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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—3 一般项目【
—
13.》3.1 应对监】测与控制系统—的可靠性、实时性】、可操作性、可维】护,性等系?。统,性能进行检测并应】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》 1 执行器!。动作应与《控,。制系统的指令一致;!
?
2 ! 控制系《统,的采样速《度、操作《响应时间、报警反】应速度;
—
《 : 3 冗余设】备的故障《。检测、?。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!;
《
— 4 应用软件】的在线编程(组【态,)、参数修改、下】载功能设备及网【。。络故障自检》。测功能;《
— , 5 故障】检测与诊断系统【的报警?和,显示功?能;
【
, 《6 被《控设:备的顺序控制和连锁!功,能;
—
,
: 7 —自动控制、远程【控制、现场》控制模式下》的命令冲突检测功能!;
》
8 】 人机?界面可?视化功能
【
《 : 检验方《。法分别在中央工作站!、现场?控制器?。上和:现场利?。用,参数设定、程序下载!。、故:障设定、数据修改】。和事:件设定等方》法通过与设定的【。参数:要求对照进》行上述系统的性能】检测
?
【 检查数》量全数检查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