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?市引:水供水工程设施保护!条例
》(199《8年1?0月3?0日大连《市第十?二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?六次会议通过199!8年:11月?28日辽宁省第九】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?会第六?次会议批准;根据2!001年10月3】0日大连市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!会,。议通过、200【1年11月》30日辽宁省第【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,委员会第二十七次】。会,议批准的大连市【人大常委会关于修】。改(大连市引碧供】水,工,程设施保护条例【)的决定修正;根】据2:008年7月—。25日大连》市第十?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第》四次会议通过、2】00:8年9月25日【辽宁省第《十一届人民代表【大,会,常务委员会》第四:次会议?批准的大连市人【大常委会关于修改】〈大连市引水—供水工程设施保护】条例:。〉的:决定:。第二次?修正;根据2—011年1》0月:26日大连市第十】四,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—25次会议通过【2011年11月2!4日辽宁省》第十一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26》次,。会议批准的大连市】。人大常委会》关于修?改部分地方性—法规的决定第—三次修正《)
第》一条 为加强引【水供水?工程设施的保护确保!供,水安全?保证城市《。经济发?。展和人民生活的用水!需求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辽!宁省实?。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!水法:>办法等法律、法规!结合大连《市实际制《定本条例
— 第二条 本—条例所称引水—。供水:工程设施《是指以水库、河流】为水源所《建成的向本市辖区供!水为主的各种—引水供水工程设施】包括自水《库、河流取水—口,至各净水厂沿线的暗!渠、隧洞、》取水头部《、倒:虹吸、输水》河道:、拦河?闸、加压泵站、原水!输送:管道、海底输—水管道、原水—厂、净水厂、配水池!、受:水池及各种阀室【(井)、计量装置】、,过水:路面、出《水,口、:拦砂堰、里程桩、】通讯设备、防洪工】程,等附:属设施
—第三条 市及区【(市)、县》。。引水供水工程设【施,主管部门按》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!职责负责引水供【水工程?设施的保护》工作
《。 市人民《政府:有,关部门和引水供【水工程?设施沿线的乡(镇)!人民政?府、街?道办:。事处协同引》水供水工程设施主】管部门?做好引水《供水:工程设施《的保护?。工作
? :第四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都有【依法保护引水供【水工程?设施的义务并有权】制止、检举》和控告侵《害,引水供水工程设施的!行为
《 在引?水供水?工程设施保护—中做: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!奖,励,
第五》条, 引水供水工程设】施的:保护范围为》
(《一)暗渠《和覆:盖层厚?度小于20米的【隧洞:覆盖面中《心线两侧《各3:0,米区:域;
《 (二)取水—头部、倒《虹吸周边100米】区域各种阀门井室】周边10米区域;】
(三》)水:库大坝?及副坝周边40【0米区域;
【 ,(,四,)独立的加》压泵站?、管理?房,站建筑物周》边3:0米区?域;
? :(五:)原水输水管道外】壁两侧各1》0米:区域;
(【六)海底输水管道】外壁两侧其》。。中沿:海宽阔?海域为各500【米、:海湾等狭《窄海域?为各:100米、海—港区内为各》50米区域
— 第六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从】事下列活动
【 (:一,)侵:占、:拆除、损毁引水供水!工,程设:施;
(—二)覆盖、涂改、】损坏引水供水工程】。设施所设《的,永久性标志和测量标!志;
? (三)在—引水供水工程设施】保护范?围内打井、钻探、】取土、挖砂;—
(四)—擅自在输水河道挖砂!;
(五)【在暗渠?、原:水输水管道顶部和】护坡栽树、堆放物料!或者进行建筑;
】 (六)在海底输!水管道保护范—围内打桩、抛锚【、拖锚、底》拖捕捞、《张网、养殖》;
(》七)其他《危害引水供水工程设!施安全的《活动
第七条】 引水?供水工程设施主【管部门在《引水供?水工程设施》保护范围内设立【保护标志协同交【通管理?等部门?在原水输水管道、暗!。渠等设施上方设【立限:重标志
机动车!辆,在,原水输?水管道?、暗渠上方行驶不】得违反限重规定
! ,第,八条 ?在引水供水工程【设,。施保护范围》。内严禁爆破保—护范围?外150米以内实施!爆破的须向引—水供水?工程设施《主管部门申》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!
: 第九条 》在引:水供水工程设—施保护范围》内拟进行建》设活动的必须—经引水供水工程设施!主管部门评估、同】意并按要求落实各】项防范保护》措施
》第十:条 未经《引水:。供,水工程设施》主管部门批准任【何,单位和?个人不得截流—取水:
第《十一: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向水—库、输水河道和引水!。供水工程《设施保护《范围内倾倒废渣【、废液、《污物: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!
在引水供【。水工:程设施保《护范围外20—0米以内禁》止进行有《污染项目的建设
! 第:十二条 引》水供水工程设施主管!部门应定期检查【、,维,修引水供水工程设】施发现故障》及时抢修有关单位】和个人应积极予【以配合?
有关》单位在对引》水供水?工程设施进行维修】时如对工《程设施周边单位【和个人财产造成损】失的应当给予—合理补偿
第十!三条 ?违反本条《例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,。由引水供水》工程设施主》。管部门责令其停止】。。违法行为、恢—复原状并按下列规定!予以罚款
— (一)违反第六条!第(一)项、第(】三):项、第(四)项、第!(五)项《、第(六)项规定】的,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!3万元以下罚—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!上,5万元以下罚—款;
? (?二,)违反第六条第(】二)项规定对—个人处5000元】以上2万元以下罚】款对单位《处1万元以》上3万元以下罚款】;
(三)【违反第八条、第九】条和第十条规—定处1万元以—上5万元以》下罚款
违【法行为人造成—引水供水工程设【施损坏的依法赔【偿损失
—第十四条 》违反第七条第二款、!第十一条《。规,定依照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规定予以处罚
【 第十五条 【违反本条《例规定造成经济损】失的应当赔偿损失】。;构成治《安管:理,处罚的由公安机关】。依法给?予处:罚;触犯刑律的【依法追究《。刑,事,责任
《 第十?六条 当事人对行】政处罚?不服的?可依:法申请行政复议或】向人:民法院提《起,行政诉?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!处,罚决定的由作—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!请人民法院》。强制执行
【第,十七条 引水供水工!程设施主管部门进】行执法活动时必须】有两:名以上工《作人员?共同进行并出示证件!
第十八—条 引?水供水工《程设施行政管理人员!。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?私舞弊的由其所在】单位或上级主管【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《罪的由?司,。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》任
: 第十九条 大】连经:济技术开发区—管理委员《会等市人《民政府派出机构【根据授权负责—管理范围内引水【供水工程设施保护工!作,
: 第二十条》。 本条例《自1999年1月1!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