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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淮北市经济—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!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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濉溪县、各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】。各部门、《各直:属机:构,
【 淮北市【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和?管理办法已经市【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!给你们请遵照—执行
【二○○?八年五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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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—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和管理办法》
第一条》 为规《范经济?适用:住房建设和管—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!体系建?。设进程根据》国务院关于解决城】。市低收入家庭住房】困难的若干意见(】国发〔2007【〕,24号)《等有关规定经—市政府同意制定【本办法
第【二条 ? ,本办法所称的经济】适用住?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!。政策限定建》设标准、供》应对象和销售价格】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!拥有有限产权的【政策性住房
】 》本办法适《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内:经济适?用住房的建设—、,交易和管理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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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市房地产管理—部门:负责本市经济适用】住房: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!。发改、民政、财政、!国土、建设、—价格、规划等行政】主管部?门和金?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!共同做好经济—适用住房《建设和销售管理【的,有关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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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《 经济《适,用住房的建设和管】理工作要遵循公开、!公平、公《正的原?则,各相关管理》部门应当设立投【诉举报电话接受公】众监督任《何,单位和?个人都有权》对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、交—易和管理活》动中的违法、—。违规行为进》行投诉举报》
: ,第五条 《 严格经济》适用住房准入—条件审核加大廉租】住房保?障制度实施》力度:逐步:扩大覆盖面实现经济!适用住房《供应对象与廉租住】房保障?对象的衔接》
第《六条 经济适用】住房建设采取集中】成片建设和分—散联动建设相结合】的方式?进行对新规划建设】的商品房小区在土地!挂牌出让时由政府】确,定同步捆绑》。建设比例为20%左!。右的经济适》用住房并相应执【行,经济适用住房—的优惠政策由市经】济,。适用住房《建设管理《办公室按有关规定】统一销售《
第七条 【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用地实行行》政划拨方式》供应禁止以》经济适用住房名【义取得行政》划拨:土地变相开发普通商!品,房禁止任何单位【借自建经济适用住】房名义变《相进行实物分—房或:普通商品《房,开发
》第八条?。 经济适用住房】严格控制《在中小套《型建筑面积一—般控制在6》0平方米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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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!律,免收城市《。基础设?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!事,业,性收费和《政府:性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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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经济适用住【房项目规划红线外的!基础设施建设费用】由政府承担对经济】适用住房建设用地】免征城镇土地使【。用税事业单位—、社会团体以及【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!为经济适用住房房】。源且增值额未超过】扣除项目金》额20?%的免征《土地增值税对经济适!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!与经济适用住房【。相关的印花》税,以及经济适》用,住房购?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!以免:征对经济适》用住房经营管理【单,位回购经济适—用住:。。房,继续作为经》济适用住房》房源的免征契税【对个人购买经济【。适用住房在法—定税率?基础上?减半征收契》税,
: ,第十条 》经市经济适用住【房主管部门同意经济!适用住?房建设单位》可以在建《项目作?抵押向商《业银行申请》住房开发《贷款贷款资金专【项用于经《济适用住房建设
! 第十一《条 经济》适用住房建设坚持经!济、适用的原—则提:高规划设计》。水平在较小的户【型内实现《基本使用功能按【照发展节能省地环】保,型住:宅的需求推广新【材料、?新技:术、新工艺切实加】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!质量
第十二条 !。 申请购买经济【适用住房的家庭【应同时具备以下【条件
【 (一)家庭】成,员均具有本市市【区户口其中一—名家庭成员取—得本市市区》户,口必须在3年以上】;单身?家庭男性年龄必【须在35周》岁,以上女?性年龄必须在3【2周岁?以上;
— : ?。。(,二):家庭:人均月可支配收【入低于700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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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三)无住《房或住房人均建【筑面积低《于,16平方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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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,)家庭成员中未【。购买过房改房、【安居房?、,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!房并且未享受—过一次性住房货币化!补贴
】 已在《淮,北安:置的军队转业干部】。不受上述第(—一)、?(二)条款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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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符合上—述条件的残疾军【人、在乡复员—军人、带病回—乡退伍军人以及烈】。士遗属、因公牺【牲军人遗《属、病故军人遗【属申购经济适—用,住房的优先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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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》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所有?权人: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!之日:起满5年后允许上】市交易;上市交易】时应:按,照届时?同,地段普?通商品住房与经【济适用住房》差价的55%向【政府交?纳土地收益等价【款补交款项后该【房产性?质视为完全》产权商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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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》已,经购:买经济适用住房【的家庭如购买—其它住房原经—济适:用住房由经济适用住!房主管部门按照原】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!和物价水平等因素】进行回?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!权人在取得房—。屋所有权《证之日起5》。年,内确实需要》转让的?由经济适用》住房:主,管部门按照》规定回购
! ,。 回购的经济适】用住房由经济适用】住房主?管部门继续出售给】符合经济适用—住,房购买条件的家【庭其出售收入应当】。按,照,规定全额缴》入地方同级国库实】行收支?两条: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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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在,限制交易期限内因】继承、离婚析—产而发生房屋—所有权?转移的经市房地【产管理部门》核准后可办》理交易过户手—续办理交易过户【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!经济适用住房限制】。上市:交易期限从原房【屋所有权证》取得:。。之日起计算房—。屋权属登记部门【应在经济适用房【所有权证“附记”】栏中:注明“经《济适用住《房继 承”】或“经济适》用住房离婚析—。产”:、所占面积、准【予上:市交易?。日期及其《他相关内《容
》。 因法院【裁定:。、判决?、调解等需发生【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!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!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可!提前办理《。过户手续但经—济适:用住:房性质不变
】第十五条 经济】适用住房《不,得出租不得改变其】使用性?质公民、法人或其他!组织将?经济适用住房作【为营业或办公场所的!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核发执照;擅【自将经济适用住【房,出租的应当根据有】关规定予以处罚;】情节严重的市—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可收回其》。住房
第十六】条 本办法由【市房地产管理—局负责?解,释
? 第十七条》 本办法》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本》。市以前有关经济【。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!规定与?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!办法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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