,  (四)未按照规!定对电力设施—进行巡视《、维护、检修—造成人?身伤亡、重大财【产损失?的   第》三十:八条 违《反本:条,例规定法律、—。法规已有《处罚规定的从—其规定?;构: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;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民事责》任   第三—十九条 电力管理】。部门:和其:他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违: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!在,单,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!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,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:【  : (一)未依法办】理审批事《项造成不良影响的】;   (二)擅】自变更经批准的电力!发展规划的;  】 (三)《利用职务《上,的便利?收受他?人,财物、?其他好处的;   !(四)不依》法履行监督》管,理职责或者》发现违法行为—不予查处的; 【。  (五)》其他:。滥用职权、》。玩忽职守、》。徇私舞弊行》。为   第》七章 ?附则:   ?第四十条 核安全】相关电力《设施:的保护?按照核?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!  :第四十一条 本【条例自2017【年2月1日起—施行1997年5】月30日辽宁省第八!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。十八:。次会议?通过的辽宁省电力】设施保护条例同时废!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