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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【村镇建设管》。。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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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人民政府!令
第1》号
? 《广州市村镇建设管】。理,规,定已经2《00:0,年12月18日市】政府:第1:1,届68?次常务会《议讨论通过现—予发布?。。自2001年—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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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林树》森
《。
二○○一年一【月十:一日
!。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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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? 为了规范本市村】镇的:建设和管理改善村】镇生产和生活环境】促进:农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建筑?法和其他《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结合本市》实际情况《制定本规定》
第二条 在!本市行政《区域建?制镇辖区范围内的】房屋设计、施—。工市政基础设—施和公?共设施的配套—、建设与维护以【。及相应的管理活【动适:用本规定
第!三条: 市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!的组织实《施 ?
区、县级市!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: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!本,辖区:的村镇建设管理工】作 :
《 镇人民政府在其职!责范围内负责辖区】内村镇建设管—理、:基础:设施和公《共设施的配套与【。维护工作 》
?第四: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!关,。行,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!职责范围内做好村镇!建设管理工作
】 第二章 设计与!施工管理
第五条! ,村镇各项建设必【。须,符合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和—村镇规划依法取得建!。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!土地使用证》和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
第【。六条: 2层以上(含2】层):和,。跨度超过6米—的单层房屋建筑【独立烟囱、水—塔、水?池等构筑《物,由,。村,、镇统筹《。安排建设的道路、桥!梁、:给排水?、环境卫生等基础设!施的新?建、扩?建、:改建建设单位和个】人必须委《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等级的设计单—位设计或者》直接采用市以—。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已发布的《通用设计《图纸、标准设计图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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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:款以外的建设工程可!以由具有工程结构】专业技术员职称以】上的:人,员按照?建设工程设计规范】和标:准进行设计或者直】接采用市以上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已发布的》通用设计图》。纸、标准设计图纸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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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建设工程的设计】必须符合国家和【地方的建筑标准、设!计规范符合消—防、环?境保护、防雷—、抗震?。设防:、环境卫生、卫生防!疫、:劳动保护《等有关规定 —
第八条 【本,规,定,第,六,条第一?款,规定建设工程项【目的施工图除采用标!准设计图纸》和通用设计图纸的以!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应!当报送区《、县:级,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由受理的建设—行,政主管部门委—。托有施工图》审查:。资格的审查机—构对结构安》全,和强制性《标准:、规范执行情况进行!审查;超《过20层及》跨度24米以上【的建:筑工:程和市?重点建?设工程?的施工图应当报送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委?托,有施工图审查资【格的审?查机构对结构—安全和强《制,性,标准、规范执行情】况进:行审:查,
市【、区、县级市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受】理,施工图审查》后应当在建》。设部规定的时限内完!成审查工作 未经!审查批准的施工【图不得使用》
第九条 3!层,以上(含3层)【和跨:度超过6米的房屋】建筑独立烟囱、【水塔、水池等—构筑物由村、镇【统筹:安排建设的道路【、桥梁、给排水【、环境?卫生等基《础设施的新建—、扩建、改建必须由!。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!单位承?担施工?任务
【 ,前款以外《。的建设工程》可,以由具有《相应:资质的施工单位【或者建?筑工匠承担 【。
? 建筑?工匠:应当持有《所在地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核发的建筑工匠资格!证书:并,经项目所在》地的镇人民》政府登记后方可承】。接施工任务
! 禁止无证和【越级施工《
《第十条 施》工单位和建》。筑工匠应当》按照有关施工—。技术标准《、规范、规》程,进,行,施工使?用符合工程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】料、建筑《构配件和设》备保证工程质量【和安全?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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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》单位:、建筑工匠应当按照!。已,审,查批准的施》工图施工任》。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?。自修改确需修改【的应:当经原设计单位或】设计者同意并—出具变更《设计书面通知涉【及基础?、承重结构等主【要内容修改的必须按!原审:批程序报请原—批准机关由原批准】机关委托审查机构】审查批准 —
第十一条 【。总投资?额3:0万元以下》或者建筑面积3【0,0平:。方米:以,下的建设工》程开工前《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!将该建设工程的用】地和规划批准文件、!工,程的规模、》承建单位或者建【筑工匠?、拟完工的时间【等情况送村民—委员会汇总后—报镇人民政府备案】或者直?接报镇人民政—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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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:总投:资额30万元—。以,上或者建筑》面积30《0平方米以》上的:建设工程开工前【。建设单位或》个人应当向区、县级!市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申请—领取建设工》程施工许可证;超】过2:0层及跨《度24米以上的建筑!。。。。工程和市重》点建设工程建设单】。位或个人《应当向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!可,证
—。 申请领取施工【许可证应当》。具备下?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!证明文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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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已经办理《该建设工程》用地:批准手续《 :
《。(二:)已经取《得建设?工程:规划许可证》 :
: (三)》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!备施工条件》需要拆迁的其—拆迁进?。度符合施工要求【
(四】。)已经依《法确:定施工单《位
《。
(五》)已有满《足施工?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!术资料施工图—设计文?件已按规定进—行审查 》
(六)有】保,证工程质量》和安全的具》体措施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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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七)按照规定—应该委托监理的工】程,已委托监理 【
(》八)建设资金已经依!。法落实
【 :(,九):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条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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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区、县】级,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日起15个工作【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!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!证对不?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!核发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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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。 ,建设单位《或,者个人应当自领【取施工许可证—之日起3个》月内开?工因故不《能开工的可》以,在期满之前向—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!说,明理由;《延期不得超过两【次,每次不得超过3【个月既?不开工又《。未,申请延期的或者超过!。延期次数和时限【的建设工程》施工许可《证自行废止》
第》十四条 市、—区、县级市》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!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!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!质量和安全进行监】督检查?。时被检?查者应当如实—提供情?况和:资料
第十五!条 :。本,规,定第六条第一款规】定的:建设:工程项目竣工后建】设单位或者》个人应当组》织设计?、施工和《监理单位或者个人】进,行验收 《
? :建,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!具备下列条件 】
(一)完】。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!同约定的各项内【容
(二!)有:完整的图纸》和工程?。技术经?济资料
【 , (三)有使用合】法,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件和设备的凭证!
》 (四)《有承建单位或—者个:人签:署的工程保修书 】
(五)法!律、法规规》定应当由规》划、公安消》。防、环境保护等【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!或者准许使用—文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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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《及社会公《共,利益:和,公共安全《的,建设工程还》应当有勘察、—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等单位签署的质【量,合格文件
】 :未经验收和验—收不合格的建设【工程项目《不得交付《使用
第十】六条 建设单位【或个人应当》自建设工程验收【合格之日起》。。15日?内将:建设工程《竣,工验收报告和规划】、公安消《防、环?境保:护等专?业部门出具的认【可文件?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!审查该项《目施工图的建设行】政,主管:。部门备案 》
第《。十七条 市、区、】县级市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不!得超越?权限:和违反法《定程序审批建设工】程超越?权限和违反法定程】序审批的其批准【文件无效
第!十,八条: 市、区、县级【市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建《立健全竣工备案资】料的存档《和保管?第三章村镇设施配套!与维护 》
第十九》条 :村镇新区建设和【。旧区改建时必—须统筹配套建—设相应基础》设施和公共》设,。施市城市建设规划用!地,控制范围内》村镇的市政基础设施!和公共设《施的配套应当按【照城市市政基—。础设施和公》共设施的标准进行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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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镇人民政府【每年:。应在本级财政中安排!一定资金《用于村镇基》础设施、公共设【施的建设和维护 村!集体经济组织或【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!集,体收入中安排一【定资金用于本—村的基础设施—、公:共设施的建设和维】护,
第二十一条】 村、?镇转为行政》街道后原有的基础】设施:。和公:共设:施由:区人民政府管—理,
第《二十二条 镇人民】。政,府、村民委》员会可以根据"【谁投资谁受益"的原!则鼓励有关单位、】个人投资建》设和改造道路、【。园林绿化、供气、供!水、排?水,、生:活垃:圾收运、《公共:厕所等基础设施和】公,共设施 《
:第二十?三条 新村开发和旧!。村改造时《应当配套建设—公共厕所、》生,活垃圾转运站、果】皮箱等环境卫生【设,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!项目总投资》
第二》十四条 新建和改】造的村镇公共厕所】。应,当符合国家二类水】冲式标准公共—厕所和单《位、:个人新建《独立房屋的厕所【必须建有《三格:化粪池
第【。二十五条 村镇的】绿化、道路、厕【所等公共设施和环境!的维护与《保洁生活垃》圾的收集和运输【公,共水域的保》。。洁,由,村镇的?行政管理部门—组织专业队伍或【。者委托有资质的专】。业服务公司负责【 村镇集贸》市场、?车站、?码头、停《车,场、饮食、娱乐场所!的环境卫《。生保洁工作由其业主!或者经营单位负责】 村:镇的生活垃》圾应:当运送到市或者区】、县级市的》市容:。环境卫生管理部【门指定的处理场【所进行?集中处理
第】二十六?条 镇?人民政府应当采【取措施保护村镇饮用!。水源加强供水—管理水?质应达到国家规【定的生活《饮用水?卫生标准有条件的地!方可以集《中供水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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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 镇人民《政府和?村民委员会应当加】强村镇容《。貌管理任何单位【和个:人必须遵守下—列规定
】(一)不《得随意抛撒杂物和】倾倒粪?便、污水
】 (二?)自设容器盛—装生活?垃,圾并按当地规—定的时间、地点、方!式,。清除
》 (三《。)建:筑,材料:、余泥渣《土、柴草及》其他:杂,物应在指定的地【点堆放不得乱—堆乱放
】(四)临街房屋的】阳台护栏上不得【悬挂杂物杂物摆放】高度:不得超?。过,阳台护栏高度 【
(五)设置!围墙的应《采,用绿篱?、花坛、《栅栏等?通透形式
】。 (六)按要求【在房前屋后、街道】两侧及公《。共场地种植花—草树木美化环境不】得损坏公共绿地和】擅自砍伐树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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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七)维护村镇!道路爱护《公共设施不得侵【占,、损坏和擅》自拆除?军,事、防汛、邮—。电、通信、》电力、供水、排水、!园林绿化《、环境卫生、铁路】、输油?(气)管道、道路】等设施 市建成区范!围内:和建制镇的镇—。区范围内不得放养禽!畜
第二十八条! 建筑物阳台—、外走廓上设置防盗!网的不得超出—外墙 窗《户的防盗《网应:当安:装在窗户内侧—并设:置供人员安全疏散的!活动口
第二】。。十九条?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《得擅自在村镇—的街道?。。、广场、市场—、车站等《公共场所修建临【时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其它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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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》建设工程必》。须遵守?环,境保护的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做好环境污】染的:防治:
第三》。十一条 任何—单,。位和个人不得破坏】。和损坏村镇内经县】级以上人民政—府,或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认【定的文物古迹、古树!名木、?风景名胜第》四章法律责任—
?第三十二条 无证、!挂靠或者超越资质等!级进:行设:计,和施工的依照有【关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的规定》处理 违反施工【图审查管理规定【的由市、区》、县级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其【补办手续按中华人民!共,和国建设工程质量】管,。理条例?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或!者,。个人:进行罚款 —
第三十三—条, 违反本规定第【十一:条,、第十二条》规定:未备案或《者未领取施工—许可证开工的市、】区、县级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!补办手续可以并处工!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!一以上?百分之?二以下罚款 第三十!四条有下列》行为之?一,的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!正并处工程合同价】款,百分: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!下的罚款
】 (:一,)未组织竣工验【收,擅自交付使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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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验收不合格》擅自交付使用—。的
(三)!对不合格的》建设工程《按,照合格工《程,验,收的
第三十五!。条 :建设工程竣工验收】后,建设单位或者个【。。人未依法办理—竣工验收备案—。的备:案机关责令其—限期改?正按中华人民—。共和:国建设工程质量【。管理:条例处以罚款
!第三十六条 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!条第:一款第一《、二、?三、四?项和第二《款规定?的,由,区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或者镇人民政府【责令其改正可以并】。处以50元以上10!。0元以下的罚—款法律、法》规,另有规定的从其【规定
》第三:十七条 违反—本规: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!第五、六、七项【和第二?十八条、《第,二十九?条规定?的依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:、规章?的,规定处理
第三!十八条 《违反本规定第十七】条规定的《由所在单位或—者上级主管部—门对直接责》任人员和有》关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其刑《事责任第五》。章,附,则
第》三,十,。九条 本规定—自2001年—3,月1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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