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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【 : 大连市《建筑市场管理条【例    】 (19《95年11》月8日辽宁》省大连市第十一【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—。会第二?十二:次会议通《过1996年1【月1:9日辽宁省第八【届人: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十九次—会议:批,准;:根据2010年8】月25日大连市第】十四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:通过201》0年:9月29日辽—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?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大!连市人大《常委会关于修改部】分地方?性法规的《决定修正) 【 , 《 《第一章 总 则 !第一条 为加—强建筑市场》管理维护建筑市场】秩序保障建筑市【场交易当事人的【合法权益根据国【家有关法律、—。法规:结合本市实际—情,况制定本条例— 第》二条 在大》连市行政区域—。。内进:。行建筑市场管理和】从事土木工程—建筑、?设备安装、管道【和线路敷《设、建?筑装饰?装修等?。建设工程的勘—察、测绘、设—计、施工、》中介服务和建筑构】配件、商品混—凝土:以,及非标?准设备的生产—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!人均应遵守》本条例 第三【条 大连市城—乡建设委员会—是市人民政府—。建设:行政主?管部门(以下简称】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)负责?全市建筑市场的【监督和管理工作县(!市)、?区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?主管:部门在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门的业务《指导下?按照职?责分工负责》本辖区?内的建筑市》场,管理工?作    !市及:县(市?)、:区人民政《。府其他有关行—政管理?部,门应依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按照职责分【工参与建筑市—场管:理 第四条 !各级建设《。行政主?管部:门所属的监督检查机!构应严格按》照国家法《。律、法规和本条例的!规定加强对建筑市场!的检查管理依—法,查处建筑《经,营活动中《。的违法?。行为 第五条! 建筑市场经营活动!应遵循?公平竞争、》合法交易的原则不得!损害国家《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!以及他人的合—法权:。益 《 第六?条 从事属》。于本:条例第二《条规定范围内建筑】经营:活动:。的单位依法应—当具备相应》资质的应当依法取】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!证书规?定的等级《和范围内从事—生产:经营活动其》中属于外《省、市的还应当到市!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 — 第二章 发【承包:和招标投标管—理 第七条 建设!工,程项目符合发包条件!的由:建设:单位:发包择?优选定承包》单位 》 第八?条 建设工》程经计委、经委以】。及法律?、,法规授权立项的部】门批:准立项?后建设单《。位应持?有关:立项文件《到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报建—手,续 第九条 建】设,工程项?目发包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 】   ? (一)已取得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、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。、固定?资产投资许可证【并办理工《程报:建手续;《 《   (二)【具,有,地形图、《水文和工程》地,质、地下管道线【路等:工程勘察《设计所?需的基?础资:料;:   — (三)有能【够,满足施工需要—的,设计文件《及有:关,技术资料; 】    《 ,(四)建设资金和主!要,设备已?。经落实; 》  《  (五)拆迁进!度,符合工程施》工要求;  !  (六》)具:有与建设工程—相适:应的技术、》经济管理人员—; ? ,   ? (七)》。实行招标的应当【具有编制招标—文件和?组织开?标,、,评标、?定标能力或委托【具备:相应:资质的单位代理 】 第十条—。 建设单《位或其?委托的代理机构应】将建设工程项目【发包给具有相—应资质证书的单位 ! 第《十,一条 承包建—设工:程,项目单位《必须持有营》业执照?、资质证书》和产品许可证、【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及!。安全生产资》格证等证件并按其资!。质,等级和核准》的经营范围承包不得!无证承包或越级【超范围?承包: 第》十二条? 建设?工程项目承包采【取总承包、总—包、分包的》方式总承包》、总包单位可以【按,规定将其承包的工】程分包给有相—应资质等级》的单位?;,分包单位不得将其】所,承包的?工程:再行分包禁止转包】工程 —   总承包、】总包单位应当对分】。包工:程进:行管:理并对发包方承【担责任 第十!三条 ?发包方不得在发包】工程中泄露标底、】收受贿赂承包方不得!利用:行贿等不正当—行为承揽工程 】    任【何单:位和个人不》得以职权《之便干预发承包;】不得以征地、拆迁、!规划、设计》、提供?用地、发放证照为条!件指定?承包单位或》强揽:工程  【 ,。 , 供电、供水、【供气、邮电、消防、!爆破等专业队伍【和部门不《得以行业专业为【理由进?行,行业垄断《 ? 第十四条 建设】工程招标按照—招标投标《管理规?定实行建设单位负责!制属于招标范—围的:必须实行招标—并接受?招,标投标管理机构的】监督管理不属于招】标范围的是否进【行招标由建设单位决!定  —  : 建设工《。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!以实行总承包招【。。标投标也可以按【照工:程的勘察、设计【、,。施工、设备》供,。应和工程《监,。。。理等分?。。。阶段招标投标— : 第十五》条 投标《。者不:得串: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!。。价;:投标:者和:招,标者不得相互勾【结以排?挤竞争对手的公平】竞争 第十】六条: 建设工程》项目实行施工许可】证制度建设单—位在开工前应持【年度投资《计划:和固定资产投—资许可证向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开工报告申领施【工许可证未领取施】工许可?证,的不得开《。工 ? 第十《七条 《 建设工程》项目应实行监—理制度凡国家规定应!当监理的《工,程项目必须由有相应!资质等级《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!建设监理单位应【当,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!依据:有关法律、法—规和:规章以及《技术标准、设计文】件、工程《合,。同等进行监》理, : 第三《章 合同和》造价管理《 :第十:八条 建设工程【项,目的发承包必须签】订合:同    】 ?签订承包或委托合同!应遵:守,法律:。、法规的规定并【使用国家统一—的合:同示范文本》 《第十九条《 签订建设工程【承包合同应》。当明确双方》的权利、义务和违】约责任?。招标工程必须以中】标价:格为基础签订合同】并严格?执行国?家和:省、市有《。关工程造价、工期】和社会保障等规【定   【 包含在工程造】价中的劳保费(包括!社会保障费和劳动保!险,费)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规定收【。取并:及时拨付给》施工单?位作为施《工单位?全体:员工缴纳社会—保障费和支付有【关政策性补贴的资金!来源 第【二十条 建设工程合!同发:生纠纷时合同—当事人双方可以协】商解决当事人不愿】协商或协商不成【的可依?法申请仲裁》机构仲裁《或向人民法》院起诉 第二!十一条 建设工程造!价应以国家和省【。制定的工程定额标】准和计价方法为基】础根据市场》供求变化情况—和建设单位》的特殊要求》由建设单位》与施工单位在—合同:中明确工《程竣工后工》程施工单位应当【按照双方签订的【合同及时《编制工程决算文件 ! 第四章— 工程质量和—安全管理 —第二十?二条 建设单位【应,在工程开工》前,到建设工程质量监】。督机:构办理监督》手续并按照规—定缴纳质《量,监,督管理?费    】 : 建设工程》实行质量保》修制度和保修—抵押金制度 第二!十三:条 建?设工:程的建?设、勘察、测绘、设!计,、施:。。工、监理、工程质】量检测、设备—供应和建筑材料【、构配件、商品混凝!土生:产等单位必须—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!有关:工程质量管理的【法律、法规及—技术规范、标—准建: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依!据本条例规定承担建!设,。工程质?量责:任 第二十四!条 用于《建设工程的材料必须!符合设?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!准建设单位或施【工单位?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!没有出厂《合格证、质量不合】格的建筑材》料、建筑构配件及其!他建筑工业产—品 第二十五!条, 建设工程在竣【工验收前必须经工程!质量监督机构—核定:质量等级未经核定】或质量不合格的【不得办理竣工结【算手:续 : 第二十六【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!工后:建设单位应按时向建!设行政?主管部?门,申请验收建设工程项!目经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!取,得竣工验收鉴—定书并向市工程档案!管理:部门移交工程档案】后,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! 第二十—七条 施工》单,位应加强对施工【场地的管理做到【。安全生产文明施【工,采取: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!发生并接《受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的监》督管理 》 , ,第二十八条 —施工单位必须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!全生产、《管理和环《境保护的法》律,、法规及技术—规范、标准建—立,健全安全生产—责任制和安全生【产组织保证》体系企业法人代【表对本单位的安【全生产负总的责任】。 第五章 奖!。励,与,处罚 第》二十九条 认真执行!本条例和在建筑市场!管理方面《作出显著成绩以【及,创出市?级以上优质工程【(,产品:)、获得《。市级以上《优秀设?计的单位和个—人由市政府或市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给予表彰《。奖励 ? 第三》。十条 违反本—条例的由《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给予警》告、:通报批评、》降低资质等级、【吊销资质证书—、没收非《法所得、责令限期补!。办,有关手续、停—。业整顿等处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可—以并处罚《款    (】一)未办理资质等级!证书擅自经》营的处5000元】以,上10万元以下【。罚款; 《。。 ?   《(二)伪造、涂改、!倒卖、转让资质【证书或转借》设计图签的》处50?00元以《上2万元《以,下罚款; 》 , ,    《 (三)不按—。。资质等级《证,。书规定越级超范【围从事建筑经营【的处2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罚—款; 》    (—四)未按规》定办理报建手续【或合:并和分?立单位未办》。理,资质等级注》销手续?的,处200《0,元以上5《000元以下—罚款;?  》  (五》)将工程发》包给不具备承包条】件单位的处50【00元以上2万【。元以:下,罚款; 【   (六—)分:。包后:的工程再行分—包的或转包工—程的处?3万: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!款;    ! (七)属》于招:标,范围的建设》工程项目《不按规定招标投标的!按工程造价2—。%至5%《处以罚款;》    】(八)未办理施工许!可证和质量》监督手续而擅—自,开,工的:处5000元以上】2万元以下罚款;】    】(九)投《标者串通投》标,抬高或压低标—价;投标者和招标者!相互勾结以排挤竞】。争对:手公平竞争、泄【露标底的处》1,万元以上20万元以!下罚款;《   — (十)建设【工程使?用不符合《。产品质?量标准或者设计【要,。求的建筑材料、【构配件及设》备或偷工减料的处】1万元以上5—万元以下罚款—; ? ,    《 (十一《)未经验收》或验收?工,程质量不合》。格,擅自交付使》用的责令停》止使用限期整—改、报验并处责任】者50?00元?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!; 《    (十二】)未按规定》实行监理的处500!0元以上1万元以下!罚款; 【   (十三【)不:执行国家《规,定工程造价、—计价方?法擅自扩大取费【标准、压价》、抬价或附加不【合理条?件,的按违法计价额【的,十倍:。处以罚款; —   》 (?。十四)以征地、【拆迁:、规划、设计、提】供用地、《发放证照为条—件指定承包单位或】强揽工程的按建设】工程造价5%—以下处以罚款但【最,高不得超过10万元!。 第三十【一条 在《建筑市?场管理和建设—工,。程发:承包活动《中,有行:贿受贿等不正—当竞争及其他违【反,法律、法规》的,行为:构,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? , 第三十二条 】违反:本条例涉及》工商行政、技术监】督、规划土地、【劳动、城建、环【保、:监察、审计、计划】、物价、消防等【处罚权限的由上述部!门按国?家法律、法规规【定予:以处罚 《 ?第三十三条 拒【绝、阻碍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!管理人员执行—公务:的或者违反本条例涉!及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治安管理《处罚法的由公—安,机关依?法,处罚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》 第三十四条 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违法乱纪、!徇私舞弊、玩忽职】守,的由所在单位或【上级主管部门给予】行政处分《;构:。成犯罪的由》司法机关《依法追?究刑:。事责任 第】。六章 附 则 】第三十五《条 本条例》自1996年4月1!日,。起施: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