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4【 验收的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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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?4.1 关—于单位工程、分部工!程、分项工程—和检验批验收的划分!请参照现行国—家标准建筑工程【施工:质量验收统》一标:。。准GB? 50?300的相关规定执!行本标准《将建筑节能工程定】位为单位建筑工程的!一个分部工程其【五个子分部工程【与,现行国?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!质量验收《。统一标准GB 【5,0300进行了协调!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!筑工程施工质量【验收:统一标?准GB? 5030》0的要求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】。由五个子《分部工程《组成即围护》结构节能工程、供】暖空调节能工程、配!电照明节能工程、监!测控制节能工程、】可再生能源》节能工程本》标准修订时考虑【到标准体系》的统一?性和习惯性在建筑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】。分部工程名称提法上!与,现行国家《。标准建筑工程—施工质量《验收统一标》准,GB 50》300略有不同但】主体:内容是相互对应【。的请执行时参考【
【 建筑节能工】程的许多验收内容与!。原有建?筑工程的《其他分部分》项工:程有一定交叉为了】与各:专业验?。收标准协调一致本】条对建筑节》。能工程按照》以下规定进》。行划分和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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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1? :将节能分部》工程中五个子分部工!程划:分为13个分项工程!。给出了这13—个,分项工程名称及需】要验收的主要内容】划分方法与现行【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!工质量验收统—一标准?GB 50》300及《各专业工程》施工质量验收—标准:基,本一致表3.—4.1中的》各个分项工》。程,。是指其?“节:能性能”这样理解】就能够与原有的分】部工程?划分协调一》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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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 明确了节【能工程可按分项【工程验收《由于节?能工程?验收内容复杂综合】性较强验收内—容,如果:。对检验批直接给【。出易造成分散和混】乱故:本标准的各》项验收要《求均直接对分—项工程提出当—分项工程较大时也】可以划分成多个检验!批验收其验收要【求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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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.2 ! ,考虑到某些特殊情】况下节能验收的【实际内容《或工程?。难以按照《本,标准:。第3.4.》1条的要求进行【划分和验收例如遇到!某,建筑物?分期施工《或局部进行》节能改造验》收时不?易划分分部》、分:。项,。工程此时允许—采取建设《、监:理、设计、施工【等各方协商一—致的划分方式—进行节能工程的验】收,但验收项目、验【收标准和验》收记:录均应遵《。守本:标准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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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》.3 为》了改进计数检验抽】样的科学性除本标】准各章节另有—规定外本标准依【据建筑工《程施工质《量验收?统一标准《GB 5《0,300?和相关标《准的规定要求—。计数抽样数量不【应低于表3.—4.3中的“检【验批的容量”即“】检验批受检样本【基数”按照现行【国家标准《建筑工程施工—质,量验收统《。一标准?GB 50300的!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!体可不纳《入检验?批但应进行处—理,。使其满足有关—专业:验收:标准的?规定对处理的情况】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!收
【 《计量:抽样:的错判概率α—和漏判概率β可参】考现: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!施,工质量验收统—一标准G《B 50《300的要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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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.4 【。 为:了在确保验收工【作质:量的前提下减少【。不必要的重》复检验?。。降低检验成》本,本条规定《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!目中建筑节能分项】工程和检《验批:的验收内容与其他】各专业分部工程、】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!验收内?容相:同且验?收结果合《格时可以直》接采用其验收结【果不必再《次检验建筑节能分】部工:。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!卷与其他各专—业分部工程、分【项工:程或检验批》。的验收内容》相,同,时采用合格结果复】印重:。新编:号,组,卷但需要注明—复印件的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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