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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广州—市城市生《活垃圾?分类管理暂行规定】 广州【市人民政府令— 第53号— ,   《  广州市城市【生活垃圾《分类管理暂行规【定已经?2011年1月1】4日:市政府第13届13!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!过现予以公布自【。2011年4—月,1,日起施?行 市长》 万庆良 》。 二○一一年二!月十日   】第一条? 为加强城市生活】。垃圾分?。类管理提高》城市生活垃》圾减: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!化水平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固体—。废,物,污染环境防治法、】中华:人民共和国循—。。。环经济促进》法、广州市》市容环?境卫生管理》规定等有《。关法律、法》规结合本《。市实际制定本规定】 第?二条 本规定所【称城市生活垃圾【分类是指按照城市】生活垃圾的组成【、利用价值》以及环境影响等【并,根据不同处理—方式的要求实施分】类投放?。。。、,。分类收集、》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!的行为? , 第三条 本规定适!用于本市《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街!、镇人民政府所在地!的建:成区和其他实行城】市化管理的》区域 《第四条 城市生活】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!循先易后难、循序渐!。进、:。分步实施《的原则   2】012?年本:市应当?建立完?善的城市《生活垃圾分》类收集?处理:系统   —城市生活《垃圾分类工》作的:具体实?施区域由《市城市管理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划定并公布 第】五条 市城市管理】行政主管部门主管】本市城市生活垃圾】分类工作负责本【规定的组织》实施区、县级市城市!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本行?政区:域内的城市生活【垃圾分类管理工作】 :  街道办事处、】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!分工具体负责—本辖区?内的城市生活—垃圾:分类管理工作—   其他相关行!政主管部门按照【下列规?。定履行职责 —  : (一)经贸行政】主管:部门负?。责再生资《源(分类《后的可?回收物)回收利用】的管理?; :   (二》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学校、》幼儿园的城市生【活垃圾分《类的宣?传,教育和?推广工作; —   ?(三)环《保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指导》危险废物(分—。类后的有害垃圾【)、: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!理,。加强对危险》废物、餐饮垃圾的】回收:、处理的《监督管理; 【  (四)文—化广电新闻》出版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加强:对广播电《台、电?视台、报《纸、期刊等宣传【。媒体发?。布城市生活》垃,圾分类公益》广告的监督管—。理; 《  :(五)规划行政主】管,部门负责将包含【城市生活垃圾分【。类规划内容的—城市:环境卫?生专业规划纳入【城市:规划通过规划—布局、预留和控【制相应的设施用【地, 第六条 社区居!民委员会、业主【委员会、物业服务】企业应当督促和动】员单位、个》人积极参《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!。工作: 第七条 市城】市管理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城市总体—规划会同发展—改革、经贸、国【土房管、环》保、城乡《建设、规划》等有关部《门依照城市生活垃圾!分类工作安排—制定城市环境—卫生专业规划专业规!划应当包含生活垃】圾,转运:。。、终处理设施—的,。建设:安排、地点、—规模、处理方式等内!容 第八条— 各级?人民政府应当安【排专项经费用于【城市生活垃》圾分类管理、回收利!用的技?术创新以及有关【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!纳入本级人民政府】财,政预算 《 第九条 各级城市!管理行政主》管部门和教育—、,文化广电新闻出版】。、卫生?等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加强《城市生?活垃圾分类的宣传】。教育增强市民城【市生活?垃圾分类《意识   报刊】亭、地铁《。、机场、车站、【码头、?旅游景点、景区等公!共场所和公共交【。通工具的《经营者或者管理者】应当采取各种—。形式进行《城市生活垃圾—分类的宣传教育 】   街道办—事,处、镇人民政—府应当组织城市【生活:垃圾分类《宣传教育《、培训工作》指导社?区居民委员会、业主!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!业开展城市生活垃圾!分类宣传《教育:活动  》 学校应当结合【。教育:教学活动进》行城市生活》垃圾分?类的宣传教育积极】参,与推广城市生活垃】圾分类工作》 :第十条 本》市,广播:电,。台、电视台、报纸】。、期刊等宣传—媒体应当按照—相关法规、规章【的规定?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!。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!内容各?宣传媒体根据市城】市管理行政主管【部门的具体要求【制定宣?。传计:划并加以实施 【 第十一条 本市】城,市生活垃圾分—为以下四类  】 (一)可回收物】包,括生活垃《圾中未污染的适【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!垃圾如纸类、塑料】、玻:。璃和金属等  】 (:二):餐,厨垃圾包括生活垃圾!。中的餐饮垃圾、厨】余垃圾和集贸市场】有机垃圾等》易腐性垃圾如食品】交易、?。制,作过程废弃的—食品:、蔬菜、《瓜,果皮核?等  《 (三)《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!圾中对人体健康或】者自然?环,境造成直接》或者:。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!充,电电池、废扣式电】池、废灯管、弃【置药品、废》杀虫剂、废油漆【、废日用化学品、废!水,。银产品、废旧—电器以及电子—产品等   (】四)其?他,垃圾包?括,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!圾和餐厨垃圾之【外的其他城》市生活垃圾如—大件:垃圾以及其他混杂】。、污染、难分—类的塑料类、—玻璃类?、纸类、布类、【木,。类、金属类、渣土类!。等生活垃圾》大件垃圾是指体【积大、整体性强或者!需要拆分再处理的】废弃物品包括家【具和家电等 — ,第十二条 城市【生活:垃圾:分类收集《容器:的设置由各区、县】级市城市《管理行政主》管,部门统?筹负责  — 收集容器实—行设置?责任人?。制度设置责》任人按照以下规定】确,定, :。  :。(一)新区开发、】旧,。城改造以及》。。新建住?宅区:的城市生活》垃圾分类《收集容器由开发建】。设单:位负责;《   (二)【有物业管理的—商,品,。住,宅区的?城市生活《垃圾分?类收集容器》由物业服务企—业负责; 》 , , (三)单位的【城市生活垃圾—分类收集《。容器由产《生单:位或者使《用单位?负,责;:   《(四)公《共场所城市生活垃】。。圾分:类收集容器》由场所?主管部门或者经【营,。管理单位《负责   前款规!。定以外其他区域的城!。市生活垃圾分类【收集容?器由区、县级市【城市管理行》政主管部门负责 !  设置责》任人应当保持城市生!活,垃圾分类收》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!。用城市生活垃圾分】类收集容器的—。。设置应当《符合住房和》城乡建设部城镇环】境卫生设施设置【标准的要求容—器表面?应当有?明显标志《标,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!生活垃?圾分类标志的规【。定, 第?十三条 市、—区、县级《。市城市?管理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应当》按照本市城》市生活?垃圾分类管理规划】和相关标准》设置城市生活—垃圾分类《转,运,和处理设施 【第十四条 城—市生活垃圾应当【按,照以下规定》分类投放   (!。一)可?回收物?应当交售给再—生资源?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!可回收物收集—容器; 》  (二)》有害垃圾应当交给】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!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!容器:; :   (三》)餐厨垃圾应当【投放:至餐厨垃圾》收集容器;   !(四)其他垃圾应】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!集容器其中》大件垃圾应当按规】定,预约再生资源—回收站点或者环境】卫生:作业单位上门收集搬!运 :   市城市—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制定和公布本市】城市生活垃》圾的分?类方法、分类—指,南、实施细则等【并定期进行修—订,。 第十五条 分类!。投放的城市生活【。垃圾应当分》类收集禁止将已【分类:投放的城市生活垃圾!混合收集 —  可回收物和有害!垃圾应当《定期:收,集餐厨垃圾和—。其他垃圾应》当每天定《时,。收集  》 分类收集后的【有害垃圾应当—按照:危险废物贮存污染】控制标准的要求由】。各区、?县级市城市管理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建设危险《。废物贮存点》负责临?时贮存 第十六条! 分类收集的城市生!活垃圾应当分类运】输禁止将已分类【收集的城市生活【垃圾混合运》输   分类收集!后的有害垃》圾运:输应当?遵守国?家有:关危险废物转移【和危险货物运—输管理的规定  ! 餐厨?。垃圾和其他垃—圾的运输由》各区、县级市—环卫运输车队—负责或?者委:托具有生活垃圾【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负!责并:按照城市《管理行?政主管部《门指定?的,路线将垃圾运往生】活垃圾处理场(厂)! 第十七条 可回!收物:应当由再生资源【回,收利用企业或者资】源综合利用企—业进行处置 —。   有害垃圾应当!由具有相《应危险?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!业进行处置 — ,  餐?厨垃圾中《的厨余垃《圾和其他垃》圾应当由市城市管】理行政主管》部门确定的生活垃】圾处理场(厂)【进行处置 》 第十八条 餐【厨,垃圾中餐饮垃圾的】收集、贮存》、,处理、处置》管,理办法由市环保行政!主,管部门依《照严:控废物的有关规定】另行制定《 , 第:十九:。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!类收集、运输—、处置过程中—环境卫生作业单位】应当采取有效的污】染防治措施防止产】生二:。。次污染不得在人行道!、绿地、休闲区等公!共区域进行可回收】物分拣?、贮:。放,   处置—。有害垃圾必须符合国!家有关危险废物收集!。、贮存、运》输、处理《的规定 第二十】条 城市《管,理行政主《管部门、《城市管?理综合执法机关以及!街道:办事:处、:镇人民政府应当建】立和完善城市—生活:垃,圾分类工作的—监督检查制度对城】市生活?垃圾分类工作—进行经常性》。的监督检查 — 第:二,十一条 对城市生】活垃:圾,分类工作有突—出贡献的单位和【个,人由:市人: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!给予奖励《 , 第二十二条 市】人民政?府将区、县级—市的城?市生活垃圾分类工】作纳入城市管理【绩,效考评并定期—公布结果 —第二十三条》 实行城《市生活垃圾分—类统计制度从事城】。市生活垃圾分类作业!的,单位应当填写—相应的?城市生活垃》圾分类收《集、运输、处置【信息定期向》城市管?理行政?主管:部门:上报   —市,城,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!。应当对全市城市生】活垃:。圾分:类信:息进:行汇总统计并于每年!第一季度公布上【一年度城市生活垃】圾分类统计信息 】。 第二十四》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发现违反本规—定的行?为均有权向城—市管理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或者城市管—理综合执法机关举】报、投?诉接受举报、投诉后!受理部?门应:。当及时?调,查和依法处》。。理并将处《理结果告知举报【人或者投《诉人   —在接受?举报、投诉的过【程中发现有违反【有害垃圾、餐—饮垃圾分类收集、运!输和处置等规定【的行为接受》举报、投诉的部【门应当及时移—交交通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或者环保行【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! 第二十》五条 违反本规定】。有下列?。行为之?一,的由城市《管理综?合执法机关按下【。列规:定进行处罚  】 (一)违反本【规,定第十二条第二【款规定未按规定设】置城市生活》垃圾分类收集容器】的,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以:1万元以上》3万元以下罚款 】 , , (二)违反本规定!第十:二条第四款规—定未:保持城市生活—垃圾:分类:收集容器《完好和正常》使用的责令限期【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!1000元以上【300?0元以下《罚款 ? ,  (三)违反本规!。定第十四条第一【款规定不《。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!生活垃圾《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!的对个人处以每次】5,0,元罚款对单位—处,以每立?方米:50:0,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!的按1立《方米计算   】(四)违反本规定】。。第十五条规定不【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!的责令改《正,并处以5《00元以上200】0,元,以下罚款《   (五)【违反本规定第—十六条?第一款、第》三,款规定不按规定【。进行分类运输的责令!改正并处以500】元以上2000【元以下罚《款  《。 (六)违反—本规:定第:十七条第《三款规定未经许【可接纳和处》置城市生《。活垃圾的责》令限:期改正并处以50】00元以上2万元以!下罚款   (七!)违反本《规定第十九条—第一款规定在公【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!。分拣、贮放的—责令改正并处以50!0元以上200【0元以下罚款 】第二十六《。条 本市广播电【。台、电视《台、报纸、期刊等宣!传媒体不《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!安,排城市生活垃—圾分类公益性—宣传内容的由市【文化市?场,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!。以,1万元以上》2万元以下罚款【 第二《十七:条 违?反本规定《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由环:保行政?主,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—进行处罚  【 (一)有》害垃圾?运输违反国家有【关危险废物转移【规定:的;   —(二)有害垃—。圾不按规定》进行处置的》 第二十》八,条 :有害垃?圾,。运输违反国》家有关危险货物运】输管理规定的由交】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!。有,关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—。进行处罚 》 ,第二十九条 城市】管,理行政主管》部门: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!机关、其他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和街道?办事处、镇人—民政府?及其工作人员—不履行?或者不正《确履行城《市生:活垃圾分类管理有】关职责有下列—情形:之,一的:。由任:免机关或者监察机】关责令?。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由任免机关【或者监?。。察机关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;涉嫌犯罪的!。移送司?法机关追究》刑事责任 —  (一《)未:按规定进行城市【生活垃?圾,分,类宣传教育》的; 《  (二)》未按规定编制城市生!活垃圾分《类管理规划的; !  (三)未按规】定设置城《市生活垃圾分类收】集容器以及运转【和处理设施的; 】   (四)—未按规定建立监督】检查制度或者不依法!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的,;   (—五)未?建立分类信息—反馈和公开机—。制的或者未及时反】馈、公开城市—生活垃圾分》类信:息的; 》。  (六)对—举报、投诉的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违!法行:为未及时依法处理】或者未及时将—处理:结果告知举》报,、,投诉者的《;   》。(七)徇私舞弊滥】用职:权贪赃枉法玩—忽,。职守、?不依法履《行法定职责损—害公民、法人或【者其他?组织合法权益—的 ?第三十条 本规【定自201》1,年4月1日起—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