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1:3.:3 一般项—目
】
13.3.1【 应?对监测与控制—系统的可《。。靠性、实时》性、可操作性—、可维护性》等系统?性能进行检测并【应符合下列规定
!
?。
《 1 执行器动作!应与控制系统—的指:令一致;
》
!2 控制系统的采!样速度?、操作响《应时间?。、报:警反应速度;
【
,
《 , 3 —冗余设?备的故障检测—、切:换时间和切》换功能;
—
】4 应《用软件的在线—编程(组态)—、,参,数修改?、下载功能设备及网!络,故障自检《测功能;
—
【 5 《故障检测《与诊断系统的—。报警和显示功—能;
【
6 】被控设备《的顺序控制和连锁功!能;:
?
【7 : 自动控《制,、远程控《制、现场控制—模式下?的命令?冲,突检测功《能;
】 , : 8 人机—界面可视化功能
!
【 检验方法分别在】中央工作站、现场控!制器上和《现场:利用参数设定—、程序下载、—故障设定、数据修改!和事件设定等方【法通过与设定的参数!要求对照《进行上述系统—的性能检测
【
】检查数?量,全数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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