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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》省地下水资》源保护条例 【(20?0,3年8月1日—辽,宁省第十《届人民代表》大,会常务委员》会第:三次会议通过  根!据2:01:1年:1月1?1日辽宁省第十一】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?员会第二《十一:次会议?。关于:。修改:〈辽:宁省地下水资源【保护条例〉的决定】第一次修《。正  根据201】1年11月24日辽!宁省第?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六次》会议关于修改部【分地方性法规的【决定第二次修—正 :。 根据2014年9!月26?日,辽宁: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二,次会议关于》修改部分《地方性法规》的决定第三次—修正)? :第一:条 为了保护—。和,合理开发《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!地下水资源管理【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水法及有—关法律、《行政法?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!本条例 第二条 本!条例所称地》下水资源《是指埋藏于地表【。以下的水资源(含地!热水、矿泉水—), 第:三条 在《我省行政区域内【保,护、开发利用和【管理地?下水资?源必须遵守》有关法?。律法规及本》条例: 第四条 地—。下水资源《保,护应当遵《循地表水与》地下水?统一调度并优先【使用地表《水、开?源与节?流相结合节流优先】、采补平衡、防【止污:。染的原?则 第五条 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?以及城市总体—。规,。划的编制、重大生】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!当与当地的地下水资!源条件相《适,应严格控制大—量取:用地下?水的建设项》目 第六条 鼓励和!支,持保:护地下水资源的先】进,科学技?术的:研究、推广》和应用 各级—人民政府对保护地下!水资源取得显—著成绩的单位和个】。人应当给予表彰和】奖励 ?第七条 省》、设区?的市、县(含县级市!、区下同)人民【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按照—规定的权限负责本】行政:区域内的地》。下水资源保护—工,作 国土资》源,、,住,房和: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!、农业等有关部【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!地下水资源保—。护,的有:关工作 《第八条 省》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根据地下!。水资源开《发,利用状况将地下【水,超采区开采地—下水可能造成的海】水入侵、地面沉降】、水体污染、—水源枯竭《等地区划为地下【水资源保护区报省人!。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!  第九条 在【地下水资源保护【区及其以《外,的公共供水管网【覆盖的?区域可以《利用水库、江河等】地表水的《区域以及无防止地】下水资?源污染措施和设施】的区域除消防、【抗旱、施工》安,全等应急取水—、地温?。空调取水以及开采】矿泉水、地热温泉等!对,水,质有特殊要求的取水!工程可以依法取用地!下水之外应当采取以!下保护措施 (一】)不:得新建?地下水取《水工程不得新增【地下:水取水指标; (】二)在公共供水管】网、地表水供—水能:够满足供《用水需求的地区【除本:条允许的地下水取】水工程和为》保证供用《水安:。全转:为应急?备用:水源的地下水取水】工程之?外已有的其他地【。下,水取水工程应当【。限,期封闭 应急备用】水源以及开》采矿泉水、地热温】泉等地下水》取水:工程项目及其取水】。量,由具有?管辖权的市、—县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经科学论证报省人!。民政: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核准后予以公布 !。第,十条 ?省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,当编制全省封闭【地下水取水》工程总体方案—。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!实施市、县》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根据》省人民政府批准【的总体方案会同【有关部门编制本【行政区域内封闭【地下水取水》工程:。。实施方案《报本:级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 ?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采取措施加】大资:金投入加快地表水】替,。代,地,下水水源工》程及输配水设施【、公共供水管—。网建设 《第,。十一条 启》用应急备用水源的】地,下水取水工程—应当自启用后二十四!。小,时内向省人民政府】水行:政主管?部门备案;》应,急情况消除后—。应,当立即停止取水 】第,十二条 对地温空调!取水以及开采矿【泉,水、地热温泉等【对水质有《特,殊要求的地下水【取水工程应》当依:法进行水资》源论证符合水资源规!划并限制其取水量不!。得超过地下水可【开采:量 用于《地,温空调的《地下:水取水?工程取水井与—注水井的位置应当在!同一含?水层位并《。。保持合理的》数量和间距确—保所取水量全部回】灌和水质《安,全 第十《三条 对地下水资源!依法实行取》水,许可制度 取水【。许可审?批,程序和监督管—理按照国《。家有关规定执—行 第十四》条, 建设单位未取得】取,水许可审批》文件:的凿井施工单位【不得承建该》建设单位的》凿井工程 第十五】条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《。建的建?设项目需要取—用地下水的建—设单位?申请取水许可—。时应当附具节—水措施和配套节水】设施设?计方案;节》。水设施竣工》后经验收合格—方可取水《 第十六《条  直接取用地】下水(?含地温空调取—水、回灌)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安装—符合:国家规定的取水计】量设:施,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!正常运行   第十!七条 ?各,级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应当加—强再生水利》用推广?。。工作鼓?励单位?和个人投资建—设污水处理厂及【再生水利用设施 具!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鼓励使用再【生,水 (一)建—筑施工、城市绿【化、道路清》扫、车辆冲洗和水冲!厕所等用水; 【(二:)冷却、洗涤等【工,业生:产用水; 》(三)观赏性景观】、湿地等环境用水】; (四)》其他市?政用水 《第十八条《 取用地下水的【单位和个人应—当按照批准》。的用途使用地下【。水不得转供或—者擅自改变》用途 第十》九,。条,  取用地》下水的单位和—个人应当按》照国家?和省有关《规定缴纳水资源【费 地下水水—资源费标《准应当?。高于水利工》程供水价格地下水】资,源保护区《、公:共供水管网覆盖区】域,以及:开采矿泉水、地热】温泉的地下水水资源!费,的征收?标,准应当高于一—般地下水水资源【费的征收标准征【收标准?由省人民政府—。。制定 ?第二十条 任—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自免》征、减征地》下水水资源费上级人!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发现下级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【。部,门擅自免征、减【。征的责令限期—改正;逾期未改正】的对免?征、减征部分由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直接?征缴 ?第二十?一,。条 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因地》制宜采取有效—措施增?。加地下水《的有:效补给地下水—补源工程的建设应当!与当地水利建—设、生态保》护结合起来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做好地下水超采】区治理工程建—设工作通过人工回】。灌,、,建设:地表水供《水工程和地》下,水库工程设施等措】。施防止地面沉降、】水,源枯竭、海水入【。侵和:。水质恶化 》第二十?。。。二条 省人民政【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组织—地下水资源》动态监测站网建设】。和,。监测工?作 省?。。、市、县人民—政府水行《政主管?部门应当对地下水资!源的水量、水质实】。。施长期?动态监?测监测结果应当【定期向?上,一级: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报告 其—他有关部门按照【职责分工开展—。地下水资源》保护和水质监—测工作 第二十【三条 从事勘—。探、采矿、》采油、工程》建设等活动》可能造成《地下水资《源污染的《建,设单位应当》采取防护性措—施 第二十四条 】禁,。止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利用渗井、渗!。坑、裂隙或者—溶洞等?。向地下排放含有【毒污染物的废—。。水、含病原》体的污?水、:倾倒垃圾《或者其?他有毒?、有:害污染物或者用污】水进行回《灌填:。埋封井?的不得污染地下【水资源 《第二十?五条 取用地—下水的单位和—个人擅自扩大取水】指标:取,水的由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责,令改正并处》。两万元以上十万【元以下罚款》;情节?严重:的吊销取水许—。可证 第二十六条 !。取用地下水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!规定:的,期限封闭地下水取水!。工程的由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依法封闭封闭费】用由取?水人承担 第二十】七条 未经批准开采!地下:水,和在非应急情—况下启?用应急备用水源【的地下?水取水工程或者应急!情况消?除后未停止取水的】由水行?政,主,管部门责令停—止违法?行为限期采取—补救措施并处五万】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!款 第二十》八条 新建、改建】、扩:。建的建?设项:目需要取《用,地下水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有关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并按下列规定处以】。罚款: (一)未》安装节水设施取水】的处五万元》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!。; (二)》节水:设,施未验收或者—验,收,不合格取水的处两】。万元以上八》万元以下罚款— 第二十《九条 未安装取水】计量设施《或者取?水计量设施》不能正常运行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安装或者】修复;情节严重的吊!销,取,水许:可证 第三十条【 ,转供水或者未经【。批准擅自《改,变取水用途的由水】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责令改正并处两万!元以上八万元以下】罚款;情节严重的吊!销取水许可证— ,第三十一《条,。 单位和个人—。造成地下水资源污染!。的由: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依《照水污染防》治的有关法》律法规予以处—罚 第三十二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!工作人员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由【其所在单位或者上】级主管?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, (一)违法批【准取水许可申—请,发放取水《。许可证的《; (二)违法收取!和擅自免征》、减征?地下水水资源费的】; (三)》发现违法行》为不予查处的;【 (四)擅自更改取!水计划指《。标的;? (五)有其他【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。、玩忽职守》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! 本条例自2—00:3年10《月1日起施行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