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【2, 设备系统节能】。性能检验
》
,
17.!2.1 供暖【节能工?程、通?风与:空调节能工程、配】电与照明《节能工程安装调【试,完,成后应由建设单【位委: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检测机构【进,。行系:。统,节能性能《检验并出具》。报告受季节》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!能检验项目》应在保修期内—补做
【
17.2.2【 供暖节能工【程、通?风与空?调节能工程、配电与!照明节能工程的设】备系统节能性能检】测应符合表17.2!.2的规定》
,
《
表17.》2.2 设备系】统节能?性能检测《主要项目《及要:求
?
,
:
续表!17.2.2—
【
注受检样!本基数对应本标准】表3.4.3检验批!。的容量
》
17.2】.,3 设《备系统节能性能检】测的项目和抽—。样数量可在工程【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!增加其他检测项【目但合同中约定【的检测项目和抽样】数量不应《低于本标准的规【定
1】7.2.4 — 当设备系统节能】性能检测的项目【出现不符合》设计:要,求,和标准规定的—情况:时应委托具有—资质的?检测机?构扩大一倍数量抽】。。样对不符《合要求的项》目或参数应再次检验!仍然不符合要求【时应给?。出“不合《格”的结论
【
— 对于不合格的设!备系统施工单位应】查找原因整》改后重新《进行检测合格—后方可通过》验收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