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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大连市—城市市政设施—。管理条例 》     【(1992年—4月25日大连【市第十届人民—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三十《三次会议通过1【99:2年5?月27?。日辽宁省《第七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二十—八次会议批准;2】001年4月26日!大连市第十二—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六次会》议通过200—1年7月27日【辽宁省第九届人民】代表大会《常务:委员会?第二十五次会—议批准的大连市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关于修改〈大】连市:市,政公用基础设施管】。理,条例〉的决定修正】;2008年10月!。31日大连市—第十四届人民代【表大: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六次《会,议通过2008年】11月28日辽宁省!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!会,常务:委员会第五次会【。议批准的《大连市人民代—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〈大连市城市市】政设施管理条例〉的!决定第?。。二次修正《)  《 第一章》 总 则 第一】条 :为加强城市市政设】施管理发《挥城市市政》。。设施功能保障—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!的,需要根?。据国务?院城市道路管理【条例和辽宁省—市政:公用设施《保护条例制》定本条例 》 , 第二】条 大连市市辖【区、县(《市)及建制镇—。内的:城市市政设施均依照!。本条例进行管—理 》 第三条 本【条例所称城市市政】。设施包括城市道路、!排水:和城市照明》设,施及其附属》设施 — : 第四条 大连【市城市建《设行政管理》部门是市人》民政府城市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部门其所!属的城市市》。政设:施,管理机构负》责中山区、》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】和甘井?子区内的城市市【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】县(:市)、?旅顺:。口区、金州区城市市!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本?行政区域《内的城市市》政设施管理具体工作!由城市政《设施管理《。机,构实施   ! 各级人民政府有!关部门?按照各自《职责协同《做好: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!作 【。第五条 城市—市政设施管理工作】应当遵循科学规【划、统一监》管、配套建设、加强!养,护的原则保证市政设!施的完好和正常【运行: , 第六【条 单位和个人有依!法,使用城?市,市政设施的权利【和保护城《市,市,政设施?。的,义务并有权对—违,。反本条例的行—为进行检举》和控告 》    对维】护和:保护城市市政设施】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!和个人应《当给予?表彰和奖励对—违,反,本条例的《应当依法《予以:相关追究 》 , , 第:二章 ?规,划和建设管理 】第七条 城市—市,政设施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!。城市市政设施规【划报市?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!城市总体《规划:编制城市市政—设施规划应》当依法?进行环境影响—评价 ?    】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!划应当?与城市市政设施规】划相衔接《审批部门在审批控】制性详细规划时【应当征求城市市政设!施行政主管部—门的意见 ! 第八条 城市【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!门根据城市市政【设施规划制定城市市!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!经投资?、建设、环保和交】通等有关行政管理】部门综合平衡并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!批准后?实施: ? 第九条 【城,市,市政设?施,建设应当依照城市总!体规划和城》市市政设施规划合理!。布局配套发》展,与建:筑物:、构筑物相配套的城!市市政设施》工程应与基本建【设工程总体同步规划!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! ,。    承担!城市市?政设施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的单》。位应当具《有相应的资质并按】照资质等级承担【相应的城市市—政设施工程的—设计、施工、监【。理项目 —    城—市市政设施》的设计、施工—应当严?格执行国家》和地方规定》。。。的城市市政设—施设计?、施工的技术—规范 — 第十条 城【市市政设《施施:工,实行工程质量监【。督,管理:制度 ?  《  ?城市市政设》施工:程竣工建设单—。位应当及时组织【验收:;经验收《合格后方可交付使】用,;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合格—的不得交《付使用  】  ?城市市政《设施管?理,应当建立完整的档案! 第十一!条 非经营性的【城市市政《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!为主鼓励《和引导社会资本【按照城市《市政设施《发展规划参》与经营性的城市市】政设施项目建—设 第】十二条 《城市:住,宅小区?的开发建设单位【建设配?套道路、排水、照明!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市!政设:施建设技术规范【确保:与城市市《政设施衔《接 第十!三,。条 规划《和建设等主管部【门应当?根据城市区域—。变化:情况调?整城市市政界—城市市政设施管理】机构应当及时—接管市政界调整【后增加的城市市政设!施相关部门和—单位:应当按规定移交【 第三—章养:护和:维修:管理 ? 第:十四条 城》市市政设施管—理,机构应当《根,据城市市政设—施,状况制定《养护维修计划经城市!市政设施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和有关行政—管理部门《。批准后组织实施【 》 第十五条 单!位和个人投资建设】的,城市市政设施由投】资者负责《养护、维《修,;经城市市》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同意后?。。也可移交或有—偿委:托,专业养护、维修【单位管理;对申【请移交市政设施【管理机构实行专业】管,修,并符:合交接条件的市政】设施市政设》施管:理,机构应当及时办理】交,接手:续 ? ,  : 城市市政设施管理!机,构对:其组织建《。设和管理《的城市市政设施按】照,城市市政《设施的等级》、数量及《养护维修的定额【逐年核定养护—维,修经费统一安排养】护、维修资金 【 ?   城市市【政设施养护、维修】责任人应当按—有关:城市市政设施—养护、?维修技术规范和【标准及时养护、维修!城市市政设》施并接受城市—市政:设施管理机》。构的监?督、检查 — ,    城市【。市政设施《。管理机构应当加【强对城市市政—设施:以及依附城市市政】设施建设的其他【设施的养护、—维修情况的》检查发现问题及【。时提出整改意见养护!。、维修?责,任人或者产权人【应当按照《意见进行《整改 《。 ? 第十六条 因【意外事故《损坏城市《市政设施《的责任单位或者【个人在采取应—急保护措施》的同时应《当向:城市市政设施管理】机构报告 》 第十】七,条 城市《市政设施养护—、维修作业现—场,应当设置明》显、规范的警示标】志采取安《。全措施保障行人【。、车辆安全 !   城市—市政设施养护—、维修的专用车辆应!当使用?统一:标志;施工时在不】影响:过往车辆通行—的前提下其行驶【路线和方向不受【交通标志、标—线限制过往车—辆和:行,人应当注《意避:让, , : 第十八条 !城市市政《。设施养护、维修作业!应当避开交通高峰】时间并在《。规定的?期限内完工施工时】还应当采取低—噪声、防扬》尘的施?。工设备和《施工方法符》合环境保护要求 】 , 第—十九:条, 城市市《政设施养护》、维修实行工程质】。量保修制《度保修期为一年【。 ? 第四章 道路设施!。管理 第》二十条? 道路设施是指以】供车辆、《。行人通行《为主要功能的—道路、桥梁及其【。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!、,人行道、《地下通?。道、:广场、?公共停车场、—隔,离带、路肩、沿【街建筑?物控制?红线以外的》空地以及跨越河(海!)的桥梁、隧道、车!行立交桥、人行天】桥、地?道桥、高架》桥、涵洞及其附属设!施 《 ,   《 桥梁、隧道【设施安全《保护区由城市市市】政,设施: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市》规划行?政,主,管部门按《照国家、省、—市的:。。规定:划定 】第二十一条 在城】。。市道路上禁止下列】行为 —   (》一)擅自占用道【路;    ! (二?)擅自挖掘道路;】   — (三)在—铺装路面上进行有】损路面的各种—作业:;    】 (四)擅》自在非指《定路段试刹车; !    》 (五)机动车碾】。压道路边石; !。    (六【)擅自在铺》装,的自行车专用道及人!行道上行驶或停放客!货车; —    (七)向!路面排放腐蚀性【污,水;  【 , (八《),擅自在桥梁》。设施上设置广告牌】。或,者其他挂浮物; 】    — (九)擅自在桥梁!、隧道设施安全【保护:区内进行牵》拉,、吊装、打桩、【顶进、挖砂、取【土、爆破、》。新(扩)建建筑【物和构筑物、架设压!力在零点四兆帕【(,四公斤/平方厘米)!以,。上的燃?气管线和十千伏【以上的高压电力线以!及其他易燃易爆【管线;  】  (十)擅自】依附城市道》路,建设各种《管线、杆线等设【施;  【  (十一)毁损!、收购检《查,井、箱盖《或者城市道路附【属设:施;: ,。 ?   (十—二)其他危害城【市,道路设施以及依附】城市市政《设施建设设施的【行为 ? 第【二十二?条 禁?止,占道从?事经营活动禁止占道!设置集贸《市场严?格,。控制占用城市道【。路,设,。置非公?。共交通停车场 】 , 第二十三条! 确需?临时:占用城市道》路的应当到城市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办理道路占用【许可证 【。   经批准【临时占用城市道路】的应当按《规,定,向市政?设,施行政主《管部门缴纳道—路占用费 — 《第二十四条 —属,于占用人行》道,设置交通标》。志杆、路灯杆、电】杆,、消火栓、》邮筒、废《物,。箱、公?共交通站牌(亭)】。等设施的《由产权单位会同城】市市政设施》管理:机构确?定设:置位置并由产权【单位:负责养?护管:理 : 第二十五!。条 经批准占用【道路的不得出租、转!让、擅自改变占用性!质、扩?大,使用范围和延—长使:用,时限不得损坏城【市市政设《施使:用期满或者在使【用,期内因城市建—设,需要时占用单—位和个人应当—将其在占用道路上】的,各种:。设施、物品等及时拆!除和清?理损坏道路或者其】他设施?的应:当修:复或给予赔偿 !    单位和】个,人需要延续道路占用!许可:有,效期的应当依法办】理延期?手续 — 第二《十六条 城市道路】挖掘应当纳入年度】计划严格管理—开始挖掘时》间应控制在每年三】月十五日至十一【月十五日《内 :   》 , 新建、扩》建城市主干》道应当预埋过—道管线鼓励建设【地下综?合,管沟并在新建—扩建后五年内大修后!三年内不得挖掘 】    —。 不在规定挖掘道路!的时限内因特殊情况!确需挖掘《的经城?市市政?设施行政主管—部门和公《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!同意后报请市—人民政?府批:准 》 ,  新建、扩建】、改建地下管线需要!挖掘道路《的单位应当于每【年,二,月末前将本年度计划!报城市市政设—施管理机构统一安】排,   — 建?设,单位在?开工前应当》。持城市规《划主管部门的批复】文件、设《。计平面图《和施工方案到城市】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办!理,道,路挖掘许可》证,件缴纳道路挖掘修复!费经:批准不在规定挖掘】道路的时限内挖【掘道路?的应当缴纳二至三倍!的挖掘修复》费用属于对环境有影!响的建设《项目应当按照环【保部门的规定办理】手续重大挖掘道【路工程开工前还【应当在新闻媒体【上公告 《 , 第二十【七条 自来水、燃】。气、:供热:、电力、电讯等部门!因紧急抢修未能事先!办,理审批手续》的应当在抢修的同】时立即通知》城市市政设施管【理机构并于开始挖掘!。道路:的二十四小时—内补办批准手—。续补缴道路挖掘修复!费 ? 第二十八条! 经批?准挖掘?道路的单《位应当按批》准的地?域,、范围?、时间和要求—。进行施工;挖掘【现场:。应设置护栏、标【志,等安全?设,施确:保现场安全;工程】竣工时应当将回填土!分层夯?实及时清理余土【废料:;挖掘形成》的地下设《施检查井盖应与路】面保持平整 !   ? 挖掘道《路施:工,应当符合国家和【本市有关技术规【。范,及规程采《用低噪声、》防扬尘的施》工设备和施工—方法回收利用建筑】材料横向挖掘施【工应当避开》交通高峰时》间采用临《。时措:施保障通行并及【时按:照施工标准更换渣】土回填   ! 挖掘道》路工程?竣,工后由城市市政设施!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!收并:及,时组织修复路面;】。逾期未按要求修【复的应?当追究负责修复【路面单位的责任 ! ? 第二十九条 道!。路挖掘修复》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!度保修期为一—年 【 第三十条 在【城市道路上》设置的各类管—。线的:检查井、箱盖或【者城:市道路附属设施应】当符合城《市,道,路养护维修规范【检查井、《箱盖和检《查井内壁应当标【有表明其使用性【质的明显标》识和产权人名称【 ,    各】类管:线的检查井、箱【盖或者城市》道路附属设施由其】产权人负责》巡视检查维护发现有!沉降、移位、—跳,动、丢失《。、损坏等情形—的应当及时修复【或者补缺;需—要,废,弃的应当及时清除并!按照标准修复城【市,道路设施;进行【检,。查维:修时应?当在周边设置明显】的安全警示标—志结束后及时—清理现?场恢复原《状 — 第:三十一条《 履带车和特殊超】限运输车辆需要在】城市道路行驶时【应当经城《。。市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和公:安,。交通管?理部门?批准悬挂《警示标?志,并采取?必要的?保护措施按指定【。的时间、《路线行驶、停车 ! 第三十二条! 车辆通过桥涵、】。隧道应?当遵守限重、—限高:、限宽和限速规定】装载超重大件—或易:燃、易爆《物品:的车辆通过桥—涵、隧道应当提前】向城市市政设施管理!机构、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办理—申,报手续并应当采取安!全防范措施按照批准!部门的规定时—限通过 》。    凡需跨!越桥涵、隧道施工】作业的应当经城市市!政设施管《理机构?同意并应保》证桥涵、隧道安全 ! , 第三十三条! ,城市市政设施行政主!管部门和市政设施】管理机构征收的道路!占用费和道路挖掘】修复费用《应当专户储存—专项用?于城市道路》设施维护和修—复 》第五章 排水设施】管理 第三—十,四条 排水设施【是指接纳、》输送城?市,污水和雨(雪—),水的管网、沟(河】),渠、出水口、下水】检查井、《雨水井、防护堤、】泵站、有调蓄功能的!湖,(池)?及污:水处理厂、污水、污!泥最终?处置站等及其—附,属设备和维》。护用地 —。。。  :  《 排水设施》的沟(?。河)渠岸墙、堤脚外!五米:内检:查井、雨水井外【沿三:米内为排水设施保】护区 第!三十五?条 各?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!。。。组织对本《辖,区内的城市沟(河)!渠进行?清淤:。疏浚保证排水—设施:的畅通和安全 !    企事【。业,。单位厂区院》落跨:越,排水设施《造成排水设施损【害或:者堵塞的应当按【城市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的》有关规定负》责维修或者疏—通 《 , 第三《十六条 城市市政设!。施管理?机,构应当加《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!污水集中处》理设施运营的—监督管理  ! , 城市污水处理】厂,应当安装水》污染物排放自—动监测设备按设【。计要求进行》污水:处理 》 , :第三十七条 —在,排水设施范围内禁】止,下列行为 】  : :(一)破坏、堵塞】或擅自移动》、占:压排水设施; ! ,   (二—)排放腐蚀性物【质,、剧毒物质》、易燃易爆》性物质和易》产,生有害气《体的污水; !   ?。 (三)倾》倒垃圾、废》渣、施工废料和【排,。放灰浆及其》。他杂物;《    】(四)修建妨碍排水!设,施功:能发挥和安全的建筑!物、构筑《物;    ! (五)在沟—(河)渠及其保【护区范?围内采掘沙石土【、开荒种《地或堆放物料; 】    (六!。)其他损坏排水设】施的行为 ! 第三十八条— 直接或《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!排水的单位、—个体经?营者(以下统—称排:水户)?应,当按规?定到城市市政—。设,施,管理机?构办理排《水许可手续 【。 ,    《 任何单《位和:个,人不得擅自》将自建的排水管道接!入城市排《水,管网:确需接入的应当到】城,市市政设施》管理机构办》理审批手续 】 , 第三《。十,九条 城市建筑物】延伸的户《线排水?管同城市排水管线】相联接的应当经城市!市政设施管理机【构,批准和?验收户线排》水管的建设》由,开发建?设单位负责维修由房!。屋所有人负责 ! 第四十条 】毗连城市《排水设施《的建设?工程在?施工时应《当采取必要的—措施保护排水设施不!受损坏 》。   《。 建设工程施【。工需:要迁移、改建排水设!施的应当经城—市市政?设施管?理机构同意;迁移、!改建排水设》施所需费用由建设】单位承担 》 》第四十一条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,擅自占?(压)用排水设施】或把明沟改为暗渠确!需占(压)用和改建!的应当到城市市政】。设施管理机构—办理审批手续占【(压)用《期间按照本条—例,第二十三条第二【款规定交纳占—用,费承担排水》设施的清淤工作 】    经】批准占(《压)用排水设施【的单位?和个人?不得改?变其占(压)—用的位置《。和使用范围不—得,变更使?。用性质不得出租和】转让其使用权城市建!设或排水设施维护】需要时?占(:压)用?。排水设施的》单,位或者个人》无偿清理场地设施 ! , ? 第四十二条 【排水:设施发生故》障进行抢修》或维修作业时—沿线有关排水户应】。。当服从城市市—。政设施管理机构【的统一调度采—取限制排放量调整】。排放:时间等措《施 第】四十:三条 排水户向排水!设施:排放的污水其水【质应当符合》国家规定的污水【排入:城市下水《道水质?标准和污水综合【排放标准《水质:水量发生变化时【应当及时报告城市市!政设施管理机构【其中:。含有有毒、》有害、?易燃、易爆物质的污!水必须经《过自行处理达标后方!可排:放因超?过排放标准而损坏城!市,排水管道的应当赔】。偿经济损失 — 《 第:四十四条 城市市】。政设:施管理?。机构应当加强对排入!排水设施的》污水:水质、水量》的监:。测和:。检查并逐步》建立健全城市排【水监测档案 ! ,  使用排水设施!排放污?水的城市污水处【理厂及设有》污水处理厂(站)的!企业和科研》单位应当《自觉:接受城市市政—设施管理机构的监】督检查并将污水【排放量、《水质化验和污水处】理运:行状况等资料定【期报城市市政设施管!理机构备案》 —第,四十五条《 涉及防洪的—排水设施管理按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防洪法?的规定执行 】 第六章 城—市照明?设施管理 —第四:十六条 城市照【明,设,施是指设置在道【路,、住:宅区、广场、公【园、游园和绿地【等处的照明设施包括!路灯和景观》灯灯具、线路、灯】。杆、变压《。器、变电亭、电缆】井和城市照明标【志等 —。 ? 第四?十七条 在》城市照明设施上禁止!下列行为 —   《(一)擅自》增设:。、迁移?、,。拆除城市照明设施或!。使用城市照》明电源?;,  》  : ,。(二)擅《自在:城市照明设施上【设置广告牌或者【其他挂浮物;—   — (三)》依附:城市照?明设施搭建构—筑物堆放、》悬,挂物品或利》。用城市?照明设施从事牵【引作业搭设通讯【线路等; 》    【(四:)向城市照明设施】投掷:物体、?倾倒污物、乱—贴乱画以及其他有】损城市照明设—施的安全行为 【 《 ,第四十八条 因建】设施:工等原因需》要拆迁城市》照明设施的应当由城!市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,部门同意和组织拆】迁所:发生的费用由申请单!位承担 】 第四十九条 利用!路灯电源接线照明应!当征得市政设施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同意并按规定—办理用电手续 ! 第七?章 法律责任 第!五十:条 违反本条—例的由?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机!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为、限期改】正,赔偿:经济损失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!。款    】 , , (一)《违反第?十条规定未经验收合!格将城市市政—设施投入使用—的,处,以工程造价2%以下!的罚款 》   (二—)违反第十二条规】定的处?以3000元以上3!万元以下《罚款  【  (三)违反第!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三!十条:规定的处以500】0,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罚》款逾:。期未改正的强—制进行养护、维【修费用由养护—、维修?责任人或产权人【承担 ?    (】四)违反第十七条第!一款规定的处以【2万元以下罚款 】 ?  : (五)违—反第:二十一条第(三【)至第(六)项【规,定的处以200【元以上2000元】以下罚?款;违反第(—七)、(八》)、:(十)项规定的【。。处以2000元以上!5000元以下【。罚款;违反第(九)!、(十二)项—规定的处以5000!。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!款;造成损坏的处以!1万元以上2万元】以下罚款 》    【(,六,)违反第二十二【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!二十五条规》。定,的处以1《万元以?上2万元以下—罚款 》。。    (七【)违反第二十—六条、第二十七条、!第二十八《。条第一款、》第三款规定未经批】准挖掘?道路或虽经批—准但超?过,批准范围、时限挖】掘道路以及挖掘后】未,按规定修《复,路面的处以10【00: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!款,;在挖?掘道路时未》按规定设置护—栏、标志等》安全设施的处—。以,500元以上—2000元》以下罚款 【   ? ,。 (八)违反第三】十一条、第三十二】条规:定,未造成道《路设施损坏的处以3!00:元以上500元【以下罚款《;造成道路》设施损坏的处以5】00元以上2—万,元以下罚款 —    (九!)违反第三十—七条、?第四十七条规—定拒不?停止违法行为—的处以500元以】上2000元—以下:。罚款;造《成损坏的按损失【。额的1?至,5倍处以罚款但【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!。    (!十)违反第三十【八条、第四十一条规!定以:及违:。反第:四十三?条规定超过污—水排入城《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排!。放污水、虚报污水】处理情况的处以1万!元以上3万》元以下?罚款:。 : ,    (十一)!违反第四《十九:条规:定擅自使用城—市照:明电源线未造—成设施损坏的—处以500元以上】1000元以下罚款!;造成损坏的—处以损失费1至【3倍的罚款但—最高不得超过2万】元 — 第五?十一条 修建—妨碍市政设施—功能发挥《和安:全的建?。。筑物、?构筑物在限期内【不,能,自行拆除的》擅自:堆放物资妨碍—。。市政设施《使用和养护、在【。限期内不《能清除的由》城市市政设施行【政主管部门依—法组织拆除、清除费!用由违?法行为人承》担 《 第五十—二条 违反本条【例当:事人未按《。规定:及,时缴纳市政设—施管理有关费—用的城市市》。政设施管理机构【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!不缴纳的《可按日加收3‰的】滞纳金 《 《。 ,第五十三《条, 违反本条例的行】为涉及其他》部门管?理权限的由有关部】门依法予以处罚【 :    当【事人违反本条例行为!。构成犯罪《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 】 第》五十四?条 需要作出—行政处罚的》相关行政机关应【当,按照:中,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!罚法的规《定作出行政》处罚 ?。 ,。 第五十【五条: ,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!定不:服,的可依?法申请复议或向人】民法: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!履行处罚决定—的由作?。出处罚?决定的机关申请【人民法院强制—。执,行 第】五十六?。条 :对破坏、盗窃市政设!施殴打执行公务【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!人员的由公安机关】依据:中华:人民共和《。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!规定予以处罚;【构成犯罪的》由,。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】 第》五十七条 城—市市政设施管理【人员:和执法人员》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守—、,徇私舞弊的由其所】在,单位或上级主管【部,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《的,由,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!第八章 附》 则 ? 第五?十八条 大连经济技!术开发?区、大连高新技术】。产业园区《、大:连保税区、大连长兴!岛临港工业区、大】连花园口经济区【管理委员会等市政】府派出?机,构根据授权负责【管理范围内》的城市市政》设,施,管理工作 》 第五十】九条 ?本条例自公布—。之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