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3.3 一般】项目
《
1【3.3.1》 应对监测与控】制系统的可》靠性、实时性、【。可操作性、可—维护:性等系统性》能进行检测并应【符合下?列规定?
,
《
1 执!行器动作《应与控制系》统的指令一》致;
》
《 2 控【制系统的采样速【度、操?作,响应时间《。、报警反应速度;】。
! 3 冗余设备的!故障检测、切—换时间和切换—功能;
》
— 4 应用软】件的在线编程(组态!)、参数修改—、,下载功能设备及【网络故障自检—测功能;
【
《 5 故【障检测与诊》。断系统的报警—。和显示功能;—
《
《 :6 被控设备【的顺序控制和连锁】功能;?
【 7 自动控!制,、远程控制、现【场,控制模式下的—命,令冲突检测》功能:;
》。
8【 人机界面可视】化功能
《
》。 检验方法】分别在?中央工作站、现【场控制器上和现场利!用参数设定、程【序下:载、故障设定、数据!修改和事件设定【。等方法通过与设【。定的:参数要求对》照进行上述》系统的性能检—测
! 检查数量全数】检,查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