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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 广州市村镇建设!管理规定 —。。 广州市人民】政府:令 第1号  !   广《州市村镇建设管【。理,。规定:已经200》0年12月18【日市政府第》1,1届68次常务【会议讨论通过现予】发布自2《001?年3:月1日起《施行: 市长《林树森   【二○○一年一月十】一日   【  第一章 总 】则 : 第一条 》为了规范本市村【镇的建设和管—理改善村镇生—产和生活环》境促进农村经济【和社会?发,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!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情《况制定本规》定 :  ?第二条 在本市【行政:区域建?制镇辖区范围内的】房屋设计、》施工市政基础—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!套、建设与维护以及!相应的管理活动【适用本规定  【 第三条 市【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本规定的》。组织实?施 :    》区、县级《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在其?职责范围内负—。。责本:。辖区的村镇建设管】理工作    】 镇人民政》府在其职责范围内负!责辖区内村镇—建设:管理、基础设施和】公共设施的配—套与维护工》作   》第四条 各级人民】政府有?关行政管理部—门在各自的》职责范围内做好【村镇建设管理工作】   第二章 】设计与施工管理【 第五条 —村镇各项《建设必须符》合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和村镇规》划依法取得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、,土地使用证和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!  ?第六条 2层—以上:(含2层)和跨度】超过:6米的单层房—屋,。建筑:独立烟囱、水塔、】水,池等构筑物由村、镇!。统筹安排建设的道】路、桥梁、》给排水、环境卫【生等基?础设:施的新建、扩建、】改建建设单位和个人!必须委托具》有相应资质》等级的设计单位【设计:或者直接《采用市以上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已发布的通用设计!图纸:、标准设计图纸  !。  》  前《款以外的建设工程】可以由?具有工程结构专业技!术员:。。。职称以上《的人员按照建设【工程设计规范—。和标准进行设—计或者直接采用【市以上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已发布?的通用设计图纸【、标:准设计图纸 —  : 第七条 建设工】程的设计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】方的建筑标准、设】。计规范?符合消防《、,环境:保护、防雷、抗【震设:防、环境卫生、卫】生防疫、劳动—保护等有《关,规定   》 第八条 》本规定第六》条第一?款规:定建设工程项目的】施工图除《采用标准设计图纸】和通用设计图纸的以!外建设单位和个【人应当报送》区、县级市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由受理的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委《托有施工图审查【资格的审《查机:构对结构安全—和强制性《标准、规《。范执:行情况进行审查【;超过20层—及跨度24米以上】的建:筑工程和市重点建设!工程的?施,。工图:应当:报,送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由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委?托有施工《图审查?资格的审查》机构对结构安全和】强,制性标准、》规范执行情》。况进行审《查    — 市:、区、县级》市建设行《政主管?部门受理施工图【审查后应当在建【。设部规定《的时:限内完成审查—工作  未经—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不!得使:用   第九条 !3层以上(含—3层)和跨》度超过6《米的房屋《建,筑独立烟囱》、水塔、水池等【构筑:物由村、镇统筹安】。排建设的道路、【桥梁、?给排水、环境卫生等!基础设施的新—建、扩建、改建必须!由具有相应资质【的,施工单位承》担施工?任务   》   前款以—外的建设工程可【以由具有相应资【质的施工单位—或者建筑工》匠承担  》 ,   ?。建筑:工匠应当持有所【在地建设《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核:发的建筑工》。。匠资格证书并经项】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!府登记后方可承接施!。工任务   —   禁《止无证和越》级施工 《  第十条 施】工单位和《建筑工匠应》当按照有关》施工技术标》。准、规范、规—程进行施工使—用符:合工程质量要求的】建筑材料、建筑构】配件和设备保证【工程质量和安全  !   施工—单位、?建筑工?匠应:当按照已审查—批准:的施工?图施:工任何?单位和?个人不?得擅自修改确需【。修改的应当经原【设计单?位或设计者同—意并出具变》更,设计:。。书面通知涉及—基础、承重结构【等主要内容修改【的必须按《原审批程序报请【原批准机关由原【批准机关委托审查】机构审查《批准 ?  第《十一条 总投资【额3:0,万,元以下或者建—筑面积30》0平方米以下的建】。设,工程:开,工前建设单》位,或个:人必须将该建设工】程的用地《和规:划批准?文件、工程的规模、!承建单位或者建【筑工匠、拟完—工的时间等》情况送村民委—员会汇总后报镇人】。民政府备案或—者直接报镇人—民政府备案  【 第十二条 总投!资额30万》元以上或者》建筑面积300平】。方米以上的建设工】程开工前建设—单位或个《人应当向区、县级市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申请领取建【设,工程施工许可—证,;,超过20层及跨度】24米以上的建筑工!程,和市重点建设—工程建设单》位或个人应》当向: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申请领取《建设工程施》工许可证   【 ,  申请领》取施:工,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!明,。文件   》   (一)已【经办理?该建设工《程用:地批准手续 —  ?  (二)》已经取得建设—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    】。(三)施工》场地已经《基本具备施工条件】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!度符合施工要求 】。 , :  (四)已经【依,。法确定?施工单位《。   《  (五)已有满足!施工需要的施—工图纸及技》术资料施工图设【计文:件已按规定》。进行审查  —。   (六—)有保证工程—质量和?安全的具体措施 】 ,   (七—)按照规定应该委】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!监理   —  (八)》建设:资金已经依法落【实    — (:九)法?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其他条件   【   市、区、县级!市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自受理【申请之日起15个工!。作,日,内对符合《条件的核发建设工】程,施工许可证对不符】合条件的告》知不予核《发的理由 》  第十三条 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:自,领取施工许可—证之:。。日起:。3个月内开工因【故不能开工的可以在!期满之前向发证机】关申请延期并说【明理:由;延期《不得:超过两次每次不得】超过3个《月既不开工又—未申请延期的—或,者超:过延期次数和时【限的建设工程—施工:许可证自行废止【   第十—四条 市、区、【县级市建设行政【。。。主管部门及其—委托的建设工程质】量安全监督机构对】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!监,督检:查时被检查》者应当如实提供情】况和:资,料   第—十五:条, 本:规定第六《条第:一款规定《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。后,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组织设计、施】工和监理单位—或者个人进》行验收  》   建》设工程竣《工验收应当》具备下?列条:件   》  (一)完成建设!工程设计和合—同约定的各项内容】  :   (二)有】完整的图《纸和工程《。技术经济资》料     (三!)有使用合法建【筑材料?。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的》凭证  《   (四)有承!建单位?或者个人《签署的?工程保修书   】。   (五)法律、!法规:规定应当由规划、】公安:消防:、环境保《护等部门出具—的认可文件或者准】。许使用文件》     涉及社!会公共利益》和公共安全的建【设工程还应》当有:。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监理等【。单位签署的质量合】格文件 《  :。   未《经验收和验》。。。收不合格《的建:设工程项目不得交】付使用   第十!六条 建设单位【或个人应当自建设工!程验收合格之日【起15日内将—建设工?程竣工验收报—告,。和规划?、公安消防、—环境保护等专业部】门出:具的认可《文件或者《准许使用文件报审】查该项目施工图的建!设行:政主管部门备案 】  第十七条【 市、区、县—级市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!镇人民政府》不得超越权限—和,违反法?定程序审批建—设工:程超越?权限和违反法—定程序?审批的其批准文件】无效   —。第十八条 市、区】、县级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建立健全竣工—备案资料的存—档和保管第三章村镇!设施配套与维—。护   》第十九条 村镇新】区建设?和旧区改建时必须】。。统,筹,配套建设相应基【础设施和公共—设施市城《市,建设规划用地—控制范围内村镇【的市政?。基础设施《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应!当按照城市市政基础!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标!准进行建设 — 第二十条 【镇人民?。政府每年应》在本级财《政中安排一定—。资,金用于村镇》基,础设施、公共设施】。的建:设和维护《 村集体经济组【织或者?村民委?员会应?当在集体收入—。中安:排一定资金用于本】村的基础设施、【公共设?施的建设和》维护 ?。 第二《十一条 村、镇【转,为行政街道后原【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!设施由区人民—政府管?理 第二十【二条 镇人》民政:府、:村民委员会可—以根据?",谁投资谁受益"的原!则,鼓励有关《单位、个人投—。资建设和《改造道?路、园林绿》化、供气、供水【、,排水、生活垃—圾收运?、公共厕所等基础】设施和?公共设施 第】二十三条 》新村开发和旧村【。改,造时应当配套—建设公共厕所—、生活垃《圾转运站《、果皮箱《等环境卫生设施所】需经费纳《入建设项目总投资】 第二十—四条:。。 新建和改造的【村镇:公共厕所应当符合国!家二类?水冲式标准公—共厕所?和单位、个人新【建独立房《屋的厕所必须建有】三格化粪池 — 第二十五条 】。村镇的绿化、道路、!。厕所等公共设—施和环境的维护【与保洁生活垃圾的收!集和运输公共水域的!保洁由村镇的行政管!理部门组织》专业:队伍或者委》托有资质的专业【服务公司《负责 村镇》集贸市场、车站【、码头、停车场、饮!食、娱乐场所的【环境卫生保洁—工作由其业》主或者经营单—位负责? 村镇的生活—。垃圾应当运送到市】或,者区、县级市的市容!。环,境卫: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处!理场所进行集—中处:理 第二十六条! 镇人民政府应【当采取措《施保护村《镇饮用?水,源加强供水管—理水质应达到国家规!定的生活饮用水【卫生:标准有条件》的地方可以集中供】水 : 第二《十七条 《镇人民政府和村【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村!镇容貌?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!必须遵守下列规【定 ?   (一)不得随!意抛撒杂《物和倾?倒粪便、污水 ! , (二)自》设容器盛装生活垃】圾并按当地规定的】时间、地点、方【式清除  【 (三)建》筑材料、余》泥渣:土、柴草及其他【杂物应在指定的【地,点堆:放不得乱堆》乱放 》  (四)临街房屋!的阳台护栏上—不得悬挂杂物杂物摆!放,高,度,不得超过阳台—护栏高度 —   (《五):设置:围墙的应采用绿篱】、花坛、栅栏等通透!形式   (】六)按要求在房前屋!后、街道两侧及公共!场地:。种植花草树》木美:化环境不得损—坏公共绿地和擅自】。砍伐树木   !(七)维《护村镇道路爱护公共!设施:不得侵占、损坏和擅!自拆除军事、—防汛、邮电、通【信、电力、供—水、排水、园—林绿化、环境卫生】、铁路、《输油(气)管道、】道路等设施 市【建成区范围内和建制!镇的镇?区范:围内不得放养禽【畜 第》二十八条 建筑物】阳台、?外走廓上设置—防盗网的《不得超出外墙 窗户!的防盗网应》当安装在窗户内【侧并设?置供人员安全疏【散的活动口》。 第二十九【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,自在村镇的街—。道、广场、市—场,、车站等公共场所】修建临时建筑物【、构筑物和其它设施! 第三十条【 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建设工—。程必须遵守》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!、法:规做好环境污染的防!治 第三十一】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破坏和【损坏村镇内经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或有关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认定的《文物古迹、》古树名?木、风景名》胜第四章法》律责任 第三】十,二条 无证》、挂靠或者超越资质!等级进行《设计和施工》的依照有关法律【。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!处理 违反施工【图,审查管理规定的由市!、区、县级市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补办手续按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的规定对建设单位】。或者个人进行罚款】 ,  第三十三【条 违反本规—定第十?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!未备案或者未—。领取施工许可—证开:工的市、区》。、县级市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,。门应当责令》。其补办手续可—以并处工程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!以上:百,。分,之二以下罚款— 第三十四条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!改正并处工程合【同价款百《分之二以上》百分之四以下—的罚款?   (一【)未组织《竣,工验收擅自》交付:使用的   (!二)验收不合格【擅自交付《。使用的   】(三)?对不合格的建—设工程?按照合格工》程验收的 — 第三十五条 【建,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!设单:位或:。者个人未依》。法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的备案》机关责令其限—期,改正按中华人民共】和,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!条例处以罚款 【 第三十六条 违!反本规?定第二十《七条第一款第—一、二、三、四【项和第二款规定的由!。区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或者镇人民【政府责令其改正可】以并处以5》0元:以上:100元以下—的罚款法《律、法?规另:有,规,定的从其规定— 第三》十七条? 违反本《规定:第,二十七?条第一?款第五、六、七项和!第二十八条、—第二十九条规定【的依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?章,的,规定处?理 ? 第三十八条 违反!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!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部门对直接】责,任,人员和有《关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》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法,追究其?刑事责任第五章附】则 第三—十九条 本规定自2!00:1年:3月1日起施—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